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往常一樣,這天下午五點左右,勞倫斯迴到了住所。


    對他來說,這裏隻能算是一處住所,也許是最像“家”的住所。


    隻要在此長住,勞倫斯就會在每天清晨出門,傍晚的時候迴家。在鄰居眼裏,他是一個深居簡出的普通人,在一家貿易公司當銷售顧問,經常出差。如果在家裏,每天會按時去公司上班。


    五天前,勞倫斯來到這裏。


    當然,他沒有去公司上班。清晨出門後,他會駕車前往郊外,然後背上裝滿各種必備品的旅行包,到森林裏徒步走上一天。這麽做,除了能夠鍛煉身體,還能讓他了解城鎮周邊的情況,以便在必要的時候逃走。如果住的時間比較長,比如一個月,他偶爾會去一家射擊俱樂部,在訓練場連連槍法。周末的話,他會呆在家裏,擺弄那些花高價錢從世界各地買來的槍械,或者改裝幾把槍支。到了冬天,他會帶著一把獵槍,到森林裏蹲上幾天,帶一頭駝鹿或者馴鹿迴來。到了夏天,他會駕船出海,往往在海上生活好幾天,在釣到五十磅的金槍魚之後才會返迴。


    這次迴來的時間比較短,勞倫斯沒有外出。


    進門之前,他仔細檢查了留在門上的印記。是一根黑色的細絲線,卡在門鎖下麵。如果有人撬動門鎖,絲線就會掉落。


    絲線還掛在門鎖上,表明門鎖沒被人動過。


    勞倫斯覺得自己有點多疑。他在這裏居住了十多年,雖然隻是偶爾迴來,但是從來沒有被人偷盜過。這隻是一座寧靜的港口城市,居民大多安居樂業,治安非常好,一年下來也沒有幾起罪案。


    其實,勞倫斯當初選擇這裏,就與治安有直接關係。


    房屋裏麵很幹淨,可以說是一塵不染。


    放下外套,勞倫斯徑直去了廚房。


    已經到了秋季,這裏又處在北方,晝間室外氣溫不到十攝氏度,夜間會降到零攝氏度左右。如果在美國與歐洲,這種氣溫已經算得上入冬了。隻是在聖約翰斯,真正的冬天還沒有到來呢。


    暖氣已經自動開啟,室內溫度正在緩緩上升。


    廚房裏也很整潔,根本不像居家過日子的樣子。勞倫斯常年獨具,而且從不把外人帶到家裏來。他是一個非常愛整潔的人,大概所有像他這樣的人都有一點潔癖。即便經常自己動手做飯,他也會把廚房收拾得光潔明亮。這是一種非常好的習慣,因為這讓他在任何時候都能注意到細節。


    其實,不夠細心的人,也幹不了這份職業。


    把裝滿食品的紙袋放到餐桌上之後,勞倫斯去打開了冰箱。因為已經迴來幾天,所以冰箱裏有一些食物。


    也就在這個時候,勞倫斯察覺到了身後的異常。


    是唿吸聲,很平穩,也很微弱,但是勞倫斯聽得很清楚。有一個人站在他身後,應該在儲藏室的門口,靠著牆壁,所以他在進入廚房時沒有看到那個人。應該是個男人,而且身體強壯。


    勞倫斯隻遲疑了半秒鍾,就猛的轉過身來。


    他的手上,出現了一把手槍。


    不是隨身攜帶的手槍,而是放在冰箱裏的手槍。


    拔槍的話,肯定會被那個人看到,而拿起放在冰箱儲物格裏的手槍,不會把發現,而且速度更快。


    在這套房屋裏,有好幾處地方放置了用來自衛的手槍。


    是一個東方男人,站在儲藏室門口,看上去有四十多歲了,不算很高,也不算魁梧,不過很強壯。


    不是健美運動員那種強壯,而是一種隱藏在體內的強大力量。


    “哢……哢……”


    勞倫斯扣了兩下扳機,不過發出的都是清脆的金屬撞機聲,是撞錘打到子彈的底火上發出的聲響。


    不是槍聲,手槍也沒有射出子彈。


    勞倫斯微微一愣,顯得有點驚訝。


    在拿起手槍的時候,他就感受到了手槍的分量,知道手槍裏裝著子彈。那是一把裝了十三發槍彈的格洛克17手槍,而十三發九毫米手槍彈的重量差不多兩百克,拿到手上就能分辨出來。


    這個時候,那個人上前一步,把一個小物件丟到了餐桌上。


    是手槍的撞針!


    勞倫斯暗自歎了口氣,丟掉了手槍,目光落到了餐桌另外一端的刀架上。隻是,他馬上放棄了去拿刀的念頭,因為對方手裏有一把安裝了消聲器的手槍,槍口對著他。雖然沒有瞄準,但是在這麽近的距離上,根本不用瞄準。


    “勞倫斯,你可真會挑地方。”那人揮了揮手上的手槍,讓勞倫斯離開餐桌。“為了找到你,我可花了不少功夫。”


    勞倫斯往旁邊挪了兩步,他已經認出了那個人。


    不是別人,正是唐旭宸。


    不久之前,他們見過麵,隻不過那個時候的勞倫斯不是現在這個樣子,而是比利時首相身邊的一名特勤人員。


    “自己動手吧。”唐旭宸把一具索套丟到了勞倫斯麵前。


    勞倫斯咬了咬呀,彎腰揀起了索套,然後戴在了手上,隻是沒有拉緊,而是朝唐旭宸走了過來。


    “自己動手,用嘴咬住拉緊。”


    看到唐旭宸舉起手槍,勞倫斯停了下來,咬住索套的一端,將索套係緊了。


    “坐下。”


    “動手吧,我什麽都不會告訴你,而且我什麽都不知道。”


    “要殺你的話,在你進門的時候,我就動手了。”唐旭宸又揮了揮手槍。


    勞倫斯咬了咬牙,坐到了旁邊的椅子上。


    “我知道,是你殺害了羅迪克。”唐旭宸退到牆邊,與勞倫斯保持三米以上的距離。“當時,你偽裝成比利時的特勤人員,在比利時首相跟羅迪克見麵的時候,你就在場,是你把毒藥放到了羅迪克喝的水裏麵。沒錯,你是一名拿錢做事的職業殺手,我了解你這種人,因為我曾經也是職業殺手。隻是,要想偽裝成特勤人員,弄到那種氰化物膠囊,肯定不是你一個人能夠辦到的。”


    “我不明白你在說什麽。”


    “告訴我,是誰給了你特勤人員的證件,還有那種氰化物膠囊,我就放了你。”唐旭宸稍微停頓了一下,又說道,“我要對付的人不是你,而是雇傭你的人。所以,我需要的隻是你知道的線索。”


    “如果你以前真的是一名職業殺手,你就應該知道,我什麽都不會說。”


    “這麽說,你已經沒有價值了。”


    “證件是我自己動手偽造的,毒藥也是我自己製作的。雇主隻是給了我任務,我們沒有見過麵。”勞倫斯的語氣很平靜,一點都不慌張。“我隻是按照雇主的要求完成任務,其他的都不知道。”


    唐旭宸微微點了點頭,說道:“你的個人賬戶。”


    “什麽?”


    “收取傭金的銀行賬戶。”


    勞倫斯微微一愣,似乎意識到了什麽。


    “我相信你說的話,隻要交出你的個人賬戶,我就放了你。顯然,你為錢賣命,卻不會為錢喪命。”


    “我收取的現金。”


    “是嗎?”


    “就在地下室裏。”


    “你說的是放在保險櫃裏的那幾十萬美元?”


    勞倫斯咬了咬牙,沒有吭聲。


    唐旭宸冷冷一笑,說道:“顯然,有人雇你去刺殺美國總統,表明你是一個非常出名的職業殺手,甚至是超級職業殺手,任務傭金不會低於五百萬美元。再說了,你幹這一行已經有十多年了吧。別告訴我,十多年來,你隻賺了幾十萬美元。我說過,我以前也是你這樣的職業殺手,所以我非常了解你。”


    “你……”


    “雖然收取現金更加保險,但是你肯定有一個秘密私人賬戶。”


    “我不知道你在說什麽。”


    “勞倫斯,我對你的錢不感興趣,我想知道的隻是誰往那個賬戶裏匯了錢。如果你認為能騙過我,那就大錯特錯了。”


    “我說過……”


    “我會給你一次機會,但是不會給你第二次機會。”


    勞倫斯長出口氣,神色突然黯淡了下來。


    唐旭宸舉起手槍,對準了他的額頭。“做出決定吧,是要錢,還是要命。”


    “在我的口袋裏。”勞倫斯的態度突然轉變,看上去已經被唐旭宸“說服”了。“上衣的口袋裏。”


    唐旭宸的眉頭跳了跳,上前兩步。


    “是一張明信片,用隱形藥水寫在背麵,加熱後就能看到。是一個電子信箱,你需要的東西都在那裏麵。”


    “是嗎?”


    “你說過,我為錢賣命,但是不會為錢喪命。”


    唐旭宸微微點了點頭,走上前去。


    也就在這個時候,勞倫斯發難了,朝唐旭宸撞了過來,企圖撞倒唐旭宸。


    可惜的是,唐旭宸早有準備,也早就看出他沒有打算老實交代。在勞倫斯低頭撞上來的時候,他迅速退後。緊接著,唐旭宸抬上朝勞倫斯的後頸窩砸下去,讓勞倫斯結結實實的撞到了地板上。


    勞倫斯翻過身來的時候,唐旭宸已經讓開。


    “我說過,會給你一次機會,不會給你第二次機會。”


    看到對準自己的槍口,勞倫斯咬緊了牙關。


    “噗……”


    槍聲響起,勞倫斯再也無法爬起來了。子彈打在他的額頭上,鮮血從槍眼裏冒出來,在地板上四散流淌。


    唐旭宸暗自歎了口氣,又搖了搖頭,才收起了手槍。


    其實,從一開始,唐旭宸就沒打算讓勞倫斯招供,也知道像勞倫斯這種人,根本不會老實招供。他隻是想碰碰運氣,事實證明,一名真正的職業殺手絕不會輕易出賣雇主,也許勞倫斯什麽都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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