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第49節 “你是記者”!(3)


    剛進入廠辦,我看到一位留著短髮、保養很好、自稱是該廠老闆娘的馬某在探頭探腦地尋找我。這女人一見到我,就用那雙小眼睛盯著我看了半天,突然冷不防地問道:“你不是來應聘保安的嗎?怎麽到在這兒四處亂跑?有證件嗎,快拿出來看看!”我裝模作樣地拉開包翻看。


    這時,忽然從樓子傳來一陣吭吭的咳嗽聲,我循聲望去,隻見一個身材矮胖、戴著一付寬邊玳瑁近視眼鏡、穿著一件啡咖色進口t恤襯衫的、年約50來歲的男子,一邊用極為警惕的目光盯著我看,一邊慢悠悠地從二樓走下來。原來從這間辦公室可的右側還有一個建造得很精緻的花崗石樓梯,直通到二樓。


    沒等他開口說話,隻聽到門外又傳來一陣大聲嘈雜聲,其中就有劉誌誠的音聲,很可能是他要進來採訪而被大門口的保安攔住了。聽到嘈雜熱鬧聲,姓馬的女人趕緊向外跑去。我鬆了一口氣,於是迎著那位已走到我麵前的男人的審視的目光,大搖大擺地坐在了廳裏麵的沙發上。


    突然,那男子滿麵通紅地指著我喝問道:“你是誰?來這兒想做什麽?”我忙說是來應聘保安工作的。他毫不理睬,一邊用狐疑的目光死盯著我看,好像想起什麽似的,動作麻利地拿起牆角落裏的一隻報夾上的報紙,嘩嘩地翻起來。隻見他頓了頓,用審視的目光直盯著我看。我正暗自思忖。突然,這個胖男人推了推眼鏡,怪聲怪氣地尖聲叫嚷起來:“我知道了,你是記者!你是《南方都市報》的記者!你的名字叫石野,你是從廣州來的!”我被對方這突如其來的尖叫聲著實嚇了一跳!心裏不由直打鼓:這真是奇怪了,剛一見麵,這個傢夥怎麽會認出我,並且能叫出我的名字來呢?在這種地方怎麽會有認識我的人呢?一時真令我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我努力地搜索我的所有記憶,怎麽也記不起來我曾在哪兒見過麵前這個人。


    見對已方識破我的真實身份,我覺得沒必要隱藏什麽了。我騰地站起身子,拿出我的記者證,迴答道:“真沒想到在這兒還會有人認識我。老闆沒說錯,我就是南方都市報的記者石野,是特地從廣州來了解一劉晃棋的死亡情況的……”他愣住了,隨後又一把抓過我的證件,拿在手中翻來覆去地看,似乎要從中看出什麽名堂。當他獲知我是因為劉晃棋之死而來的,本來就不高興的臉顯得更陰沉了。他口口聲聲說根本不知道這件事。我聽到外麵劉誌誠的聲音,忙對他說:“你如果不知道,就請讓廠方的負責人出來吧。要知道,我們一共有好幾家報紙的記者,還有一位來自香港《東方日報》呢。”“怎麽連《東方日報》的也過來了?又不是什麽天大的事,你們這些記者也真是……”“好端端的人都在你們廠裏活活給累死了,這還能算小事嗎?我隻是來調查一下劉晃棋的死亡原因……這樣吧,老闆,還是快讓門外的記者進來吧,我們隻是來了解一下有關情況,何必對我們這麽不友好呢?”胖老闆這才氣嘟嘟地拉長著臉,極不情願地用手機通了幾句話,然後氣唿唿地看著我。


    幾分鍾後,背著沉重大攝影包的劉誌誠大踏步走進來,他的後麵緊跟著劉靚、曾華鋒和小謝,那位自稱姓馬的女人滿臉怒氣地跟在後麵。在我的再三追問下,那女人這才介紹麵前這位胖子就是周老闆。


    見一下子來了好幾位記者,他們的臉色極不自然起來,馬上要求我們拿出記者證。那個姓馬的女人還讓辦公室文員將我們幾個人的證件拿到裏麵去複印,當即遭到我們的抗議。那女人拉長著臉說,“我不複印,誰知道你們的真實身份呀,我也好有個證據。”


    在我們的要求下,他們避重就輕,根本不願說什麽。磨蹭了十幾分鍾後,那肥胖的周老闆提出要與記者交朋友,然後,他伸出兩隻肉嘟嘟的胳膊,動作肉麻地摟著我的脖子,不斷地與我套近乎。緊接著,他又向我提出了一個要求:“石野先生,你是廣州地區的名記者呀,我早就久聞你的大名,我們從此以後就是朋友了!我現在想與你合張影,怎麽樣,這個小要求你不會拒絕我吧?”說罷,他竟不由分說地緊靠著我,要求劉誌誠為我們拍照。我一時還真不知他的葫蘆裏裝的是什麽藥,本想拒絕,但轉念一想,我又不是什麽明星,合影就合影吧。在這個時候還是少得罪他為好。見我如此慡快,周高興地從抽屜裏取出了一個上麵有他頭相的廠牌,掛在脖子上,隻等著照相。我們到這時獲知麵前的這對男女是一對夫妻,男的叫周埠樟,是總經理,女的姓馬,是廠長,今年已58歲了。


    見我沒反對,這個周老闆更親密地摟著我,不停地要求劉誌誠拍照。盡管我對他的動作直起雞皮疙瘩,但還是硬著頭皮讓劉拍了一張;但他說一張太少,想多來幾張,接著又坐在沙發上要求摟著我的脖子再拍幾張。我強忍著內心的反感,捏緊拳頭真想朝他腦袋順勢來一下,但理智使我還是打消了這個念頭。沒想到,劉誌誠在那一瞬間拍下了我當時的神態。如今幾年過去了,劉誌誠拍的那幾張照片大都不知弄到哪去了,惟獨這張還夾在我的一本書裏。雖然這些年我一直處於流浪的狀態,從南到北,不停搬家,顛沛流離,遺失了不少珍貴的東西,但沒想到這張照片倒還保存下來了,沒想到,在事隔幾年後成為了我的這本書的“經典”插圖之一。


    拍完照後,這位周老闆從剛才放下的報紙上拿來一張7月13日的《東方日報》,指著上麵那篇關於我和金雁小學對簿公堂時的那張彩色圖片,嘻嘻哈哈地說:其實你一進門時,我就一眼認出你就是那位在我們港澳地區赫赫有名的石大記者!我說石記者,你今天能光臨我們的這家小工廠,實在是我們的緣份呀,希望我們以後能成為朋友……直到這個時候我才恍然大悟,原來,這個傢夥也是通過報紙上的照片才認識我的呀!難怪他剛才會像看怪物一樣審視我老半天,並發出歇斯底裏的尖叫聲呢!對於這樣一個隻顧賺昧心錢而不顧手下員工的生死的老闆,我又怎麽能與他成為朋友呢?


    第六章 打工仔吐血死亡第50節 打工仔吐血死亡


    當我們問及解劉晃棋吐血死亡的有關情況時,這對男女不是支支吾吾,就是以種種藉口來搪塞記者。直到馬某打電話到報社再三確認了我們幾個人的真實身份後,他們這才立即換了一副笑嘻嘻的麵孔,馬還頗為熱情地從冰箱裏給我們每人拿出一罐冰鎮的可口可樂來。盡管天很熱,我們也渴得很,但我們幾個都不約而同地拒絕喝他們的可樂。一路上,我們曾聽小寧說,上次他和南島一起來採訪時,就是這對男女,對他們所提出的問題避而不談,反而拿出可樂要他們喝,當時小寧火了,指著這位馬姓女人的鼻子怒罵道:“你平時會讓你的那些工人們喝這樣的冰鎮可樂嗎?這麽年輕的生命,在你們那空氣不通、條件惡劣的環境下累得吐血而死了,你們管過嗎?我們怎麽喝得下這樣的可樂?”他們隨後發生了激烈的爭執,最後當然是廠方不買他們的帳,叫來幾名保安將他們驅逐門外。為了避免再次發生爭執,小寧此次就在附近的那家大排檔等候,沒有進來。


    直拖到半小時後,在記者的強烈要求下,這位香港老闆周埠樟及廠長馬某這才把另一個負責車間工作的黃廠長喊出來,讓他先向我們介紹情況。


    記者問:“劉晃棋是否由於廠裏加班時間過長導致勞累過度死亡的呢?”周當即矢口否認,並說:“死個把人有什麽大驚小怪的呢?人都有一死麽?隻是個時間問題……”我們忍不住責問他:“是不是每個人都應該像劉晃棋一樣,年紀輕輕的就累死在你們工廠裏頭?”周連連打著嗬嗬說,他不是這個意思,他也沒想這個青年員工會突然得病死去。其實他們都很難過,大家畢竟在一起共事這麽長時間。不過,他承認該工廠屬家庭作坊性質,為趕貨加通宵班沒有什麽大驚小怪的,但一般最多加班到晚上9時30分,並按工付酬。他們工廠從沒有超長加班,這都是有上班卡記錄的。為了更好地實行多拿多得,他們都實行打卡製。周說自己是在劉晃棋死後第二天才知道的,他是病死的,絕對不可能是累死的。當記者問道:“你口口聲聲說劉是病死的,那他到底是得什麽病死的?是急性的還是慢性病?”周支支吾吾,半天迴答不上來。站在一旁的馬某嘟嘟嚷嚷地迴答:“他肯定是得急病死的,這得去問醫院裏的人才能知道,我們隻是辦企業的人,又不是什麽醫生!反正此事與我們廠裏沒多大關係,我們已接規定賠了錢,早已做到仁至義盡了。”不過,在鐵的事實麵前,那位周老闆終於嘆了口氣說:不管怎麽樣,我們有一定的責任,我們也不想把事情鬧大,能夠私下解決最好,所以後來我們徵求死者家屬的意見,並按照國家規定一次性賠償給死者家屬,一共付了一萬九千元,這樣的數目,對這樣的小工廠已是相當不容易了,別人的工廠一般也就賠付幾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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