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斟開始借口兵務繁雜,需要留在軍營辦公,隔三差五地就不迴來過夜,讓鹿苑女以為的方便讓羊斟“睹玉思人”,變成了更多的“孤芳自賞”。


    和她每隔十天,就要去見郯子一樣,現在的羊斟也漸漸給她建立了屬於他倆的新的“作息時間表”:每隔七天,他才迴來過夜一次,其他時間,不是在軍營,就是在封邑;不是在勞軍,就是在訪民,就算是迴來過夜的那一晚,也是晚晚迴來,沉沉秒睡,次晨一大早,又匆匆出門,忙到兩人都很難說上一句完整的話。


    鹿苑女不是傻瓜,當然覺察到了有不對勁的地方,但也不方便問,隻好跑去向羊流兒哭訴,說羊斟嫌棄她了,不再象以前那樣愛她了,總想盡辦法躲著少見或者不見她,更不用說行周公之禮了。


    羊流兒一聽兒媳這樣投訴,心想:一定是斟兒有什麽事,不想讓她知道,否則,照他往日對妻兒的注重與關愛言行,是斷不可能“突然變絕情”的。


    “你且放寬心,斟兒終究係你嘅夫君。但,除著此名之外,佢仲還係北境之柱石,兵卒之‘召將軍’;萬民之‘太平伯’。凡大丈夫者,必心憂天下先,少安家室後,此舉亦屬可諒之事!待吾前去詢問一二,替你揾個本源出來,俾你一個安心。


    為人妻妾,當明事理,以夫君大事為重,唔應該動唔動就用小兒女之淚與瑣事,絆住佢、阻著佢成就大事啊!你亦要有所體恤先豈啱灑!當然,但若真係因為佢對你母子薄情寡義,吾自當提點懲罰於佢,不會輕饒!俾還你一個公道!好唔好?”


    羊流兒的這番勸說,讓從小在宮中長大的鹿苑女,聽得是入心入耳、心服口服,也根本隻能是啞口無言,無言以對,隻能是擦幹眼淚,反而背著一個“不是賢內助”的罵名,灰溜溜地迴去對著“玉人”,獨自深刻反省了!


    “究竟是怎麽了?他突然對我冷淡了,難道是因為我現在年老色衰,讓他嫌棄了?或者,是不是他在外麵有其他心愛之人?會不會是那個做羊湯的?她不是已經被我想辦法趕走了嗎?就沒讓她迴郯國,應該不會是她。那又會是什麽原因呢?就算是為了國家大事,我是他妻子啊,為什麽就不能和我講一下呢?”


    鹿苑女想來想去,覺得應該再去請教一下渾夕師傅。畢竟,他對羊斟的關懷,是視如自己的兒子那樣的,而且相對客觀,應該可以給自己一個正確的解釋。


    於是,鹿苑女又帶著幾匹精美的絲帛,幾方腰佩美玉,作為見麵禮,去了渾夕那裏。


    渾夕夫人見到這些皇宮才有的精美絲帛,高興的不得了!這可是渾夕從來沒有機會給她買到的上層奢華布料;而幾方腰帶所佩的美玉,顯然是送給渾夕,希望他能穿戴上,風光風光。


    但是,渾夕卻全部都拒收了,也不管他夫人那一臉的“不舍”和生氣,全部推著退還給了鹿苑女。


    “無功不受祿!此禮太過貴重,並且也合禮儀,吾等之身份下賤,無福穿戴,還請夫人收好自用吧!有咩需要問吾的,但講無妨,無須客套。”


    雖然送禮被拒了,但是這個“求解”的心,還是不能被動搖。


    鹿苑女又把最近羊斟對他如何如何冷淡、疏遠,以及問過婆婆,卻被羊流兒視她為“不賢”的心中鬱悶,合盤托出。


    隻是她卻特意“忽略”了自己的反省內容之一:對於那個被她限製再返迴到郯國的會做美味羊湯的前宋卿夫人,那個和羊斟有著多多少少說不清、道不明的曖昧的侍女的遭遇,她是一條心梗到底,絕口不提一絲一毫。


    渾夕看著鹿苑女那淚光粼粼、楚楚可憐的訴說,心中已猜出八、九分來。稍作沉吟,他便啟聲說道:


    “太平伯心係天下公事,疏於兒女私情,作為佢之師傅,吾心欣然不及,何敢責之?你亦當放寬心胸、莫囿於一己私歡,而俾自己不痛快。轉念諗一下,若天下人籍太平伯之勤勉而得以百姓安生,天下太平,可令到天下人,對夫人您之無私、賢惠、犧牲之美德,口口傳頌。對你來講,唔係至大之愛嗎?你話斟兒不再愛你,依吾眙來,此方乃至高之愛!你明唔明啊?”


    同樣是勸,婆婆在責她;而師傅在讚她,鹿苑女的心結,一下就被渾夕給打開了,心生歡喜,不禁當即叩拜致謝:


    “師傅一言,果然令到吾諗清楚啦!真乃醍醐灌頂,如悟真言啊!妾身謝過渾夕師傅之真摯提點!”


    這一番“美德”的誇獎作用下,鹿苑女在迴去的路上,都覺得自己“升華”了,“高尚”了,變“偉大”了,不禁開心地哼唱起來:


    “呦呦鹿鳴,食野之蘋。我有嘉賓,鼓瑟吹笙。吹笙鼓簧,承筐是將。人之好我,示我周行。”


    她的一路“小曲”,自己沒覺得在唱;可是這隨身的侍女,卻是都被她給“傳染”了,不自覺地也學會了哼唱。


    很快,鹿苑女自配譜版的“詩經小曲”,變成了太平伯府下人們,人人都會哼上兩句的“經典”,唱著唱著,傳進了鄉閭市井,傳入了宮牆之內,連郯子也聽到了。


    不再在意羊斟多久迴來一趟,鹿苑女重新調整了自己的生活重心,雖然十天去見一次郯子的習慣依然不變,但是被迫空閑下來的時間裏,在太平伯府中,鹿苑女又開辟出了一處庭院,重新養起了小鹿。


    依據郯國當時的法律規定,隻有皇家後苑,才有資格豢養小鹿;而伯侯之家,頂多可以養幾隻孔雀,她這樣的“私養”,可是嚴重的“僭越逾製”行為。


    這事確屬違法,但在她鹿苑女看來,郯子是絕對不會禁止她來養鹿的。畢竟,她與郯君的關係,遠非旁人可及。


    “算不得咩大事!”


    她還特意給下人們交代:“吾府非有鹿苑,但係一群小馬而矣!且管好你哋嘅口舌,但有對外亂說亂講者,吾定不輕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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