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這一氣非同小可,舉著拐杖非要把大春當眾劈死。叔伯爺兒們、左鄰右舍都來相勸,說這不是挺好嗎?咱想結婚人家立馬就答應結婚,多給咱麵子!父親頭搖得像個撥浪鼓,一副欲說還休的氣急敗壞模樣,嘴裏嘟嘟囔囔到底也沒對眾人說出個所以然來,隻是一遍遍痛罵大春是窩囊廢。
看俺哥這給弄的!二嬸抱怨說,照我的意思,幹脆給她父母來明的:你們妮兒有閑話,俺們跟著丟不起這人!俺哥硬是不讓,說這是蠢,他這可不蠢,人家就答應結這個婚,我看他咋辦,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父親並不氣餒,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藏頭漏尾地啟發兒子,這樣輕易、草率答應給一個剛見麵不到三天的男人結婚的女子一定不是個好女子,說我們開始說要結婚隻是想試她一試,她真答應時我們要她不要她就需要考慮了。
不料大春不但點撥不醒反而對他的做法非常反感,頂撞他說,伯你不能這樣想和這樣做,更不能說這樣不道德和不負責任的話,結婚是人生大事,你同意就是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怎麽能利用它來玩弄陰謀詭計?再說我們也不像你說的那樣真的互不了解,我們倆已通信兩年多已建立感情了,我們隻是還不想結婚,既然父親希望我們結婚早結也未嚐不可,你不能把人家的孝心反當成是……
不等大春說完父親就氣得手拎拐杖在屋裏跺腳搖頭地直兜圈子,反覆說我汪國棟咋就養了這麽一個、這麽一個不透人氣的、沒有出息的兒子呢?!剛見一個女人麵三天就一口一個“我們我們”的,老子的話簡直還不如放屁……
由於吵鬧得有些不合常理,旁觀人逐漸也悟出了父親的真意,私下裏免不了議論紛紛,議論中心大都在指責父親,說他仗著自己是國家幹部,仗著兒子將來不是軍官起碼復員迴來也當個工人,他是後悔當初不該在農村給兒子定下這麽一房媳婦,他這明擺著是無事生非意在逼女方退婚,可他的兒子不靈性,或者叫年輕沒有老子的心計,老子呢不便明說像是嘴裏噙個熱糖元,吐不出來又咽不下去……
父親怒氣未消,他對事情就這樣辦很是不甘,他挖空心思又想了一個辦法,讓他外甥女用架子車拉著他到了公社,他對公社民政幹部說,汪家莊有個現役軍人汪大春,這兩天要與李村的姑娘李菊花前來辦結婚手續,希望公社不要給他們辦,因為汪大春是現役軍人,未得到部隊許可私自結婚是違法的。民政幹部問他是汪大春或李菊花的什麽人,父親說我是什麽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想讓這個軍人犯錯誤,也提醒你們不要犯錯誤,我是一個普通公民,一個堅持原則的國家幹部。那位民政幹部看他神經兮兮的,答應說調查一下,如情況真如你所說,我們一定不給他們辦。結果第二天哥哥去登記時,由擔任村幹部的二叔領著,二叔與公社民政幹部非常熟,對民政幹部說你不必介意,那人是俺哥,他是不想叫他兒子娶一個農村姑娘做媳婦,可兩個孩子願意,你說該咋辦呢?民政幹部說那當然是看結婚者雙方的意願,隻要雙方願意,誰也幹涉不了。就這樣,結婚手續辦得很順利。
哥哥的婚姻就這樣確定下來。父親幹涉的結果是不但失去了媳婦,也失去了兒子。哥哥將李菊花從老家接到西照縣城另立了鍋灶,有滋有味過起了小日子。哥哥的工作是經常下鄉,從栗村父母家門前的公路上過時也不到家裏去,更不說對家庭有什麽幫助,父親雖然口口聲聲說不希望見到這個不爭氣的兒子,但兒子果真不見他時,他是非常生氣的。
第十章 啼笑姻緣(3)
哥哥的婚姻使父親的權威和自尊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也使父親原以為兒子大了可以幫他挑一挑家庭生活重擔、替他分憂解難的希望成為泡影,他的神經因此而再受重創,本來就不太健康的大腦更加不健康了,總是神經兮兮地暴跳如雷,為一點點不愉快就大吵大鬧。
我們這個災難深重的家庭,日子從此更加艱難了。
第十一章 畢業迴鄉
一九六八年冬天,我和早我們兩屆的同學,也就是後來通稱為“老三屆”的同學們一起扛著學校發給我們的紀念品:一張鐵杴,一套《毛澤東選集》(簡裝四卷),迴到了農村。
迴農村勞動一段以後,我覺得毛主席說的“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這一指示是非常正確的,因為艱苦的農村生活,繁重的體力勞動,對一個自小到大都隻是從家門到學校門的青年人,尤其是在城市長大,連麥苗、韭菜都分不清的青年學生的教育和鍛鍊是太大了。更深遠的意義暫不講,起碼它可以使我們對“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有了真正的理解,使我們知道了糧食的來之不易。
此時已經到了一九七○年,那時出於備戰的需要,從東北的哈爾濱、山西的太原、吉林的長春等大城市,突然要搬遷到我們縣境內大山溝中幾個規模龐大的兵工廠,焦枝鐵路也要從我們縣通過,這就需要抽調我們縣成千上萬的民工去幹活,名義叫做“支援三線建設”。我們公社支援的對象是“國營東方機械廠”,僅我們大隊就去了八十人,由於我知道這僅僅是民工,很多瞎字不識的人,甚至瘸子、傻子都被抽去了,所以隊裏沒有分配我去我也不遺憾,我想我要去的地方,起碼是個表現好了可以轉為正式工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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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俺哥這給弄的!二嬸抱怨說,照我的意思,幹脆給她父母來明的:你們妮兒有閑話,俺們跟著丟不起這人!俺哥硬是不讓,說這是蠢,他這可不蠢,人家就答應結這個婚,我看他咋辦,這真是聰明反被聰明誤了!
父親並不氣餒,一計不成又生一計。他藏頭漏尾地啟發兒子,這樣輕易、草率答應給一個剛見麵不到三天的男人結婚的女子一定不是個好女子,說我們開始說要結婚隻是想試她一試,她真答應時我們要她不要她就需要考慮了。
不料大春不但點撥不醒反而對他的做法非常反感,頂撞他說,伯你不能這樣想和這樣做,更不能說這樣不道德和不負責任的話,結婚是人生大事,你同意就是同意不同意就是不同意怎麽能利用它來玩弄陰謀詭計?再說我們也不像你說的那樣真的互不了解,我們倆已通信兩年多已建立感情了,我們隻是還不想結婚,既然父親希望我們結婚早結也未嚐不可,你不能把人家的孝心反當成是……
不等大春說完父親就氣得手拎拐杖在屋裏跺腳搖頭地直兜圈子,反覆說我汪國棟咋就養了這麽一個、這麽一個不透人氣的、沒有出息的兒子呢?!剛見一個女人麵三天就一口一個“我們我們”的,老子的話簡直還不如放屁……
由於吵鬧得有些不合常理,旁觀人逐漸也悟出了父親的真意,私下裏免不了議論紛紛,議論中心大都在指責父親,說他仗著自己是國家幹部,仗著兒子將來不是軍官起碼復員迴來也當個工人,他是後悔當初不該在農村給兒子定下這麽一房媳婦,他這明擺著是無事生非意在逼女方退婚,可他的兒子不靈性,或者叫年輕沒有老子的心計,老子呢不便明說像是嘴裏噙個熱糖元,吐不出來又咽不下去……
父親怒氣未消,他對事情就這樣辦很是不甘,他挖空心思又想了一個辦法,讓他外甥女用架子車拉著他到了公社,他對公社民政幹部說,汪家莊有個現役軍人汪大春,這兩天要與李村的姑娘李菊花前來辦結婚手續,希望公社不要給他們辦,因為汪大春是現役軍人,未得到部隊許可私自結婚是違法的。民政幹部問他是汪大春或李菊花的什麽人,父親說我是什麽人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我不想讓這個軍人犯錯誤,也提醒你們不要犯錯誤,我是一個普通公民,一個堅持原則的國家幹部。那位民政幹部看他神經兮兮的,答應說調查一下,如情況真如你所說,我們一定不給他們辦。結果第二天哥哥去登記時,由擔任村幹部的二叔領著,二叔與公社民政幹部非常熟,對民政幹部說你不必介意,那人是俺哥,他是不想叫他兒子娶一個農村姑娘做媳婦,可兩個孩子願意,你說該咋辦呢?民政幹部說那當然是看結婚者雙方的意願,隻要雙方願意,誰也幹涉不了。就這樣,結婚手續辦得很順利。
哥哥的婚姻就這樣確定下來。父親幹涉的結果是不但失去了媳婦,也失去了兒子。哥哥將李菊花從老家接到西照縣城另立了鍋灶,有滋有味過起了小日子。哥哥的工作是經常下鄉,從栗村父母家門前的公路上過時也不到家裏去,更不說對家庭有什麽幫助,父親雖然口口聲聲說不希望見到這個不爭氣的兒子,但兒子果真不見他時,他是非常生氣的。
第十章 啼笑姻緣(3)
哥哥的婚姻使父親的權威和自尊都受到很大的傷害,也使父親原以為兒子大了可以幫他挑一挑家庭生活重擔、替他分憂解難的希望成為泡影,他的神經因此而再受重創,本來就不太健康的大腦更加不健康了,總是神經兮兮地暴跳如雷,為一點點不愉快就大吵大鬧。
我們這個災難深重的家庭,日子從此更加艱難了。
第十一章 畢業迴鄉
一九六八年冬天,我和早我們兩屆的同學,也就是後來通稱為“老三屆”的同學們一起扛著學校發給我們的紀念品:一張鐵杴,一套《毛澤東選集》(簡裝四卷),迴到了農村。
迴農村勞動一段以後,我覺得毛主席說的“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這一指示是非常正確的,因為艱苦的農村生活,繁重的體力勞動,對一個自小到大都隻是從家門到學校門的青年人,尤其是在城市長大,連麥苗、韭菜都分不清的青年學生的教育和鍛鍊是太大了。更深遠的意義暫不講,起碼它可以使我們對“鋤禾日當午,汗滴禾下土,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有了真正的理解,使我們知道了糧食的來之不易。
此時已經到了一九七○年,那時出於備戰的需要,從東北的哈爾濱、山西的太原、吉林的長春等大城市,突然要搬遷到我們縣境內大山溝中幾個規模龐大的兵工廠,焦枝鐵路也要從我們縣通過,這就需要抽調我們縣成千上萬的民工去幹活,名義叫做“支援三線建設”。我們公社支援的對象是“國營東方機械廠”,僅我們大隊就去了八十人,由於我知道這僅僅是民工,很多瞎字不識的人,甚至瘸子、傻子都被抽去了,所以隊裏沒有分配我去我也不遺憾,我想我要去的地方,起碼是個表現好了可以轉為正式工人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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