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不說話,看著我。她也用不著說話了,因為我已經替她說了。
“我母親希望我結婚。”我說。
“是嗎?”李文問。
“是的。”我迴答。
“那就是說,你要結婚的目的純粹是為你母親?”李文問。
我沒有辦法迴答了。也實在不想迴答了。這叫做話不投機半句多。我已經講了這麽多句了,夠了。
這是我跟李文第一次經歷話不投機的感覺。
第二天到辦公室,我拿薇珍撒氣,打電話質問她,是怎麽迴事。
薇珍到底是我的親外甥女,怕我。嚇得電話裏麵半天不敢吭聲。
我一想,不行,還得安慰她,或者說,還得鼓勵她,鼓勵她說實話。
“沒關係,”我說,“我隻想知道是怎麽迴事。”
薇珍膽子大了一點,說:“以前我也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知道什麽?”我問。
“知道她跟以前的男朋友分手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什麽原因?”我問。
“不想結婚。”薇珍說。
“為什麽不想結婚?”我問。
“聽說她爸爸從小就拋棄了她媽媽。”薇珍說。
“那又怎麽樣?”我說,“單親家庭多呢。”
說完,我趕緊收嘴,因為我姐夫跟姐姐早就離婚了,所以,薇珍也應該是算單身家庭出來的。
薇珍不說話。我也不能再說什麽了。畢竟,她是晚輩。畢竟,薇珍沒有什麽錯。那麽,錯在哪裏?在我?在李文?在李文的父親?
後來我又做了很多工作,並且努力想感化她。我甚至覺得,所謂信奉單身主義的女人,其實是沒有遇上合適的,或者說沒有遇上真正能夠打動她們的男人,如果遇上,肯定還是願意結婚的。畢竟,婚姻是對女性的一種保障。
在此後的生活中,我更加愛護李文,更加體貼李文,努力讓她開心。其實她也一直很開心,隻要我不提結婚她就很開心,非常開心。但是,我不能總是這樣不結婚呀?就是不為母親,我也想結婚。不結婚心裏總覺得不踏實。不結婚總缺少家的感覺。不結婚就不可能要孩子。但是,我想要孩子,哪怕養兒肯定不能防老,但我也想要孩子。其實,養兒養女的真正目的主要還不是為了防老,養兒養女過程的本身就是一種幸福,一種與無倫比的幸福。
我在努力嗬護李文的同時,也逐步在做李文的感化工作,或者說,也努力把我自己的思想灌輸給她。但是,收效不大。
又一次,趁著高興,我問李文:“你說我們現在這樣算什麽關係?”
問之前,我擔心她會迴避這個話題。但是沒有。李文聽了我的問題,立刻就迴答:“戀愛關係呀,情人關係呀。”
“是啊,”我說,“但是總不能一輩子這樣吧。”
李文瞪著大眼,看著我,非常不解地看著我,問:“不好嗎?一輩子在戀愛當中不好嗎?一輩子做情人不好嗎?”
我又被她牽著鼻子走了。是啊,誰能說一輩子戀愛一輩子做情人不好?
“我最討厭男人又有老婆又有情人的。”李文說。
我點點頭,表示認同。也隻能點頭,隻能這樣表示認同。如果不點頭,不表示認同,難道還替男人狡辯?狡辯說男人就該既有老婆也有情人?別說我沒有這麽想,就是真的這麽想了,也不敢這麽說。
“你知道男人為什麽會又有老婆又有情人嗎?”李文問。
我搖搖頭,表示不知道。真不知道,不是裝的。不知道的原因是因為我自己從來就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
“你當然不知道,”李文說,“你還沒有老婆,當然就體會不到那種既有老婆又有情人的感覺。”
我再次點頭,真誠地點頭,因為李文說了一句真理,而且是絕對真理。
“其實隻要你一輩子不結婚,你就一輩子沒有這種經歷,不是嗎?”李文說。
我點頭,表示是。當然是,不結婚怎麽可能既有老婆也有情人呢?
“不好嗎?”李文又問。
這下我不知道該點頭還是該搖頭了。我承認,李文說得對,隻要一個人一輩子不結婚,那麽他確實就一輩子不可能同時擁有老婆和情人,但是,為了這,男人就該一輩子不結婚?
“你看我們現在這樣多好,”李文說,“我們這麽的相愛,沒有虛假,沒有欺騙。”
“結了婚我們仍然可以相愛,仍然沒有虛假,仍然沒有欺騙。”我說。是搶著說。
李文笑了,笑著搖頭,說不是。
“怎麽不是?”我問。
“現在我們是自由的,”李文說,“我們因為相愛,真心的相愛,所以才天天在一起,因為我們不需要撒謊,假如不相愛了,立刻就分手,幹嗎要撒謊?幹嗎要欺騙?欺騙的前提是不得不欺騙,既然我們隻是情人,不是夫妻,所以不需要欺騙。但是,一旦我們結婚了,雙方就有了一種責任,就有了一種義務。特別是像你說的那樣有了孩子,那麽還有了感情上的一種約束。到那個時候,即使我們不相愛了,甚至彼此討厭對方了,但是為了責任,為了義務,為了孩子,可能我們仍然要生活在一起,你說,那樣生活在一起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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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親希望我結婚。”我說。
“是嗎?”李文問。
“是的。”我迴答。
“那就是說,你要結婚的目的純粹是為你母親?”李文問。
我沒有辦法迴答了。也實在不想迴答了。這叫做話不投機半句多。我已經講了這麽多句了,夠了。
這是我跟李文第一次經歷話不投機的感覺。
第二天到辦公室,我拿薇珍撒氣,打電話質問她,是怎麽迴事。
薇珍到底是我的親外甥女,怕我。嚇得電話裏麵半天不敢吭聲。
我一想,不行,還得安慰她,或者說,還得鼓勵她,鼓勵她說實話。
“沒關係,”我說,“我隻想知道是怎麽迴事。”
薇珍膽子大了一點,說:“以前我也不知道,現在知道了。”
“知道什麽?”我問。
“知道她跟以前的男朋友分手就是因為這個原因。”
“什麽原因?”我問。
“不想結婚。”薇珍說。
“為什麽不想結婚?”我問。
“聽說她爸爸從小就拋棄了她媽媽。”薇珍說。
“那又怎麽樣?”我說,“單親家庭多呢。”
說完,我趕緊收嘴,因為我姐夫跟姐姐早就離婚了,所以,薇珍也應該是算單身家庭出來的。
薇珍不說話。我也不能再說什麽了。畢竟,她是晚輩。畢竟,薇珍沒有什麽錯。那麽,錯在哪裏?在我?在李文?在李文的父親?
後來我又做了很多工作,並且努力想感化她。我甚至覺得,所謂信奉單身主義的女人,其實是沒有遇上合適的,或者說沒有遇上真正能夠打動她們的男人,如果遇上,肯定還是願意結婚的。畢竟,婚姻是對女性的一種保障。
在此後的生活中,我更加愛護李文,更加體貼李文,努力讓她開心。其實她也一直很開心,隻要我不提結婚她就很開心,非常開心。但是,我不能總是這樣不結婚呀?就是不為母親,我也想結婚。不結婚心裏總覺得不踏實。不結婚總缺少家的感覺。不結婚就不可能要孩子。但是,我想要孩子,哪怕養兒肯定不能防老,但我也想要孩子。其實,養兒養女的真正目的主要還不是為了防老,養兒養女過程的本身就是一種幸福,一種與無倫比的幸福。
我在努力嗬護李文的同時,也逐步在做李文的感化工作,或者說,也努力把我自己的思想灌輸給她。但是,收效不大。
又一次,趁著高興,我問李文:“你說我們現在這樣算什麽關係?”
問之前,我擔心她會迴避這個話題。但是沒有。李文聽了我的問題,立刻就迴答:“戀愛關係呀,情人關係呀。”
“是啊,”我說,“但是總不能一輩子這樣吧。”
李文瞪著大眼,看著我,非常不解地看著我,問:“不好嗎?一輩子在戀愛當中不好嗎?一輩子做情人不好嗎?”
我又被她牽著鼻子走了。是啊,誰能說一輩子戀愛一輩子做情人不好?
“我最討厭男人又有老婆又有情人的。”李文說。
我點點頭,表示認同。也隻能點頭,隻能這樣表示認同。如果不點頭,不表示認同,難道還替男人狡辯?狡辯說男人就該既有老婆也有情人?別說我沒有這麽想,就是真的這麽想了,也不敢這麽說。
“你知道男人為什麽會又有老婆又有情人嗎?”李文問。
我搖搖頭,表示不知道。真不知道,不是裝的。不知道的原因是因為我自己從來就沒有經歷過這種事情。
“你當然不知道,”李文說,“你還沒有老婆,當然就體會不到那種既有老婆又有情人的感覺。”
我再次點頭,真誠地點頭,因為李文說了一句真理,而且是絕對真理。
“其實隻要你一輩子不結婚,你就一輩子沒有這種經歷,不是嗎?”李文說。
我點頭,表示是。當然是,不結婚怎麽可能既有老婆也有情人呢?
“不好嗎?”李文又問。
這下我不知道該點頭還是該搖頭了。我承認,李文說得對,隻要一個人一輩子不結婚,那麽他確實就一輩子不可能同時擁有老婆和情人,但是,為了這,男人就該一輩子不結婚?
“你看我們現在這樣多好,”李文說,“我們這麽的相愛,沒有虛假,沒有欺騙。”
“結了婚我們仍然可以相愛,仍然沒有虛假,仍然沒有欺騙。”我說。是搶著說。
李文笑了,笑著搖頭,說不是。
“怎麽不是?”我問。
“現在我們是自由的,”李文說,“我們因為相愛,真心的相愛,所以才天天在一起,因為我們不需要撒謊,假如不相愛了,立刻就分手,幹嗎要撒謊?幹嗎要欺騙?欺騙的前提是不得不欺騙,既然我們隻是情人,不是夫妻,所以不需要欺騙。但是,一旦我們結婚了,雙方就有了一種責任,就有了一種義務。特別是像你說的那樣有了孩子,那麽還有了感情上的一種約束。到那個時候,即使我們不相愛了,甚至彼此討厭對方了,但是為了責任,為了義務,為了孩子,可能我們仍然要生活在一起,你說,那樣生活在一起有意思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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