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麽這樣的危險行為可能在什麽時候發生呢?這個人是個一事無成的失敗者。在他看來,每個人都在跟他過不去,沒有人承認他的才能。當他生活中的緊張性刺激變得讓他無法承受的時候,就是他為實現幻想向前邁出一步的時候。對一個傷害布娃娃的人來說,採取進一步行動並不是說在他這個年齡層的人當中尋找目標,而是尋找比他年輕,比他弱小或者比他更不中用的人。他是個膽小鬼。他不會以同伴為目標的。
這並不意味著他一定會以兒童為目標。芭比是發育成熟的女子形象,不是未成年的少女。無論這個傢夥的心理如何反常,他想跟成熟的女子接觸。如果他是在傷害或者虐待布娃娃,那麽我們就有另外一些問題要解決。
可是,這是個把紮滿針的布娃娃扔到瘋人院的傢夥,他的行為是很反常的。他不會有駕駛執照,他在人群中會顯得很古怪。那個穿迷彩服的人危險性更大。他有工作,因為他有錢買槍,有車,有照相機。他能在社會上四處“正常”活動。一旦他活躍起來,就有人要倒黴。大多數心理醫生或者醫療人員會看出這種區別嗎?我認為不會。他們不知道這些人是危險的,也沒有朝這方麵去想。他們的論斷沒有得到證實。
我們研究係列殺人犯依靠的是真憑實據。而你們依靠的是犯人的自述,那至少也是不完整的,說得難聽些,是不科學的,沒有意義的。
對危險性的判斷有很多用處。1982年4月16日,紐約的美國秘密特工就如何處理一些恐嚇信向我谘詢。這些信是1979年2月以來由同一個人寫的,威脅要刺殺總統(第一封信把目標指向吉米·卡特,後來的信全針對準羅納德·裏根)和其他政要。
第一封信是一個“孤獨憂鬱的人”寄給紐約秘密特工部門的。信是手寫的,寫在便箋紙上,共兩頁,威脅說要“打死卡特總統或者其他有權的人”。
從1981年7月到1982年2月,又先後出現八封信,其中三封是寄給紐約秘密特工部門的,一封寄給了紐約的聯邦調查局部門,一封寄給了華盛頓的聯邦調查局部門,一封寄給了《費城每日消息報》,還有兩封直接寄到了白宮。它們都是那個“孤獨憂鬱的人”的手筆,可是落款都是c.a.t.,寄信地點是紐約、費城和華盛頓。信中表示要殺死裏根總統,並把裏根稱為“上帝的壞蛋”和“魔鬼”。支持裏根總統的其他政要也受到威脅。信上提到了約翰·欣克利,並發誓要繼承他的未竟事業。
還有許多信,分別寄給了眾議員傑克·肯普和參議院阿方斯·德馬托。秘密特工部門特別關注的是,信中還有參議員德馬托和紐約市眾議員雷蒙·麥格拉思的照片,而且都是在近距離拍攝的,表明這個c.a.t.的威脅不是鬧著玩的。
第十四封信是1982年6月14日寄給《紐約郵報》編輯的。信中聲稱等他把總統(他用“魔鬼”指代總統)除掉之後,大家都會知道他是什麽人了。他說沒有人相信他的話,大家都笑話他,這些我都不感到奇怪。
可是在信上,他也對這家報紙做出“承諾”,說當他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後,他們可以跟他談話。這正是我們要尋找的機會。c.a.t.願意,也許還急於和這家報紙的編輯談談。我們將提供這樣一位編輯。
從寫信人使用的語言、遣詞造句的方式、信的投寄地點和收件對象來看,我斷定此人是紐約市人。我做出了側寫,此人是個單身白人男子,年齡在二十五六到三十二三歲之間,紐約本地人,住在市郊,也許是獨居,智力水平中等,受過中學教育,也許後來還學過政治和文學,是家中的老小,也許是獨生子。我還懷疑他一度是個癮君子和酒鬼(或者兩者中的一個),現在偶爾還解解饞。他會把自己看成失敗者,辜負了父母或其他人對他的期望,他有很多目標沒有實現,很多“未竟”事業有待完成。我估計當他在20到25歲的時候,心理上受到過讓他難以承受的壓力,也許跟服兵役、婚變、生病或者失去親人等有關。
對c.a.t.代表什麽或者象徵什麽有很多猜測。我告訴特工們不要在這個問題上花費太多時間,因為它也許沒有任何意義。在細節問題鑽牛角尖是一種傾向。其實,這也許是因為寫信人喜歡這個縮寫念出來的聲音,或者喜歡它寫出來的形狀。
秘密特工得迴答這樣的問題:這個傢夥有沒有危險性?因為有許多發出威脅或者寫恐嚇信的人從來就沒有採取過什麽行動。但是我告訴他們,這些人這麽做是有目的的。他們尋找政治組織或者偶像,可是沒找到。還有些人認為他們是怪人,不把他們當迴事,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變得越來越嚴重。他們會找到一個使命,以使自己的生活有一定的意義。他因此而感到自己在進行操縱。他喜歡這種感覺,這將導致他冒更多、更大的險。冒險的人是危險的人。
我認為他對武器比較熟悉,喜歡近距離攻擊,盡管這可能意味著無法逃脫。由於他的做法帶有自殺性,他會留下一部日記,以使世人知道他這個人。c.a.t.跟膠囊投毒犯不同,他不想藏形匿跡。當他對生活的恐懼超過對死亡的恐懼時,他就可能進行暴力犯罪。在行動之前,他可能表現得非常沉著。他會把自己偽裝起來,會使自己與周圍環境融合為一體。他會跟警察或者特工交談,會讓人覺得他是普通百姓,給人一個沒有危險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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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並不意味著他一定會以兒童為目標。芭比是發育成熟的女子形象,不是未成年的少女。無論這個傢夥的心理如何反常,他想跟成熟的女子接觸。如果他是在傷害或者虐待布娃娃,那麽我們就有另外一些問題要解決。
可是,這是個把紮滿針的布娃娃扔到瘋人院的傢夥,他的行為是很反常的。他不會有駕駛執照,他在人群中會顯得很古怪。那個穿迷彩服的人危險性更大。他有工作,因為他有錢買槍,有車,有照相機。他能在社會上四處“正常”活動。一旦他活躍起來,就有人要倒黴。大多數心理醫生或者醫療人員會看出這種區別嗎?我認為不會。他們不知道這些人是危險的,也沒有朝這方麵去想。他們的論斷沒有得到證實。
我們研究係列殺人犯依靠的是真憑實據。而你們依靠的是犯人的自述,那至少也是不完整的,說得難聽些,是不科學的,沒有意義的。
對危險性的判斷有很多用處。1982年4月16日,紐約的美國秘密特工就如何處理一些恐嚇信向我谘詢。這些信是1979年2月以來由同一個人寫的,威脅要刺殺總統(第一封信把目標指向吉米·卡特,後來的信全針對準羅納德·裏根)和其他政要。
第一封信是一個“孤獨憂鬱的人”寄給紐約秘密特工部門的。信是手寫的,寫在便箋紙上,共兩頁,威脅說要“打死卡特總統或者其他有權的人”。
從1981年7月到1982年2月,又先後出現八封信,其中三封是寄給紐約秘密特工部門的,一封寄給了紐約的聯邦調查局部門,一封寄給了華盛頓的聯邦調查局部門,一封寄給了《費城每日消息報》,還有兩封直接寄到了白宮。它們都是那個“孤獨憂鬱的人”的手筆,可是落款都是c.a.t.,寄信地點是紐約、費城和華盛頓。信中表示要殺死裏根總統,並把裏根稱為“上帝的壞蛋”和“魔鬼”。支持裏根總統的其他政要也受到威脅。信上提到了約翰·欣克利,並發誓要繼承他的未竟事業。
還有許多信,分別寄給了眾議員傑克·肯普和參議院阿方斯·德馬托。秘密特工部門特別關注的是,信中還有參議員德馬托和紐約市眾議員雷蒙·麥格拉思的照片,而且都是在近距離拍攝的,表明這個c.a.t.的威脅不是鬧著玩的。
第十四封信是1982年6月14日寄給《紐約郵報》編輯的。信中聲稱等他把總統(他用“魔鬼”指代總統)除掉之後,大家都會知道他是什麽人了。他說沒有人相信他的話,大家都笑話他,這些我都不感到奇怪。
可是在信上,他也對這家報紙做出“承諾”,說當他完成自己的歷史使命後,他們可以跟他談話。這正是我們要尋找的機會。c.a.t.願意,也許還急於和這家報紙的編輯談談。我們將提供這樣一位編輯。
從寫信人使用的語言、遣詞造句的方式、信的投寄地點和收件對象來看,我斷定此人是紐約市人。我做出了側寫,此人是個單身白人男子,年齡在二十五六到三十二三歲之間,紐約本地人,住在市郊,也許是獨居,智力水平中等,受過中學教育,也許後來還學過政治和文學,是家中的老小,也許是獨生子。我還懷疑他一度是個癮君子和酒鬼(或者兩者中的一個),現在偶爾還解解饞。他會把自己看成失敗者,辜負了父母或其他人對他的期望,他有很多目標沒有實現,很多“未竟”事業有待完成。我估計當他在20到25歲的時候,心理上受到過讓他難以承受的壓力,也許跟服兵役、婚變、生病或者失去親人等有關。
對c.a.t.代表什麽或者象徵什麽有很多猜測。我告訴特工們不要在這個問題上花費太多時間,因為它也許沒有任何意義。在細節問題鑽牛角尖是一種傾向。其實,這也許是因為寫信人喜歡這個縮寫念出來的聲音,或者喜歡它寫出來的形狀。
秘密特工得迴答這樣的問題:這個傢夥有沒有危險性?因為有許多發出威脅或者寫恐嚇信的人從來就沒有採取過什麽行動。但是我告訴他們,這些人這麽做是有目的的。他們尋找政治組織或者偶像,可是沒找到。還有些人認為他們是怪人,不把他們當迴事,所以隨著時間的推移,問題變得越來越嚴重。他們會找到一個使命,以使自己的生活有一定的意義。他因此而感到自己在進行操縱。他喜歡這種感覺,這將導致他冒更多、更大的險。冒險的人是危險的人。
我認為他對武器比較熟悉,喜歡近距離攻擊,盡管這可能意味著無法逃脫。由於他的做法帶有自殺性,他會留下一部日記,以使世人知道他這個人。c.a.t.跟膠囊投毒犯不同,他不想藏形匿跡。當他對生活的恐懼超過對死亡的恐懼時,他就可能進行暴力犯罪。在行動之前,他可能表現得非常沉著。他會把自己偽裝起來,會使自己與周圍環境融合為一體。他會跟警察或者特工交談,會讓人覺得他是普通百姓,給人一個沒有危險的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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