戚家軍是第一次使用手榴彈作戰,還不知道要如何將手榴彈的威力,發揮到極致,尤其是後期戰鬥最激烈的時候,往往清軍一名士兵,有時候要遭受四五枚手榴彈的摧殘,加上黑火藥的威力確實有限,而且做工比較粗糙,消耗量自然也就增大了。


    三萬枚手榴彈,結果隻幹掉了七八千清軍,等於是直接將手榴彈當成連發步槍使了。


    “清軍如今在全力圍攻揚州,崇明島目前應該沒有大的戰事,軍器局彈藥產量有限,真沒多少存貨了,這樣吧,我讓吳浩給你批五千枚手榴彈,三千發開花彈。”明白戚紅英的來意後,李鴻飛仔細想了想,這才說道。


    崇明島雖然沒有戰事,可隨著戰場形勢轉變,戚家軍很有可能西進,奪取通州,泰州等地,威脅揚州方麵的清軍,緩解史可法的壓力。


    當戚家軍由防守轉換成進攻之後,手榴彈的需求自然相對減少,反而是攻城重炮這方麵,需要更多的炮彈補充。


    “至於手榴彈被清軍奪去,這點無需擔心,手榴彈關鍵在於它特殊的摩擦線,沒有這種摩擦線,清軍無法仿製出一樣的產品,最多也就弄個依靠明火引燃的半成品罷了。”


    戚家軍知道引爆手榴彈,隻需要拉動木柄外麵的繩索即可,卻不清楚這一根小小的拉線,為何會將裏麵的火藥點燃。


    其實原理很簡單,因為拉線的另一端是特殊摩擦線,就象火柴皮一樣,而手榴彈的木柄內,是火柴頭同樣的物質,構成了包裹摩擦線的環狀物,一拉線就象劃火柴一樣著火了。


    火柴廠的出現,還是李鴻飛製成手榴彈後,從而衍生出的一種民用產品,清軍除非能搞到火柴廠的藥引配方,否則根本弄不出這種手榴彈。


    “這樣我就放心了,手榴彈主要依靠突然性,隱蔽性,產生殺效果,若是用明火引燃,很容易被人發現,如此一來,威力將下降大半。”戚紅英很快便明白其中關鍵。


    以前明軍也有研究過這種火器,守城專用火器“萬人敵”便與那半成品手榴彈相差不大。


    “萬人敵”是大型爆炸燃燒武器,產生於明末,用於守城,重40公斤,內裝火藥,火油,外皮為泥製,連接一根引線,遇到敵方攻城,便將引線點燃,投到城下,燒殺敵軍以及攻城器械。


    若是將“萬人敵”小型化,內部填裝黑火藥與鋼珠,不正是手榴彈的雛形嗎?


    不過這種萬人敵也有缺陷,那就是引線外漏,若是下雨天引線打濕後基本沒用,就算投入敵軍陣營,有些膽大的士兵,甚至一刀就能將這引線斬斷,令其直接熄火。


    李鴻飛研究的手榴彈之所以稱之為神器,是因為它的引線是在內部燃燒的,用水都無法澆滅,而且看不到引線的情況下,誰都不敢亂來,畢竟誰也不知道這玩意兒什麽時候會爆炸,未知才是新式手榴彈最恐怖的地方。


    “聽說你這次抓了不少俘虜,準備如何處置?”


    因為手榴彈的秘密,是審問俘虜才得知的,所以李鴻飛關心起了戰俘問題。


    古代可沒有《日內瓦公約》,對於戰敗俘虜,一般隻有四種可能。


    第一種,作為商品被收容,比如奴隸什麽的,鄭和當年就是明軍征雲南的戰利品,因為年紀小,所以被閹割後送入宮中,為官奴。


    第二種,作為雜兵被收編,這種還算比較幸運的,不會立馬死,但隨時都有生命危險,因為雜兵在作戰中,將作為炮灰部隊,被投入最危險,死亡率最高的地方。


    明末時很多明軍的俘虜,就是被滿清編為包衣、阿哈,戰時作為死兵,當先衝鋒,以消耗明軍火器。


    第三種,作為戰利品被獻俘京闕,然後在午門外斬首示眾。


    如明萬曆朝鮮之戰中,被俘的一批戰俘,就是被明軍押到京師,讓皇帝和百官、百姓觀看,然後皇帝說了一句,斬首,以懾不臣。這些倒黴蛋就被公開在京師午門外,百姓圍觀中被斬首,然後首級、屍體陳列三日。


    第四種最慘,就地坑殺或斬首。


    如明末,明軍毛文龍部,在對滿清作戰中,就從來不留活口,因為之前,毛部旅順督司張盤,因為收留俘虜,結果反而被俘虜綁架殺害,所以後來毛軍作戰不留活口,所虜建虜除女子、幼兒外,精壯男子皆當即斬首。


    “漢人收編入軍中,滿人以及主將李率泰,過段時間我會派人押送至金陵城,斬首示眾。”戚紅英清淡描寫道。


    對於滿清,若不是為了震懾,戚紅英甚至都懶得浪費糧食,直接就地斬殺了。


    “這樣吧,那些將領你繼續押赴金陵城,剩下的滿人士兵給我運至寶山鎮,那邊需要大量礦工,讓他們開礦贖罪。”李鴻飛提議道。


    作為現代人,對虐殺手無寸鐵的俘虜,李鴻飛還是有些於心不忍,如今蘇州重工發展很快,急需大量勞動力,而礦工就算在科技發達的後世,都屬於高危行業,按照蘇州的傷殘補償政策,這就是一大筆開支。


    如果將礦工換成沒有工資,沒有傷殘補貼的戰俘,那麽蘇州重工無形之中將節約一大筆開支。


    “沒問題,我這就安排人,給你將俘虜送過去。不過我幫了你這麽大忙,那手榴彈真就不能多給一點?再加一萬枚如何?實在不行,多加五千也好。”戚紅英討要好處。


    手榴彈的威力她深有體會,永遠不會嫌少。


    “真不是不給,而且產量有限,這樣吧,那五千枚手榴彈,以及三千顆炮彈,我不收你錢,就當是我花錢買你手上的戰俘了。”李鴻飛說道。


    手榴彈價格不便宜,一枚要收一兩紋銀,開花彈的價格也不低,一顆要八錢,總計七千四百兩。


    而滿人戰俘總共隻有六千多人,相當於一兩多紋銀買一名戰俘,這在當時,屬於比較值錢的人命了。


    戚紅英原本隻是想多爭取一點,見李鴻飛不鬆口,便不在繼續糾纏,而是讓其趕緊批條子,她好迴寶山鎮運裝備,順便將李鴻飛,“還給”陳圓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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