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媽和李曉梅從醫院裏出來,迎麵看見毛老師兩口子和毛蘭慌慌張張地趕來了,毛蘭跑在最前頭。我媽用巴掌抹了抹淚臉,又歪著腦袋把臉在肩上蹭了蹭,順手捋捋頭髮,同時把腰也挺起來,下巴也抬髙了。“哎呀呀,慌什麽慌什麽?別慌。”她對毛蘭和毛蘭後麵的毛老師夫婦說,“徐陽好好的,什麽事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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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我的臉》第三十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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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梅說:“徐伯母,這是誰呀?”
我媽撇撇嘴說:“你們徐總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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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我的臉》第三十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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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進拘留所,躺在武警醫院裏。到了這裏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一共燒死了十三個人,五個女人,八個男人。還有四個人被煙燻死過去又醒了過來。死者中年齡最小的十七歲,是個女孩,年齡最大的七十一歲,是老胡。
老胡死了。從前的誌願軍戰士老胡從他的收發室跑下來,不管不顧地衝進去救人,又摘下滅火器滅火。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老胡居然會用滅火器,人們發現他時他和一隻滅火器躺在一起。他像隻蝦米似地弓起來蜷縮在那裏,樣子很痛苦,而那隻焦黑的滅火器已被他用空了。
老胡這是何苦呢?是我害了老胡。不是我強行把他拉來,他不會是這樣的死法。他還會在家裏扇他的煤球爐子,一直扇到他扇不動了,然後那把破蒲扇會從手上掉下來。那是一種境界。那叫燈幹油盡,叫享盡天年,他不會有痛苦,至少不會這麽痛苦,他會走得很安詳,就像睡著了一樣。
除了老胡,死者中我還認識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打鼓佬趙明。我實在想不通,這個巳經成了陰陽人的打鼓佬,幹嗎要從人防地道裏往火堆裏跑呢?他那裏還在放著又香又艷的毛片,他還在香噴噴地吃著糖炒栗子,可聽見金昌路上一片喧譁,便坐不住了,把一紙袋糖炒栗子放在椅子上,剁了頭一般沒命地往那裏跑,像有誰在追他的命似的,幾百米的距離,他跑得汗流浹背氣喘籲籲的。他就這樣一頭紮進了綠島。他紮進綠島並不為別的,他雌聲雌氣地說,砸!他跟那些人一樣,到處亂砸。他比那些人還憤怒,--他一個閹人,他憤怒什麽呢?看見著火了,人家都拚命往外跑,他卻還在那裏扯著喉嚨狂叫,砸!砸他媽的雞窩!我叫你們搞!你們搞呀!他根本不把大火放在眼裏,他看不見大火,火燒到他身上了他還在手舞足蹈又喊又砸。他這不是找死嗎?他的生意據說還不錯,幹嗎要找死呢?
我是在南城晚報上看到這些情況的。我又上報紙了。報紙真是個風雲變幻的地方。……算了,我們就不說報紙了,報紙就是那樣,老說它也沒什麽意思。
我的看守把這些報紙扔給我,說看看你作的孽吧!他說得不錯,這是我作的孽。我是綠島的總經理,毫無疑問要對這件事情負責,我隻能在這裏一邊接受治療,一邊等待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提起訟訴,然後則是判刑入獄。我腦子裏很亂,隻要一閉上眼睛,我就會看見老胡,看見打鼓佬,看見另外那十一個人。雖然我隻認識老胡和打鼓佬,不知道那十一個人都是些什麽模樣,但我覺得我確實看見了他們,而且一點也不模糊,如果讓我畫,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把他們全都畫出來。我看見了他們的衣著,臉型,髮式,高矮胖瘦,我一律看見了。他們也看著我。他們的表情和眼神使我感到恐懼。他們從我黑色的心裏凸現出來,像雕像一樣森森地立在那裏。
有一男一女來找過我幾次,搬個椅子坐在我床邊,男的問我,女的記錄。他們問我火是怎麽燒起來的?又問我安全檢查時是否對我口頭警告過?接著問我為什麽不重視?我對他們說綠島不是我的,真正的老闆是洪廣義,我要聽他的。他們開導我說,你是不是法人代表呢?以為法人代表好當嗎?沒事你就是總經理,有事就推個一幹二淨,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我問他們,洪廣義有沒有責任呢?他們反問我,你想要他替你承擔什麽責任?他們說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嘛,要用事實說話嘛是不是?
我說我想不通。他們說這不是跟你做思想工作,你想得通想不通都沒關係,有法律呢,不能因為你想不通法律就不管你。我又問他們會判很重嗎?他們笑著反問我,你自己掂量掂量,是該輕呢還是該重?如果判輕了,你不怕那些屈死鬼找你嗎?
我說:“怕,很怕。”
那幾天我都像神經病似的,緊閉著嘴不說話,呆呆地看著一樣什麽東西,隨便什麽東西,在心裏一遍一遍地說,操!我用力撕扯裹著自己的紗布,砸腿上的石膏,值班護士勸都勸不住。
護士說:“你別這樣,這樣你的腿好不了,臉上的疤也會結得很難看。”
護士又說:“你再這樣不聽話,以後我不給你報紙看。”
我把那幾張報紙抓過來,用牙咬住,然後用手一把一把地撕扯著。我的樣子大約很瘋狂,護士被嚇著了,瞪大了眼睛看了我一會兒,轉身跑出病房,叫來了護士長。後來護士長又叫來了大夫,大夫又叫來了主任,連院長也來了,他們都站在門口看我。後麵的踮起腳尖伸長脖子,從別人的頭頂上看我。我早已把幾張報紙撕掉了,他們看我的時候我正在撕被子。我用牙咬住被頭,用手撕。病房裏靜寂無聲,我撕布片的聲音顯得暴烈而粗礪,灰屑像迸濺一樣飛起來,在混和了來蘇爾水氣味和排漬道臭味的空氣裏瀰漫。陽光從窗戶上方照進來,照著我和我手中的被子,白色的光亮就在我眼前跳躍和抖動,像活的一樣。嗞嗞的破裂的聲音使我有一種無法言喻的輕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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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我的臉》第三十章(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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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曉梅說:“徐伯母,這是誰呀?”
我媽撇撇嘴說:“你們徐總的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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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看我的臉》第三十一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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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沒有進拘留所,躺在武警醫院裏。到了這裏我才知道,那天晚上一共燒死了十三個人,五個女人,八個男人。還有四個人被煙燻死過去又醒了過來。死者中年齡最小的十七歲,是個女孩,年齡最大的七十一歲,是老胡。
老胡死了。從前的誌願軍戰士老胡從他的收發室跑下來,不管不顧地衝進去救人,又摘下滅火器滅火。讓人不可思議的是老胡居然會用滅火器,人們發現他時他和一隻滅火器躺在一起。他像隻蝦米似地弓起來蜷縮在那裏,樣子很痛苦,而那隻焦黑的滅火器已被他用空了。
老胡這是何苦呢?是我害了老胡。不是我強行把他拉來,他不會是這樣的死法。他還會在家裏扇他的煤球爐子,一直扇到他扇不動了,然後那把破蒲扇會從手上掉下來。那是一種境界。那叫燈幹油盡,叫享盡天年,他不會有痛苦,至少不會這麽痛苦,他會走得很安詳,就像睡著了一樣。
除了老胡,死者中我還認識一個人,這個人就是打鼓佬趙明。我實在想不通,這個巳經成了陰陽人的打鼓佬,幹嗎要從人防地道裏往火堆裏跑呢?他那裏還在放著又香又艷的毛片,他還在香噴噴地吃著糖炒栗子,可聽見金昌路上一片喧譁,便坐不住了,把一紙袋糖炒栗子放在椅子上,剁了頭一般沒命地往那裏跑,像有誰在追他的命似的,幾百米的距離,他跑得汗流浹背氣喘籲籲的。他就這樣一頭紮進了綠島。他紮進綠島並不為別的,他雌聲雌氣地說,砸!他跟那些人一樣,到處亂砸。他比那些人還憤怒,--他一個閹人,他憤怒什麽呢?看見著火了,人家都拚命往外跑,他卻還在那裏扯著喉嚨狂叫,砸!砸他媽的雞窩!我叫你們搞!你們搞呀!他根本不把大火放在眼裏,他看不見大火,火燒到他身上了他還在手舞足蹈又喊又砸。他這不是找死嗎?他的生意據說還不錯,幹嗎要找死呢?
我是在南城晚報上看到這些情況的。我又上報紙了。報紙真是個風雲變幻的地方。……算了,我們就不說報紙了,報紙就是那樣,老說它也沒什麽意思。
我的看守把這些報紙扔給我,說看看你作的孽吧!他說得不錯,這是我作的孽。我是綠島的總經理,毫無疑問要對這件事情負責,我隻能在這裏一邊接受治療,一邊等待檢察機關調查取證提起訟訴,然後則是判刑入獄。我腦子裏很亂,隻要一閉上眼睛,我就會看見老胡,看見打鼓佬,看見另外那十一個人。雖然我隻認識老胡和打鼓佬,不知道那十一個人都是些什麽模樣,但我覺得我確實看見了他們,而且一點也不模糊,如果讓我畫,我可以清清楚楚地把他們全都畫出來。我看見了他們的衣著,臉型,髮式,高矮胖瘦,我一律看見了。他們也看著我。他們的表情和眼神使我感到恐懼。他們從我黑色的心裏凸現出來,像雕像一樣森森地立在那裏。
有一男一女來找過我幾次,搬個椅子坐在我床邊,男的問我,女的記錄。他們問我火是怎麽燒起來的?又問我安全檢查時是否對我口頭警告過?接著問我為什麽不重視?我對他們說綠島不是我的,真正的老闆是洪廣義,我要聽他的。他們開導我說,你是不是法人代表呢?以為法人代表好當嗎?沒事你就是總經理,有事就推個一幹二淨,世上哪有這樣的好事?我問他們,洪廣義有沒有責任呢?他們反問我,你想要他替你承擔什麽責任?他們說要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嘛,要用事實說話嘛是不是?
我說我想不通。他們說這不是跟你做思想工作,你想得通想不通都沒關係,有法律呢,不能因為你想不通法律就不管你。我又問他們會判很重嗎?他們笑著反問我,你自己掂量掂量,是該輕呢還是該重?如果判輕了,你不怕那些屈死鬼找你嗎?
我說:“怕,很怕。”
那幾天我都像神經病似的,緊閉著嘴不說話,呆呆地看著一樣什麽東西,隨便什麽東西,在心裏一遍一遍地說,操!我用力撕扯裹著自己的紗布,砸腿上的石膏,值班護士勸都勸不住。
護士說:“你別這樣,這樣你的腿好不了,臉上的疤也會結得很難看。”
護士又說:“你再這樣不聽話,以後我不給你報紙看。”
我把那幾張報紙抓過來,用牙咬住,然後用手一把一把地撕扯著。我的樣子大約很瘋狂,護士被嚇著了,瞪大了眼睛看了我一會兒,轉身跑出病房,叫來了護士長。後來護士長又叫來了大夫,大夫又叫來了主任,連院長也來了,他們都站在門口看我。後麵的踮起腳尖伸長脖子,從別人的頭頂上看我。我早已把幾張報紙撕掉了,他們看我的時候我正在撕被子。我用牙咬住被頭,用手撕。病房裏靜寂無聲,我撕布片的聲音顯得暴烈而粗礪,灰屑像迸濺一樣飛起來,在混和了來蘇爾水氣味和排漬道臭味的空氣裏瀰漫。陽光從窗戶上方照進來,照著我和我手中的被子,白色的光亮就在我眼前跳躍和抖動,像活的一樣。嗞嗞的破裂的聲音使我有一種無法言喻的輕鬆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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