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甚至都氣得哭了。我見了倒是有點兒害怕,因為我有點兒怕她迴家告訴她父親,說我罵她討人厭。


    她父親是那種沉默寡言的大雜種,對我可沒什麽好感。他曾經告訴老薩麗說我有點兒他媽的太胡鬧。


    “我不騙你。我很抱歉,”我不住地對她說。


    “你很抱歉。你很抱歉。真是笑話,”她說。


    她還在那兒哭,一時間我真有點兒懊悔自己不該跟她說這話。


    “喂,我送你迴家吧。不騙你。”


    “我可以自己迴家,謝謝你。你要是以為我會讓位送我迴家,那你準是瘋啦。我活到這麽大,從來沒有一個男人跟我說過這樣的話。”


    你要是仔細想來,就會覺得整個事情確實很好笑,所以我突然做了樁我很不應該做的事情。我放聲大笑起來,我的笑聲又響又傻。我是說我要是坐在自己背後看電影什麽的,我大概會彎過腰去跟我自己說,請勞駕別笑啦。我這一笑,可更把老薩麗氣瘋啦。


    我逗留了一會兒,一個勁兒向她道歉,請她原諒我,可她不肯。她口口聲聲叫我走開,別打擾她。所以我最後也就照著她的話做了。我進去取出我的鞋子和別的東西,就離開她獨自走了。我本來不應該這樣做的,可我當時對一切的一切實在他媽的厭倦透了。


    你如果要我說老實話,那我可以告訴你說我甚至都不知道我為什麽要跟她來這一套。我是說一塊兒到馬薩諾塞和凡蒙特去什麽的。即便她答應同我去,我大概也不會帶她去。她不是那種值得帶著去的人。不過可怕的是,我要求帶她去的時候卻真有這個意思。就是這一點可怕。我可以對天發誓我真是個瘋子。


    --------


    第18節


    --------


    我從溜冰場出來,覺得有點兒餓,就到咖啡館裏吃了一客幹酪夾餡麵包,喝了杯麥辱精,然後走進電話間。我本來想再打個電話給琴,問問她有沒有迴家。我是說我整個晚上沒事,所以想打個電話給她,她要是已經迴家了,就約她出來跳舞什麽的。我認識她已有那麽長時間,可是從來沒跟她一塊兒跳過舞。我倒是看見她跳過一次舞,好象跳得很好。那次是在俱樂部裏舉行的慶祝七月四日的舞會,我當時跟她還不熟,覺得自己不應該過去夾三。約她跳舞的是那個在喬埃特念書的可怕傢夥亞爾。派克。我對他不怎麽了解,可他整天泡在遊泳池裏。他穿了件永久脾之類的白色遊泳褲,老是在最高的跳板上跳水。他整天跳的都是同一種鱉腳的倒栽蔥姿勢。他就隻能跳這一種姿勢,可他自以為非常了不起。他這人全是肌肉,沒有腦子。嗯,那天晚上約琴出來的就是這麽個人。我實在沒法理解,我發誓我沒法理解。我跟琴比較熟了以後,就問她怎麽會跟亞爾。派克這種喜歡賣弄的雜種約會。琴說他並不喜歡賣弄。她說他有自卑感。看她的樣子好象有點兒同情他,而她也決不是在裝模作樣。她真是這個意思。女孩子就是這點好笑。遇到那種地地道道的雜種——十分卑鄙,或者十分自高自大——你每次隻要一跟姑娘們提起,她們就會說他有自卑感。也許他確有自卑感,可在我看來這也不能構成他不成為雜種的理由。那種姑娘,你真不知道她們心裏是什麽想法。有一次我介紹羅蓓塔。華爾西的同房間姑娘跟我的一個朋友約會。他的名字叫鮑伯。魯濱孫,他倒真是有自卑感。你看得出他很為自己的父母難為情,因為他們說話土裏士氣,而且並不怎麽有錢。可他不是個雜種。他是個挺不錯的傢夥。不過跟羅德塔同屋的那位姑娘一點也不喜歡他。她對羅德塔說他十分自高自大——而她之所以認為他自高自大腦理由,卻是他偶爾跟她提起自已是辯論會的負責人,就是那麽件小事,可她就認為他自高自大!姑娘們的問題是,她們要是喜歡什麽人,不管他是個多下流的雜種,她們總要說他有自卑感;要是她們不喜歡他,那麽不管他是個多好的傢夥,或者他有多大的自卑感,她們都會說他自高自大。連聰明的姑娘也免不了。


    嗯,我又給琴打了個電話,可沒人來接,我隻好把電話掛了。接著我不得不拿出筆記本來翻閱地址,看看他媽的今天晚上能找到什麽人。不過問題是,我的筆記本裏總共隻有三個人的地址。一個是琴,一個是安多裏尼先生,是我在愛爾克敦念書時教我的老師,還有個我父親辦公室的電話號碼。我老是忘掉把人們的名字記下,所以我最後隻好打電話給老卡爾。路斯。他是胡敦中學的畢業生,是在我離開之後畢業的。他的年紀比我約莫大三歲,我不很喜歡他,可他為人十分聰明——是胡敦全校學生中智力商數最高的一個——我想他也許能跟我一塊兒在外麵吃晚飯,談一些比較有意思的話。他有時候極能啟發人。因此我給他打了個電話。他現在進了哥倫比亞大學,可他住在第六十五條街,我知道這會兒他大概在家。我跟他通話的時候,他說他不能跟我一塊兒吃晚飯,可他要我十點鍾在第五十四條街的維格酒吧間等他,一同喝一杯。我揣摩他聽—見我打電話給他大概很吃驚。我過去曾罵過他是胖屁股的偽君子。


    在十點以前還有不少時間要消磨,所以我就到無線電城去看電影。這大概是我當時能做的最糟糕的事,可那地方近,我一時又想不出有別的什麽事可做。


    我進去的時候,正在表演混帳舞台節目。羅凱特姐妹們正在擠命地跳,她們全都排成一行,彼此用胳膊互摟著腰。觀眾們象瘋子似的鼓著掌,我背後有個傢夥不住地對他妻子說:“你知道這是什麽嗎?這是精確。”我聽了差點兒笑死。繼羅凱特姐妹之後,是一個穿著無尾禮服和一雙四輪溜冰鞋的傢夥出來表演,他在一嘟嚕小桌子底下鑽來鑽去、一邊還說著笑話。他溜的倒是非常好,可我並不怎麽欣賞,因為我腦子裏老是想像著他怎樣日夜苦練,為了將來在舞台上表演。這在我看來簡直使得要命。我揣摩我當時的心情確實不對頭。他之後,是無線電城每年上演的聖誕節目。所有那些天使開始從包廂和其他各處出來,手裏拿著十字架什麽的,那麽整整一大嘟嚕——有好幾千個——全都象瘋子似的唱著“你們這些信徒,全都來吧!”真是了不起。幹這玩藝兒的本來意思大概算是虔誠得要命,我知道,同時也好看得要命,可我實在看不出有什麽虔誠或好看的地方,老天爺,象這樣讓一嘟嚕演員拿著十字架滿舞台轉。等他們表演完畢重新走出包廂的時候,你都看得出他們已等不及迴去抽菸了。去年我跟老薩麗。海斯也來看過一次,她不住口地稱讚,說服裝什麽的都美極了。我說老耶蘇要是能親眼看見,準會作嘔——見了所有這些時髦服裝什麽的。薩麗說我是褻瀆神明的無神論者。我大概是這麽個人。耶穌可能真正喜歡的恐怕是樂隊裏那個敲銅鼓的傢夥。我從約莫八歲開始就看他表演。我弟弟艾裏和我要是跟我們父母一塊兒出來,我們兩個往往特地換了座位,到前麵去看他敲鋼鼓。他是我生平見到過的最好的鼓手。整個演出中他隻有機會敲一兩次鼓,可他沒事做的時候從來不露出膩煩的神色。等到他敲鼓的時候,他敲得那麽好,那麽動聽,臉上還露出緊張的表情。有一次我們跟父親一起到華盛頓去的時候,艾裏還寄給他一張明信片,可我敢打賭他一直沒收到。我們那時都還不知道怎樣寫地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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