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躺在床上的瘸子每月領一定數量的大米,靠這份米和他們在醫院內飼養的一些雞和豬, 他們足以維持生活。所有這些都充分付給,沒有失誤。同時因為那些被接納入院的人一般都 是患有不治之症,所以他們得到終生的贍養。奉賦稅監督官之命而被接納入院的人都登記入 冊,每年醫院的官員要報告花費數字和救濟貧病的情況,如有差誤或玩忽職守,那他們就會 因此受到嚴懲。(英國c·r·博克舍編,何高濟譯,《十六世紀中國南部行紀》, 中華書局)
“生老病死”雞毛官(2)
宜加說明的是,克路士所謂“跛子”和“瘸子”,泛指喪失了勞動謀生能力的殘缺人,所謂 “醫院”,則是指殘疾人收容所,中國人的叫法是悲田院、養濟院、安濟院等。所謂“醫院 的官吏”,就是指那些受政府指派管理這些機構的人,其實並無官職編製。
生有養和死有葬,是傳統中國禮儀文化之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東漢時官營公墓和公 祭的史實,是明白無誤地寫在《後漢書》裏的。不過,直到北宋神宗時,才有了詔令全國各 地經營“義塚”的製度。到了宋徽宗時,據說是蔡京出的主意,在義塚的基礎上普遍開設“ 漏澤園”,意思是皇恩之澤如雨露普施,也別把那些死人或枯骨漏掉。於是全國州縣都設置 政府出資經營的公共墓園,兼辦殯葬事務。凡平民家無地安葬死者的,都可以廉價入葬公共 墓 園。無主死者或貧困家庭可以免費入葬。這些工作,都被納入地方官員的考核。所以趙翼認 為,如果嚴嵩可當養濟院院神的話,那麽蔡京也可以在漏澤園中享受香火了。
有些讀者或許會產生疑問:向來都知道封建政府隻會壓迫老百姓,怎麽會關心起老百姓 的生老病死了呢?這裏也有幾個原因:其一,國家的財政收 入就是賦稅,而人口就是賦稅的源泉, 保養人戶的長遠利益,也就是養雞取蛋;其二,恤幼養老、生養死葬這些傳統文化觀念的影 響,當然是不能小覷的,而且聽任屍骸任意棄置或淺埋浮殮,還會引發瘟疫流行的嚴重後果 ;其三,州縣衙門憑什麽認認真真或者至少是裝模作樣地去幹 這件事呢?先別說它們都是考核政績的內容,就以州縣的等級、編製的多少都與本地方人戶 數目相關這一條來講,對其也是刺激因素。
同“掌孤”之官的消失相同,州縣衙門裏也沒有養濟院、安濟坊、漏澤園一類機構的專門 編製,也是以雜職掌管。所以,和“設官不給祿”的僧官、道官、醫官們相比,這又屬於既 不設 官也不給祿的更次一級了。可是即便如此,想巴結這些職務的人也真不少。從虛名上講,編 製上沒有,習慣上卻同什麽保正甲長啦差不多,好歹也算是個編製外的“雞毛官”吧?而且 這個“雞毛官”的“級別”特別高,是受州縣衙門委任的。其實在明清時代,好多州縣裏的 這一類雜職全被主官次官帶來的師爺、親屬們給占據了,要不就是給有錢有勢的鄉紳給瓜分 了,那“官”名兒似乎就更順了一些。再從實際利益上講,可以上下其手通同弊合的機會就 更多了,地方財政撥給和社會募捐這兩項經費大宗,還愁養不肥自個兒?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清人諸畝香著《明齋小識》中說,他的故鄉青浦縣的養濟院地處西虹橋畔,有屋十餘間, 收養定額是45人,每人每月給米二鬥四升,給錢45文,於每月初二去縣倉領走。其實這院中 根本 沒有這些人數,管院人專吃“空額”,每到初二時,去雇一些人來應名冒領錢米。須得當麵 領走的尚可如此作弊,其餘方麵,也就不難設想了。
曾任明代宛平知縣的沈榜,在其名著《宛署劄記》中也有這方麵的披述。他是萬曆十八年 (1 590)到任的,在此之前,宛平養濟院自萬曆元年(1573)到十年 (1582),先後分三批收養過 2165位孤貧老疾。每人每年發給甲字庫布一匹,每月發給太倉米三鬥,由縣丞每 月赴院查點一次,造冊發放,並委託一批“會頭”領管。迄沈榜到任時,所謂製度早已“歲 久 法玩”,經辦者盤踞其間,“亡者十不開一,存者十不給一”,即已經去世的不從名單上劃 掉,照名單發放的連十分之一都沒有,經手的人都發了小財。稍微跟他們頂真一些,“則群 然噪唿,引其老而nc026U甙偈人,穢身結衣”,等候在北京官道攔路上訪,向九卿科 道“環淪 而乞憐”。社會影響不好,領導還要責怪。沈榜有心整頓,“嚴繩承行者以法”,調出收受 孤老時的原始檔案,“據其原報年歲,以年為序,遂查得百歲以上者五人,九十五歲以上者 二十七人,九十一歲以上者五十二人,八十五歲以上者百餘人,八十一歲以下者不可勝數” 。孤老院竟成了人瑞村,其弊情昭昭易見,但“問之承行吏,問之委僚,又問之孤老頭,則 又對之一口,莫得其間”,顯然早已締結好了攻守同盟。再提出要親自點名,“則又託詞官 廩不給所需,散村覓食”,就是都已經跑出去要飯了,無法集合,“乞寬其點限”,然後“ 徐集無名者冒應之”。以沈榜這樣的能員親自整頓,成績也僅僅是“半年之間,遂得除百餘 名,即可省太倉米數百石、庫布百餘匹”而已。全國千餘縣,每年有多少財政漏厄,這筆帳 怎麽算得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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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老病死”雞毛官(2)
宜加說明的是,克路士所謂“跛子”和“瘸子”,泛指喪失了勞動謀生能力的殘缺人,所謂 “醫院”,則是指殘疾人收容所,中國人的叫法是悲田院、養濟院、安濟院等。所謂“醫院 的官吏”,就是指那些受政府指派管理這些機構的人,其實並無官職編製。
生有養和死有葬,是傳統中國禮儀文化之一個問題的兩個方麵,東漢時官營公墓和公 祭的史實,是明白無誤地寫在《後漢書》裏的。不過,直到北宋神宗時,才有了詔令全國各 地經營“義塚”的製度。到了宋徽宗時,據說是蔡京出的主意,在義塚的基礎上普遍開設“ 漏澤園”,意思是皇恩之澤如雨露普施,也別把那些死人或枯骨漏掉。於是全國州縣都設置 政府出資經營的公共墓園,兼辦殯葬事務。凡平民家無地安葬死者的,都可以廉價入葬公共 墓 園。無主死者或貧困家庭可以免費入葬。這些工作,都被納入地方官員的考核。所以趙翼認 為,如果嚴嵩可當養濟院院神的話,那麽蔡京也可以在漏澤園中享受香火了。
有些讀者或許會產生疑問:向來都知道封建政府隻會壓迫老百姓,怎麽會關心起老百姓 的生老病死了呢?這裏也有幾個原因:其一,國家的財政收 入就是賦稅,而人口就是賦稅的源泉, 保養人戶的長遠利益,也就是養雞取蛋;其二,恤幼養老、生養死葬這些傳統文化觀念的影 響,當然是不能小覷的,而且聽任屍骸任意棄置或淺埋浮殮,還會引發瘟疫流行的嚴重後果 ;其三,州縣衙門憑什麽認認真真或者至少是裝模作樣地去幹 這件事呢?先別說它們都是考核政績的內容,就以州縣的等級、編製的多少都與本地方人戶 數目相關這一條來講,對其也是刺激因素。
同“掌孤”之官的消失相同,州縣衙門裏也沒有養濟院、安濟坊、漏澤園一類機構的專門 編製,也是以雜職掌管。所以,和“設官不給祿”的僧官、道官、醫官們相比,這又屬於既 不設 官也不給祿的更次一級了。可是即便如此,想巴結這些職務的人也真不少。從虛名上講,編 製上沒有,習慣上卻同什麽保正甲長啦差不多,好歹也算是個編製外的“雞毛官”吧?而且 這個“雞毛官”的“級別”特別高,是受州縣衙門委任的。其實在明清時代,好多州縣裏的 這一類雜職全被主官次官帶來的師爺、親屬們給占據了,要不就是給有錢有勢的鄉紳給瓜分 了,那“官”名兒似乎就更順了一些。再從實際利益上講,可以上下其手通同弊合的機會就 更多了,地方財政撥給和社會募捐這兩項經費大宗,還愁養不肥自個兒?舉個最簡單的例子 ,清人諸畝香著《明齋小識》中說,他的故鄉青浦縣的養濟院地處西虹橋畔,有屋十餘間, 收養定額是45人,每人每月給米二鬥四升,給錢45文,於每月初二去縣倉領走。其實這院中 根本 沒有這些人數,管院人專吃“空額”,每到初二時,去雇一些人來應名冒領錢米。須得當麵 領走的尚可如此作弊,其餘方麵,也就不難設想了。
曾任明代宛平知縣的沈榜,在其名著《宛署劄記》中也有這方麵的披述。他是萬曆十八年 (1 590)到任的,在此之前,宛平養濟院自萬曆元年(1573)到十年 (1582),先後分三批收養過 2165位孤貧老疾。每人每年發給甲字庫布一匹,每月發給太倉米三鬥,由縣丞每 月赴院查點一次,造冊發放,並委託一批“會頭”領管。迄沈榜到任時,所謂製度早已“歲 久 法玩”,經辦者盤踞其間,“亡者十不開一,存者十不給一”,即已經去世的不從名單上劃 掉,照名單發放的連十分之一都沒有,經手的人都發了小財。稍微跟他們頂真一些,“則群 然噪唿,引其老而nc026U甙偈人,穢身結衣”,等候在北京官道攔路上訪,向九卿科 道“環淪 而乞憐”。社會影響不好,領導還要責怪。沈榜有心整頓,“嚴繩承行者以法”,調出收受 孤老時的原始檔案,“據其原報年歲,以年為序,遂查得百歲以上者五人,九十五歲以上者 二十七人,九十一歲以上者五十二人,八十五歲以上者百餘人,八十一歲以下者不可勝數” 。孤老院竟成了人瑞村,其弊情昭昭易見,但“問之承行吏,問之委僚,又問之孤老頭,則 又對之一口,莫得其間”,顯然早已締結好了攻守同盟。再提出要親自點名,“則又託詞官 廩不給所需,散村覓食”,就是都已經跑出去要飯了,無法集合,“乞寬其點限”,然後“ 徐集無名者冒應之”。以沈榜這樣的能員親自整頓,成績也僅僅是“半年之間,遂得除百餘 名,即可省太倉米數百石、庫布百餘匹”而已。全國千餘縣,每年有多少財政漏厄,這筆帳 怎麽算得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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