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河邊喪屍來襲,不,是黃毛混混啦
末世病寵,慘死後接陰瘋魔王出獄 作者:人間天糖 投票推薦 加入書簽 留言反饋
“夏顏,你們吵架啦?”蔡甜甜吃著棒棒糖,一副八卦的表情,“他才開花沒幾天又變迴死人臉了!”
昨天一天,蔡甜甜都不敢看林嘯野的眼睛。
有種跟死神對視的刺激。
她倒是不害怕,就是她的靈魂有點如坐針氈。
夏顏沒說話,將花園采迴來的葡萄剝皮去籽倒進玻璃杯搗碎,然後再加入氣泡水密封,放進冰箱冷藏。
蔡甜甜好奇兩人當年為什麽分開。
她有所耳聞,但一直沒問過,直到親眼見到八卦裏的正主林嘯野,才覺得,應該沒有大家傳得那麽離譜:林嘯野是有點變態和神經質,但對夏顏也是真的好。
夏顏沒迴答,切碎番茄,打算做番茄炒雞蛋。
蔡甜甜乖乖幫忙打雞蛋,筷子跟碗撞得劈啪響,“顏顏,你還喜歡他吧?”
“……沒有。”
“沒有?”蔡甜甜直搖頭,“那怎麽一天看八百次他脖子的傷口?哎,叫他快點換藥吧,我的腳都好了,他的脖子怎麽還沒好,明明給我的噴霧超級有效,也不知道自己用點特效藥……”
蔡甜甜說起來沒完。
為兩人操碎了心。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夏顏也覺得林嘯野脖子的傷痕很奇怪,出獄的時候都結痂了,迴到西墅,有翟叔精心照顧竟然還惡化了,到這棟房子也有一星期,還是動不動就流血。
群星的醫療技術全球領先,之前新聞報道,他們甚至已經掌握克隆器官的技術,怎麽到自家太子爺身上,就皮外傷都治不好了?
事情透露著古怪。
……
樹林。
蜷縮在泥坑裏的男人一動不動,任由滂沱的大雨衝刷僵冷的肢體,不是他不想動,而是不敢動。
就在白天,一枚別墅射出的子彈,正中他腳邊的野兔。
他嚇得根本不敢動。
這麽遠的距離,射得那麽準,一定是狙擊槍!
該死的富婆!
住別墅,用真槍,要不要這麽壕無人性。
沒吃過豬肉但是看過豬跑,男人很清楚,麵對狙擊槍,隻要敢露頭就等著爆頭。他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別墅封閉門窗沒有一絲光亮透出,才狼狽起身。
他叫盧義,是池城北麵的鬆縣人。
今年19歲,職高最後一年,學校安排他們去機床廠實習,說是實習其實就是賣過去的低價牛馬,技術是學不到的,沒有師傅肯帶,每天就是在廠裏扛大包做苦力,累死累活飯還不給吃飽。
他原先算是混混吧,頭上染的黃毛,還有手臂紋的長蛇就是證明,也打過兩次出名的架,大小算個人物,哪受得了這種苦?
盧義平時就愛翹班,前些天溜出去買啤酒,迴來看到一群人打架。
領班按住他們宿舍的一個兄弟咬脖子,他抄起啤酒瓶就幹人頭上,多少是有點私人恩怨的,打完狠狠踩,等到酒勁過了,才發現把人腦漿都踩出來。
廠裏跑出更多人。
滿身是血。
他慌了,狀況也沒搞清,跟幾個人翻牆逃跑,慌不擇路跳進水裏,沒想到遇到上遊洪水開閘,一路衝離鬆縣,到了池城。
一起的都死了。
屍體在水裏飄著,肚子都泡炸。
隻有他抱著泡沫板活下來,最後被岸邊垮塌的淤泥埋住,半死不活地挨了兩天。
好不容易看到人,一個女人,他沒想做什麽,就想要點吃的,誰曾想到那個女的比他還不做人,問都不問一句,不分青紅皂白抓起石頭就朝他頭上掄。
還好他當即決定躺平裝死,否則不知道還得挨幾下。
真是絕了。
她走了,他在樹林裏摘野果求生,發現樹頂的攝像頭後立馬扔石頭砸碎,他料到她會迴來,這次沒有貿然求救,而是選擇跟在後麵一直尾隨到家。
好家夥。
住的別墅。
盧義搞不清裏麵還有沒有人,那些人是不是跟女人一樣王八蛋,於是選擇暗中觀察,他原先是混混、街溜子、鬼火少年……隨便怎麽稱唿,反正混混在街上混,最擅長的就是找攝像頭死角,盡管別墅周圍都是監控,他也能精準避開。
別墅裏的人很少出來。
到夜晚就會封閉門窗。
盧義沒什麽機會,一邊觀察,一邊繼續過野人生活。
漸漸的,他發現世界不對勁。
公路常有飛速而過的轎車,半道上突然扔下一個人,那個人往往流著血淚,口吐白沫,沒多久就會變成怪物到處尋找動物撕咬,跟電影裏的喪屍差不多。
盧義頭兩天會小心避開。
漸漸的,他發現喪屍是極好的狩獵工具,他們耳朵好,跑得快,他一隻兔子沒捉到過,他們捉了好多隻,吃得滿地兔毛。
盧義挖坑捕捉喪屍(他們聽聲行動,但視力和智力似乎很差,不會避開坑),抓到後砸掉下巴,然後當作獵犬來用。
喪屍抓到兔子無法撕咬,盧義直接截胡,靠這群兇殘的“寵物”過上兔肉自由的生活。
他知道城市的生存環境更糟,因而沒有貿然離開這片山。
他還是想報仇,傷口結痂了,但腦袋隱隱作痛,他想抓住砸他的女王八蛋,也給她頭上來一下,讓她嚐嚐腦袋漏風的清涼。
他在別墅四周徘徊、觀察。
初步確定,裏麵住的是兩個女人。
黑發的是砸他的女王八蛋。
紅發的是個飯桶。
紅發每次出現手裏都拿著吃的,有時是薯片,有時是冰棍,有時隻是一捧小學生才吃的怪味酸粉,她也要邊舔邊斯哈。
她們會交替出來采摘蔬菜和水果,還會在別墅周圍遛狗。
那隻獵犬很聰明,盧義不敢靠太近。
有一次用一隻喪屍試探,還沒到別墅的監控區,狗就聞到了,女王八蛋在狗的提示下提著鐵鎬出來,對著他最得力的“花褲衩”就是一頓敲,敲到稀巴爛才走。
簡直不是人。
……
盧義痛定思痛,翻出土坑,抹把臉快速溜進山坳。
接下來的幾天,他四處收集喪屍,陸續有十幾隻,還特別留兩隻沒砸下巴,預備給她們搞個大的。
不隻是報仇。
更是因為他眼紅別墅的資源。
紅頭發天天吃,吃得他口水都要流幹了,現在好了,裏麵還有槍,盧義怎麽也得拚一把。
這就是人與人的區別。
餓死膽小的。
整死膽大的。
換成普通人,知道有槍就該開溜,可惜盧義不會,知道有槍決心還更堅定了。
他根本不知道前方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麽,如果他知道,大概死也不會再對別墅動心思。
昨天一天,蔡甜甜都不敢看林嘯野的眼睛。
有種跟死神對視的刺激。
她倒是不害怕,就是她的靈魂有點如坐針氈。
夏顏沒說話,將花園采迴來的葡萄剝皮去籽倒進玻璃杯搗碎,然後再加入氣泡水密封,放進冰箱冷藏。
蔡甜甜好奇兩人當年為什麽分開。
她有所耳聞,但一直沒問過,直到親眼見到八卦裏的正主林嘯野,才覺得,應該沒有大家傳得那麽離譜:林嘯野是有點變態和神經質,但對夏顏也是真的好。
夏顏沒迴答,切碎番茄,打算做番茄炒雞蛋。
蔡甜甜乖乖幫忙打雞蛋,筷子跟碗撞得劈啪響,“顏顏,你還喜歡他吧?”
“……沒有。”
“沒有?”蔡甜甜直搖頭,“那怎麽一天看八百次他脖子的傷口?哎,叫他快點換藥吧,我的腳都好了,他的脖子怎麽還沒好,明明給我的噴霧超級有效,也不知道自己用點特效藥……”
蔡甜甜說起來沒完。
為兩人操碎了心。
說者無意,聽者有心。
夏顏也覺得林嘯野脖子的傷痕很奇怪,出獄的時候都結痂了,迴到西墅,有翟叔精心照顧竟然還惡化了,到這棟房子也有一星期,還是動不動就流血。
群星的醫療技術全球領先,之前新聞報道,他們甚至已經掌握克隆器官的技術,怎麽到自家太子爺身上,就皮外傷都治不好了?
事情透露著古怪。
……
樹林。
蜷縮在泥坑裏的男人一動不動,任由滂沱的大雨衝刷僵冷的肢體,不是他不想動,而是不敢動。
就在白天,一枚別墅射出的子彈,正中他腳邊的野兔。
他嚇得根本不敢動。
這麽遠的距離,射得那麽準,一定是狙擊槍!
該死的富婆!
住別墅,用真槍,要不要這麽壕無人性。
沒吃過豬肉但是看過豬跑,男人很清楚,麵對狙擊槍,隻要敢露頭就等著爆頭。他一直等到天黑,等到別墅封閉門窗沒有一絲光亮透出,才狼狽起身。
他叫盧義,是池城北麵的鬆縣人。
今年19歲,職高最後一年,學校安排他們去機床廠實習,說是實習其實就是賣過去的低價牛馬,技術是學不到的,沒有師傅肯帶,每天就是在廠裏扛大包做苦力,累死累活飯還不給吃飽。
他原先算是混混吧,頭上染的黃毛,還有手臂紋的長蛇就是證明,也打過兩次出名的架,大小算個人物,哪受得了這種苦?
盧義平時就愛翹班,前些天溜出去買啤酒,迴來看到一群人打架。
領班按住他們宿舍的一個兄弟咬脖子,他抄起啤酒瓶就幹人頭上,多少是有點私人恩怨的,打完狠狠踩,等到酒勁過了,才發現把人腦漿都踩出來。
廠裏跑出更多人。
滿身是血。
他慌了,狀況也沒搞清,跟幾個人翻牆逃跑,慌不擇路跳進水裏,沒想到遇到上遊洪水開閘,一路衝離鬆縣,到了池城。
一起的都死了。
屍體在水裏飄著,肚子都泡炸。
隻有他抱著泡沫板活下來,最後被岸邊垮塌的淤泥埋住,半死不活地挨了兩天。
好不容易看到人,一個女人,他沒想做什麽,就想要點吃的,誰曾想到那個女的比他還不做人,問都不問一句,不分青紅皂白抓起石頭就朝他頭上掄。
還好他當即決定躺平裝死,否則不知道還得挨幾下。
真是絕了。
她走了,他在樹林裏摘野果求生,發現樹頂的攝像頭後立馬扔石頭砸碎,他料到她會迴來,這次沒有貿然求救,而是選擇跟在後麵一直尾隨到家。
好家夥。
住的別墅。
盧義搞不清裏麵還有沒有人,那些人是不是跟女人一樣王八蛋,於是選擇暗中觀察,他原先是混混、街溜子、鬼火少年……隨便怎麽稱唿,反正混混在街上混,最擅長的就是找攝像頭死角,盡管別墅周圍都是監控,他也能精準避開。
別墅裏的人很少出來。
到夜晚就會封閉門窗。
盧義沒什麽機會,一邊觀察,一邊繼續過野人生活。
漸漸的,他發現世界不對勁。
公路常有飛速而過的轎車,半道上突然扔下一個人,那個人往往流著血淚,口吐白沫,沒多久就會變成怪物到處尋找動物撕咬,跟電影裏的喪屍差不多。
盧義頭兩天會小心避開。
漸漸的,他發現喪屍是極好的狩獵工具,他們耳朵好,跑得快,他一隻兔子沒捉到過,他們捉了好多隻,吃得滿地兔毛。
盧義挖坑捕捉喪屍(他們聽聲行動,但視力和智力似乎很差,不會避開坑),抓到後砸掉下巴,然後當作獵犬來用。
喪屍抓到兔子無法撕咬,盧義直接截胡,靠這群兇殘的“寵物”過上兔肉自由的生活。
他知道城市的生存環境更糟,因而沒有貿然離開這片山。
他還是想報仇,傷口結痂了,但腦袋隱隱作痛,他想抓住砸他的女王八蛋,也給她頭上來一下,讓她嚐嚐腦袋漏風的清涼。
他在別墅四周徘徊、觀察。
初步確定,裏麵住的是兩個女人。
黑發的是砸他的女王八蛋。
紅發的是個飯桶。
紅發每次出現手裏都拿著吃的,有時是薯片,有時是冰棍,有時隻是一捧小學生才吃的怪味酸粉,她也要邊舔邊斯哈。
她們會交替出來采摘蔬菜和水果,還會在別墅周圍遛狗。
那隻獵犬很聰明,盧義不敢靠太近。
有一次用一隻喪屍試探,還沒到別墅的監控區,狗就聞到了,女王八蛋在狗的提示下提著鐵鎬出來,對著他最得力的“花褲衩”就是一頓敲,敲到稀巴爛才走。
簡直不是人。
……
盧義痛定思痛,翻出土坑,抹把臉快速溜進山坳。
接下來的幾天,他四處收集喪屍,陸續有十幾隻,還特別留兩隻沒砸下巴,預備給她們搞個大的。
不隻是報仇。
更是因為他眼紅別墅的資源。
紅頭發天天吃,吃得他口水都要流幹了,現在好了,裏麵還有槍,盧義怎麽也得拚一把。
這就是人與人的區別。
餓死膽小的。
整死膽大的。
換成普通人,知道有槍就該開溜,可惜盧義不會,知道有槍決心還更堅定了。
他根本不知道前方等待自己的將是什麽,如果他知道,大概死也不會再對別墅動心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