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何塞警方以及調查局將卡彭特置於嚴密的監視之下,最終將其捉拿歸案。結果發現他有一個專製霸道、經常體罰他的母親和一個至少在感情上虐待他的父親。他是一個擁有超常智力的孩子,隻因嚴重口吃而受到別人捉弄。他在童年時代表現出尿床不斷和殘害小動物的特徵。步入成年後,他的憤怒和挫折感便轉化為莫名其妙的大發脾氣以及仿佛慾壑難填的性衝動。
他頭一次犯罪入獄是在普雷西迪奧持刀握錘襲擊了一位婦女,當時他的婚姻關係非常緊張,孩子又剛剛問世。據受害者報告,在實施野蠻的強暴之前和過程之中,他那可怕的口吃已不復存在。
1 尤指綜合目擊者的描述而畫成的嫌疑人畫像。
由於全國學院畢業生發出的請求紛至遝來,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韋伯斯特於1978年正式批準行為科學科教官提供心理側寫方麵的谘詢服務。到了80年代初,這項服務已經極為普及。我是專職辦案人員,而諸如鮑勃·雷斯特和羅伊·黑茲爾伍德一類的教官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供谘詢的。不過,盡管我們對從事的工作以及我們認為正在取得的成效自我感覺良好,沒有一位高層人士真正理解這樣做是不是在有效使用調查局的資源和人力。於是在1981年,聯邦調查局的機構研究發展科——當時正由從行為科學科調任的霍華德·特頓負責——對當時簡稱為心理側寫項目的執行情況首次展開了深入的成本效益研究。正是特頓當年的非正式谘詢工作幾乎是偶然地促使了這一項目的啟動,如今他想弄清楚它是否真正取得了成效,以及總部是否應該讓這個項目接著開展下去。
他們編寫了一份問卷,分發給我們的客戶,即那些曾經接受過我們側寫服務的所有執法機構中的官員和警探。這些機構包括了州、市、縣一級的警察局、司法局、聯邦調查局外勤工作站、公路巡警隊以及各州的調查機構。雖然要求迴答的大多數問題與謀殺案有關,機構研究發展科還收集了我們對下述類型的案件提供谘詢的有關數據:強姦、綁架、敲詐勒索、恐嚇、騷擾兒童、人質事件、意外身亡與自殺的確認。
對於局裏許多人來說,側寫依舊是一種朦朧的、難以評估的概念。不少人視其為巫術或魔法,其餘的人則把它看成是門麵裝飾。因此我們很清楚,除非做出強有力的、經得起考驗的論證,否則行為科學科所從事的一切非教學性工作就可能前功盡棄。
1981年12月,當研究報告送來時,我們無不為之感到欣慰和如釋重負。全國各地的辦案人員對我們好評如潮,鼓勵我們繼續執行此項計劃。這份研究報告的附言的最後一段是這樣歸納的:
評估顯示,此項計劃實際上比我們任何人所真正認識到的還要成功。行為科學科的傑出業績理應受到稱讚。
警探們一般都同意,我們在縮小嫌疑人範圍和使調查工作重點更加突出方麵發揮的作用最大。不妨舉個例子。弗朗辛·埃爾夫森於1979年10月在布朗克斯區被人殺害,案發地點距離戴維·貝科威茨神出鬼沒的地區不遠。作案手法十分殘忍,駭人聽聞。事實上,紐約市警方非常擔心,說不定有一名“薩姆之子”的崇拜者正在效仿其心目中的英雄。我們目前在匡蒂科已把此案作為教材,因為它是一個很好的範例,完全可以說明我們是如何做出側寫,以及警方又是如何運用側寫來推動一樁令人費解且長期懸而未決的謀殺案的調查工作的。
26歲的弗朗辛·埃爾夫森是當地一間日托所的老師,負責輔導殘疾兒童。她體重90磅,身高不足5英尺。她對學生的同情心以及無微不至的關懷是很少見的。她本人患有輕度殘疾,即脊柱後側凸。她為人靦腆,不善交際,與父母親同住在佩勒姆園道的公寓樓。
像往常那樣,她清晨6點半出門去上班。大約在8點20分,住在同一公寓樓裏的一位15歲的男孩在三樓與四樓中間的樓梯井處發現了她的錢包。他因為要按時趕到學校上課,沒空處理錢包,就把它放在身邊,直到中午迴家吃飯時才交給了他的父親。這位父親在當天下午3點前後來到埃爾夫森家,將錢包還給了弗朗辛的母親。她隨後打電話到日托所,想告訴弗朗辛錢包已經找到,讓她放心。老埃爾夫森被告知,她的女兒當天沒有來上班。她聞訊大驚失色,馬上與另一個女兒和一位鄰居一起對公寓樓進行了搜查。
在樓井的房頂平台處,她們目睹了一幕極其可怖的景象。弗朗辛赤身裸體,全身布滿了被鈍器重擊的痕跡,攻擊的力度非常大,經後來法醫檢查發現,她的下顎、鼻子和臉頰都被打成骨折,若幹牙齒已被打落。她的四肢被扒開,手腕和腳踝被自己的皮帶和尼龍襪捆綁住,不過法醫確認,她遭捆綁時已經斷了氣。她死去後,乳頭被割下放在她的胸前。她的內褲被脫下以後套在頭部,遮住了臉,大腿和膝蓋處都有咬痕。屍體上的幾處刀傷都不很深,顯示出兇手使用的是一把袖珍折刀。她的耳環以對稱的方式分放在頭部兩側的地麵上。經確定,受害者被兇手用受害者的手提包背帶勒扼導致死亡。兇手在她的大腿上塗寫道:你們無法阻止我。他還在她的腹部寫了“操你的”三個字。現場的另一重要特徵是,兇手在屍體一旁拉過大便,又用弗朗辛的一些衣物將糞便掩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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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頭一次犯罪入獄是在普雷西迪奧持刀握錘襲擊了一位婦女,當時他的婚姻關係非常緊張,孩子又剛剛問世。據受害者報告,在實施野蠻的強暴之前和過程之中,他那可怕的口吃已不復存在。
1 尤指綜合目擊者的描述而畫成的嫌疑人畫像。
由於全國學院畢業生發出的請求紛至遝來,聯邦調查局局長威廉·韋伯斯特於1978年正式批準行為科學科教官提供心理側寫方麵的谘詢服務。到了80年代初,這項服務已經極為普及。我是專職辦案人員,而諸如鮑勃·雷斯特和羅伊·黑茲爾伍德一類的教官是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提供谘詢的。不過,盡管我們對從事的工作以及我們認為正在取得的成效自我感覺良好,沒有一位高層人士真正理解這樣做是不是在有效使用調查局的資源和人力。於是在1981年,聯邦調查局的機構研究發展科——當時正由從行為科學科調任的霍華德·特頓負責——對當時簡稱為心理側寫項目的執行情況首次展開了深入的成本效益研究。正是特頓當年的非正式谘詢工作幾乎是偶然地促使了這一項目的啟動,如今他想弄清楚它是否真正取得了成效,以及總部是否應該讓這個項目接著開展下去。
他們編寫了一份問卷,分發給我們的客戶,即那些曾經接受過我們側寫服務的所有執法機構中的官員和警探。這些機構包括了州、市、縣一級的警察局、司法局、聯邦調查局外勤工作站、公路巡警隊以及各州的調查機構。雖然要求迴答的大多數問題與謀殺案有關,機構研究發展科還收集了我們對下述類型的案件提供谘詢的有關數據:強姦、綁架、敲詐勒索、恐嚇、騷擾兒童、人質事件、意外身亡與自殺的確認。
對於局裏許多人來說,側寫依舊是一種朦朧的、難以評估的概念。不少人視其為巫術或魔法,其餘的人則把它看成是門麵裝飾。因此我們很清楚,除非做出強有力的、經得起考驗的論證,否則行為科學科所從事的一切非教學性工作就可能前功盡棄。
1981年12月,當研究報告送來時,我們無不為之感到欣慰和如釋重負。全國各地的辦案人員對我們好評如潮,鼓勵我們繼續執行此項計劃。這份研究報告的附言的最後一段是這樣歸納的:
評估顯示,此項計劃實際上比我們任何人所真正認識到的還要成功。行為科學科的傑出業績理應受到稱讚。
警探們一般都同意,我們在縮小嫌疑人範圍和使調查工作重點更加突出方麵發揮的作用最大。不妨舉個例子。弗朗辛·埃爾夫森於1979年10月在布朗克斯區被人殺害,案發地點距離戴維·貝科威茨神出鬼沒的地區不遠。作案手法十分殘忍,駭人聽聞。事實上,紐約市警方非常擔心,說不定有一名“薩姆之子”的崇拜者正在效仿其心目中的英雄。我們目前在匡蒂科已把此案作為教材,因為它是一個很好的範例,完全可以說明我們是如何做出側寫,以及警方又是如何運用側寫來推動一樁令人費解且長期懸而未決的謀殺案的調查工作的。
26歲的弗朗辛·埃爾夫森是當地一間日托所的老師,負責輔導殘疾兒童。她體重90磅,身高不足5英尺。她對學生的同情心以及無微不至的關懷是很少見的。她本人患有輕度殘疾,即脊柱後側凸。她為人靦腆,不善交際,與父母親同住在佩勒姆園道的公寓樓。
像往常那樣,她清晨6點半出門去上班。大約在8點20分,住在同一公寓樓裏的一位15歲的男孩在三樓與四樓中間的樓梯井處發現了她的錢包。他因為要按時趕到學校上課,沒空處理錢包,就把它放在身邊,直到中午迴家吃飯時才交給了他的父親。這位父親在當天下午3點前後來到埃爾夫森家,將錢包還給了弗朗辛的母親。她隨後打電話到日托所,想告訴弗朗辛錢包已經找到,讓她放心。老埃爾夫森被告知,她的女兒當天沒有來上班。她聞訊大驚失色,馬上與另一個女兒和一位鄰居一起對公寓樓進行了搜查。
在樓井的房頂平台處,她們目睹了一幕極其可怖的景象。弗朗辛赤身裸體,全身布滿了被鈍器重擊的痕跡,攻擊的力度非常大,經後來法醫檢查發現,她的下顎、鼻子和臉頰都被打成骨折,若幹牙齒已被打落。她的四肢被扒開,手腕和腳踝被自己的皮帶和尼龍襪捆綁住,不過法醫確認,她遭捆綁時已經斷了氣。她死去後,乳頭被割下放在她的胸前。她的內褲被脫下以後套在頭部,遮住了臉,大腿和膝蓋處都有咬痕。屍體上的幾處刀傷都不很深,顯示出兇手使用的是一把袖珍折刀。她的耳環以對稱的方式分放在頭部兩側的地麵上。經確定,受害者被兇手用受害者的手提包背帶勒扼導致死亡。兇手在她的大腿上塗寫道:你們無法阻止我。他還在她的腹部寫了“操你的”三個字。現場的另一重要特徵是,兇手在屍體一旁拉過大便,又用弗朗辛的一些衣物將糞便掩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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