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掉手中的手槍,仿似無法接受自己竟然殺人的事實。


    但隻有楊誌敏能看到。


    那女孩子眼底滿是嘲諷,是極深的諷刺。


    ……


    江家的男人追著齊素雅來到陽明山,在聽見第一聲槍聲響起的那一刻,他們臉色丕變,連忙火速衝向事發地。


    他們看見女孩子身上有血,披頭散發的楊誌敏手中拿槍,瞄準了女孩。


    這一刻心中警鈴大作,幾乎想也不想,眾人一起衝向齊素雅那裏,但彼此間隔的距離實在太遠。


    而就在下一秒,三聲槍響,那女孩無事,楊誌敏卻置身血泊。


    於修凜怔忡著,這一刻,內心的感覺大概是震撼。


    他迴想珠海,迴想澳門,迴想曾在酒店房間,那女孩拉著他做戲。


    是不是他太天真?


    他當時,其實並不清楚那女孩想做什麽,他想起在前往港澳的那天清晨,女孩身在碼頭,她當時對蘇念初說,她不能無緣無故的殺人。


    就算是有持槍證,也隻能正當防衛,必須對方出手在先。


    從那時開始,她就已經在心底宣判楊誌敏死刑。


    因為楊誌敏踩到她底線,而之後的事情,是一連串布局。


    她難道是在故意逼迫楊誌敏出手?


    幾乎所有人都知道,她對家庭二字有著近乎病態的渴求。


    但直至這一刻之前,這隻是一個粗略的認知,並未具象化。


    楊誌敏曾對她下藥,曾想破壞她精心維持的和平,讓她所保護的一切差一點點因此而崩壞。


    所以,她拿起屠刀。


    於修凜側首看向身旁的江雁洲,看見江雁洲眼底滿是震撼。


    他們聰明多智,這一瞬間想通了太多事。


    江大哥說,讓一個人痛苦的最佳辦法是讓人生不如死,但從側麵來看,比起齊素雅,江敬雲終歸還是仁慈的。


    而她,不出手則以,一出手,便從根源上滅殺了一切。


    江雁洲從前曾坐牢,可他手中並無人命。


    有些傳言傳得有鼻子有眼,但被一些人視為魔鬼,他心底為此卑弱,認為這樣的他太過不堪,他配不上在他心中那麽美好的女孩。


    但他的擔心其實最過無用。


    於修凜再度想起他從前對那少女做出的評價。


    漆黑的太陽。


    所謂幹淨美好,積極陽光,又何嚐不是一種假象。


    如果人心真是黑的,可能,她那份黑,比墨色還濃,可能整個江家,都無人能及。


    ……


    陽明山上的住戶有人幫忙報警,齊素雅身上有槍傷。


    她做出一副驚魂未定的樣子,連臉色都慘白,她被帶去醫院,之後是走各種流程,比如錄口供。


    江家這些男人被作為目擊者帶進警察局,他們口風一致,聲稱是來山上找齊素雅的。


    齊素雅聲稱她自己是看陽明山風景不錯,所以才來此拍照,在那之前她並不知道那是楊誌敏所居住的地方。


    警方帶走她相機中的膠卷,黑白照片洗出來,也果然如她所說,有很多旅行途中拍攝的照片,其中不限於陽明山,還有其他地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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