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明誠打算去西北。


    在這個年代,如果隻有兩個男人一起上路,如果他們還隨身帶了很多貨,那他們這一路並不會很安全。因此,祁明誠一開始就沒打算從南麵帶什麽東西去西北賣,他去西北的最重要的目的是招人。


    “那邊不是常年打仗麽?有些士兵在戰場上缺了胳膊少了腿的,不能再打仗了,若是沒有殘疾得那麽厲害,還能跟著我走商,我就雇傭他們。”祁明誠對吳順說著自己的想法,“你覺得怎麽樣?”


    吳順首先肯定了祁明誠的想法,覺得他很有思想覺悟,緊接著話鋒一轉,問:“阿弟啊,既然你缺乏人手,那為什麽不買一些奴從?進個城就能買到人了,奴從中也有那種人高馬大的,直接簽了死契,你手裏捏著他們的契約,他們絕對不敢背叛你。其實買奴從比雇傭人手更安全,而且更便宜。”


    祁明誠目瞪口呆。


    吳順等著祁明誠的答案。


    祁明誠抹了一把臉,說:“我根本就沒有想到可以買人……”他來自人人平等的現代社會,雖然此時還有三個姐姐正賣身為奴,但其實他並沒有理所當然地接受這些事情,自然就想不到要買人了。


    吳順了然。他這個妻弟有時候確實有些,怎麽說呢,就是帶著那麽一點仙氣兒,一點都不著地。


    “那現在要去買人不?不能一下子就買到合心意的,總要好好地挑一挑。”吳順又問,“如果我們買好了人,那這迴去西北就能帶著貨了,不空走。我想想……要是貨不多,買上三五個人就夠。”


    祁明誠想了想,說:“還是先去西北那邊看看吧……”


    吳順表示一切都聽祁明誠的。本來嘛,吳順知道自己做生意不如祁明誠有腦子,自然要聽他的。更何況這一次他跟著祁明誠外出,祁明誠覺得特別過意不去,因此會按月給他銀子,某種程度上也算是雇傭他了。對於吳順來說,祁明誠現在不僅僅是妻弟,也是雇主,因此當然要尊重他的一切決定。


    反正,吳順已經給出過自己的意見了,心裏都是盼著祁明誠好的。他倒也問心無愧。


    兩人挑了一隻騾子,用騾子拉車走官道。


    騾子拉車當然不如馬車快,但好在穩當。在這個沒有汽車、火車和飛機的年代,有頭騾子已經很不錯了,至少他們解放了雙腿。他們故意打扮得灰撲撲,乍一看不像走商,倒像是進城趕集的農民。


    兩個人都是屬於那種很能吃苦的人,別看祁明誠細皮嫩肉的總是在條件允許範圍內讓自己過得更好一點,但是真當條件不允許了,他也會適應得很快。如果不能吃苦,那他也不會決定出門闖蕩了。


    他們也不是真的什麽貨都沒有帶。祁明誠在貼身的地方藏了兩包珍珠,這東西帶到了北方,如果碰上了遊牧族人,就能賣出高價。除此以外,他們還帶上了茶葉,這東西輕,兩人能承受這個負重。


    哦,祁明誠還從南麵采購了一些胭脂水粉,都是那種包裝得非常精致的,想帶去北麵碰碰運氣。


    一路上,他們經過了不少城鎮。祁明誠在每座城裏都會停留幾天,少則一兩日,多則三五日。他在努力觀察了解當地的物價。對於一個走商來說,隻有知曉了各地的物價差異以後,才能有所作為。


    這一日,兩人到了一座名為江瑪的城。這裏其實已經非常靠近西北邊疆了。


    來自於水鄉的吳順和祁明誠都有些不太適應這裏幹燥的氣候,並且他們沒想到這裏的風中竟然還裹著砂礫!當他們在外麵走了一天後,迴到客棧把身上的衣服鞋子脫了抖一抖,能抖出一斤的沙子!


    第二天,吳順留在客棧中休整,祁明誠靠著毅力艱難地爬起來去逛街了。


    路過一處野集時,祁明誠見有一處地方被很多人圍著,就努力地擠了上去。所謂野集,就是沒有取得官方認證的集市,在這裏擺攤是不需要繳納什麽費用的,接待的客人中則是三教九流什麽樣的人都有。一般來說,野集的東西要賣得便宜很多,因此野集通常都會比城內的坊市要顯得更加熱鬧點。


    祁明誠擠上前,原以為這裏再賣什麽新奇的東西,卻發現竟是一個突丹族的人再賣一群奴隸。


    突丹族也是遊牧族之一,族人一般都長得很高大威猛,而且他們特別喜歡留絡腮胡子。不過,就算沒有胡子,他們和景朝人的區別也很明顯,因為他們大都眼窩深邃、鼻梁高挺,眸色是種淺咖色。祁明誠眼前的這位突丹族人估計是突丹族中的有錢人吧?因為,他十個手指上全部戴滿了大金戒指。


    突丹族人對金子是迷戀是有目共睹的。


    被賣的奴隸一共有六個,全部是景朝人,而且全都是男人。他們餓得麵黃肌瘦,一個個看上去有氣無力的,年紀應該都在二三十歲上下,當然也有可能比這更年輕點,隻是被奴役得過多使他們看上去顯得有些過分的蒼老。這種青壯年的奴隸,如果身體健康但沒有其他技能,他們在奴隸市場上的賣價一般是十二兩銀子到十五兩銀子之間,但如果他們身負某種特殊的技能,那自然就要往上加錢了。


    不過,突丹族的這位商人很顯然是想要把這些奴隸賤賣了,因為他一個奴隸隻賣九兩銀子。


    祁明誠不打算買人,於是就沒有說話。


    圍觀的人都是常在野市中買東西的了,並沒有因為價格便宜就心動,祁明誠身邊有個人對另一個說:“便宜是便宜……但你們看注意看他們的手,嘖,這長得也不知道是什麽,不會是生病了吧?”


    祁明誠立刻朝那些奴隸的手看去,卻見他們的手背上長著很多水泡一樣的玩意兒。


    說實話,瞧著有些惡心。


    “應該是生病了吧?不然怎麽舍得賣得這麽便宜?六個一起賣,不會是會傳染的病吧?”


    “哇……那誰敢買啊?買迴去還使喚不了多久,就該給他們準備棺材了。”


    “我那裏倒是缺了些人手,但這樣的買迴去確實糟心……誰知道是什麽病!”


    突丹族的商人顯然聽得懂景朝這邊的話,見買家們一個個都不看好,咬了咬牙,用一種帶著濃重口音的話說:“這些人犯了錯,我的主子容不下他們了,才命我把他們賣掉的。不瞞你們說,我們的車馬都已經套好了,隊伍馬上就要出發了,要不是現在時間實在不多,我哪裏舍得開這麽低的價?”


    可是,不管這位商人怎麽花言巧語,大家都是有眼睛的,見著了奴隸手上的水泡,還是不敢買。


    突丹族商人隻好又降了一次價,一個奴隸降了一兩,八兩銀子就能買到了。


    這個價格真的是很低了,某些人不免有些心動。如果奴隸們也沒生什麽大病,買迴去不就賺了?


    祁明誠搖了搖頭,正打算離開,就見其中一個奴隸忽然口吐白沫地暈死了過去。


    好了,現在肯定是沒有人買了!這鐵定都是有重病的啊!


    突丹族的商人氣得吐血,忍不住狠狠地對著那個已經昏過去的奴隸的肚子踢了一腳。祁明誠看得非常不忍心。他在這種時候冒出了一點同情心,不能因此說他聖母。他來自於一個人人平等的時代,他本人一向尊重生命,結果現在當著他的麵,就發生著一起奴隸主虐待已經暈死過去的奴隸的事情。


    祁明誠真的有點看不下去了。


    罷了,就當日行一善吧。祁明誠開口道:“便宜點吧,再便宜點我就買了。你至少得把看大夫的錢給我免掉。這些人我買了也不能直接用,隻能認點虧。”他已經把自己那一點同情心藏得很好了。


    估計這群人是真的病得挺厲害吧,突丹族的商人急於脫手,最後祁明誠隻花了三十兩銀子就把他們全部買了。圍觀的人一個個搖著頭散開,他們都覺得祁明誠這錢肯定是丟進了水裏撈不著迴報了。


    突丹族商人估計是覺得隻賣了這點銀子實在沒有賺頭,皺著眉頭摸著自己手上的金子,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對祁明誠說:“你隻買了他們的人,他們身上的衣服要脫下來,不能讓他們穿著走。”


    祁明誠簡直想噴這人一口血,你這是要有多摳啊?就這幾件破破爛爛的衣服都不給人留?


    他好說歹說,突丹族商人才願意把奴隸們身上的這套衣服給他們留下,卻死咬著一定要把他們的包袱全部收走。這六個奴隸估計知道自己會被賣,因此還各自收拾了一個行囊,裏麵也就隻有一兩件慣穿的衣服,如果碰上個大方些的主子,這便算是他們的私產了。不過,顯然突丹族商人並不大方。


    祁明誠麵無表情地看著突丹族商人把包袱全收了。


    哦不,他還留了一個,那個包袱裏不是衣服,而是一個壇子。有個奴隸緊緊地抱著這個壇子。


    “這是什麽?”祁明誠忍不住問。


    “是我的同伴。”那個奴隸迴答說,“他死了,讓我帶他迴家。我就把他燒成灰裝在壇子裏。”


    “晦氣。”突丹族商人低聲說了句突丹語,然後頭也不迴地離開了。


    祁明誠卻不覺得這有什麽晦氣的。其實景朝這邊並沒有火葬的習俗,破壞屍體的行為在他們看來是對亡者不恭敬。所以,把自己同伴燒了需要下多大的決心?但他們想要迴家就隻剩下這個辦法了。


    “你們還能走路嗎?”祁明誠問。


    除了昏死過去的那位,剩下的五位奴隸們都點了點頭。


    祁明誠略有些放心了,說:“能的話就跟著我。還有你們的這位同伴,你們誰背著他?”


    之前迴過話的那位奴隸說:“我背吧。”此人的眼睛並沒有因為承受了過多苦難就變得渾濁了。


    他臉上胡子拉碴的,因此祁明誠不能準確判斷他的年紀。不過,祁明誠覺出這人應該是這些奴隸的頭,因為當他說話的時候,其他奴隸總是會下意識看向他。祁明誠問:“行。那你叫什麽名字?”


    “阿燈,我叫阿燈。”奴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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