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

    我本人的性格,倔強而執拗,一旦進入牛角尖,再很難轉出來。小葉曾為此開玩笑,說:大哥,你就像隻鑽進牛角的老鼠,一味向前,最後把自己擠得再不能前進,卻仍不知悔改,不甘就此退迴,結果卡在裏麵,既不能前又不能後,再也出不來了。

    我告訴他,倒還有種出來的法子,叫人來把牛角砸碎,不就能脫身出來了。小葉說:那要是下手過重,不就倆個一起碎了?我說:真的笨,你不會掂量著來呀!一下一下輕輕敲嘛。小葉就笑了,這番話分明表示我又在鑽牛角尖。

    我爸爸在我很小的時候,下過評論:我們奇什麽都好——聰明有一點點;機靈有一點點;察言觀色會一點點……就是個性太強,結果什麽都不好了。想要他迴頭,除非他自己願意,十頭牛也拉不動。

    我本人在鄉下長大,深熟鄉間風俗人情。鄉下父母時代相傳一句經典名言:三句好話,抵不過一根馬棒。我媽媽極力想把我培養成為一個傳統型的聽話的小男孩,但我做不到。我媽媽對我進行多次規勸無效、好說好求無用後,毅然采用這種傳統而實際管用的法子。每次我不聽話,便橫眉舉棒棍相向,一頓臭揍後問:服了嗎?我不言語,我媽媽再次揚起家什,毫不手軟地敲下來。

    由於我經常挨揍,使我媽媽有足夠的時間和機會研究“打”這門學問。越到後來,我挨揍的次數越多,久而久之,我媽媽竟然逐漸積累了豐富經驗,使“打”這門鄉下小孩最常見的功課,提升到理論的高度。她獲得這些豐碩研究成果,再也按捺不住,時不時逮著機會就向人傳授。所有和她談話超過一小時的孩子的媽媽,很快接受了她的思想:

    第一,打孩子是為了不打。重心要點是使小孩在還沒有獨立思考能力之前,少犯過錯,以免日後集重難返,鑄成大錯。

    第二,打小孩不是故意為難,下手前一定要給他說清楚,全是為他好,道理要解說明白清楚。

    第三,打小孩子是為了立威,因此下手不宜過輕,所謂“忍一時之短痛,保長久之平安”。

    第四,打小孩子應以不傷殘肢體為前提,下手不宜太重;選用物體以竹枝、篾條最適宜。盡量少用粗硬的棍棒一類東西——竹枝、篾條最多損傷皮膚,抽到身上火辣辣的疼,效果最好;棍棒則很難避免傷經挫骨,甚至皮下淤血,留下後遺症則不妙。

    第五,找對挨打的地方最關鍵,屁股上肉最多,適宜用手掌和篾塊拍;手掌心肉繭厚,適於竹條抽。

    我媽媽就是這樣,如同當年佛祖的“法”說得好,自有信徒追隨,我媽媽自有她的聽眾,廣布福音。

    我後來學文科,知道政史哲分析問題有一套基本模式,得到一份文件先要找出它的根本目的,後是指導思想、實施基本條件、最後才是詳盡實施細則。以今日眼光看來,我媽媽操控事理的思維結構能力無疑具有專家級的份量。從根本目的、指導思想、實施要求到詳細具體的實施一一排布得清清楚楚,非長期深入研究不能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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