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案子在手,就相當於把桑忠昌的小命給握在了手裏,也就相當於把桑淳元半條命跟子捏在手中。


    蕭文明來到金陵城,不就是想要讓桑淳元取消對自己商隊的盤查和收稅嗎?


    這麽大一條把柄在手,這件事情也能不費吹灰之力地辦成了,甚至借此直接扳倒桑淳元,也並非毫無可能。


    桑淳元聽來卻覺得心驚肉跳。


    唯其真實才顯可怕。


    看樣子,孫佩蘭說的話,每一字、每一句都是真的,是真實得不能再真實的事實!


    在這種鐵一般堅硬、冰一般冷酷、山一般沉重的事實麵前,哪怕隻是想替桑忠昌說一句話,都顯得是那樣的困難。


    這時的桑淳元禁不住又在心裏責怪他的兒子來了。


    怪桑忠昌這個笨兒子,怎麽會給自己惹下這樣棘手的一個麻煩!


    也怪他事到如今,居然一點膽色都沒有,就算淪為了階下囚,那好歹也喊一聲冤枉啊!隻要你內心的喊一聲“冤枉”,或許還有機會可以給你圓上一句半句的,多少攢上一條兩條的從輕情節,搞不好這條小命就能保下來了,就是流放的時候,也能流放個近點的地方……


    孫佩蘭滔滔不絕地說了許久,就連訴狀裏沒有提到的,幾位地方官員推脫著不肯審案的事情,都被她揭發出來了。


    這一大篇話說完,孫佩蘭也仿佛被抽走了所有的精神和氣力,如同脫力了一般匍匐在了地上。


    這下,孫佩蘭就連抽泣的力氣都沒有了,趴在地上一動不動,就仿佛暈厥的過去一樣。


    蕭文明一見不妙,趕緊將自己屁股下坐著的椅子,給孫佩蘭搬了過去,請她坐著休息。


    如果說蕭文明之前對於孫佩蘭,還不過是一種利用的態度而已的話,那現在對於這個蒙冤受屈的“孫姐姐”,可以說是飽含了同情之心。


    現在的蕭文明心情是愉悅的。


    倒並不是因為他可以利用孫佩蘭來扳倒桑淳元,而是因為在搬倒桑淳元的同時,可以替孫佩蘭伸冤。


    這看似是沒啥區別、大差不差的,但其中的動機卻是大有分別。


    蕭文明高興了,桑淳元肯定就不高興了。


    然而他城府極深,雖然心情憂鬱,卻沒有表現出來,而是在低頭沉思,反複迴味著孫佩蘭的供述,想要從中找出漏洞和矛盾之處,雖然不再妄想將此案糊弄過去,但好歹也能替自己的兒子減輕一些罪責……


    然而此案的案情實在太簡單了,確實是沒有閃轉騰挪的餘地,桑淳元想得嘴巴緊緊抿了起來,就連眉毛都打成了結,可就是想不出有什麽可以刻意推敲的地方。


    桑淳元在動什麽歪腦筋,蕭文明是一清二楚的。


    對於這號人物,可不能給他思考的時間。


    於是蕭文明又催促道:“桑大人,現在原告的供詞都已經問出來了,你就接著往下審啊!不要浪費時間了。大家肚子都餓了,等審完了案子,好出去吃飯。”


    蕭文明這並不算十分突兀的催促,卻似乎把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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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淳元嚇了一跳。


    他仿佛從夢中驚醒了一樣:“啊……這樣啊……這個……我還有些疑點,要向原告核實,這個……首先來說……”


    桑淳元好不容易想出了一個話頭,卻又被蕭文明打斷了:“桑大人,我覺得吧,審理案子不能隻聽一麵之詞吧?大人光審原告,怎麽就不審嫌犯呢?兼聽則明、偏信則暗,你說對不對?”


    當然對了!


    如果審案就不審被告,還叫什麽審案呢?


    但是這被告是能輕易審的嗎?搞不好一審就要審出麻煩來了……


    桑淳元還在猶豫,這時卻聽書記台後坐著的溫伯明自言自語道:“咦?這裏和規矩不同啊!怎麽似乎少了一頓棍子?我是把哪裏漏記了嗎?奇怪!奇怪!”


    他這哪是自言自語啊,聲音說的這麽響,幾乎就是公開宣言了!


    這是溫伯明故意扔出來的一個話題,以蕭文明的聰明才智,又同溫伯明這些日子養成的默契,他不可能不可能將這個話題放過。


    “對啊!是不是還少了一頓殺威棒?”


    這也是太祖皇帝留下來的規矩。


    凡是到案的嫌犯,隻要涉及謀反、殺人、強盜、強奸之類的重罪——不管你是否真的犯罪,是否有冤屈——升堂審案之前,就要先打二十棍子的殺威棒!


    所謂殺威棒,就是要殺殺你的威風,讓嫌疑犯知道官府的厲害、官府的威嚴、王法的無情!


    這樣,也就不怕嫌疑犯會隱瞞案情了。


    按照現代的法治思想來看,這樣的做法未免有些不講證據,不分青紅皂白,不尊重人權……但是放在刑偵手段落後的古代,卻有其必要性。


    並且為了防止有人故意利用這條規則,等到太宗皇帝的時候,便又在這條規則之後打了個補丁——凡是有誣告他人並致人被打殺威棒的,除了誣告的正刑之外,還要額外挨四十棍子的懲處,算是讓被誣告者找迴公道了。


    而蕭文明所談論的,就是這一頓殺威棒。


    “對啊!案犯都被送上來這麽長時間了,怎麽還沒挨棍子呢?桑大人,我看著這廝長得同你頗有幾分相像,難不成是你的親戚?如果真是和大人沾親帶故的,那免了這頓殺威棒,也不是什麽大不了的事兒。湯大人、牛大人也是可以略微掩飾的。”蕭文明又說道。


    這就是殺人誅心了。


    什麽叫親戚——他就是桑淳元的親兒子!要是尋常的親戚倒還能開脫兩句,可親兒子的事,反而想寬恕也沒法寬恕的。


    於是桑淳元明知蕭文明知道桑忠昌的身份,也隻能一咬牙一跺腳:“什麽親戚?我沒有這樣的親戚!就真是我的親戚,隻要是犯了刑律一樣要秉公處置。以本官的性格,不但要依律處罰,還要加重處罰,才能讓他知道什麽是朝廷法度!”


    “來人呐!”桑淳元一邊說,一邊從簽筒裏撚出一支令箭扔在地上,“打!給我……給我小心打……”


    衙役班頭見令箭落地,一邊彎腰去撿,一邊小心琢磨起來:“小心打”——這三個字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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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個什麽含義?


    打人,那也不是隨便打的。


    大齊朝經曆了兩百年的歲月,原先定下的製度已然是千瘡百孔,有不少原先設想中,十分嚴密的刑法,都已經在陳年累月的執行當中,都被找出或者故意設置了漏洞——官員平平無奇的發號施令,在執行的衙役這邊就有無數的學問。


    這就叫:世上本無路,走的人多了,便也成了路。


    就拿衙役打人這事來說——


    比如說幹幹脆脆的一個“打”字,意思是隻要做出個“打”的動作來就可以了,隻要屁股上見烏青、見破口,就算能夠交差了。


    如果官員發出了“用心打”三個字的命令,意思就是要衙役打出官府的威風來,要打的他皮開肉綻、骨斷筋折,打出他該有的傷害。


    而官員發出的最兇狠的命令,就是“照死了打”,那打的就不是官府的威風了,而是人犯的性命!一頓棒子打下去,非打得你一命嗚唿不可!


    這種打法,是針對那些同官員有仇的,或是應當是犯了死罪卻無法簡單處置的案犯,那就幹脆在堂上打死也就算了。


    一了百了。


    其實,大齊朝官員判案並不排斥刑訊逼供,而是排斥濫用刑訊逼供的手段。


    真的像這種“往死了打”也不是隨便能打的,打死的人官員同樣要受到責難和處罰。若事後查明,這名打死的人犯實際上是受了不白之冤的話,那官員反倒要受罪下獄。


    所以說,案犯被當場打死的例子並不是沒有,但也不是俯首皆是、隨處可見。


    比如先前提到的王文正公,在他所辦理的所有的案件,都是證據確鑿、依法定罪,從來就沒有在大堂上打死過人,這就是他被引為朝堂楷模的原因之一。


    如何打人,既然已經成為學問了,那必然是要接受考核的。


    每一次衙役動手打人,都是一次被考試的機會,隻不過這考試不難,隻要按部就班地答題就行了,桑淳元手下的衙役也是一樣。


    但是這位平素說一不二的桑總憲,今天卻出了一道難題、怪題、偏題……


    “什麽叫‘小心打’?‘小心打’是什麽意思兒?從來沒聽說過啊!”撿起令箭的衙役班頭自己都糊塗了。


    這“小心打”和“用心打”之間,不過是一字之差,可含義卻十分微妙,這到底是什麽意思?難道是我聽錯了嗎?


    懷疑自己聽力的衙役班頭,緊緊攥著令箭,又詢問了一遍桑淳元:“我說總憲大人,你剛才說什麽?小人耳背,沒聽見啊!”


    桑淳元眉頭一皺:“本官叫你‘小心打’,你聽不見嗎?還不快去!”


    那衙役班頭被訓斥了一句,更不敢追問了,就帶著一臉的懵逼退了下去。


    蕭文明是知道其中的緣由的。


    另外兩個旁聽的官員——湯光耀和牛慶東——自己也都是要審案的,當然也知道這當中的門道,便饒有興致地瞪大了眼睛,想要看看這江南道總管衙門裏的衙役,到底是怎樣執行這“小心打”三個字的……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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