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事先就算計到這一點或者考慮到這種可能性,我就會想到派人對整個西格蒙路進行監視。可現在那樣做已經來不及了。我們必須向前看,想想可採取什麽對策。


    我想出了幾個辦法。弗蘭克·西納特拉和小薩米·戴維斯將來亞特蘭大,在奧姆尼體育場舉行慈善音樂會,為受害者家屬募捐。這一事件受到了廣泛報導,而我絕對相信兇手也會到場。問題是:如何從兩萬多人中找出兇手?


    我和羅伊·黑茲爾伍德已經側寫出那人是一個警察迷。這也許就是問題的關鍵。“我們不妨給他一張免費入場券。”我提議道。


    像往常一樣,警方人員和亞特蘭大外勤站的特工們都瞪著我,好像我是個瘋子。於是我做了解釋。我們可以刊登廣告說,由於預計出席音樂會的人很多,需要補充保安人員。我們將提供最低法定工資,要求每位申請者必須自備車輛(因為我們知道我們要抓的傢夥有一輛車)。具有某些執法背景和經驗的申請者將被優先錄用。我們可將麵試的地點放在奧姆尼體育館,使用隱藏的閉路電視進行監視。我們可將不感興趣的那些類型——婦女、老人等——予以排除,集中觀察年輕黑人男子。每個人都要填寫申請表,列出以往的有關經歷,例如駕駛過救護車,是否申請過警察或保安工作,以及所有能幫助我們找出嫌疑人的信息。我們也許可以將範圍縮小到10或12個人,然後再結合其他證據來對比查證。


    這個設想一直上報到助理司法部長那裏。問題就在於,每當你想動用一個龐大機構做出不合常規的事情,“分析癱瘓”現象就可能發生。等到我的策略終於獲得批準,已經是音樂會的前一天了,到了這個時候,再徵募“保安人員”已是難以奏效,太晚了。


    我另生一計。我想找人做些高約一英尺的木頭十字架。一些送給受害者的家人,另外一些將立在犯罪現場。還可以在一座教堂豎立一座大十字架,以紀念所有被害兒童。一旦這件事被媒體公開,我知道兇手可能會光顧其中一些地點,特別是那些偏遠的地點。他甚至有可能設法拿走一個十字架。如果我們派人監視關鍵的地點,很有可能會逮到他。


    可是局裏在幾個星期後才同意了這項計劃。接著,圍繞應該由誰去製作十字架這個問題發生了職權範圍之爭:應該由聯邦調查局設在華盛頓的展覽部門負責,還是應該由匡蒂科的木器商店負責,抑或應該由亞特蘭大外勤工作站將其承包出去?十字架總算製作出來了,但等到能派上用場的時候,案情又有了新的進展。 到了2月份,亞特蘭大已幾近失控。巫師們蜂擁而至,各自開出自己的“側寫”。他們的敘述五花八門,相互矛盾。新聞界更是不放過任何一條消息,任何與案件稍有聯繫的人隻要肯開口,他的話就會被引述。繼特裏·皮尤的屍體在西格蒙路被發現之後,在迪卡爾布縣的比福德公路附近又出現了一具屍體,死者是12歲的派屈克·巴爾塔澤。和特裏·皮尤一樣,他也是被勒死的。當時,法醫辦公室有人宣布,在派屈克·巴爾塔澤身上找到的毛髮和纖維與先前五個受害者身上找到的毛髮和纖維相吻合。這五個人屬於我歸類為死於同一兇手手下的受害者。這項驗屍結果的公布得到了廣泛報導。


    此時我腦子裏閃現了一個念頭:他要開始把屍體拋進河裏了。他現在知道警方正在尋找毛髮和纖維。有一具屍體,即派屈克·羅傑斯的屍體,是在12月份在查特胡奇河科布縣那一邊的河岸上被發現的,死因係頭部遭受鈍器重創。派屈克年滿15歲,身高5英尺9,體重145磅,是個中學退學生,有過犯罪前科。警方並不認為這個案子與其他案子有聯繫。然而,不管有沒有聯繫,我都認為兇手現在會出現在河邊,因為河水可以沖走細小的罪證。


    我指出,我們必須開始監視河流,特別是查特胡奇河,這條主要水道構成了亞特蘭大市與毗鄰的科布縣之間西北分界線。不過它流經好幾個縣,牽涉到好幾個警察管轄區域,而且聯邦調查局也協辦此案。沒有一個部門有權總攬全局。等到一個由調查局和殺人案專案小組的成員共同參與的監視行動組織起來並獲得批準時,時間早已進入了4月份。


    可在此期間,不出我所料,下一具死屍出現在紹斯河裏,死者是13歲的柯蒂斯·沃克。接著在一天之內,人們相繼在查特胡奇河裏發現了兩具屍體:13歲的蒂米·希爾和21歲的埃迪·鄧肯——迄今年齡最大的被害人。與先前受害者大多數在發現時都衣著完整這一情況不同,這三具屍體已被脫得隻剩下內衣——另一種消除毛髮和纖維的方法。


    監視小組各就各位,密切監視著橋樑和沿河兩岸的可能棄屍地點。幾個星期過去了,什麽情況也沒有發生。很顯然,當局正在失去信心,似乎認為這麽做是徒勞。鑑於監視行動一無所獲,此次行動預定在5月22日早晨6時終止。


    就在那天淩晨大約兩點半的時候,一個名叫鮑勃·坎貝爾的警院新生正在傑克遜路大橋底下的查特胡奇河沿岸進行他的最後一班監視。他看見一輛車駛上橋,在橋中央停下片刻。


    “我剛剛聽到很響的撲通聲!”他通過步話機緊張地報告說。他把手電筒照向水麵,看到一圈圈波紋在蕩漾。那輛車調了個頭,又駛過大橋,這時一輛監視車尾隨上去,然後迫使它停在路邊。這是一輛1970年產雪佛蘭牌旅行車,駕車人是一名黑人男子,名叫韋恩·伯特倫·威廉斯,23歲,身材矮小、頭髮鬈曲、膚色淺黑。他態度友好,也很合作。他自稱是唱片推銷商,說和父母住在一起。警察詢問了他一些問題,查看了他的汽車,然後就放他走了。但是他們並沒有放棄對他的跟蹤。


    </br>

章節目錄

閱讀記錄

心理神探所有內容均來自互聯網,繁體小說網隻為原作者[美] 約翰·道格拉斯的小說進行宣傳。歡迎各位書友支持[美] 約翰·道格拉斯並收藏心理神探最新章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