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江南製造局記》第七、八、九、十等卷的記載,局中各種產品均已有經濟核算,盡管這種核算還不算完整、科學,但已具有相對獨立的企業特徵,不能說它完全是清政府的附屬機構。
江南製造局既從事價值生產,產品就有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換的可能。其產品既受到國際軍火市場價值規律的製約,各省勇營需用軍火槍炮彈藥,在使用價值相同的情況下,是不會去光顧價格高昂的洋軍火的,而寧願購買和使用本國製造局所造產品。上麵的“收支表”中的收入一項,各省解交的軍火價盡管很不完全,——因為清政府在很多情況下是將調撥的軍火價計入軍餉項內——但已能說明軍火出售給各勇營的事實了。當然,地方上地主紳商為保護自己對付義民,購買槍枝者亦不在少數。據《江南製造局記》第四卷的記載,製造局出售軍火的財務收入是從1884年開始的,這年收到的軍火售價是46000餘兩,往後趨勢是逐年增加,最多的一年是1900年,達到20萬兩之巨,接近海關二成洋稅收入70萬兩的三分之一。如果加上各省解交之價款10餘萬兩,就達到30萬餘兩,幾及洋稅收入的二分之一了。這表明製造局的產品投入流通領域已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表明江南製造局軍用產品向商品化發展了一大步,並逐漸要做到為出賣而生產了。所以,它具有資本主義性是顯然的。
另外,從勞動力性質說也是如此。在江南製造局做工的人,大多來自原旗記鐵廠、蘇州洋炮局,以及香港廣州等地招雇來的工資勞動者,他們是自由勞動力的出賣者。工資意味著與勞動力價值相當。這樣,軍火生產既是價值生產,作為自由勞動力出賣者的工人,不僅創造使用價值,同時也就創造價值;在剩餘時間內不僅創造剩餘產品,也創造剩餘價值。按一般規律,剩餘價值一部分被資本家消費掉,另一部分積累起來作為擴大再生產之用。軍用工業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轉化為什麽?我在《論清政府所辦近代軍用工業的性質》一文中指出:(1)外國軍火商分割;(2)軍用工業企業管理者分割;(3)一部分轉入包工頭手中和拿高出中國工匠幾十倍工資的外國工匠手中,等等。江南製造局與上述一般情況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投資創辦江南製造局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取得廉價軍火、自由勞動力的工人在創造使用價值的同時創造價值和剩餘價值以及向純資本主義型發展趨勢等因素看,資本主義是製造局的主導麵是顯然的。至於封建性當然是有的,而且開始時還較濃厚。例如通常所講的生產為了鎮壓人民革命維護封建專製統治;有利於地方軍閥的割據;用封建管理方法實行人治而違反法治以致腐敗成風等等。但這些在企業中不是主要方麵,尤其是隨著為出賣而生產的資本主義性日益增長,這種封建性將日益減少甚至消除的。
關於民族性與買辦性關係,這裏也作出明確的答案。製造局想要生產廉價而取用方便的軍用品,想要製造“製器之器”的機器,以發展自己的工業,本身就表明它是作為外國資本主義對立麵而發生和發展的;建廠之後,盡快製造機器以自用,設煉鋼廠以期達到鋼材自給,設翻譯館譯書以學習先進科技知識,設繪畫房及其發展為工藝學堂以培養人才,等等,都表明其獨立自主地發展自己的工業企業,提高國產化的能力的意圖,其民族性多麽鮮明!有些研究者在著作中,說江南製造局在工匠、材料、機器設備過分依賴外國,而這些又被稱之為買辦性。這實在是欠公允的偏頗之論。在那時,中國在這些新事物一無所有情況下,不靠進口機器設備行嗎?不聘用洋技術人員行嗎?不進口鋼鐵等原材料行嗎?事實上製造局是力圖趕快改變人才、技術、原料、設備等依靠外國的現象的,買辦性於何有!
第五章 近代軍用工業之二——馬尾船政局150000015_92_1
第五章 近代軍用工業之二——馬尾船政局
一、建造輪船工廠的歷史必然
一、建造輪船工廠的歷史必然
馬尾船政局,是1866年時任閩浙總督的左宗棠創辦的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製造輪船的專業工廠。它的產生和建成是有其歷史必然性的。
清政府在鴉片戰爭和英法聯軍入侵的戰爭中,親身體驗到西洋堅船利炮的威力,朝野上下紛紛講求造炮製船“師夷長技”。這不僅成為一種思潮,且也已有具體實踐。例如,在鴉片戰爭中,潘仕成試造成水雷,且捐造成一艘可用於外海作戰的仿美國三桅夾板船;福建晉江丁拱辰不僅輯有《演炮圖說》,且試造了長4尺2寸、闊1尺1寸用蒸汽作動力的實驗性的小火輪船,“惟質小氣薄,不能遠行”。進入60年代後,除曾國藩試造輪船於安慶內軍械所外,左宗棠亦於1864年試造成小火輪一艘,駛行於西湖之上。
上述那些造火輪船的思想和實踐,主要是為了抵禦外侮,同時也有防海盜和鎮壓人民起義的目的。鎮壓人民起義是反動的,但對於“防海盜”就要作具體分析,不能一概斥為反動。對馬尾船政局的創建說,抵禦外侮是其主要目的,而“禦外”又有軍事和經濟兩個方麵。船政局的創辦者閩浙總督左宗棠說:現令“泰西諸邦均以機器輪船橫行海上,英、法、俄、德又各以船炮互相矜耀,日競其鯨吞蠶食之謀。乘虛蹈瑕,無所不至。”“至杭屬及寧、紹、台、溫濱海之區,海盜時有出沒,水師直同虛設,船炮全無。”針對這種情況,左宗棠再三唿籲:“欲治海盜以固海防”,固然必須造炮船以資軍用,防洋人入侵,尤“應仿造輪船以奪彼族之所恃。”“奪彼族之所恃”是非常可貴的思想。左氏申論中國奪彼所恃為已有的可能性指出:“中外之人向樣是人,智慧應是一樣的,僅僅因為所習不同而出現了不同的特長:“中國以義理為本,藝事為末;外國以藝事為重,義理為輕。”彼此各是其是,可以姑置勿論。但“謂執藝事者舍其精,講義理者必遺其粗不可也。謂我之長不如外國,借外國導其先可也;謂我之長不如外國,讓外國擅其能不可也。”這就是說,中國人隻要像西國一樣的重視“藝事”,是完全可變其長為已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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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製造局既從事價值生產,產品就有進入流通領域進行交換的可能。其產品既受到國際軍火市場價值規律的製約,各省勇營需用軍火槍炮彈藥,在使用價值相同的情況下,是不會去光顧價格高昂的洋軍火的,而寧願購買和使用本國製造局所造產品。上麵的“收支表”中的收入一項,各省解交的軍火價盡管很不完全,——因為清政府在很多情況下是將調撥的軍火價計入軍餉項內——但已能說明軍火出售給各勇營的事實了。當然,地方上地主紳商為保護自己對付義民,購買槍枝者亦不在少數。據《江南製造局記》第四卷的記載,製造局出售軍火的財務收入是從1884年開始的,這年收到的軍火售價是46000餘兩,往後趨勢是逐年增加,最多的一年是1900年,達到20萬兩之巨,接近海關二成洋稅收入70萬兩的三分之一。如果加上各省解交之價款10餘萬兩,就達到30萬餘兩,幾及洋稅收入的二分之一了。這表明製造局的產品投入流通領域已占有相當大的比重;這表明江南製造局軍用產品向商品化發展了一大步,並逐漸要做到為出賣而生產了。所以,它具有資本主義性是顯然的。
另外,從勞動力性質說也是如此。在江南製造局做工的人,大多來自原旗記鐵廠、蘇州洋炮局,以及香港廣州等地招雇來的工資勞動者,他們是自由勞動力的出賣者。工資意味著與勞動力價值相當。這樣,軍火生產既是價值生產,作為自由勞動力出賣者的工人,不僅創造使用價值,同時也就創造價值;在剩餘時間內不僅創造剩餘產品,也創造剩餘價值。按一般規律,剩餘價值一部分被資本家消費掉,另一部分積累起來作為擴大再生產之用。軍用工業中工人創造的剩餘價值轉化為什麽?我在《論清政府所辦近代軍用工業的性質》一文中指出:(1)外國軍火商分割;(2)軍用工業企業管理者分割;(3)一部分轉入包工頭手中和拿高出中國工匠幾十倍工資的外國工匠手中,等等。江南製造局與上述一般情況是一致的。
綜上所述,投資創辦江南製造局的主要目的之一是為了取得廉價軍火、自由勞動力的工人在創造使用價值的同時創造價值和剩餘價值以及向純資本主義型發展趨勢等因素看,資本主義是製造局的主導麵是顯然的。至於封建性當然是有的,而且開始時還較濃厚。例如通常所講的生產為了鎮壓人民革命維護封建專製統治;有利於地方軍閥的割據;用封建管理方法實行人治而違反法治以致腐敗成風等等。但這些在企業中不是主要方麵,尤其是隨著為出賣而生產的資本主義性日益增長,這種封建性將日益減少甚至消除的。
關於民族性與買辦性關係,這裏也作出明確的答案。製造局想要生產廉價而取用方便的軍用品,想要製造“製器之器”的機器,以發展自己的工業,本身就表明它是作為外國資本主義對立麵而發生和發展的;建廠之後,盡快製造機器以自用,設煉鋼廠以期達到鋼材自給,設翻譯館譯書以學習先進科技知識,設繪畫房及其發展為工藝學堂以培養人才,等等,都表明其獨立自主地發展自己的工業企業,提高國產化的能力的意圖,其民族性多麽鮮明!有些研究者在著作中,說江南製造局在工匠、材料、機器設備過分依賴外國,而這些又被稱之為買辦性。這實在是欠公允的偏頗之論。在那時,中國在這些新事物一無所有情況下,不靠進口機器設備行嗎?不聘用洋技術人員行嗎?不進口鋼鐵等原材料行嗎?事實上製造局是力圖趕快改變人才、技術、原料、設備等依靠外國的現象的,買辦性於何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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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近代軍用工業之二——馬尾船政局
一、建造輪船工廠的歷史必然
一、建造輪船工廠的歷史必然
馬尾船政局,是1866年時任閩浙總督的左宗棠創辦的中國近代史上第一個製造輪船的專業工廠。它的產生和建成是有其歷史必然性的。
清政府在鴉片戰爭和英法聯軍入侵的戰爭中,親身體驗到西洋堅船利炮的威力,朝野上下紛紛講求造炮製船“師夷長技”。這不僅成為一種思潮,且也已有具體實踐。例如,在鴉片戰爭中,潘仕成試造成水雷,且捐造成一艘可用於外海作戰的仿美國三桅夾板船;福建晉江丁拱辰不僅輯有《演炮圖說》,且試造了長4尺2寸、闊1尺1寸用蒸汽作動力的實驗性的小火輪船,“惟質小氣薄,不能遠行”。進入60年代後,除曾國藩試造輪船於安慶內軍械所外,左宗棠亦於1864年試造成小火輪一艘,駛行於西湖之上。
上述那些造火輪船的思想和實踐,主要是為了抵禦外侮,同時也有防海盜和鎮壓人民起義的目的。鎮壓人民起義是反動的,但對於“防海盜”就要作具體分析,不能一概斥為反動。對馬尾船政局的創建說,抵禦外侮是其主要目的,而“禦外”又有軍事和經濟兩個方麵。船政局的創辦者閩浙總督左宗棠說:現令“泰西諸邦均以機器輪船橫行海上,英、法、俄、德又各以船炮互相矜耀,日競其鯨吞蠶食之謀。乘虛蹈瑕,無所不至。”“至杭屬及寧、紹、台、溫濱海之區,海盜時有出沒,水師直同虛設,船炮全無。”針對這種情況,左宗棠再三唿籲:“欲治海盜以固海防”,固然必須造炮船以資軍用,防洋人入侵,尤“應仿造輪船以奪彼族之所恃。”“奪彼族之所恃”是非常可貴的思想。左氏申論中國奪彼所恃為已有的可能性指出:“中外之人向樣是人,智慧應是一樣的,僅僅因為所習不同而出現了不同的特長:“中國以義理為本,藝事為末;外國以藝事為重,義理為輕。”彼此各是其是,可以姑置勿論。但“謂執藝事者舍其精,講義理者必遺其粗不可也。謂我之長不如外國,借外國導其先可也;謂我之長不如外國,讓外國擅其能不可也。”這就是說,中國人隻要像西國一樣的重視“藝事”,是完全可變其長為已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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