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隻是直接從其所研究的文化對象(人民)搜集資料並尋求解釋,人類學家所作的也就是那些在日本生活過的一切西方出色的觀察家們所作過的事。一個人類學家的貢獻如果僅止於此,那就不能指望他對以往外國居留者有關日本的卓越著述做出新的貢獻。但是,文化人類學家由於所受訓練具有某些特殊能力,花費一些精力,試圖對這一擁有眾多學者和觀察家的領域增添他的貢獻,看來是值得的。
人類學家(這裏前後的“人類學家”、“文化人類學家”每指作者自己。)1知道多種亞洲和大洋洲的文化。日本有許多社會習俗和生活習慣,甚至與太平洋島嶼上的原始部落極為相似。這些相似,有些是在馬來 諸島,有些是在紐幾內亞,也有些是在波裏尼西亞。當然,根據這些相似來推測古代也許有過移民或相互接觸,是很有趣的。但這對我來說,了解文化相似性之所以有價值卻並不在於這類可能發生的歷史關聯,而在於能夠憑藉這些類似或差異,獲得理解日本生活方式的啟示,因為,我懂得這些風俗習慣在簡單的文化中是如何起作用的。我對亞洲大陸的暹邏2、緬旬和中國也多少有些知識,因而可以把日本與其它民族進行比較,這些民族都是亞洲偉大文化遺產的一部分。人類學家在有關原始民族的研究中,已反覆地證明,這種文化比較是何等有價值。一個部落的正式習俗也許百分之九十與鄰近部落相同,卻可以作些修改以適應與周圍任何民族都不相同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在這一過程中會排廳某些基本習俗,不論其對整體的比率是多麽小,都可能使該民族的未來向獨特的方向發展。對於一個人類學家來說,研究這種在整體上具有許多共性的各民族之間的差異是最有益的。
人類學家還必須使自己最大限度地適應自身文化與其他文化之間的差異,其研究技術也必須為解決這一特殊問題而加以磨練。他們憑藉經驗知道,不同文化的人們在遇到某些情況、並必須對其含義作出判斷時,其方式,在不同的部落和民族之間是有巨大差異的。在某些北極鄉村或熱帶沙漠地區,他們會遇到以血緣責任或財務交換為基礎的部落習俗,遠非任何奔放的想像力所曾設想的。人類學家必須進行調查,不僅要調查親屬關係或交換關係的細節,而且要弄清這種習俗在部落行為中的後果,以及每一代人如何從小就受其製約,身體力行,世代相傳,如同其祖先所做的那樣。
人類學者對這種差異、製約及其後果的關注,在研究日本時也可加以利用。現在,無人不感到美國與日本在文化上的根深蒂固的差異。我們甚至出現這種關於日本的說法:凡是我們幹的,他們就一定反其道而行之。一個研究者如果相信這種說法,而簡單地認為,差異太離奇,根本不可能了解那種民族,這當然是危險的。人類學家根據自己的經驗充分證明,即使最離奇的差異也不會妨礙研究者對它的理解。人類學家比其它社會科學家能夠更好地把差異作為一種“正值”即有用的資料來利用,而不是看作“負值”。製度和民族之間的差異表現越是離奇,他們就越加注意。對他所研究的部落的生活方式,任何東西他都不會視為當然,這就使得他不會隻注意少數選出的事例,而 是麵向每件事物。在有關西方各民族的研究中,缺乏比較文化學訓練的人往往忽視許多行為的整個領域。他們總是過於視為理所當然,對日常生活中的細小習慣以及人們對熟悉事物的公認說法都不進行研究。然而,正是這類習慣或公認說法大麵積地投射在該民族的銀幕上,影響該民族的未來,其作用遠遠超過外交官所簽訂的各種條約。
人類學家必須發展研究日常瑣事的技術,因為,他所研究的部落中的這些日常瑣事,與他本國相應的事物相比截然不同。當他想理解某一部落中被視為最惡毒的或另一部落中被視為最膽怯的行為時,當他試圖了解在特定情況下,他們將如何行動、如何感受時,他就會發現,必須大力進行觀察並注意細節,這些,在對文明民族進行研究時常常是不大注意的。人類學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些乃是最關鍵的,並且也知道如何進行挖掘。
這種方法值得運用於研究日本。因為隻有高度注意一個民族生活中的人類日常瑣事,才能充分理解人類學家這一論證前提的重大意義:即任何原始部落或任何最先進的文明民族中,人類的行為都是從日常生活中學來的。不論其行為或意見是如何奇怪,一個人的感覺和思維方式總是與他的經驗有聯繫的。我越是對日本人的某種行為迷惑不解,就越認為在日本人生活中一定有造成這種奇特行為的某種極為平常的條件在起作用。我的研究越深入到日常交往細節就越有用處。人正是在日常細節中學習的。
我作為一個文化人類學家,還確信這樣的前提,即:最孤立的細小行為,彼此之間也有某些係統性的聯繫。我十分重視數以百計的單項行為如何構成一個總體模式。一個人類社會總必須為它自身的生活進行某種設計。它對某些情況的處理方式及評價方式表示贊可,那個社會中的人就把這些結論視為全世界的基本結論。無論有多大困難,他們都把這些結論熔成一體。人們既然接受了賴以生活的價值體係,就不可能同時在其生活的另一部分按照相反的價值體係來思考和行動,否則就勢必陷於混亂和不便。他們將力求更加和諧一致。他們為自己準備了種種共同的理由和共同的動機。一定程度的和諧一致是必不可少的,否則整個體係就將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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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類學家(這裏前後的“人類學家”、“文化人類學家”每指作者自己。)1知道多種亞洲和大洋洲的文化。日本有許多社會習俗和生活習慣,甚至與太平洋島嶼上的原始部落極為相似。這些相似,有些是在馬來 諸島,有些是在紐幾內亞,也有些是在波裏尼西亞。當然,根據這些相似來推測古代也許有過移民或相互接觸,是很有趣的。但這對我來說,了解文化相似性之所以有價值卻並不在於這類可能發生的歷史關聯,而在於能夠憑藉這些類似或差異,獲得理解日本生活方式的啟示,因為,我懂得這些風俗習慣在簡單的文化中是如何起作用的。我對亞洲大陸的暹邏2、緬旬和中國也多少有些知識,因而可以把日本與其它民族進行比較,這些民族都是亞洲偉大文化遺產的一部分。人類學家在有關原始民族的研究中,已反覆地證明,這種文化比較是何等有價值。一個部落的正式習俗也許百分之九十與鄰近部落相同,卻可以作些修改以適應與周圍任何民族都不相同的生活方式和價值觀念。在這一過程中會排廳某些基本習俗,不論其對整體的比率是多麽小,都可能使該民族的未來向獨特的方向發展。對於一個人類學家來說,研究這種在整體上具有許多共性的各民族之間的差異是最有益的。
人類學家還必須使自己最大限度地適應自身文化與其他文化之間的差異,其研究技術也必須為解決這一特殊問題而加以磨練。他們憑藉經驗知道,不同文化的人們在遇到某些情況、並必須對其含義作出判斷時,其方式,在不同的部落和民族之間是有巨大差異的。在某些北極鄉村或熱帶沙漠地區,他們會遇到以血緣責任或財務交換為基礎的部落習俗,遠非任何奔放的想像力所曾設想的。人類學家必須進行調查,不僅要調查親屬關係或交換關係的細節,而且要弄清這種習俗在部落行為中的後果,以及每一代人如何從小就受其製約,身體力行,世代相傳,如同其祖先所做的那樣。
人類學者對這種差異、製約及其後果的關注,在研究日本時也可加以利用。現在,無人不感到美國與日本在文化上的根深蒂固的差異。我們甚至出現這種關於日本的說法:凡是我們幹的,他們就一定反其道而行之。一個研究者如果相信這種說法,而簡單地認為,差異太離奇,根本不可能了解那種民族,這當然是危險的。人類學家根據自己的經驗充分證明,即使最離奇的差異也不會妨礙研究者對它的理解。人類學家比其它社會科學家能夠更好地把差異作為一種“正值”即有用的資料來利用,而不是看作“負值”。製度和民族之間的差異表現越是離奇,他們就越加注意。對他所研究的部落的生活方式,任何東西他都不會視為當然,這就使得他不會隻注意少數選出的事例,而 是麵向每件事物。在有關西方各民族的研究中,缺乏比較文化學訓練的人往往忽視許多行為的整個領域。他們總是過於視為理所當然,對日常生活中的細小習慣以及人們對熟悉事物的公認說法都不進行研究。然而,正是這類習慣或公認說法大麵積地投射在該民族的銀幕上,影響該民族的未來,其作用遠遠超過外交官所簽訂的各種條約。
人類學家必須發展研究日常瑣事的技術,因為,他所研究的部落中的這些日常瑣事,與他本國相應的事物相比截然不同。當他想理解某一部落中被視為最惡毒的或另一部落中被視為最膽怯的行為時,當他試圖了解在特定情況下,他們將如何行動、如何感受時,他就會發現,必須大力進行觀察並注意細節,這些,在對文明民族進行研究時常常是不大注意的。人類學家有充分的理由相信,這些乃是最關鍵的,並且也知道如何進行挖掘。
這種方法值得運用於研究日本。因為隻有高度注意一個民族生活中的人類日常瑣事,才能充分理解人類學家這一論證前提的重大意義:即任何原始部落或任何最先進的文明民族中,人類的行為都是從日常生活中學來的。不論其行為或意見是如何奇怪,一個人的感覺和思維方式總是與他的經驗有聯繫的。我越是對日本人的某種行為迷惑不解,就越認為在日本人生活中一定有造成這種奇特行為的某種極為平常的條件在起作用。我的研究越深入到日常交往細節就越有用處。人正是在日常細節中學習的。
我作為一個文化人類學家,還確信這樣的前提,即:最孤立的細小行為,彼此之間也有某些係統性的聯繫。我十分重視數以百計的單項行為如何構成一個總體模式。一個人類社會總必須為它自身的生活進行某種設計。它對某些情況的處理方式及評價方式表示贊可,那個社會中的人就把這些結論視為全世界的基本結論。無論有多大困難,他們都把這些結論熔成一體。人們既然接受了賴以生活的價值體係,就不可能同時在其生活的另一部分按照相反的價值體係來思考和行動,否則就勢必陷於混亂和不便。他們將力求更加和諧一致。他們為自己準備了種種共同的理由和共同的動機。一定程度的和諧一致是必不可少的,否則整個體係就將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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