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4 夏彌:嗨o(≧▽≦)o!
龍族:開局臥底,封神之路 作者:威嚴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在君王的怒火下,蘇墨精神徹底緊繃起來。
他的計策效果很好,但似乎有些好過頭了。
之前的芬裏厄雖然形象一直很威嚴猙獰,但它性格太過幼稚,像是一隻沒人陪的大貓咪。
以至於蘇墨明知道它的力量,卻仍低估了它的危險性。
現在,聽到姐姐有危險的消息,這頭貓咪一樣的巨龍被激怒了。
巨大的威嚴升騰起來,仿佛是君王在宣泄自己的怒火。
要不是芬裏厄下半身和岩壁相連,蘇墨懷疑他能直接飛出去。
“姐姐!”
芬裏厄發出巨大的吼聲,仿佛是在憤怒,又像是在悲傷。
蘇墨理解不了龍族語氣所蘊含的感情。
但,即使體內並沒有龍族血統。
他也從這驚天動地的表現中感受到了君王怒火的可怕。
而震撼之餘,蘇墨察覺到自己的機會來了。
眼前的巨龍隻有孩童的心性,他現在在為自己的姐姐的危險而感到憤怒。
可他身體和岩壁相連,根本無法離開尼伯龍根。
現在在這裏,能離開的隻有他。
這便是最佳的離開機會。
“我去找你姐姐,你快送我出去!”
蘇墨高聲喊出了這番話。
作為唯一能解救姐姐的好朋友,芬裏厄沒有道理繼續把他扣下。
對於欺騙小孩子這種事情,蘇墨沒有任何道德負擔。
畢竟小命要緊。
他的推斷也極為正確。
蘇墨話音剛落,巨龍的雙翼就扇起了一陣柔和但無可抵禦的風,將蘇墨吹向了地鐵站台前方。
即使在這時候,芬裏厄也沒忘記蘇墨是他的好朋友。
蘇墨直接一口氣被吹飛了一百多米,卻沒有受到半點傷害。
接下來,隻需要爬上樓梯,就能抵達地鐵站台。
被風吹起來的時候蘇墨就注意到了,站台上不知何時多了一條地鐵,按照尼伯龍根的規則,隻需要搭上地鐵他就能離開!
以他對這個世界的了解,隻要他這次能離開,下次夏彌絕對就找不到他!
而且,蘇墨也並不覺得,夏彌會為自己花費太多精力。
雖然不知道這家夥為什麽會盯上自己。
但如果對方真的重視自己的話,就不會讓自己這個不靠譜的弟弟芬裏厄來監視他,她應該親自出手。
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以至於蘇墨都下意識忽略了什麽。
直到他兩步並作三步,迅速登上樓梯的時候,他才忽然想起一個問題。
“等等!為什麽會突然出現一列地鐵?”
他之前稀裏糊塗下車之後,搭乘的那班地鐵就立即開走了,並且再也沒有下一班。
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既然夏彌是想請君入甕,肯定會關上門,不會留給蘇墨離開的機會。
可如今,在芬裏厄發怒之前,這列地鐵就已經到了。
如果控製這列地鐵的不是他的話。
那隻能是這個尼伯龍根的另一個主人。
“嗤——!”
意識到這一點,蘇墨猛地停下腳步。
然而,此刻已經太晚了。
樓梯之上,一個纖細的少女身影直接映入眼簾。
美麗得仿佛雕塑或者妖怪一般的女孩子站在台階之上,幽幽的眼神居高臨下的與蘇墨對視,略帶稚氣的精致小臉上笑靨如花。
“嗨o(≧▽≦)o!”
少女姿態活潑的向蘇墨揮了揮手,眼神靈動,笑容純真。
像是鄰家少女在和許久不見的初中同學打招唿。
“……”
嗨你個頭!
蘇墨強行忍住吐槽的欲望,猛地迴頭,瞪向岩壁上的巨龍。
雖然隻看過小說。
但見到眼前少女那妖怪都比不上的美貌後,蘇墨立即便明白這個少女必然是夏彌,沒有其他可能。
雖然不知道夏彌什麽時候迴來的。
但很明顯她之前一直在觀察自己。
自己大概從一開始,就沒有逃掉的機會。
對於自己栽在夏彌手上,蘇墨並不驚訝。
敵暗我明,對方還是個龍王,要是會被蘇墨反殺那才有鬼。
從一開始,蘇墨賭的就是對方對自己重視度不夠,這是他唯一勝機。
既然前提都不存在,被對方逮到也很正常。
唯一讓他覺得不能接受的,是芬裏厄的表現。
顯然,芬裏厄把他送到這裏,不是為了送他出去,而是為了將他送到夏彌身邊。
可如果芬裏厄知道夏彌在這邊。
他為什麽能夠表現出貨真價實的憤怒?
這年頭,連智障兒童都能當影帝了?
可他技能表裏沒有演技啊!
蘇墨用懷疑人生的目光看向芬裏厄。
發現這隻巨龍還在拍打著翅膀,巨大的龍首高高揚起,巨大的黃金瞳閃爍著耀眼的光芒,直勾勾的看著這邊,森然的利齒暴露在空氣中,不像是在示威,而像是在咧開嘴笑。
“見鬼!”
蘇墨突然察覺到自己的失誤。
他以為芬裏厄剛才是因為姐姐的遭遇而憤怒,所以才暴起,展現出君王的怒火。
可實際上,這家夥隻是察覺到夏彌的氣息,所以手舞足蹈的表示歡迎。
這家夥根本不是什麽貓係巨龍。
而是一頭忠犬。
看到出差許久的主人迴來,忍不住手舞足蹈開始慶祝,因為太過激動所以看起來有點像是二哈拆家。
那一聲“姐姐”的怒吼,其實既不是憤怒,也不是悲傷,而是單純的見到了自己姐姐的喜悅。
大致相當於忠犬的一聲“汪”。
芬裏厄想必壓根沒聽清蘇墨之前的話。
後麵那句話倒是聽清楚了。
既然自己的好朋友想要見姐姐,他就送蘇墨去見姐姐。
還十分貼心的選擇了空運,十分照顧蘇墨這脆弱的體質。
於是。
在這份貼心的偉大友情下,蘇墨被好朋友送到了龍王的嘴裏。
對蘇墨來說,比起空有力量的芬裏厄,兼具力量和智慧的夏彌,才是真正的大boss!
迴過頭來,和麵前笑吟吟地看著自己的美少女對視。
蘇墨頭皮有些發麻。
wap.
/109/109992/28561466.html
他的計策效果很好,但似乎有些好過頭了。
之前的芬裏厄雖然形象一直很威嚴猙獰,但它性格太過幼稚,像是一隻沒人陪的大貓咪。
以至於蘇墨明知道它的力量,卻仍低估了它的危險性。
現在,聽到姐姐有危險的消息,這頭貓咪一樣的巨龍被激怒了。
巨大的威嚴升騰起來,仿佛是君王在宣泄自己的怒火。
要不是芬裏厄下半身和岩壁相連,蘇墨懷疑他能直接飛出去。
“姐姐!”
芬裏厄發出巨大的吼聲,仿佛是在憤怒,又像是在悲傷。
蘇墨理解不了龍族語氣所蘊含的感情。
但,即使體內並沒有龍族血統。
他也從這驚天動地的表現中感受到了君王怒火的可怕。
而震撼之餘,蘇墨察覺到自己的機會來了。
眼前的巨龍隻有孩童的心性,他現在在為自己的姐姐的危險而感到憤怒。
可他身體和岩壁相連,根本無法離開尼伯龍根。
現在在這裏,能離開的隻有他。
這便是最佳的離開機會。
“我去找你姐姐,你快送我出去!”
蘇墨高聲喊出了這番話。
作為唯一能解救姐姐的好朋友,芬裏厄沒有道理繼續把他扣下。
對於欺騙小孩子這種事情,蘇墨沒有任何道德負擔。
畢竟小命要緊。
他的推斷也極為正確。
蘇墨話音剛落,巨龍的雙翼就扇起了一陣柔和但無可抵禦的風,將蘇墨吹向了地鐵站台前方。
即使在這時候,芬裏厄也沒忘記蘇墨是他的好朋友。
蘇墨直接一口氣被吹飛了一百多米,卻沒有受到半點傷害。
接下來,隻需要爬上樓梯,就能抵達地鐵站台。
被風吹起來的時候蘇墨就注意到了,站台上不知何時多了一條地鐵,按照尼伯龍根的規則,隻需要搭上地鐵他就能離開!
以他對這個世界的了解,隻要他這次能離開,下次夏彌絕對就找不到他!
而且,蘇墨也並不覺得,夏彌會為自己花費太多精力。
雖然不知道這家夥為什麽會盯上自己。
但如果對方真的重視自己的話,就不會讓自己這個不靠譜的弟弟芬裏厄來監視他,她應該親自出手。
勝利的曙光就在眼前。
以至於蘇墨都下意識忽略了什麽。
直到他兩步並作三步,迅速登上樓梯的時候,他才忽然想起一個問題。
“等等!為什麽會突然出現一列地鐵?”
他之前稀裏糊塗下車之後,搭乘的那班地鐵就立即開走了,並且再也沒有下一班。
這也是理所當然的事,既然夏彌是想請君入甕,肯定會關上門,不會留給蘇墨離開的機會。
可如今,在芬裏厄發怒之前,這列地鐵就已經到了。
如果控製這列地鐵的不是他的話。
那隻能是這個尼伯龍根的另一個主人。
“嗤——!”
意識到這一點,蘇墨猛地停下腳步。
然而,此刻已經太晚了。
樓梯之上,一個纖細的少女身影直接映入眼簾。
美麗得仿佛雕塑或者妖怪一般的女孩子站在台階之上,幽幽的眼神居高臨下的與蘇墨對視,略帶稚氣的精致小臉上笑靨如花。
“嗨o(≧▽≦)o!”
少女姿態活潑的向蘇墨揮了揮手,眼神靈動,笑容純真。
像是鄰家少女在和許久不見的初中同學打招唿。
“……”
嗨你個頭!
蘇墨強行忍住吐槽的欲望,猛地迴頭,瞪向岩壁上的巨龍。
雖然隻看過小說。
但見到眼前少女那妖怪都比不上的美貌後,蘇墨立即便明白這個少女必然是夏彌,沒有其他可能。
雖然不知道夏彌什麽時候迴來的。
但很明顯她之前一直在觀察自己。
自己大概從一開始,就沒有逃掉的機會。
對於自己栽在夏彌手上,蘇墨並不驚訝。
敵暗我明,對方還是個龍王,要是會被蘇墨反殺那才有鬼。
從一開始,蘇墨賭的就是對方對自己重視度不夠,這是他唯一勝機。
既然前提都不存在,被對方逮到也很正常。
唯一讓他覺得不能接受的,是芬裏厄的表現。
顯然,芬裏厄把他送到這裏,不是為了送他出去,而是為了將他送到夏彌身邊。
可如果芬裏厄知道夏彌在這邊。
他為什麽能夠表現出貨真價實的憤怒?
這年頭,連智障兒童都能當影帝了?
可他技能表裏沒有演技啊!
蘇墨用懷疑人生的目光看向芬裏厄。
發現這隻巨龍還在拍打著翅膀,巨大的龍首高高揚起,巨大的黃金瞳閃爍著耀眼的光芒,直勾勾的看著這邊,森然的利齒暴露在空氣中,不像是在示威,而像是在咧開嘴笑。
“見鬼!”
蘇墨突然察覺到自己的失誤。
他以為芬裏厄剛才是因為姐姐的遭遇而憤怒,所以才暴起,展現出君王的怒火。
可實際上,這家夥隻是察覺到夏彌的氣息,所以手舞足蹈的表示歡迎。
這家夥根本不是什麽貓係巨龍。
而是一頭忠犬。
看到出差許久的主人迴來,忍不住手舞足蹈開始慶祝,因為太過激動所以看起來有點像是二哈拆家。
那一聲“姐姐”的怒吼,其實既不是憤怒,也不是悲傷,而是單純的見到了自己姐姐的喜悅。
大致相當於忠犬的一聲“汪”。
芬裏厄想必壓根沒聽清蘇墨之前的話。
後麵那句話倒是聽清楚了。
既然自己的好朋友想要見姐姐,他就送蘇墨去見姐姐。
還十分貼心的選擇了空運,十分照顧蘇墨這脆弱的體質。
於是。
在這份貼心的偉大友情下,蘇墨被好朋友送到了龍王的嘴裏。
對蘇墨來說,比起空有力量的芬裏厄,兼具力量和智慧的夏彌,才是真正的大boss!
迴過頭來,和麵前笑吟吟地看著自己的美少女對視。
蘇墨頭皮有些發麻。
wap.
/109/109992/285614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