這個合同的精神應該說是基本平等的,對半殖民地的中國說並沒什麽不利。合同的中方簽字者盛宣懷迴憶這個“齊價合同”說:“與英、丹海線訂立出洋齊價合同,更得分收每年五、六十萬,歲入共二百數十萬元,開支經費利息報效之外,歲有公積。”1893年復與“大東、大北訂立齊價合同,從此逐年所人日見加增”。於此可見電報業在“分洋商之利”中的作用了。


    電報局對資本帝國主義列強的抵製,不僅表現在反對外國在電報上的侵權,也表現在反對外國在中國設立電話一事上。這裏以抵製美國企圖在中國通商口岸設立德律風(電話)為例。


    1887年春,美國傳聲公司商人米建威、黃騰派克向李鴻章提出在中國設電話線以傳聲的請求,企圖侵奪我電話權利。他們所遞節略十一款,第一款即表現了赤裸裸的侵權:“請允敝公司在中國現在通商各口岸之內,及將來或有續準通商口岸地之內,設立傳聲電線以及製造此項傳聲電線應用物件,五十年內專歸敝公司承辦,其期限以允準之日為始。”這裏說明,米建成不僅要侵占已開口岸的電話權,而且還包括將來增開的口岸;不僅侵占傳聲的電話權,而且還妄圖設廠製造傳聲器材,也即在華設立工廠的合法化。為達此目的,投下一係列誘餌:“中國國家如有要務應得盡先傳語,其傳費聽中國量度其開銷之數酌給”;美國“應湊資本總不在六百萬美國錢以下”;“中國可買進股票六分之一,或情願可以買進六分之三,則中國商董與承辦者一樣事權辦事”,美國報效中國100萬元幹股,等等。所謂“中國商董與承辦者一樣事權辦事”是虛假的,“節略”的另一款暴露出來了:“公司中除總辦總查外,所有董事及辦事人員,均可由華人中選擇,以充其事。”這就是說,“一樣事權”的含義總辦總查是不在其內的。這就表明,德律風企業的權力是控製在美商手中。以盛宣懷為首的電報局負責人,察覺到其中有詐,美商意在占有中國電報之利。盛氏一方麵對米建威說:“現在德律風公司經電報局會訂合同,將來即使建設,不能稍越範圍,致礙中國電報權利,則爾等報效之德律風股票一百萬元,爾恐無此利益。”這就是說,美商之所以願意“報效”100萬元,顯然要越出合同範圍侵占我電報之利。另一方麵,盛氏將美商在中國設置電話的危害稟告李鴻章說:


    “其(美)德律風可家置一副,說話便易,價目公道,……人必趨之。中國電報權利,始必為所分,終必為所奪。現在三萬裏電線養費修費,歲需三十餘萬,悉賴各商埠所得報資以挹注,若商埠悉為所奪,天下電線何人能養?若全交美,則利權盡失。與英、丹爭之數年而定者,復一旦失之於美!如遇海防軍務消息,彼族必更倍速於我,其害何止奪吾之利!所為之動者,股票一百萬元耳!以一百萬元買我三十年之權利,每年不過三萬元,而所失之電利何止十倍!”


    在盛宣懷等人反對下,米建威等美商侵奪中國電話權利的陰謀,未能得逞。但此後仍有洋商不斷覬覦者。到1899年,清政府才作出“德律風悉歸電局辦理”的決定。


    五、電報的社會作用


    五、電報的社會作用


    電報的社會作用,除前文所說的“遏洋線進內地之機”和“分洋商之利”而外,在國內軍務商務上所起的作用是很大的。關於商務方麵,本章第一節已講得較多,這裏著重具體地談一些為軍務而設線的指導思想。為軍務設線分為兩種:一是為了對外的防務,二是為了鎮壓國內人民起義。1884年,為從律沽直至旅順沿海而設電線,李鴻章說:“這裏“俱係北洋沿海扼要之區,已分駐水陸各軍妥籌防守。惟距津道途遙遠,軍情瞬息變易,非有電報無以速傳遞而赴事機。”次年李氏請在朝鮮架設到國內電線時說:“朝鮮為遼瀋屏藩,毗連俄日邊境,內患外侮,在在可虞,必須及時接設電線以通信息,而便調撥。”這是為“內患外侮”兩個方麵設電線的。專門為了對內的而設線者很多,此處舉兩例。李鴻章籌設熱河電線時說:“熱河兵燙之後,伏莽猶多”,地處塞外遙遠,“設有緩急,唿應不靈,必須添設電線以期消息靈捷。”張之洞請設襄樊地區電線說:“湖北襄陽樊城地方北省通衢,楚邊重鎮,界連陝豫,刁痞會匪,伏莽滋多,時有竊發之案。”由於途程遙遠,唿應不靈,必須設電線“以備緩急而資控製。”茲不一一列舉。這裏先就電報招商局線路的具體設施來說明電報的作用。


    自1881年津滬電線改歸官督商辦後,次年即辦蘇、浙、閩、粵等省陸路電線,接著設長江電線;1884年因海防吃緊設濟南至煙臺電線,隨又添設至威海、劉公島、金線頂等地電線;1886年因東三省邊防需要,由奉天接展至琿春陸線;1887年因鄭州黃河決口“籌辦工賑事宜”,由山東濟寧設電線至開封;1888年,因廣東官線業已造至南雄州,商線乃由江西九江設至贛州以達庾嶺入南雄相接,使官報得以靈通;1890年,“因襄樊地方為入京數省通衢,楚北門戶邊境衝要”,乃由沙市設線起以達襄陽,1893年又添設襄陽至老河口電線;1895年由西安起接設電線與老河口相接,“使西北電線得有兩線傳遞,庶無阻隔之虞。”顯然,上述這些電線,是既為商務也為軍務而設立的。其它次第架設的,如1896年武昌至長沙,1898年長沙至湘潭、醴陵、萍鄉等線,則主要是為商務服務,至1901年“因兩宮迴鑾”而添設的潼關正定電線,也在商務上起了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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