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這房子價格上應該要便宜一些吧?”


    “沒便宜多少。”楊興春抖了抖菸灰,傲然道,“我可不想乘人之危。再說了,我們做警察的,本來也沒那麽多顧忌。當時給了十二萬——十六年前啊,一次付清。”


    “一次付清?”羅飛咂咂嘴,“這不太妥當啊。”


    楊興春“嘿”的一聲:“我知道你想說什麽——還真被你說準了!我應該把這筆錢掌握在自己手裏,分批慢慢支付,就像當初通過救濟款來控製秦燕那樣。可惜啊,我當時太想改善他們父女倆的生活了。而且我覺得李軍畢竟是個男人,總該有點責任感的,就沒考慮太多。現在想想,一個吸毒人員,手裏一下子有了十二萬現金,這事得多不靠譜!”


    “那後來怎麽樣了?”


    “後來?後來我還真被他糊弄了一陣子。”楊興春用拇指尖在頭皮上蹭了蹭,帶著自嘲的口吻迴憶道,“我記得那陣子每到周末,我都要去看看李夢楠,帶點零食玩具什麽的。開始那一陣吧,真沒發現什麽不對。那片平房是老舊一點,但家裏物件置得挺齊,感覺父女倆的生活是沒什麽問題。李軍說自己又找了工作,一切都挺好。李夢楠的情緒也不錯,有一次剛好李軍給買了新衣服,小姑娘穿得美美的,還表演了幼兒園裏學到的舞蹈——你看看,多好啊!”


    “實際是有問題的?”


    楊興春夾著香菸在空中點了點,加重語氣說道:“有很大的問題!”


    羅飛凝目以待。


    楊興春吸了一口煙,繼續說道:“等我發現的時候已經快到冬天了。那個周末我照例去看孩子。進門之後看到李夢楠一個人坐在屋子最裏麵的牆角,表情呆呆的。我喊了一聲,小姑娘身體一抖,好像受了很大的驚嚇。我就走過去問孩子你怎麽啦。小姑娘也不說話,隻是流眼淚。我感覺不太對勁了,連忙去找李軍。李軍當時在屋外抽菸呢。我問這孩子怎麽迴事啊,好像嚇著了似的。李軍就給我解釋,說他昨天晚上上夜班,走的時候把屋門給鎖上了。結果半夜李夢楠醒了,她自己打開窗戶從屋子裏爬出來,穿著單衣在院子裏站了有兩個小時。


    “我一聽就急了,我說你不知道這孩子遭過什麽罪嗎?怎麽還把她一個人關在屋裏?李軍就開始訴苦,說:‘我也沒辦法呀,我是蹲過號子的人,工作不好找,隻能上夜班。你說我去上班了,深更半夜的孩子一個人在家,我不把門鎖上,能放心啊?’


    “這話貌似也沒什麽毛病。於是我又提出幫他找一份白天的工作。但李軍卻不太積極,說什麽那太麻煩你啦,又說這孩子也不能老這樣吧,總得慢慢鍛鍊,多來幾次也就沒那麽膽小了。”


    羅飛心中一凜,下意識地接了句:“這可不行。”他知道那孩子本已忘記了那段可怕的記憶,這種“鍛鍊”豈不是要把她重新推入痛苦的深淵?


    “當然不行。”楊興春附和羅飛的說法,語調卻是冷冰冰的,隨後他又話鋒一轉,“不過這些倒不是事情的重點,重點在於一塊手錶。”


    “手錶?”羅飛有些摸不著頭腦——這話題也跳得太快了。


    “我和李軍聊天的時候,看到他戴了一塊手錶。”楊興春一邊說一邊抬起左手,用右手食指在自己所戴的腕錶上示範般點了點,“就是這塊手錶讓我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


    羅飛茫然地把手一攤道:“我沒明白。”


    楊興春笑了笑,開始解釋此事:“我和李軍交談的時間是周六下午。而就在當天早上,我剛剛接到一個協查任務:在高嶺所轄區內發生了一起入室盜竊案件,作案人趁夜深之際,翻窗進入民宅行竊。協查通報中重點提到幾件失竊物品,其中就有一塊天梭牌男式手錶。”


    “哦?”羅飛微微眯起眼睛,“就是李軍手上戴的那塊?”


    “沒錯。”楊興春把身體往椅背上一靠,胸有成竹地展開分析,“李軍這小子以前從來不戴手錶,怎麽突然開始戴了?那塊手錶正巧也是天梭牌,而且一看就不是新的。這立刻便讓我起了大大的疑心。於是我就試探著問了句:‘喲,剛買的手錶嗎?’李軍一愣,然後趕緊迴答說:‘對,這不上夜班嗎,有塊表看時間方便。’我又問:‘多少錢啊?’李軍有些支吾了,憋了一會兒才敷衍道:‘嗨,跟朋友買的,二手貨,不值錢。’這兩句話一問,我有數了:這塊表肯定是贓物無疑。”


    羅飛點頭表示贊同。他雖然沒有親臨其境,但從楊興春的描述來看,李軍的反應確實符合做賊心虛的心理特徵。


    楊興春冷笑著總結道:“他所謂的上夜班,原來就是在外麵做賊。”


    羅飛推測道:“這麽說的話,他當時已經把賣房子的錢揮霍完了?”


    楊興春“嗯”了一聲:“後來我專門找人去查過他,才知道這傢夥不光吸毒,還賭錢。賣房款幾個月的時間就給搞沒了。”


    “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羅飛先這麽評價了一句,然後又凝目看向楊興春,語帶機鋒地問道,“你一定對他失望至極,對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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