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9章:小東發現真相13
糊塗女新婚夜上錯床:貼身小女傭 作者:甘甜1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照此推斷下去,等到易向西向她喬小麥下手的時候,孩子也會認為是理所應當的——是因為麥姐你先對不起爸爸,所以,爸爸才會對不起你。
這一切,都不是爸爸的錯!
那麽,錯的自然是她喬小麥了。
孩子見她臉色蒼白,嚇住了,輕輕地叫她:“麥姐,麥姐……”
她如夢初醒,隻是緊緊抓住孩子的手,半晌,才問:“你爸爸的病都好了嗎?”
“好是好了,隻是爸爸這幾天胃口都不太好。”
“醫生有說是什麽病嗎?”
“就是得了重感冒……唉,爸爸真的好可憐,麥姐,你都不知道,爸爸高燒的那幾天,眼眶都落下去了……”
“那幾天,冰冰阿姨一直在照顧他嗎?”
“是呀,冰冰阿姨每天都來,宋叔叔也每天都來。爸爸病好之後,還說要請他們吃飯。對了……”
孩子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想是不知該不該對喬小麥說這件事情,但還是沒忍住,說了出來,“爸爸還送了一件禮物給冰冰阿姨,感謝她的照顧。我悄悄問張奶奶,張奶奶說,那禮物很貴重的,張奶奶還說,冰冰阿姨是個熱情善良的好人,如果她以後和爸爸結婚了,也會好好照顧我的……”
喬小麥就像被人重重地一拳擂在心口。
果然!
如果之前還是猜測,現在,這一切都成了證據。
易向西,果然是有所圖謀。
僅僅是一場小感冒就可以陷她喬小麥於不義之地——成為千夫所指的大罪人。
對一個成年人來說,感冒算的了什麽?
可是,他卻指使孩子給自己打電話,當著孩子的麵讓孩子知道自己不去照顧他——不去照顧他,竟然也成了一個滔天大罪!!!!!
易向西,你有什麽資格讓我來照顧你???
如果不是別有居心,你為何會如此矯情????
“麥姐,其實我一點也不希望冰冰阿姨和爸爸結婚……可是,你又非要嫁給巧克力叔叔……唉……宋叔叔說,我要是再反對爸爸的話,我就是個自私的孩子,那樣,爸爸就一輩子也得不到幸福了……麥姐,我不想做一個自私的孩子呀,可是,我又真的不希望爸爸和冰冰阿姨結婚……唉,怎麽辦呢?”
喬小麥緊緊閉著眼睛,就像一顆無力跳動的心。
同盟正在瓦解,而她自己無能為力。
就像自從重逢以來,她一直在擔心的問題——自己一定會被再次掠奪,一無所有!!!
擔心,終於成為了現實。。
這才是易向西的真麵目!一如當初,他可以當著江一行全家人,當著派出所的警察,一邊說我愛你——一邊背後把她喬小麥害得死無全屍,家破人亡。
就像冰冰的微博上,那麽顯赫的證據——鴿子蛋鑽戒,24k金的剪貼簿——因為易向西知道這是打擊自己的最好利器——所以,他才一再讓冰冰炫出來,作為定情禮物。
不然,不早不晚,為何偏偏是這時候公諸於眾?
這一切,都不是爸爸的錯!
那麽,錯的自然是她喬小麥了。
孩子見她臉色蒼白,嚇住了,輕輕地叫她:“麥姐,麥姐……”
她如夢初醒,隻是緊緊抓住孩子的手,半晌,才問:“你爸爸的病都好了嗎?”
“好是好了,隻是爸爸這幾天胃口都不太好。”
“醫生有說是什麽病嗎?”
“就是得了重感冒……唉,爸爸真的好可憐,麥姐,你都不知道,爸爸高燒的那幾天,眼眶都落下去了……”
“那幾天,冰冰阿姨一直在照顧他嗎?”
“是呀,冰冰阿姨每天都來,宋叔叔也每天都來。爸爸病好之後,還說要請他們吃飯。對了……”
孩子吞吞吐吐,欲言又止,想是不知該不該對喬小麥說這件事情,但還是沒忍住,說了出來,“爸爸還送了一件禮物給冰冰阿姨,感謝她的照顧。我悄悄問張奶奶,張奶奶說,那禮物很貴重的,張奶奶還說,冰冰阿姨是個熱情善良的好人,如果她以後和爸爸結婚了,也會好好照顧我的……”
喬小麥就像被人重重地一拳擂在心口。
果然!
如果之前還是猜測,現在,這一切都成了證據。
易向西,果然是有所圖謀。
僅僅是一場小感冒就可以陷她喬小麥於不義之地——成為千夫所指的大罪人。
對一個成年人來說,感冒算的了什麽?
可是,他卻指使孩子給自己打電話,當著孩子的麵讓孩子知道自己不去照顧他——不去照顧他,竟然也成了一個滔天大罪!!!!!
易向西,你有什麽資格讓我來照顧你???
如果不是別有居心,你為何會如此矯情????
“麥姐,其實我一點也不希望冰冰阿姨和爸爸結婚……可是,你又非要嫁給巧克力叔叔……唉……宋叔叔說,我要是再反對爸爸的話,我就是個自私的孩子,那樣,爸爸就一輩子也得不到幸福了……麥姐,我不想做一個自私的孩子呀,可是,我又真的不希望爸爸和冰冰阿姨結婚……唉,怎麽辦呢?”
喬小麥緊緊閉著眼睛,就像一顆無力跳動的心。
同盟正在瓦解,而她自己無能為力。
就像自從重逢以來,她一直在擔心的問題——自己一定會被再次掠奪,一無所有!!!
擔心,終於成為了現實。。
這才是易向西的真麵目!一如當初,他可以當著江一行全家人,當著派出所的警察,一邊說我愛你——一邊背後把她喬小麥害得死無全屍,家破人亡。
就像冰冰的微博上,那麽顯赫的證據——鴿子蛋鑽戒,24k金的剪貼簿——因為易向西知道這是打擊自己的最好利器——所以,他才一再讓冰冰炫出來,作為定情禮物。
不然,不早不晚,為何偏偏是這時候公諸於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