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元壽獨自一人能打到這麽多獵物,說明人家不僅膽識驚人,對於叢林生活更是經驗豐富。
“對了,茂齡兄,你這些獵物打算怎麽處置,還要繼續狩獵麽?”
“今天就算了吧,我也準備迴了,過了癮就行,至於獵物,初元兄不嫌棄盡管拿去就是,給我留隻兔子當晚餐就好!”
這是真把打獵當樂子的,要不然這幾隻獵物怎麽的也得賣上一貫錢左右,可不算少了。
“那正好,我封地就在此不遠,幹脆收拾一下,同去我那,我讓你嚐嚐我的手藝!”
“這……不好吧,太叨擾了!”
“有啥不好的!茂齡兄就別婆婆媽媽的了,你有好肉,我有好酒還有好廚藝,正好絕配!”
“行!那就這麽定了!”
隨即安元壽又鑽進林子,過了會牽出一匹馬和馬上的獵物。
關鍵是這頭鹿,還挺大的,林塵目測了下大概一百五六十斤的樣子,好在兩殺手給提供了多的馬匹,不然運迴去還有些麻煩呢。
兩匹馬林塵都沒浪費,全部牽著了,這可是戰利品,扔了多可惜,至於說暴露什麽,人家都殺上門了,兩匹馬都不敢收麽。
等來到林塵的臨時男爵府,安元壽大吃一驚:
“這,這,初元兄就住這?”
“哈哈!正是!怎麽樣,我的男爵府不賴吧!”
“初元兄,這可真是不拘一格,風度不凡呐,要是讓長安城裏的小娘們知道,他們心心念念的郎君,住在茅屋裏,不知是何情形,想來肯定有趣!”
砸吧砸吧嘴巴,安元壽雖然說著不著邊的話,可這會兒對於林塵,那是極佩服的了,這種胸懷坦蕩毫不做作的姿態,縱然是有胡人血統的他,也是敬佩至極。
“茂齡兄可別害我!這事可開不得玩笑!倒是茂齡兄好像對長安城的事,了解頗多啊,不知何處高就啊?”
林塵急忙打消安元壽的想法,要是真把這事說給那些個小娘聽,他這渼陂湖估計就別想安生了,正好這裏還是個遊玩的好去處。
而且安元壽話裏話外都是長安城的,看起來比起自己還要熟悉,也讓他頗感興趣。
而且他發現,來到住處,脫下身上的遮擋物後,這安元壽看起來很是年輕,比之自己也差不多。
“叫初元兄笑話了,某乃是秦王府右庫直,原本是在前線的,五隴阪大捷,我是迴來送戰報的!”
“哦!原來是你呀!十五那日我可是看見了兄弟你的英姿的,辛苦了!”
這麽一說林塵可不就想起來了,至於右庫直是什麽官,說說工作內容你就知道了,他主要是負責守衛,陪同,和車馬事宜,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個隨從兼跑腿,秦王府的右庫直,那肯定就是李世民的親信了。
“都是為國效力,辛苦什麽,能趕走了突厥,我也高興啊!”
“嗯,確實,秦王這場戰打的的確漂亮,這些個外族就該好好教訓一頓!”
對於這些外族,林塵確實是發自內心的厭惡,恨不能提三尺長槍親自上陣殺敵,自己的便宜兄長八成就是死於其手,雖然沒見過,可一提起這事,他就本能的心緒難平,義憤填膺。
“沒錯!這迴隻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強盛一點,勢要將他們斬殺殆盡,重現衛霍之威!”
說起這個,小年輕安元壽可就來勁了,小小年紀也是慷慨激昂,激動不已。
“茂齡兄之誌,肯定會實現的,而且不會太遠,話說茂齡兄此戰正居其中,當是過足了手癮啊!”
林塵一邊有些豔羨的說道,一邊開始炮製食材,鹿肉的話紅燒著做一份,再煨一鍋湯,這東西後世的他可沒機會常吃,活了二十多歲,也隻嚐過一迴。
野雞弄個叫花雞,荷葉都是現成的,也簡單,其他的肉一樣醃一點,烤著吃就是,總共就兩個人,這些足夠了。
“嗬嗬,兄弟我要護著秦王,出手的機會倒是不多,不過劼利潰退的時候,大家夥都冒雨追殺,我倒是也順手砍了幾個,至於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沒死算他命大!”
嘖嘖,瞧瞧人家,這凡爾賽的功夫,林塵都噎得慌,好好的問這個幹啥,整得自己手上動作都不連貫了。
時間便在兩人聊天打屁中過去,林塵的美味總算大功告成了,將食物搬上案幾,兩人對坐著開始造起來。
案幾就一張,還是從農戶家裏挑的相對好的一張,兩人共用,將就著對付吧,再說離的近些,還親熱些。
“斯哈,這鹿肉好吃,嗯,這雞也不錯,初元兄好手藝!”
“吃得慣就好,來再嚐嚐這酒!”
能不好吃麽,後世有啤酒鴨,林塵沒啤酒,用了黃酒燜地鹿肉,還有辣椒調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蘿卜,這種烹飪手法現在可沒有。
還有那雞,光是看著就新奇,讓人期待感拉滿,隻要味道不太差,誰也不好挑毛病,更何況這味道本就極好,鮮嫩爽滑,可不是好吃麽。
也就是這安元壽文化水平不夠,有些詞窮,不然怎麽也得說個珍饈美饌,齒甘乘肥什麽的。
“這就是最近火遍長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夠烈,是爺們喝的酒!”
對於安元壽一臉沒見過世麵的樣子,林塵是滿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喜歡這個調調。
雖然是兩個人喝酒,可喝酒這事隻要對了人,兩個人也能喝的痛快,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外如是。
酒酣耳熟,兩人訴起平生,林塵說的是自己好吃懶做,放牛貪玩,最後幡然醒悟,拜師學文習武,偷空勾搭美嬌娘的光榮事跡。
安元壽說的是自小習武學文,後隨父親征戰,輾轉各地,今年才入了秦王府,做了秦王跟班。
林塵眼睛瞪得鬥大,原來這其貌不揚,至少比自己差點的小子,竟然又是一個二代,其父親乃是當今上柱國涼國公安興貴。
他奶奶個腿的,怎麽遇到的竟是些勳貴子弟,合著就他林塵是個沒根腳的。
“對了,茂齡兄,你這些獵物打算怎麽處置,還要繼續狩獵麽?”
“今天就算了吧,我也準備迴了,過了癮就行,至於獵物,初元兄不嫌棄盡管拿去就是,給我留隻兔子當晚餐就好!”
這是真把打獵當樂子的,要不然這幾隻獵物怎麽的也得賣上一貫錢左右,可不算少了。
“那正好,我封地就在此不遠,幹脆收拾一下,同去我那,我讓你嚐嚐我的手藝!”
“這……不好吧,太叨擾了!”
“有啥不好的!茂齡兄就別婆婆媽媽的了,你有好肉,我有好酒還有好廚藝,正好絕配!”
“行!那就這麽定了!”
隨即安元壽又鑽進林子,過了會牽出一匹馬和馬上的獵物。
關鍵是這頭鹿,還挺大的,林塵目測了下大概一百五六十斤的樣子,好在兩殺手給提供了多的馬匹,不然運迴去還有些麻煩呢。
兩匹馬林塵都沒浪費,全部牽著了,這可是戰利品,扔了多可惜,至於說暴露什麽,人家都殺上門了,兩匹馬都不敢收麽。
等來到林塵的臨時男爵府,安元壽大吃一驚:
“這,這,初元兄就住這?”
“哈哈!正是!怎麽樣,我的男爵府不賴吧!”
“初元兄,這可真是不拘一格,風度不凡呐,要是讓長安城裏的小娘們知道,他們心心念念的郎君,住在茅屋裏,不知是何情形,想來肯定有趣!”
砸吧砸吧嘴巴,安元壽雖然說著不著邊的話,可這會兒對於林塵,那是極佩服的了,這種胸懷坦蕩毫不做作的姿態,縱然是有胡人血統的他,也是敬佩至極。
“茂齡兄可別害我!這事可開不得玩笑!倒是茂齡兄好像對長安城的事,了解頗多啊,不知何處高就啊?”
林塵急忙打消安元壽的想法,要是真把這事說給那些個小娘聽,他這渼陂湖估計就別想安生了,正好這裏還是個遊玩的好去處。
而且安元壽話裏話外都是長安城的,看起來比起自己還要熟悉,也讓他頗感興趣。
而且他發現,來到住處,脫下身上的遮擋物後,這安元壽看起來很是年輕,比之自己也差不多。
“叫初元兄笑話了,某乃是秦王府右庫直,原本是在前線的,五隴阪大捷,我是迴來送戰報的!”
“哦!原來是你呀!十五那日我可是看見了兄弟你的英姿的,辛苦了!”
這麽一說林塵可不就想起來了,至於右庫直是什麽官,說說工作內容你就知道了,他主要是負責守衛,陪同,和車馬事宜,放在普通人家,那就是個隨從兼跑腿,秦王府的右庫直,那肯定就是李世民的親信了。
“都是為國效力,辛苦什麽,能趕走了突厥,我也高興啊!”
“嗯,確實,秦王這場戰打的的確漂亮,這些個外族就該好好教訓一頓!”
對於這些外族,林塵確實是發自內心的厭惡,恨不能提三尺長槍親自上陣殺敵,自己的便宜兄長八成就是死於其手,雖然沒見過,可一提起這事,他就本能的心緒難平,義憤填膺。
“沒錯!這迴隻是打退了,等我大唐再強盛一點,勢要將他們斬殺殆盡,重現衛霍之威!”
說起這個,小年輕安元壽可就來勁了,小小年紀也是慷慨激昂,激動不已。
“茂齡兄之誌,肯定會實現的,而且不會太遠,話說茂齡兄此戰正居其中,當是過足了手癮啊!”
林塵一邊有些豔羨的說道,一邊開始炮製食材,鹿肉的話紅燒著做一份,再煨一鍋湯,這東西後世的他可沒機會常吃,活了二十多歲,也隻嚐過一迴。
野雞弄個叫花雞,荷葉都是現成的,也簡單,其他的肉一樣醃一點,烤著吃就是,總共就兩個人,這些足夠了。
“嗬嗬,兄弟我要護著秦王,出手的機會倒是不多,不過劼利潰退的時候,大家夥都冒雨追殺,我倒是也順手砍了幾個,至於射死的,雨大也看不大清,沒死算他命大!”
嘖嘖,瞧瞧人家,這凡爾賽的功夫,林塵都噎得慌,好好的問這個幹啥,整得自己手上動作都不連貫了。
時間便在兩人聊天打屁中過去,林塵的美味總算大功告成了,將食物搬上案幾,兩人對坐著開始造起來。
案幾就一張,還是從農戶家裏挑的相對好的一張,兩人共用,將就著對付吧,再說離的近些,還親熱些。
“斯哈,這鹿肉好吃,嗯,這雞也不錯,初元兄好手藝!”
“吃得慣就好,來再嚐嚐這酒!”
能不好吃麽,後世有啤酒鴨,林塵沒啤酒,用了黃酒燜地鹿肉,還有辣椒調味,加上自己泡的酸蘿卜,這種烹飪手法現在可沒有。
還有那雞,光是看著就新奇,讓人期待感拉滿,隻要味道不太差,誰也不好挑毛病,更何況這味道本就極好,鮮嫩爽滑,可不是好吃麽。
也就是這安元壽文化水平不夠,有些詞窮,不然怎麽也得說個珍饈美饌,齒甘乘肥什麽的。
“這就是最近火遍長安的一品香了吧,嘶,果然夠烈,是爺們喝的酒!”
對於安元壽一臉沒見過世麵的樣子,林塵是滿意的,甚至是欣喜,就是喜歡這個調調。
雖然是兩個人喝酒,可喝酒這事隻要對了人,兩個人也能喝的痛快,所謂酒逢知己千杯少,不外如是。
酒酣耳熟,兩人訴起平生,林塵說的是自己好吃懶做,放牛貪玩,最後幡然醒悟,拜師學文習武,偷空勾搭美嬌娘的光榮事跡。
安元壽說的是自小習武學文,後隨父親征戰,輾轉各地,今年才入了秦王府,做了秦王跟班。
林塵眼睛瞪得鬥大,原來這其貌不揚,至少比自己差點的小子,竟然又是一個二代,其父親乃是當今上柱國涼國公安興貴。
他奶奶個腿的,怎麽遇到的竟是些勳貴子弟,合著就他林塵是個沒根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