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撥通了,果然沒有人接。又撥了幾迴,仍然沒人接。


    見她放下電話,又摘下圍巾,脫下外套,黑頭姐姐問:“怎麽又不去了?”


    趙雅蘭說:“我去的那家沒人。”


    黑頭的姐姐問:“那還用不用我在這兒?”


    趙雅蘭從貨架上拿一聽可樂打開遞給黑頭姐姐,她知道如果不打開,黑頭的姐姐絕對捨不得喝。然後才說:“姐,你家裏要是沒啥事,就在這兒坐著陪我說會兒話。”


    黑頭的姐姐當了一輩子工人,如今退休了廠裏不景氣,退休費也領不全,大兒子結婚後,兩口子都是工人,日子過的也很緊,幫不上她什麽忙。兩個小兒子都上高中,處處要用錢,隻好擺個小攤子,一天掙個十塊八塊地補貼家用。


    “姐,那個攤子幹脆別擺了,你就來看店,我還能騰出手來幹點別的。你來這兒再咋著也比擺那個小地攤強,起碼不在露天地裏日曬雨淋受那份罪。”


    黑頭姐姐愁苦衰老的臉上綻出笑紋:“你有這份心姐就知足了,小地攤我也弄慣了,還真捨不得丟下。再說了,你這個店名堂太多,我還真弄不了。”小小地啜了一口飲料,她接著說:“你隻要和黑頭能早一天成家我就放心了。黑頭從小就受苦,我雖然隻有這一個弟弟,可是自個家裏一攤子事兒拖累的照顧不上他,你是不知道,黑頭是啥罪都受過,啥苦都吃過。你們準備啥時候辦事?黑頭可是三十好幾的人了。”


    趙雅蘭說:“我和黑頭商量過了,我們要趁年輕多掙點錢,等錢攢夠了就辦事。”


    “錢那東西多少是個夠?”黑頭姐姐把易拉罐放到櫃檯上,站起身做走的準備:“我跟你姐夫結婚那會兒,一間房,一張床,親戚朋友抽支煙吃塊糖就算結婚了,不也照樣生兒育女平平安安過來了。你們能辦還是早點辦了好,成了家再慢慢置家業麽。”


    《越軌訴訟》第四章(26)


    正要走,忽然想了起來,黑頭姐姐又說:“是不是因為沒房子?我跟你姐夫商量好了,把房子騰出來你們先辦事,我們可以先搬到你姐夫單位的門房去,把房子騰出來你們先結婚,等以後有了房子再說。”


    趙雅蘭知道黑頭父母原來給黑頭留下一套房子,黑頭的大外甥結婚,黑頭就把房給了大外甥,而且這房黑頭也是決不會往迴收的。看來黑頭姐姐對這事心裏有歉意,為了讓他們能結婚,居然要把自己現住的房子讓出來。趙雅蘭很尊重黑頭的姐姐,這位姐姐老實、本分、善良,老姐比母,這位姐姐為黑頭付出的辛勞甚至遠遠超過了一般的母親。當年黑頭在內蒙勞改,從東北到內蒙,往來路途兩千多公裏,這位姐姐每年都要千裏跋涉從東北到內蒙去探望唯一的弟弟。為了節約開銷,一路上扒火車、搭便車、睡候車室。每次出發前,她除了給黑頭帶的東西外,總要蒸一旅行包窩窩頭,這一旅行包窩窩頭就是她往返東北與內蒙的口糧。


    “姐,你別多想了,我和黑頭的事有我們的計劃,絕不是因為房子。你要是和姐夫把房子讓出來去睡門房,你想我們能過的安穩嗎?這絕對不行,黑頭也絕對不會答應。”


    為了消除這位姐姐的心病,她又趕忙補了一句:“我和黑頭已經準備買房子了,就是還沒找到滿意的地方,房子的事兒你就別操心了。”


    黑頭姐姐邊往外走,邊說:“我們黑頭前半輩子盡吃苦頭了,能遇上你是他的福氣,不抓緊把事兒辦了,夜長夢多,再出個枝枝叉叉可咋辦。”


    趙雅蘭聽她這麽說,不由心裏暗笑,原來這位姐姐怕她半道上把黑頭給甩了,就說:“姐呀,你放心,真有緣份棒打不散,沒有緣份鋼絲繩也栓不住。等過幾天黑頭迴來我們先把結婚證領了,這下你該放心了吧!”


    黑頭姐姐說:“這就好,這就好。我那個攤子擺不擺關係不大,也就是自己給自己找點事幹。你這兒要忙,明天我就把攤停了,過來給你幫忙。”


    趙雅蘭高興地答應了。姐姐又說:“話可說在前頭,幫忙行,雇我可不幹,姐姐再怎麽著也不能掙錢掙到自己親弟弟頭上。要是提錢的事我可不來。”


    趙雅蘭想,效益好了,錢上自然不能虧待這位當大姐的,效益不好,想給也沒有,於是痛痛快快地說:“行,不花錢的勞動力誰不願意要,你就過來給我幫忙吧。”


    兩人邊嘮邊走,趙雅蘭一直把她送到街口才分手。迴到店裏,趙雅蘭想起程鐵石託付給她的事,又給博士王家打了兩次電話,仍然沒有人接。


    九


    開庭的日子總算定了,博士王抓緊時間,到法院調出案卷認真研究了一天。又會同程鐵石在海興市第一律師事務所聘請的律師王天寶對案子的審理及對方的情況作了認真分析研究。王天寶代理這個案子辦了個不明不白,幾乎半途而廢,自己也感到窩囊又憋氣,如今又要重新審理,又有博士王參戰,精神大振。


    “銀行那邊在法庭上的戰術就是一個字:賴!”提起被告銀行,王天寶就生氣,“你博士王不是外行,就這事實,你說你如果給銀行當辯護人你能咋辦?”


    博士王沒吭聲,作為負責任的訴訟代理人,如果銀行找他代理,他會實事求是地告訴銀行,他們有過錯,隻能在事實和法律的基礎上爭取跟對方達成協議,如果銀行堅持要打這個官司,他也隻能明講,自己沒有能力讓他們在這種情況下戰勝對方。他絕不會為了幾個代理費給當事人充當無賴,尤其在法庭上。不說職業道德,單單是為了自己的人格尊嚴,他也不會為犯有明顯錯誤的當事人在法庭上信口雌黃靠詭辯和耍賴讓法官們在心裏嘲笑自己。這也正是他不願繼續幹律師的又一原因。這種話他不能對王天寶講,王天寶也是律師,當律師不靠關係、不靠詭辯、耍賴甚至賄賂要想替人打贏官司,尤其是民事、經濟官司,實在很難。他如果把自己的真實想法和做法說出口,在王天寶麵前無異於守著和尚罵禿子。再說,律師們都是這個樣兒,為了客戶、為了飯碗,為了金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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