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啊——啊。”


    “呃——關鍵就在於我搭在你背上的那隻手底下。我要是手底下什麽也感覺不到——沒有腦袋,沒有腿,沒有腳,什麽也沒有——那麽這姑娘才是真正會跳舞的。”


    可她並沒在聽。因此我有好一會兒工夫沒搭理她。我們光是跳著舞。天哪,這個傻姑娘真能跳舞。布迪。辛格跟他的臭樂隊正在演奏《就是這麽迴事》,可是連他們也沒能把那曲子完全糟蹋掉。


    這是支了不起的歌曲。我們跳舞的時候,我沒想玩什麽花樣——我最討厭一個人在舞池上耍花樣顯本領——可我老帶著她轉來轉去,而她也跟得很好。


    可笑的是,我本來還以為她也在欣賞跳舞呢,可突然間她說出了一句十分愚蠢的話。“我和我的女朋友昨天晚上看見了彼得。勞爾,”她說。“那個電影演員。他本人。正在買報紙。他真神氣。”


    “你運氣好,”我對她說。“你運氣真好。你知道嗎?”她真是個癡子。可真能跳舞。我忍不住在她笨腦瓜頂上吻了一下——你知道——正吻在那個笨地方。我吻了以後,她十分生氣。


    “嗨!怎麽迴事?”


    “不。沒什麽。你真能跳舞,”我說。“我有個小妹妹,還在他媽的念小學四年級。你跳得簡直跟她一樣好,而她跳舞跳得比哪個活著的或者死去的人都好。”


    “說話留神點兒,你要是不介意的話。”


    倒真是個貴族小姐,嘿。一位女王,老天爺。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我問她。


    可她並沒迴答我。她正忙著東張西望,大概是看看老彼得。勞爾有沒有在場,我揣摩。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我又問了一遍。


    “什麽?”她說。


    “你們幾位是打哪兒來的?你要是不高興迴答,就別迴答。我不願讓你太緊張。”


    “西雅圖,華盛頓州,”她說。她告訴我這話,象是給了我什麽天大的恩惠似的。


    “你倒真是健談,”我對她說。“你知道嗎?”


    “什麽?”


    我沒再說下去。反正說了她也不懂。“要是他們演奏一個快步舞曲,你想跳會兒搖擺舞嗎?不是那種粗俗的搖擺舞,不是那種跳跳蹦蹦的——而是那種輕鬆愉快的。隻要一奏快步舞曲,那些老的、胖的全都會坐下,咱們的地方就寬敞啦。成不成?”


    “對我說來都無所謂。”她說。“嗨——你到底幾歲啦?”


    不知什麽緣故,這話使得我很惱火。“哦,天哪。


    別煞風景,”我說。“我才十二歲呢,老天爺。我的個兒長的特別高大。”


    “聽著。我已跟你說了。我不愛聽那樣說話,”她說。“你要是再那樣說話,我可以去跟我的女朋友一塊兒坐著,你知道。”


    我象個瘋子似的不住道歉,因為樂隊已在奏一個快步舞曲了。她開始跟我一起跳起搖擺舞來——但隻是輕鬆愉快的那種,不是粗俗的那種。她跳得真是好。你隻要用手搭著她就成。她讓我神魂顛倒了。我說的是心裏話。我們一起坐下的時候,我有一半愛上她了。女人就是這樣。隻要她們做出什麽漂亮的舉動,盡管她們長的不漂亮,盡管她們有點兒愚蠢,你也會有一半愛上她們,接著你就會不知道自己他媽的身在何處。女人。老天爺,她們真能讓你發瘋。她們真的能。


    她們沒請我過去坐到她們桌上——多半是因為她們太沒知識——可我還是坐過去了。那個跟我一起跳舞的金髮女郎叫作蓓尼絲什麽的——我記不清是姓克拉伯斯還是克萊伯斯了。那兩個特別醜的叫作馬蒂和拉凡恩。我告訴她們我的名字叫吉姆。斯梯爾,當然是他媽的隨口胡謅的。接著我想服她們談些有意思的事,可那簡直辦不到。你於什麽都得扯她們的胳膊。你也很難說她們三個中間到底那一個最傻。她們三個全都在這個混帳房間裏不住地東張西望,好象希望看到一大群混帳電影明星隨時闖進來似的。她們大概以為那些電惑明星一到紐約,都不去白鸛俱樂部或者愛爾。摩洛哥那類地方,反倒全都來到紫丁香廳。嗯,我差不多費了半個鍾頭,才打聽出她們三個都在西雅圖什麽地方幹活。


    她們全都在一家保險公司裏工作。我問她們喜不喜歡那工作,可你以為能從這三個傻瓜嘴裏聽到什麽聰明的迴答嗎?我本以為那兩個醜的,馬蒂和拉凡思,是姐妹倆,可我這麽一問,卻把她們兩個都氣壞啦。你看得出她們倆誰也不願自己長的象對方,當然這也不能怪她們,不過仔細想來,倒也十分有趣。


    我輪流著跟她們三個全都跳了舞。那個叫拉凡思的醜姑娘跳的還不太壞,可另外那個叫馬蒂的簡直可怕極了。跟老馬蒂跳舞,就好象抱著自由女神石像在舞池上拖來拖去。我這樣拖著她轉來轉去的時候,唯一讓自己作樂的辦法是拿她取個笑兒。因此我告訴她說我剛在舞池那頭看見了電影明星加萊。庫拍。


    “哪兒?”她問我——興奮得要命。“哪兒?”


    “唷,你正好錯過了他。他剛出去。我剛才跟你說的時候,你幹嗎不馬上迴過頭去呢?”


    她幾乎停止跳舞,拚命從大家的頭頂上望過去,想最後看他一眼。“唉!唉!”她說。我差點兒碎了她的心——真是差一點兒。我真後悔自己不該跟她開這個玩笑。有些人是不能開玩笑的,盡管他們有可笑的地方。


    可是最最好笑的還在後麵。我們迴到桌上以後,老馬蒂就告訴其他兩個說,加萊。庫柏剛剛出去。嘿,老拉凡恩和蓓尼絲聽了這話,差點兒都趨自殺。她們全都興奮得要命,問馬蒂看見了沒有。


    老馬蒂說他隻隱約見了他一眼。我聽了差點兒笑死。


    酒吧馬上就要停止營業,所以我給她們每人要了兩杯飲料,我自己也另外要了兩杯可口可樂,這張混帳桌子上擺滿了杯子。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不住地拿我取笑,因為我光喝可口可樂。她倒真富於幽默感。她和老馬蒂隻喝湯姆。柯林斯——還是在十二月中旬,我的天。她們除此之外不知道喝什麽別的。那個金髮女郎老德尼絲光喝摻水的威士忌。而且也真的喝得一滴不剩。三個人老是在尋找電影明星。她們很少講話——甚至在她們彼此之間。老馬蒂比起其餘兩個來,講的話還算多些。她老是說著那種粗俗的、叫人腦煩的話,比如管廁所叫“小姑娘的房間”,看見布迪。辛格樂隊裏那個又老又糟的吹木簫的站起來嗚嗚吹了幾下,就認為他吹的好得了不得。她還管那根木簫叫“甘糙棒”。


    你說她粗俗不粗俗?另外那個叫拉凡恩的醜姑娘白以為非常俏皮。她老叫我打電話給我父親,問問他今晚上在幹什麽。她還老問我父親約了女朋友沒有。這話整整問了四遍——她倒真是俏皮。那個金髮女郎老蓓尼絲簡直一句話也不說。每次我問她什麽,她總是說“什麽?”這樣要不多久,會使你的神經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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