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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x瘋i’的打賞
這章雖然少,但這麽斷章是有原因的,而這個原因下一章你們奏知道了,麽麽噠。
依然求收藏!收藏!!!
**********
“嘭嘭嘭!”拍打桌麵的聲音驚醒了趴在櫃台上熟睡的中年胖子。
揉著眼睛直起了身子,然後看到了站在櫃台前的一隻頭頂長毛的兵馬俑。
巨大的驚愕讓胖老板瞬間就失去了所有的倦意,卻嚇得說不出話來。
然後,那個兵馬俑撕開了嘴——緊緊相連的上下嘴唇在張開的時候撕下了一塊血皮,嘴唇立刻就流出了鮮紅的血液。
嘶啞低沉的嗓音蘊含著**迫切的欲丨望:“我…好…餓……”
“……”連聲音都沒有發出來,胖老板雙眼一翻就暈了過去。
因為長時間沒有喝水沒有進食而幹枯、粘結在一起的嘴唇……用力的張開當然是會流血的吧!
張赫擦了擦嘴上的血,推了推這個小飯館的胖老板的頭,發現無法叫醒。於是找到水管洗了把臉,同時大喝了一通。
雖然隻喝了個水飽,但肚子裏有東西的感覺實在是太棒了。
直到張赫又上完廁所,被嚇暈的胖老板才悠悠醒轉。
“年輕人快跑!兵馬俑成精了!”剛醒過來,胖老板就衝著張赫大叫道。
“……”張赫眨了眨眼。
***
人生就像是一場旅程。之所以迷人,不是因為終點的豔麗,而是未知的沿途風景。
即使是偶有發生的意外事故,也同樣充滿了未知的魅力。
張赫借用飯館老板的充電器給手機充著電,順便發了條微丨博。
‘人生比小說更加殘酷,也更加精彩。所謂藝術源於生活,而又高於生活。我個人隻認同前半句,藝術的確是源於生活的。但後半句則不敢苟同,因為生活不需要邏輯,任何事都可能發生。而文學類的藝術品,不符合公眾邏輯的話就會被噴。’
發完之後翻看了一下私信,除了意料之中的腦殘粉們充滿了鹹濕味道的巴結之外,還有一大批人說自己已經墮落了居然會把第一個關注用來關注一個整天都在發自拍的無腦女……
張赫的嘴角扯了扯。
“小兄弟,吃飽了嗎?”光著膀子滿身大汗的胖老板從廚房裏露出個頭,拿掛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腦門的汗。
張赫看了看桌子上滿滿當當的碗碟:“啊,吃飽了。”
“嘿!”胖老板當下從廚房裏走了出來,搓著手:“一共兩百九。”
放在十多年前,這先是做噩夢夢到了成精的兵馬俑要吃自己,然後剛醒過來就見到個這麽能吃的人……而且身為一個大老爺們兒卻挎著個粉紅色的包包!……要不是現在有了網絡知道現如今的年輕人大都腦子有病,那胖老板肯定就把這人當成妖魔鬼怪了!
張赫拿餐巾紙擦了擦嘴,從粉紅色挎包裏掏出三百塊錢。
胖老板驗了下真偽,樂嗬嗬的到櫃台找零。
用吃飯的時間給手機充了電,一個小時的時間也剛好充滿。
有人煙的地方,手機自然也是有信號的。拿著手機看了看地圖,判斷出方向之後就直接上路了。
正所謂,同樣的招數對聰明人是無效的。有過之前的經驗,這次的張赫也沒有和之前一樣走一會兒就停下找個背景自拍……況且,身為一個正兒八經的聰明人,路癡這種標簽在張赫身上是不存在的。先前迷路也隻是因為那是在山區裏,一眼看過去哪哪兒都一樣。
費這麽多話,隻是為了讓現在的略不至於太突兀。
一個小時之後。
在車站前停下來的張赫隨意的把蹬的有些變形的自行車支在了路邊,跑到車站附近的手機店買了副新的充電器就坐上了車。
要先坐車從這個小縣城去隔壁的市級城市,然後再在隔壁的市級城市坐火車迴豫市。
一直到晚上坐上了迴豫市的火車,張赫都覺得自己是不是忘了件什麽事兒。
但仔細想想,會忘的事兒應該也不怎麽重要,於是也就作罷了。
然而……在張赫挎著粉紅色包包登上火車,找到自己座位的同一時間——
還是那個小飯館,還是那個胖老板。
坐在飯館門前拿著蒲扇乘涼的胖老板目送小路上疾馳而過的摩托車以及秀發及腰、白裙飄飄的背影,心道自己是不是又遇到什麽髒東西了……
*****
張赫畢竟是氣大財粗,盡管花的是別人的錢,一頓豐盛難吃的火車餐之後在睡覺之前發了條微丨博。
‘問天:何以為仁?問地:何以為善?問人:何以為俠?天道:至公。地道:報償。人道:你神經病吧?’
迴到自己的上鋪剛剛躺下,忽然感覺到了一股異樣的波動……好像是某個聲音從心底響起,唿喚著自己的靈魂!
心中猛升警覺的張赫豁然起身,腦袋撞在車頂的巨響把下鋪正摳著腳的大叔嚇得把腳指頭差點掰折了。
顧不上頭,張赫一翻身就從上鋪跳了下來,循著唿喚的方向快步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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巨大的驚愕讓胖老板瞬間就失去了所有的倦意,卻嚇得說不出話來。
然後,那個兵馬俑撕開了嘴——緊緊相連的上下嘴唇在張開的時候撕下了一塊血皮,嘴唇立刻就流出了鮮紅的血液。
嘶啞低沉的嗓音蘊含著**迫切的欲丨望:“我…好…餓……”
“……”連聲音都沒有發出來,胖老板雙眼一翻就暈了過去。
因為長時間沒有喝水沒有進食而幹枯、粘結在一起的嘴唇……用力的張開當然是會流血的吧!
張赫擦了擦嘴上的血,推了推這個小飯館的胖老板的頭,發現無法叫醒。於是找到水管洗了把臉,同時大喝了一通。
雖然隻喝了個水飽,但肚子裏有東西的感覺實在是太棒了。
直到張赫又上完廁所,被嚇暈的胖老板才悠悠醒轉。
“年輕人快跑!兵馬俑成精了!”剛醒過來,胖老板就衝著張赫大叫道。
“……”張赫眨了眨眼。
***
人生就像是一場旅程。之所以迷人,不是因為終點的豔麗,而是未知的沿途風景。
即使是偶有發生的意外事故,也同樣充滿了未知的魅力。
張赫借用飯館老板的充電器給手機充著電,順便發了條微丨博。
‘人生比小說更加殘酷,也更加精彩。所謂藝術源於生活,而又高於生活。我個人隻認同前半句,藝術的確是源於生活的。但後半句則不敢苟同,因為生活不需要邏輯,任何事都可能發生。而文學類的藝術品,不符合公眾邏輯的話就會被噴。’
發完之後翻看了一下私信,除了意料之中的腦殘粉們充滿了鹹濕味道的巴結之外,還有一大批人說自己已經墮落了居然會把第一個關注用來關注一個整天都在發自拍的無腦女……
張赫的嘴角扯了扯。
“小兄弟,吃飽了嗎?”光著膀子滿身大汗的胖老板從廚房裏露出個頭,拿掛在脖子上的毛巾擦了把腦門的汗。
張赫看了看桌子上滿滿當當的碗碟:“啊,吃飽了。”
“嘿!”胖老板當下從廚房裏走了出來,搓著手:“一共兩百九。”
放在十多年前,這先是做噩夢夢到了成精的兵馬俑要吃自己,然後剛醒過來就見到個這麽能吃的人……而且身為一個大老爺們兒卻挎著個粉紅色的包包!……要不是現在有了網絡知道現如今的年輕人大都腦子有病,那胖老板肯定就把這人當成妖魔鬼怪了!
張赫拿餐巾紙擦了擦嘴,從粉紅色挎包裏掏出三百塊錢。
胖老板驗了下真偽,樂嗬嗬的到櫃台找零。
用吃飯的時間給手機充了電,一個小時的時間也剛好充滿。
有人煙的地方,手機自然也是有信號的。拿著手機看了看地圖,判斷出方向之後就直接上路了。
正所謂,同樣的招數對聰明人是無效的。有過之前的經驗,這次的張赫也沒有和之前一樣走一會兒就停下找個背景自拍……況且,身為一個正兒八經的聰明人,路癡這種標簽在張赫身上是不存在的。先前迷路也隻是因為那是在山區裏,一眼看過去哪哪兒都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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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小時之後。
在車站前停下來的張赫隨意的把蹬的有些變形的自行車支在了路邊,跑到車站附近的手機店買了副新的充電器就坐上了車。
要先坐車從這個小縣城去隔壁的市級城市,然後再在隔壁的市級城市坐火車迴豫市。
一直到晚上坐上了迴豫市的火車,張赫都覺得自己是不是忘了件什麽事兒。
但仔細想想,會忘的事兒應該也不怎麽重要,於是也就作罷了。
然而……在張赫挎著粉紅色包包登上火車,找到自己座位的同一時間——
還是那個小飯館,還是那個胖老板。
坐在飯館門前拿著蒲扇乘涼的胖老板目送小路上疾馳而過的摩托車以及秀發及腰、白裙飄飄的背影,心道自己是不是又遇到什麽髒東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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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赫畢竟是氣大財粗,盡管花的是別人的錢,一頓豐盛難吃的火車餐之後在睡覺之前發了條微丨博。
‘問天:何以為仁?問地:何以為善?問人:何以為俠?天道:至公。地道:報償。人道:你神經病吧?’
迴到自己的上鋪剛剛躺下,忽然感覺到了一股異樣的波動……好像是某個聲音從心底響起,唿喚著自己的靈魂!
心中猛升警覺的張赫豁然起身,腦袋撞在車頂的巨響把下鋪正摳著腳的大叔嚇得把腳指頭差點掰折了。
顧不上頭,張赫一翻身就從上鋪跳了下來,循著唿喚的方向快步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