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軌訴訟》第三章(15)
行長聽他說的慷慨激昂,微微一笑,說:“行了,別當賣嘴的和尚,你去忙吧,我還有事。”
汪伯倫如釋重負地退了出來。
汪伯倫走後,女行長坐在椅子上沒動,盤算著怎樣能逼著汪伯倫發瘋去明裏暗裏跟程鐵石鬥,如果真能像他講的那樣,讓程鐵石日後一提到東北二字就屁滾尿流當然更好,要是汪伯倫把他殺了徹底解決問題了,但自己決不能牽涉進去。她對汪伯倫恨到了骨髓裏,如果不是他,她也不會陷到這個泥坑裏,弄的心力交瘁。
她萬分珍惜自己目前得到的一切,在行長這個位置上,她能謀到的政治榮譽和物質利益是外人所無法想像的。政治上,她是省級三八紅旗手、人大代表,市黨代表,每年的先進、獎勵都少不了她,市長、書記見了她都是笑臉相迎。在這一切麵前,她的頭腦始終非常冷靜,她知道她得到這一切並非她真有什麽過人之處,而是她所占據的位置和她手裏每年掌握的數億元的貸款額度。從事銀行工作,她更加清楚錢的重要。就大處說,在商品經濟社會,錢就是社會的主宰,從小處說,一個人隻要有了充足的錢,還有什麽可憂慮的呢?官可以不作,工作可以丟掉,隻要有了錢,照樣可以過上舒服日子。話再往盡頭說,工作是為了掙錢,當官不過是為了可以更輕鬆地掙更多的錢。所以,她處心積慮地為自己撈錢,她做的很謹慎,充分運用了她從事金融工作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識和技巧。她的原則是:寧可不作,也不能失手。失了手,一切都是白做。她萬萬想不到,這一次她讓汪伯倫連累了,所幸的是,錢她沒有直接裝進腰包,而是放在小金庫的帳麵上。銀行的小金庫等於她這個行長化公為私的中轉站,進了小金庫的錢,雖然不是她私有的,卻完全由她任意支配,而且更安全,即便查了出來,隻是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與貪汙受賄有本質的區別。如今,哪個單位沒有小金庫?法不責眾,人人都這樣幹,也隻能是查辦時雷聲大,處理時雨點小。一旦有了機會,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她就可以運用權力和技巧,合法地將小金庫的資金不顯山不露水地轉入自己的錢包。
那家騙子公司是他們銀行的老客戶,基本帳號就開在他們行,當時他們也並不知道這家公司是騙子。那天汪伯倫領著這家公司的總經理來找她,說跟南方一家公司談妥一筆大生意,對方款已經帶來,但提出款不能直接付給他們,要在銀行開個臨時帳號,預留兩家的印章,貨到了才付款。她答應了,並讓汪伯倫去主辦此事。不管怎麽說,銀行存款額增加總是好事。
後來,騙子公司總經理又提出,這筆生意要做成,發貨、運輸、廠家都要錢,因此這筆定金要動用,隻要銀行配合,他們可以拿出百分之十作為迴扣給銀行。她怦然心動,做生意急著用錢是經常碰到的事情,況且雙方的合同她也看了,這筆業務是確實的,隻是早點、晚點動錢的問題,況且這家公司又是本地的,在銀行開有基本帳戶,估計不會有大問題,於是她又點頭同意,指派汪伯倫直接辦理。付款之前,騙子公司依照承諾,給銀行送了二十萬元現金,她讓存入小金庫,這筆錢沒有列入,也無法列入銀行的正常收益。而汪伯倫這個王八蛋,做事太過頭,明知對方拿的付款委託書上“程鐵石”的印文與預留印鑑不符,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把款付了出去。她敢肯定,汪伯倫背著她拿了人家的錢,數額肯定少不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否則汪伯倫絕對不敢這麽幹。
最可恨的是,汪伯倫一直瞞著她,沒讓她知道假印章的事,直到程鐵石發現上當,追到銀行,她才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事到如今,她隻有硬著頭皮頂住,死咬真假印鑑銀行無法分辨這個歪理,才能免遭滅頂之災。如果官司打輸了,紀檢、檢察院肯定要插手審查此事,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雖然她過去撈錢的事做得很巧妙,很機密,但終究是做過的事,誰又能想到哪裏有瑕疵漏洞,弄不好真要在這件事上一個跟頭栽到底。她是徹底讓汪伯倫套住了,她對汪伯倫恨的牙根發癢,卻又無可奈何,還得想法保他,因為保他就是保自己。
眼前這一攤爛事真害得她心神不定,茶飯不想,有時她真盼廈門那個程鐵石死掉,這樣她就可以一推六二五,把自己洗刷幹淨,照樣心情愉快、萬事如意地當行長、當先進,過太平日子。
“行長,到點了,該吃飯了,要不要我給你帶一份上來?”辦公室的秘書伸頭問她。
她強打精神,笑笑說:“不用了,我下去吃。”說著,起身鎖好桌、櫃,做出坦然自若的樣子,昂首挺胸下樓來到食堂,跟她的下屬們共進午餐,雖然她啥也吃不下,卻仍然要了兩份紅燒雞翅。
九
經過市委秘書長的協調,公安局同意將程鐵石一案送迴法院,法院隻好接受。處長找吳科長,讓他寫個移交通知書,連同案卷一塊給法院送去。吳科長心裏很高興,表麵上卻冷漠地問處長:“這是幹啥玩藝?一會推迴來一會退迴去,窮折騰,你說這移送通知書怎麽寫?就寫這個案子我們管不了,還給法院?”
處長說:“胡扯八道,哪能那麽寫?你不是挺能的嗎?有了大專文憑還要上本科班,不就是想接我的班嗎?怎麽寫個移送報告還得我教你?幹脆你那個學也別去了,每天供我一瓶茅台一條中華,一年後我主動給你讓賢。”
</br>
行長聽他說的慷慨激昂,微微一笑,說:“行了,別當賣嘴的和尚,你去忙吧,我還有事。”
汪伯倫如釋重負地退了出來。
汪伯倫走後,女行長坐在椅子上沒動,盤算著怎樣能逼著汪伯倫發瘋去明裏暗裏跟程鐵石鬥,如果真能像他講的那樣,讓程鐵石日後一提到東北二字就屁滾尿流當然更好,要是汪伯倫把他殺了徹底解決問題了,但自己決不能牽涉進去。她對汪伯倫恨到了骨髓裏,如果不是他,她也不會陷到這個泥坑裏,弄的心力交瘁。
她萬分珍惜自己目前得到的一切,在行長這個位置上,她能謀到的政治榮譽和物質利益是外人所無法想像的。政治上,她是省級三八紅旗手、人大代表,市黨代表,每年的先進、獎勵都少不了她,市長、書記見了她都是笑臉相迎。在這一切麵前,她的頭腦始終非常冷靜,她知道她得到這一切並非她真有什麽過人之處,而是她所占據的位置和她手裏每年掌握的數億元的貸款額度。從事銀行工作,她更加清楚錢的重要。就大處說,在商品經濟社會,錢就是社會的主宰,從小處說,一個人隻要有了充足的錢,還有什麽可憂慮的呢?官可以不作,工作可以丟掉,隻要有了錢,照樣可以過上舒服日子。話再往盡頭說,工作是為了掙錢,當官不過是為了可以更輕鬆地掙更多的錢。所以,她處心積慮地為自己撈錢,她做的很謹慎,充分運用了她從事金融工作所掌握到的一切知識和技巧。她的原則是:寧可不作,也不能失手。失了手,一切都是白做。她萬萬想不到,這一次她讓汪伯倫連累了,所幸的是,錢她沒有直接裝進腰包,而是放在小金庫的帳麵上。銀行的小金庫等於她這個行長化公為私的中轉站,進了小金庫的錢,雖然不是她私有的,卻完全由她任意支配,而且更安全,即便查了出來,隻是違反財經紀律的問題,與貪汙受賄有本質的區別。如今,哪個單位沒有小金庫?法不責眾,人人都這樣幹,也隻能是查辦時雷聲大,處理時雨點小。一旦有了機會,有了百分之百的把握,她就可以運用權力和技巧,合法地將小金庫的資金不顯山不露水地轉入自己的錢包。
那家騙子公司是他們銀行的老客戶,基本帳號就開在他們行,當時他們也並不知道這家公司是騙子。那天汪伯倫領著這家公司的總經理來找她,說跟南方一家公司談妥一筆大生意,對方款已經帶來,但提出款不能直接付給他們,要在銀行開個臨時帳號,預留兩家的印章,貨到了才付款。她答應了,並讓汪伯倫去主辦此事。不管怎麽說,銀行存款額增加總是好事。
後來,騙子公司總經理又提出,這筆生意要做成,發貨、運輸、廠家都要錢,因此這筆定金要動用,隻要銀行配合,他們可以拿出百分之十作為迴扣給銀行。她怦然心動,做生意急著用錢是經常碰到的事情,況且雙方的合同她也看了,這筆業務是確實的,隻是早點、晚點動錢的問題,況且這家公司又是本地的,在銀行開有基本帳戶,估計不會有大問題,於是她又點頭同意,指派汪伯倫直接辦理。付款之前,騙子公司依照承諾,給銀行送了二十萬元現金,她讓存入小金庫,這筆錢沒有列入,也無法列入銀行的正常收益。而汪伯倫這個王八蛋,做事太過頭,明知對方拿的付款委託書上“程鐵石”的印文與預留印鑑不符,卻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把款付了出去。她敢肯定,汪伯倫背著她拿了人家的錢,數額肯定少不了,重賞之下必有勇夫,否則汪伯倫絕對不敢這麽幹。
最可恨的是,汪伯倫一直瞞著她,沒讓她知道假印章的事,直到程鐵石發現上當,追到銀行,她才了解了事情的全部真相。事到如今,她隻有硬著頭皮頂住,死咬真假印鑑銀行無法分辨這個歪理,才能免遭滅頂之災。如果官司打輸了,紀檢、檢察院肯定要插手審查此事,智者千慮,必有一失,雖然她過去撈錢的事做得很巧妙,很機密,但終究是做過的事,誰又能想到哪裏有瑕疵漏洞,弄不好真要在這件事上一個跟頭栽到底。她是徹底讓汪伯倫套住了,她對汪伯倫恨的牙根發癢,卻又無可奈何,還得想法保他,因為保他就是保自己。
眼前這一攤爛事真害得她心神不定,茶飯不想,有時她真盼廈門那個程鐵石死掉,這樣她就可以一推六二五,把自己洗刷幹淨,照樣心情愉快、萬事如意地當行長、當先進,過太平日子。
“行長,到點了,該吃飯了,要不要我給你帶一份上來?”辦公室的秘書伸頭問她。
她強打精神,笑笑說:“不用了,我下去吃。”說著,起身鎖好桌、櫃,做出坦然自若的樣子,昂首挺胸下樓來到食堂,跟她的下屬們共進午餐,雖然她啥也吃不下,卻仍然要了兩份紅燒雞翅。
九
經過市委秘書長的協調,公安局同意將程鐵石一案送迴法院,法院隻好接受。處長找吳科長,讓他寫個移交通知書,連同案卷一塊給法院送去。吳科長心裏很高興,表麵上卻冷漠地問處長:“這是幹啥玩藝?一會推迴來一會退迴去,窮折騰,你說這移送通知書怎麽寫?就寫這個案子我們管不了,還給法院?”
處長說:“胡扯八道,哪能那麽寫?你不是挺能的嗎?有了大專文憑還要上本科班,不就是想接我的班嗎?怎麽寫個移送報告還得我教你?幹脆你那個學也別去了,每天供我一瓶茅台一條中華,一年後我主動給你讓賢。”
</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