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鳳鳴怎麽也沒想到,那些美軍官兵的反應竟然如此迅速。他隻開了一槍,擊斃了那個試圖救人的美國大兵。隻可惜,在他看到那個指手畫腳的美**官,沒來得及瞄準,炮彈就從他頭頂上飛了過去。


    雖然歐陽鳳鳴不是狙擊手,但是他知道暴露之後就不能久留。


    美軍有火炮,還有幾十挺重機槍,隻要發現他,就能壓製他,幹掉他也不是很難。


    歐陽鳳鳴沒耽擱半點時間,立即從藏身的沙丘上溜下來,借助地形掩護朝早已選定的另外一個狙擊陣位跑去。


    隻是,在他重新埋伏下來,架好狙擊步槍的時候,那名軍官已經藏了起來。


    開始的時候,歐陽鳳鳴看得很清楚,那名軍官在朝別的官兵指手畫腳,肯定是這支軍隊的指揮官。雖然沒有看清楚軍官的軍銜,隔著幾百米,就算有瞄準鏡,也無法看清楚軍官的軍銜,但是在襲擊發生後,主動站出來維持秩序,並且給官兵發號施令的,不是指揮官,又能是什麽人呢?


    歐陽鳳鳴很有耐心,沒有急著開槍。


    唐旭宸給他的任務很簡單,就是尋找與幹掉高價值目標,主要是指揮官。


    在分到任務的時候,歐陽鳳鳴很不放心,認為唐旭宸是在用這個辦法支開他。隻是唐旭宸說得很清楚,如果不派他去,就隻能親自動手。主要是人手太少了,而且其他行動人員對戰場局勢的把握都不是很準確。因為通信會暴露他們的位置,所以在戰鬥打響後,才能使用電台進行通信聯絡。這樣一來,誰打第一槍就很重要了。歐陽鳳鳴開始打的那一槍,其實就是行動開始的信號。這個任務,並不適合交給行動人員。相比之下,讓唐旭宸跟行動人員呆在一起,總比讓他單獨行動好得多。


    此時,戰鬥已經打響,進行得如火如荼。


    雖然沒有坦克戰車,但是行動人員帶上了足夠多的反裝甲武器。主要是火箭筒,還有一些反坦克地雷。


    當然,能派上用場的隻有火箭筒。


    行動人員帶來的反坦克地雷,全都裝在了那輛卡車上麵。


    那輛卡車是由一名行動人員駕駛,因為在軍車追上來的時候已經靠邊,而且速度有所降低,所以在引爆炸彈前,他從卡車上跳了下來,滾到了路邊的排水溝裏麵。受車體阻擋,加上已經靠邊,卡車上麵還有很多貨物,所以附近軍車上的美軍官兵沒有看到他。緊接著,爆炸發生,美軍官兵的注意力全都在那輛被炸飛的軍車上。等美軍官兵拉開戰線,那名行動人員已經藏了起來。為了製造那場爆炸,唐旭宸用掉了所有反坦克地雷。如果早知道,就會帶上一些塑膠炸藥。隻不過,就算有反坦克地雷,在戰鬥打響後也沒用,總不能讓行動人員抱著地雷炸坦克吧。


    所幸的是,對付裝甲戰車,反坦克火箭筒就足夠了。


    必須承認,那些範華東招募來的行動人員都很厲害。戰鬥打響之後,在不到一分鍾的時間裏麵,車隊裏半數以上的裝甲戰車就被摧毀,而且全都位於車隊前方。留在車隊後麵的那些裝甲戰車,因為受到遮擋,所以很難為在前麵苦戰的美軍官兵提供火力支援與掩護,隻能幹著急。


    隻是,這種局麵不會維持多久。


    美軍官兵的素質也不差,特別是在迴過神來之後,立即組織起了有效的防禦,沒有給對手更多的機會。更重要的是,美軍的數量多得多,即便有很多官兵傷亡,也有足夠的兵力守住由軍車構成的防線。


    速戰速決,幾乎不可能。


    除非幹掉美軍的指揮官。


    要知道,交戰地點裏基地也就幾千米。即便在戰鬥打響之後,基地裏的警衛部隊才整裝出發,也能在十分鍾內趕到。隻要拖下去,等警衛部隊趕到,就算所有人都拚命,也絕對勝不了。


    歐陽鳳鳴非常清楚,決定這場戰鬥結果的就是他,準確說是他手上的那把狙擊步槍。


    耐心等待一會之後,歐陽鳳鳴再次發現了那名對其他官兵指手畫腳的指揮官,隻是一直沒有獲得機會。


    那個家夥,肯定不是一般的軍人,有非常豐富的實戰經驗。


    他躲在一輛悍馬軍車後麵,而且藏在輪胎旁邊。也就是說,即便歐陽鳳鳴為狙擊步槍裝上特製的鎢合金穿甲彈,能夠打穿悍馬軍車的車體,也無法幹掉他,因為穿甲彈無法在打穿車體後再穿透厚實的防爆輪胎。此外,那個家夥每次探頭朝外麵張望的時間都很短,幾乎是把腦袋伸出來掃上一眼就立即縮迴去,前後不會超過零點五秒。歐陽鳳鳴埋伏的地點離那輛軍車有大約七百米,彈頭飛萬全程需要接近兩秒鍾。如果那個家夥的活動很有規律,歐陽鳳鳴還能跟著感覺走,也就是提前開槍。問題是,那個家夥的活動沒有半點規律,至少在幾分鍾內表現不出規律。


    所幸的是,耐心等待總算有了迴報。


    當前麵的幾輛軍車開動起來的時候,歐陽鳳鳴立即深吸了口氣,把手指頭輕輕的壓在了扳機上麵。


    此時,尼爾森少校已經下達命令,讓警衛部隊的官兵向道路前方推進。


    雖然彈雨紛飛,而且局勢很混亂,但是在開始的時候,尼爾森清楚看到,在那輛翻覆的悍馬軍車,也就是拉瓦羅乘坐的軍車裏麵,有人動了幾下,而且從其所在的位置來看,應該是拉瓦羅將軍。


    也就是說,拉瓦羅還活著!


    做為警衛部隊的指揮官,尼爾森當然知道該在這個時候做什麽。


    按照他的命令,前麵的兩部悍馬軍車齊頭並進,把警衛官兵夾在中間,幫助警衛官兵抵擋來自道路兩側的彈雨。後麵的兩部悍馬軍車負責火力壓製,主要就是用架在車頂上的重機槍掃射兩旁的敵人。


    這是一種很有效的戰術。


    在跟隨拉瓦羅之前,尼爾森是約翰遜的手下,追隨約翰遜去過很多國家,包括到伊拉克與阿富汗,給當地的官員當私人保鏢。在與當地**武裝作戰的時候,他們就經常用這種方式應付突然襲擊。


    隻要配合得當,就能用這種辦法離開危險區域。


    如果全是特種兵,做起來就不是難事。問題是,在尼爾森身邊,大部分是警衛部隊的官兵。跟隨拉瓦羅的那些特種兵在車隊後麵,而且在幾輛“斯特瑞克”被火箭彈打掉後,無法及時來到前麵。


    尼爾森隻能不斷的給駕車的士兵下達命令,還得照顧好身邊的官兵,免得讓他們因為低級錯誤而丟掉性命。


    “保持好速度,別太快。”尼爾森對左側悍馬軍車上的司機說了一句,又一把拽住了旁邊的那名士兵。“別走太快,盡量躲在車體後麵,用車體做掩護。看前麵,如果有敵人出現就開槍!”


    那名士兵點了點頭,顯得有點慌張。


    他隻是一個二十歲出頭的年輕人,因為長得標致,而且身材也很不錯,才被警衛部隊挑中。


    在今天之前,在警衛部隊服役是一件很輕鬆的事情。


    可是現在,沒有一名警衛官兵感到輕鬆。


    在他們當中,絕大部分人根本沒有上過戰場,平常隻是佩槍巡邏,隻有到射擊場練槍法的時候有機會開上幾槍。


    尼爾森拍了拍他的肩膀,讓他穩住氣。


    也就在這個時候,右側的悍馬軍車向前行駛了大約兩米。


    雖然尼爾森馬上就反應了過來,還立即推了下那名士兵,讓他加快腳步。但是尼爾森沒有立即邁開腳步。


    在拍士兵肩膀的時候,他還站直了身體。


    這是一個低級錯誤,隻持續了不到兩秒鍾。


    不過,這已經足夠讓尼爾森丟掉性命了。


    他剛剛低下頭,準備藏到悍馬軍車後麵的時候,奪命的槍彈飛到。


    開槍的,正是歐陽鳳鳴。


    瞄準點是尼爾森的上半身,而不是腦袋。其實在隔著七百米的情況下,即便安裝了高倍率瞄準鏡,狙擊手也隻能瞄準目標的上半身,而不是腦袋。如果恰好打中了腦袋,那絕對是運氣,與槍發無關。


    因為使用的是發射七點六二毫米槍彈的狙擊步槍,而且是一顆鎢合金穿甲彈,所以隻要打中尼爾森,就能幹掉他,至少能讓他受傷。要知道,即便是加裝了陶瓷插片的c級防彈衣也擋不住這種穿甲彈。


    尼爾森確實穿了防彈衣,不過是便於行動的***防彈衣。


    在他倒下的時候,槍聲才傳了過來。


    隻是,四麵八方都有人在開槍,靠近尼爾森的幾名警衛官兵一下都沒反應過來,直到一名警衛官兵差點被絆倒。


    前後四部悍馬軍車立即停下。


    那一槍,打在了尼爾森的腦袋上。


    雖然他戴了頭盔,但是美軍製式頭盔是通過一次性整體成型工藝用凱夫拉材料製成,主要用來抵擋彈片,而不是用來抵擋子彈。別說是狙擊步槍的槍彈,即便是威力大一點的手槍子彈,也能將其打穿。


    子彈削掉了尼爾森的半張麵龐。


    他已經死了,沒半點懸念。


    雖然受到車體遮擋,歐陽鳳鳴沒有看清楚尼爾森的情況,但是在悍馬軍車停下來後,他就知道,那一槍打中了。


    歐陽鳳鳴又開了一槍,幹掉了一輛悍馬軍車上的機槍手。


    有幾顆槍彈飛了過來,落在離他不遠的地麵上。這等於提醒了他,歐陽鳳鳴沒有拿自己的小命開玩笑,立即退到了沙丘後麵。


    已經幹掉美軍指揮官,接下來就是盡可能的殺傷美軍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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