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麽樣的人生是最輕鬆愜意的完美人生?什麽樣的生活是無憂無慮玫瑰色的生活?
聽到這樣的問題,昱飛夢裏都會立即笑醒過來告訴你:“那就是我的人生,我的生活!!”
煩惱是什麽?不知道!憂愁是什麽?不知道!沒有人會認為李昱飛周身能有一絲一毫不快樂的理由,包括他自己。
先說家世,不遠不近也是皇室親戚,要不他怎麽姓李呢。老爹是世襲南安侯爺,自然是含著金湯匙出生,注定一輩子鍾鳴鼎食,安享榮華;偏偏又不是直係皇孫,雖富不貴,決不會卷進什麽黑暗的宮廷爭鬥,除了吃喝玩樂再無別的事好做。
再來說排行,前頭三個哥哥,最小的也比他大十歲,個個出息的有點過分,做大官的做大官,當巨豪的當巨豪,撐出一麵麵大遮蔭傘,在那下麵簡直可以為所欲為。老爹老媽一大把年紀老蚌生珠得了這個小兒子,含在嘴裏怕化了,頂在頭上怕曬了,這樣萬般寵愛在一身,要是不變成浪蕩子自己都覺得對不住自己。
然後說相貌,嗬嗬,牛皮不是吹的,自小就是個粉妝玉琢的小可人,賽雪欺霜的嫩皮膚,水汪汪的大眼睛,扇子似的長睫毛,紅草莓般的小菱唇,聰明伶俐,嘴巴甜得嚇死人,一對老爹媽,三個傻哥哥被哄得是暈頭轉向,從來就沒在他麵前抬起過頭來。如今長到二十芳齡,是男大十八變,越長越好看,又練就一身電眼神功,隨便掃一眼出去就可以迷死一街的女人。
接下來是人緣,慣會的體貼解人意,上至皇家公主,下至寒門碧玉,誰不知昱飛小侯爺是全天下最懂女人心的男人。小情人幹妹妹一串串,腳踏幾隻船,從來不濕鞋,再矜持的女人也不會拒絕與他交往,更不用提花街柳巷風月場所裏他的盛名巍巍,隻要一露麵,哪一次不是“騎馬過小橋,滿樓紅袖招”。
再提提朋友,真是什麽樣人趕什麽樣場子,他的朋友,哪一個不是吃喝嫖賭全套的精通,簡直是超級會玩,吃花酒、捧戲子、賽馬、鬥雞、豪賭,沒事兒裹在一起上街調戲調戲水嫩的良家婦女,隻要不強拉人家幹嘛,決不會惹出真禍事。更對他胃口的是,這一堆朋友都跟他有共同的愛好,喜歡漂亮的小男孩。
大概是因為從小就老被人摟在懷裏,親啊、揉啊、捏啊、抱啊、啃啊(沒辦法,人太可愛也是種罪過),他長大後最愛的玩具就是那種水靈靈、粉嘟嘟、嬌憨憨、講話奶聲奶氣、抱著香香軟軟的小男孩,從三歲到十三歲是最佳年齡,隻要一遇到,鐵定流著口水死死抓住不放,如果不是受不了父親歇斯底裏地尖叫式反對,絕對會買上幾個養在家裏好好玩個過癮。不過和其他鍾愛男童的人不一樣的是,他隻是喜歡抱抱捏捏親親,其他的事兒不感興趣。他還一直很奇怪有人麵對這樣的可愛寶寶時居然會想做那種事,要做那個的話成熟懂風情的女人不是更好嗎?
偶爾老父也念叨兩句“這樣下去不行”、“讀書”、“上進”、“男子漢要立業成家”之類的教誨,也完全可以當做耳旁風不理不睬,反正沒人敢真的管他,如果實在不忍心看老爹痛心疾首的樣子,就到書房去看一些淫詞豔曲,學一些吹拉彈唱,高興了寫兩首情詩帶在身邊備送,每次出書房後在女人堆裏都更加的無往不摧。
總而言之,隻要保護傘還在,錢還在,朋友還在,女人還在,可愛小男孩還在,他的人生就一直是完美無缺、陽光燦爛的,一直都是啊………嗚嗚嗚……直到那個魔鬼終結者出現的那一天……嗚嗚嗚……
那一天春光明媚,鳥語花香,他在柔軟舒適的大床上從美夢中笑著醒來,嬌俏可人的兩個貼身侍婢來服侍他穿上大哥剛送來的新衣,乘機還在雪白噴香的玉頸上偷吃了幾下豆腐,被嬌笑著打了輕輕一掌。收拾得玉樹臨風般翩翩來到客廳,撒撒嬌哄老爹老媽笑了個開懷,享用完照他的喜好送上的早餐,老爹站起身道:“吃好了?走吧。”
他抱抱老媽向她告別,叮囑她這兩天別忘了給他的鳥喂食,說迴來後想吃清蒸幹貝,還順口答應陪她去寺廟上香,然後就跟著父親高高興興地出了門。
出門幹什麽?因為今天是他一年中最喜歡的眾多日子中的一個皇家狩獵日。
按照皇族的傳統,出獵的目的是激奮英武之氣,宣揚軍威,娛樂的功能是次要的。但對於李昱飛這個與治理國家完全無關的人來說,這就是出去玩,是去騎馬、打獵、野營、燒烤、探險、認識更多的表姐表妹和可愛的小表弟、小表侄,總之,是大玩特玩的日子。
出獵的人馬浩浩蕩蕩走了約兩個多時辰,終於到達西郊的離宮。午餐後,正式進駐獵場。殺一頭白羊生祭獵神後,由宣禮官代聖上宣布本次會獵的獎品為皇室珍藏的一柄血玉如意。盡管知道這柄如意價值連城,李昱飛卻看也沒去看一眼。那可是高手會集的會獵優勝者才有資格得到的東西,而他李昱飛……嘿嘿……爭強鬥狠可不是他的本性。
聽到這樣的問題,昱飛夢裏都會立即笑醒過來告訴你:“那就是我的人生,我的生活!!”
煩惱是什麽?不知道!憂愁是什麽?不知道!沒有人會認為李昱飛周身能有一絲一毫不快樂的理由,包括他自己。
先說家世,不遠不近也是皇室親戚,要不他怎麽姓李呢。老爹是世襲南安侯爺,自然是含著金湯匙出生,注定一輩子鍾鳴鼎食,安享榮華;偏偏又不是直係皇孫,雖富不貴,決不會卷進什麽黑暗的宮廷爭鬥,除了吃喝玩樂再無別的事好做。
再來說排行,前頭三個哥哥,最小的也比他大十歲,個個出息的有點過分,做大官的做大官,當巨豪的當巨豪,撐出一麵麵大遮蔭傘,在那下麵簡直可以為所欲為。老爹老媽一大把年紀老蚌生珠得了這個小兒子,含在嘴裏怕化了,頂在頭上怕曬了,這樣萬般寵愛在一身,要是不變成浪蕩子自己都覺得對不住自己。
然後說相貌,嗬嗬,牛皮不是吹的,自小就是個粉妝玉琢的小可人,賽雪欺霜的嫩皮膚,水汪汪的大眼睛,扇子似的長睫毛,紅草莓般的小菱唇,聰明伶俐,嘴巴甜得嚇死人,一對老爹媽,三個傻哥哥被哄得是暈頭轉向,從來就沒在他麵前抬起過頭來。如今長到二十芳齡,是男大十八變,越長越好看,又練就一身電眼神功,隨便掃一眼出去就可以迷死一街的女人。
接下來是人緣,慣會的體貼解人意,上至皇家公主,下至寒門碧玉,誰不知昱飛小侯爺是全天下最懂女人心的男人。小情人幹妹妹一串串,腳踏幾隻船,從來不濕鞋,再矜持的女人也不會拒絕與他交往,更不用提花街柳巷風月場所裏他的盛名巍巍,隻要一露麵,哪一次不是“騎馬過小橋,滿樓紅袖招”。
再提提朋友,真是什麽樣人趕什麽樣場子,他的朋友,哪一個不是吃喝嫖賭全套的精通,簡直是超級會玩,吃花酒、捧戲子、賽馬、鬥雞、豪賭,沒事兒裹在一起上街調戲調戲水嫩的良家婦女,隻要不強拉人家幹嘛,決不會惹出真禍事。更對他胃口的是,這一堆朋友都跟他有共同的愛好,喜歡漂亮的小男孩。
大概是因為從小就老被人摟在懷裏,親啊、揉啊、捏啊、抱啊、啃啊(沒辦法,人太可愛也是種罪過),他長大後最愛的玩具就是那種水靈靈、粉嘟嘟、嬌憨憨、講話奶聲奶氣、抱著香香軟軟的小男孩,從三歲到十三歲是最佳年齡,隻要一遇到,鐵定流著口水死死抓住不放,如果不是受不了父親歇斯底裏地尖叫式反對,絕對會買上幾個養在家裏好好玩個過癮。不過和其他鍾愛男童的人不一樣的是,他隻是喜歡抱抱捏捏親親,其他的事兒不感興趣。他還一直很奇怪有人麵對這樣的可愛寶寶時居然會想做那種事,要做那個的話成熟懂風情的女人不是更好嗎?
偶爾老父也念叨兩句“這樣下去不行”、“讀書”、“上進”、“男子漢要立業成家”之類的教誨,也完全可以當做耳旁風不理不睬,反正沒人敢真的管他,如果實在不忍心看老爹痛心疾首的樣子,就到書房去看一些淫詞豔曲,學一些吹拉彈唱,高興了寫兩首情詩帶在身邊備送,每次出書房後在女人堆裏都更加的無往不摧。
總而言之,隻要保護傘還在,錢還在,朋友還在,女人還在,可愛小男孩還在,他的人生就一直是完美無缺、陽光燦爛的,一直都是啊………嗚嗚嗚……直到那個魔鬼終結者出現的那一天……嗚嗚嗚……
那一天春光明媚,鳥語花香,他在柔軟舒適的大床上從美夢中笑著醒來,嬌俏可人的兩個貼身侍婢來服侍他穿上大哥剛送來的新衣,乘機還在雪白噴香的玉頸上偷吃了幾下豆腐,被嬌笑著打了輕輕一掌。收拾得玉樹臨風般翩翩來到客廳,撒撒嬌哄老爹老媽笑了個開懷,享用完照他的喜好送上的早餐,老爹站起身道:“吃好了?走吧。”
他抱抱老媽向她告別,叮囑她這兩天別忘了給他的鳥喂食,說迴來後想吃清蒸幹貝,還順口答應陪她去寺廟上香,然後就跟著父親高高興興地出了門。
出門幹什麽?因為今天是他一年中最喜歡的眾多日子中的一個皇家狩獵日。
按照皇族的傳統,出獵的目的是激奮英武之氣,宣揚軍威,娛樂的功能是次要的。但對於李昱飛這個與治理國家完全無關的人來說,這就是出去玩,是去騎馬、打獵、野營、燒烤、探險、認識更多的表姐表妹和可愛的小表弟、小表侄,總之,是大玩特玩的日子。
出獵的人馬浩浩蕩蕩走了約兩個多時辰,終於到達西郊的離宮。午餐後,正式進駐獵場。殺一頭白羊生祭獵神後,由宣禮官代聖上宣布本次會獵的獎品為皇室珍藏的一柄血玉如意。盡管知道這柄如意價值連城,李昱飛卻看也沒去看一眼。那可是高手會集的會獵優勝者才有資格得到的東西,而他李昱飛……嘿嘿……爭強鬥狠可不是他的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