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注意的是,“中外會防局”製定的《借師助剿章程八條》中有:“復寧波以樹聲援”、“乘空虛以取蘇州”、“會曾兵以攻南京”三條。它若實行,外國侵略軍不僅在上海和沿海地帶,而是可以越蘇州深入江浙內地。這預示著將為擁有強大實力取得鎮壓太平天國“首功”的曾國藩所不容。
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在上海的“中外會防”已經開張妥當之後,買辦官紳們才以“公呈”形式通過江蘇巡撫兼通商大臣薛煥向清廷中樞通報,這已是事後20餘天的文章了。這種先斬後奏,照例應為清廷所不容許。但這時清廷卻改變了態度:不是反對“借師”,也不指責“先斬後奏”欺瞞君上,而是俯從上海買辦官紳的意願和所作所為,讚許他們“自係確有見地”說:“即著薛煥會同前次呈請各紳士與英法兩國迅速籌商,剋日辦理。但於剿賊有裨,朕必不為遙製。其事後如有必須酬謝之說,亦可酌量定議。”很顯然,“借師助剿”儼然成為清王朝的國策了。“朕必不為遙製”一語,是給上海買辦官紳的特權,即不必有所顧忌地自行其是。“酬謝之說亦可酌量定議”,即慷慨出讓大量權益的同義語,而這,正是對1860年上海買辦官紳所提出的:“如果借其兵力轉危為安,我國圖報,唯力是視”的確認。為了取信於洋人,不是“事後酬謝”,而是馬上於1862年2月15日即批準“暫開豆禁”,任洋船奪取沿海運輸大利。接著還在宗教政策上大大讓步,“保護傳教人”,為外國侵略者的文化侵略和意識形態上的滲透敞開大門。
“中外會防”的中方主力,當然是曾國藩。觀於“會曾兵以攻南京”一語,可以得知。但最迫切的不是會攻南京,而是如何保上海。上海官紳固然大力赴皖乞師,清廷中樞也“屢飭曾國藩”遣軍援滬。1861年11月下旬,滬、皖間已經談妥由曾派兵來滬之約,“中外會防”時曾兵應該到滬。可見曾國藩已充當“上海中外會防”的要角。他直截了當地表態:“寧波、上海皆係通商碼頭,洋人與我同其利害,自當共遵而共守之。”並致書吳煦說:“一切由各紳經理,亦須中丞(指薛煥——引者)與閣下從中主持,鄙人與聞斯議,斷不敢置身局外。得則與諸君同享其利,失則願鄙人獨執其咎。”授權於上海官紳“主持”“借師助剿”事宜,不要有任何顧慮大膽地幹去,“失則鄙人濁執其咎”,放心好了。正規地說,曾國藩涉足洋務是1861年下半年與滬上買辦官紳談判“借師助剿”並參與“中外會防”開其端。也就在這年秋天,他第一個在安慶辦了內軍械所,製造新式槍械彈藥和試造小火輪。
曾國藩參與上海中外會防,當然不可親臨其境,而是派得力親信李鴻章去的。1862年4月8日,李鴻章乘外國輪船抵上海。他的淮軍(其中有部分湘軍)6500人,由上海買辦官紳雇洋輪從安慶東駛通過太平軍江麵防區運至上海。這支強悍的反革命武裝,從此成為上海“中外會防”強有力的支柱。它在外國侵略者眼中是“以華製華”的得力工具。
然而,李鴻章不同於上海買辦官紳。他為了辦好鎮壓太平天國革命的“大事”,順著買辦官紳借洋兵“助剿”的“人心”,利用“華夷混一”已成的局勢,依靠洋人加速發展自己的力量。他說:“上海總要他(指外國侵略者——引者)保護方好,……似當與委曲周旋,但求外敦和好,內要自強。”所謂“外敦和好”,就是像吳煦說的那樣“挾夷以自固”。他稟告曾國藩,決心聯絡華爾“一人之心”,以達到“聯各國之好”的目的。但李鴻章主張“會防不會剿”,即隻在上海地區“會防”,不能深入到蘇、常、南京等地區“會剿”。這與曾國藩所說:“寧波、上海,皆係通商碼頭,洋人與我同其利害,自當共爭而共守之;蘇、常、金陵,本非通商子口,借兵助剿,不勝為笑,勝則後患不測。”是一樣的意思。
歷史常常有許多巧合。正當外國侵略者想要深入“會剿”南京等地但為曾、李所不容許時,太平軍在上海郊縣給予侵略軍以沉重的打擊。1862年5月17日,太平軍在奉賢南橋擊斃法同侵華海軍司令卜羅德上將,接著又取得嘉定、青浦大捷,迫使侵略軍不敢貿然離開租界老窠。這就幫了曾、李的不讓洋人深入內地“會剿”的大忙。侵略者把武裝幹涉的範圍定在“上海三十英裏半徑以內”。這就達到了李鴻章的“會防不會剿”的目的。
渡過“會防不會剿”這一關後,同“常勝軍”的矛盾相對地突出了。華爾洋槍隊創辦之初是作為買辦官紳“商雇”的外籍僱傭軍,統轄權基本上操諸吳煦、楊坊手中,但握有指揮權的華爾漸漸跋扈專橫起來。到1362年明顯地有演化為“英國僱傭軍”的傾向。華爾被擊斃後,統領雖由白齊文繼任,但英方派出以戈登為首的一批英國官兵,加強對它的操縱,並按英國在印度殖民地軍隊模式加以改造,擴至萬餘人,企圖使之充當“國家軍隊”的“核心”。這就同李鴻章欲“自強”的切身利益發生衝突。他到上海不久即想遣散常勝軍,並稱該軍為“蘇省隱患”。李鴻章終於在1863年1月借白齊文毆打楊坊劫走巨款一事而解除其兵柄;同年12月,戈登因李鴻章蘇州殺降事大鬧時,李委曲求全地奉送大量賞金。接著於1864年5月,李鴻章乘“常勝軍”金擅等戰鬥中失利逃迴崑山之機,付出18萬餘元遣散費,將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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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個值得注意的問題是,在上海的“中外會防”已經開張妥當之後,買辦官紳們才以“公呈”形式通過江蘇巡撫兼通商大臣薛煥向清廷中樞通報,這已是事後20餘天的文章了。這種先斬後奏,照例應為清廷所不容許。但這時清廷卻改變了態度:不是反對“借師”,也不指責“先斬後奏”欺瞞君上,而是俯從上海買辦官紳的意願和所作所為,讚許他們“自係確有見地”說:“即著薛煥會同前次呈請各紳士與英法兩國迅速籌商,剋日辦理。但於剿賊有裨,朕必不為遙製。其事後如有必須酬謝之說,亦可酌量定議。”很顯然,“借師助剿”儼然成為清王朝的國策了。“朕必不為遙製”一語,是給上海買辦官紳的特權,即不必有所顧忌地自行其是。“酬謝之說亦可酌量定議”,即慷慨出讓大量權益的同義語,而這,正是對1860年上海買辦官紳所提出的:“如果借其兵力轉危為安,我國圖報,唯力是視”的確認。為了取信於洋人,不是“事後酬謝”,而是馬上於1862年2月15日即批準“暫開豆禁”,任洋船奪取沿海運輸大利。接著還在宗教政策上大大讓步,“保護傳教人”,為外國侵略者的文化侵略和意識形態上的滲透敞開大門。
“中外會防”的中方主力,當然是曾國藩。觀於“會曾兵以攻南京”一語,可以得知。但最迫切的不是會攻南京,而是如何保上海。上海官紳固然大力赴皖乞師,清廷中樞也“屢飭曾國藩”遣軍援滬。1861年11月下旬,滬、皖間已經談妥由曾派兵來滬之約,“中外會防”時曾兵應該到滬。可見曾國藩已充當“上海中外會防”的要角。他直截了當地表態:“寧波、上海皆係通商碼頭,洋人與我同其利害,自當共遵而共守之。”並致書吳煦說:“一切由各紳經理,亦須中丞(指薛煥——引者)與閣下從中主持,鄙人與聞斯議,斷不敢置身局外。得則與諸君同享其利,失則願鄙人獨執其咎。”授權於上海官紳“主持”“借師助剿”事宜,不要有任何顧慮大膽地幹去,“失則鄙人濁執其咎”,放心好了。正規地說,曾國藩涉足洋務是1861年下半年與滬上買辦官紳談判“借師助剿”並參與“中外會防”開其端。也就在這年秋天,他第一個在安慶辦了內軍械所,製造新式槍械彈藥和試造小火輪。
曾國藩參與上海中外會防,當然不可親臨其境,而是派得力親信李鴻章去的。1862年4月8日,李鴻章乘外國輪船抵上海。他的淮軍(其中有部分湘軍)6500人,由上海買辦官紳雇洋輪從安慶東駛通過太平軍江麵防區運至上海。這支強悍的反革命武裝,從此成為上海“中外會防”強有力的支柱。它在外國侵略者眼中是“以華製華”的得力工具。
然而,李鴻章不同於上海買辦官紳。他為了辦好鎮壓太平天國革命的“大事”,順著買辦官紳借洋兵“助剿”的“人心”,利用“華夷混一”已成的局勢,依靠洋人加速發展自己的力量。他說:“上海總要他(指外國侵略者——引者)保護方好,……似當與委曲周旋,但求外敦和好,內要自強。”所謂“外敦和好”,就是像吳煦說的那樣“挾夷以自固”。他稟告曾國藩,決心聯絡華爾“一人之心”,以達到“聯各國之好”的目的。但李鴻章主張“會防不會剿”,即隻在上海地區“會防”,不能深入到蘇、常、南京等地區“會剿”。這與曾國藩所說:“寧波、上海,皆係通商碼頭,洋人與我同其利害,自當共爭而共守之;蘇、常、金陵,本非通商子口,借兵助剿,不勝為笑,勝則後患不測。”是一樣的意思。
歷史常常有許多巧合。正當外國侵略者想要深入“會剿”南京等地但為曾、李所不容許時,太平軍在上海郊縣給予侵略軍以沉重的打擊。1862年5月17日,太平軍在奉賢南橋擊斃法同侵華海軍司令卜羅德上將,接著又取得嘉定、青浦大捷,迫使侵略軍不敢貿然離開租界老窠。這就幫了曾、李的不讓洋人深入內地“會剿”的大忙。侵略者把武裝幹涉的範圍定在“上海三十英裏半徑以內”。這就達到了李鴻章的“會防不會剿”的目的。
渡過“會防不會剿”這一關後,同“常勝軍”的矛盾相對地突出了。華爾洋槍隊創辦之初是作為買辦官紳“商雇”的外籍僱傭軍,統轄權基本上操諸吳煦、楊坊手中,但握有指揮權的華爾漸漸跋扈專橫起來。到1362年明顯地有演化為“英國僱傭軍”的傾向。華爾被擊斃後,統領雖由白齊文繼任,但英方派出以戈登為首的一批英國官兵,加強對它的操縱,並按英國在印度殖民地軍隊模式加以改造,擴至萬餘人,企圖使之充當“國家軍隊”的“核心”。這就同李鴻章欲“自強”的切身利益發生衝突。他到上海不久即想遣散常勝軍,並稱該軍為“蘇省隱患”。李鴻章終於在1863年1月借白齊文毆打楊坊劫走巨款一事而解除其兵柄;同年12月,戈登因李鴻章蘇州殺降事大鬧時,李委曲求全地奉送大量賞金。接著於1864年5月,李鴻章乘“常勝軍”金擅等戰鬥中失利逃迴崑山之機,付出18萬餘元遣散費,將其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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