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事,既然你們堅持要走,那就走吧。”
孟凡並未在意馬軍的話,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在末世到來前,馬軍的生活環境應該挺不錯,否則也不至於擁有一家私人的療養院了。
而馬陽這樣的富二代,自小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仗著家裏條件不錯,才會養成這種囂張跋扈的性格。
放在末世之前,他這種性格倒也不算什麽,畢竟家裏條件不錯,惹什麽麻煩都能擺得平。
可現在嘛……
想到這兒,孟凡也忍不住將嘴角慢慢地掀起來。
既然這對父子迫不及待地想要進入城市,孟凡也沒有太多逗留的理由,在簡單觀察了一下環境後,便加快腳步繼續趕路了。
這一條馬路至少荒廢了十年,早在末世之前就被廢棄了,路上雜草叢生,到處都是坑坑窪窪的陷坑,也導致隊伍行走得比較艱難。
大約半小時後,孟凡已經帶著他們,走完了將近一半的路程。
這裏的環境比之前更惡劣,路邊隨處可見的雜草,被大量的林區所籠罩,再加上林中飄蕩著若有若無的白霧,將整個環境映照得格外低沉。
其次是天空也特別陰沉,正如馬軍所說的那樣,自從末世發生後,藍星世界的光照時間就在不斷地變短,從最初的每天十二個小時,漸漸縮短成了不足8小時。
相應的,夜幕持續的時間也變得越來越長,為喪屍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察覺到環境糟糕,孟凡便下意識地加快腳步,希望盡快離開這裏。
誰知走了沒一會兒,隊伍中間的馬陽卻又開始作妖了,忽然停下來不走了,直接把身體靠在一棵樹上,對前麵的人說道,
“不行,我走不動了,大家停下來歇一歇吧。”
孟凡立刻反對道,“不能歇,今天是陰天,一直沒有看見太陽,這裏的環境又特別適合喪屍活動,咱們耽誤的時間夠久了,必須加快趕路才行。”
“嗬,你沒受傷,當然走得快了,怎麽不考慮一下我們這些傷員的情況?”
馬陽卻擺出那副病怏怏的樣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傷口,對孟凡的催促也是壓根不理會。
不可否認,這小子的確傷得比較嚴重,路上一直依靠孫玲的攙扶才能行走,走了這麽久,想要休息一會兒也是人之常情。
但孟凡卻不會慣著這位富二代的臭毛病,立刻沉下臉說,“在這種地方休息,我看你根本就是嫌命太長了,就算走不動了,爬也要爬出去。”
“靠,你特麽以為自己是誰啊,憑什麽對我唿來喝去的?”
馬陽立刻把臉一橫,露出一副尖酸的表情。
難得他傷得什麽重,還有力氣和孟凡爭執,剛想說點什麽,卻被身邊負責照顧他的孫玲打斷了,“馬陽,你少說點吧,孟凡也是為了大家好。”
“孫玲,你這是什麽意思?”
聽到這話,馬陽的臉色卻更難看了,黑著臉道,“難道你看上這個家夥了,居然吃裏扒外,幫這個外人針對我,別忘了,你是個孤兒,從小無父無母,連你上大學的費用都是我老爸資助的!”
“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
馬陽的話頓時讓孫玲變得局促起來,十分不安地捏著衣角替自己辯解,這時候就連身為老爸的馬軍也看不下去了,黑著臉嗬斥他道,
“你說什麽呢,趕緊閉嘴,傷得這麽重還不知道休息。”
“嗬嗬!”
馬陽一臉桀驁,這才停止了對孫玲的數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道,“我不管,反正我現在走不動了,你們非要走也行,找個人抬著我走吧。”
“你……”
馬軍一臉氣惱,可看了看他身上的傷勢,又舍不得再說什麽,隻好厚著臉皮對孟凡陪笑道,“小兄弟,你看要不要停下來歇一會兒?”
這次孟凡卻沒有再答複,而是轉動冷漠的目光,直勾勾地看向樹林中濃霧飄起來的地方,把眼角眯成了一道窄縫,喃呢道,
“怕是來不及了。”
之前他提議讓隊伍慢一點,希望等太陽出來之後再走,可馬陽不僅沒聽,反倒催促隊伍加快趕路。
等隊伍正式啟程,剛走完一半距離的時候,這小子卻再次作妖,非要停下來休息一會兒。
整個流亡團隊的人加起來一共有12個,這麽多人停留在同一個地方不動,會導致人類的氣息變得格外密集。
如果孟凡沒料錯的話,現在他們已經被附近的喪屍盯上了,這些樹林中飄來的濃霧,就是最好的證明。
“奇怪,這大白天的怎麽也有霧啊?”
“是啊,這裏好陰森,一點太陽光都照不過來,該不會有危險吧?”
不僅是孟凡,隊伍中其他的人也紛紛感覺到了不妙,都一臉驚訝地看向濃霧漸漸飄起來的地方,神色緊張。
孫玲察覺不對,趕緊上前,輕輕拽了下孟凡的袖子,小聲道,“孟凡,這裏是不是真的很危險啊?”
孟凡迴頭,剛要說話,背後就傳來一道刺耳的譏笑聲,“孫玲,你怎麽老是跑到那小子身邊去,難不成還真看上他了,他一個帶路的,哪能預測什麽危險,他懂個屁啊他!”
“夠了,你先閉嘴!”
馬軍對這個不爭氣的兒子十分頭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剛要對孟凡道歉,可話音未落,卻看見不遠處的林子,忽然簌簌地抖動起來,緊接著,便有一道黑色的影子穿過樹林,緩慢地走向人群。
“是什麽?”
所有人都下意識變得緊張了,紛紛抓起了手上的武器。
不過,當這些人看清楚,從樹林中走出來的黑影,不過是一隻夾著尾巴的大黃狗,又全都長舒了一口氣,擦著冷汗訕笑道,
“搞什麽啊,原來是一條土狗,真可笑。”
馬陽也忍不住對孟凡投來譏諷的眼神,“這就是你說的危險,一條土狗?”
可麵對這小子的嘲笑,孟凡卻並沒有說話,而是繼續盯著那頭髒兮兮的土黃色野狗,把眼珠眯得越來越近。
進化賦予了孟凡超強的感知力,雖然他的精神力加點並不多,但感知方麵的能力,卻大大超越了普通人。
直覺讓他從這條野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危險的氣息,與那些嗜血殘暴的喪屍幾乎一模一樣。
而隨著孟凡的打量,那頭鑽出樹林的野狗,也正搭聳著腦袋,開始朝人群一點一點地靠近。
這條野狗的身材很壯碩,比普通的土狗大了不是一點點,肮髒的皮毛,渾身布滿了髒兮兮的不知名黏液,尾巴和耳朵都是搭聳著的,走路的姿勢也頗為僵硬,半點都沒有流浪狗的靈活。
其次是它的眼睛,不僅空洞腥冷,還微微泛著點詭異的綠色,肮髒的狗眼筆直地望向人群,好像破碎的玻璃渣子,陰冷而又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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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凡並未在意馬軍的話,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在末世到來前,馬軍的生活環境應該挺不錯,否則也不至於擁有一家私人的療養院了。
而馬陽這樣的富二代,自小過著衣食無憂的生活,仗著家裏條件不錯,才會養成這種囂張跋扈的性格。
放在末世之前,他這種性格倒也不算什麽,畢竟家裏條件不錯,惹什麽麻煩都能擺得平。
可現在嘛……
想到這兒,孟凡也忍不住將嘴角慢慢地掀起來。
既然這對父子迫不及待地想要進入城市,孟凡也沒有太多逗留的理由,在簡單觀察了一下環境後,便加快腳步繼續趕路了。
這一條馬路至少荒廢了十年,早在末世之前就被廢棄了,路上雜草叢生,到處都是坑坑窪窪的陷坑,也導致隊伍行走得比較艱難。
大約半小時後,孟凡已經帶著他們,走完了將近一半的路程。
這裏的環境比之前更惡劣,路邊隨處可見的雜草,被大量的林區所籠罩,再加上林中飄蕩著若有若無的白霧,將整個環境映照得格外低沉。
其次是天空也特別陰沉,正如馬軍所說的那樣,自從末世發生後,藍星世界的光照時間就在不斷地變短,從最初的每天十二個小時,漸漸縮短成了不足8小時。
相應的,夜幕持續的時間也變得越來越長,為喪屍提供了極大的便利。
察覺到環境糟糕,孟凡便下意識地加快腳步,希望盡快離開這裏。
誰知走了沒一會兒,隊伍中間的馬陽卻又開始作妖了,忽然停下來不走了,直接把身體靠在一棵樹上,對前麵的人說道,
“不行,我走不動了,大家停下來歇一歇吧。”
孟凡立刻反對道,“不能歇,今天是陰天,一直沒有看見太陽,這裏的環境又特別適合喪屍活動,咱們耽誤的時間夠久了,必須加快趕路才行。”
“嗬,你沒受傷,當然走得快了,怎麽不考慮一下我們這些傷員的情況?”
馬陽卻擺出那副病怏怏的樣子,指了指自己身上的傷口,對孟凡的催促也是壓根不理會。
不可否認,這小子的確傷得比較嚴重,路上一直依靠孫玲的攙扶才能行走,走了這麽久,想要休息一會兒也是人之常情。
但孟凡卻不會慣著這位富二代的臭毛病,立刻沉下臉說,“在這種地方休息,我看你根本就是嫌命太長了,就算走不動了,爬也要爬出去。”
“靠,你特麽以為自己是誰啊,憑什麽對我唿來喝去的?”
馬陽立刻把臉一橫,露出一副尖酸的表情。
難得他傷得什麽重,還有力氣和孟凡爭執,剛想說點什麽,卻被身邊負責照顧他的孫玲打斷了,“馬陽,你少說點吧,孟凡也是為了大家好。”
“孫玲,你這是什麽意思?”
聽到這話,馬陽的臉色卻更難看了,黑著臉道,“難道你看上這個家夥了,居然吃裏扒外,幫這個外人針對我,別忘了,你是個孤兒,從小無父無母,連你上大學的費用都是我老爸資助的!”
“沒有,我不是這個意思。”
馬陽的話頓時讓孫玲變得局促起來,十分不安地捏著衣角替自己辯解,這時候就連身為老爸的馬軍也看不下去了,黑著臉嗬斥他道,
“你說什麽呢,趕緊閉嘴,傷得這麽重還不知道休息。”
“嗬嗬!”
馬陽一臉桀驁,這才停止了對孫玲的數落,直接一屁股坐在地上道,“我不管,反正我現在走不動了,你們非要走也行,找個人抬著我走吧。”
“你……”
馬軍一臉氣惱,可看了看他身上的傷勢,又舍不得再說什麽,隻好厚著臉皮對孟凡陪笑道,“小兄弟,你看要不要停下來歇一會兒?”
這次孟凡卻沒有再答複,而是轉動冷漠的目光,直勾勾地看向樹林中濃霧飄起來的地方,把眼角眯成了一道窄縫,喃呢道,
“怕是來不及了。”
之前他提議讓隊伍慢一點,希望等太陽出來之後再走,可馬陽不僅沒聽,反倒催促隊伍加快趕路。
等隊伍正式啟程,剛走完一半距離的時候,這小子卻再次作妖,非要停下來休息一會兒。
整個流亡團隊的人加起來一共有12個,這麽多人停留在同一個地方不動,會導致人類的氣息變得格外密集。
如果孟凡沒料錯的話,現在他們已經被附近的喪屍盯上了,這些樹林中飄來的濃霧,就是最好的證明。
“奇怪,這大白天的怎麽也有霧啊?”
“是啊,這裏好陰森,一點太陽光都照不過來,該不會有危險吧?”
不僅是孟凡,隊伍中其他的人也紛紛感覺到了不妙,都一臉驚訝地看向濃霧漸漸飄起來的地方,神色緊張。
孫玲察覺不對,趕緊上前,輕輕拽了下孟凡的袖子,小聲道,“孟凡,這裏是不是真的很危險啊?”
孟凡迴頭,剛要說話,背後就傳來一道刺耳的譏笑聲,“孫玲,你怎麽老是跑到那小子身邊去,難不成還真看上他了,他一個帶路的,哪能預測什麽危險,他懂個屁啊他!”
“夠了,你先閉嘴!”
馬軍對這個不爭氣的兒子十分頭疼,忍不住瞪了他一眼,剛要對孟凡道歉,可話音未落,卻看見不遠處的林子,忽然簌簌地抖動起來,緊接著,便有一道黑色的影子穿過樹林,緩慢地走向人群。
“是什麽?”
所有人都下意識變得緊張了,紛紛抓起了手上的武器。
不過,當這些人看清楚,從樹林中走出來的黑影,不過是一隻夾著尾巴的大黃狗,又全都長舒了一口氣,擦著冷汗訕笑道,
“搞什麽啊,原來是一條土狗,真可笑。”
馬陽也忍不住對孟凡投來譏諷的眼神,“這就是你說的危險,一條土狗?”
可麵對這小子的嘲笑,孟凡卻並沒有說話,而是繼續盯著那頭髒兮兮的土黃色野狗,把眼珠眯得越來越近。
進化賦予了孟凡超強的感知力,雖然他的精神力加點並不多,但感知方麵的能力,卻大大超越了普通人。
直覺讓他從這條野狗的身上,感受到了一種危險的氣息,與那些嗜血殘暴的喪屍幾乎一模一樣。
而隨著孟凡的打量,那頭鑽出樹林的野狗,也正搭聳著腦袋,開始朝人群一點一點地靠近。
這條野狗的身材很壯碩,比普通的土狗大了不是一點點,肮髒的皮毛,渾身布滿了髒兮兮的不知名黏液,尾巴和耳朵都是搭聳著的,走路的姿勢也頗為僵硬,半點都沒有流浪狗的靈活。
其次是它的眼睛,不僅空洞腥冷,還微微泛著點詭異的綠色,肮髒的狗眼筆直地望向人群,好像破碎的玻璃渣子,陰冷而又麻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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