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毅看出了身後隨從臉上的疑惑,他並沒有急著去質疑,隻是獨自向山坡上走去。


    見到張毅,如此堅定,幾人不得已,隻能歎息一聲,隨從拔出了腰間的長刀,從馬上躍下來,小心謹慎的,以張毅為中心,擴散成一個半圓,徐徐向著那片藍色的草叢靠近。


    來到草叢中,張毅用腳踹開了擋路的荊棘叢,那淡藍色的花朵,以及深紫色的根莖,一種蓬勃而又燦爛的方式盛開著。


    張毅輕輕撚下一片葉子,指尖染上了藍色的液體,這正是附子草顯著的標識之一。


    這讓張毅眼睛眯了起來。“附子草,曬幹煮過之後,是通氣血的良藥,然而若是生食,卻又是殺人不見血的毒藥,好在如今的唐朝,還流行鶴頂紅這等劇烈毒藥,五毒為首,對附子草並無認知,如此,我便可以發一筆橫財了!”


    正是如此,張毅冒著被狼群圍攻的危險,不辭百裏趕到白雲山,若說隻是為了救助流民,張毅的確有這種打算,但並非是重點,重點是他有超級手機,知道附子草不僅僅可以殺人,還可以救人,這東西可醫可毒,乃是不可多得的良藥,而且附子草對於狼群鼠害的殺傷力也不低,至少比起這時代的砒霜,那可是強上百倍。


    這樣想著,張毅就將一株附子草拔了出來,看了看附子草的根莖,發現此地沙土頗為稀鬆,而且土壤肥沃,呈現墨黑色,乃是種植藥草的良地。


    幾個隨從見到張毅,由原本的踏青,突然變得凝重,嚴肅起來,難免眉頭緊皺。


    其中一名隨從,不由得著急說道。“張將軍,此地不易久留,況且馬匹之前就已見過野狼,難免有些驚慌,憑借林都尉一人,恐怕很難拉的住這些馬匹,將軍,咱們還是快走吧!”


    張毅聽聞此言,眉頭微微一跳。“林都尉是何人?也是在你們這些人之中嗎?”


    那名隨從一愣,隨後臉色一變,然後謹言慎口,根本不迴答張毅的話,反而是拔出刀來,替張毅開始割下附子草。


    張毅見他這般,心中疑惑更深,目光轉向其他人,剩下的人多半都在搖頭,其中有幾個知情的,也不再提快速離開的事,反而是一反常態的非常聽話。


    這樣的情況之下,不消一盞茶時間,幾人都背上了一捆附子草,許多人的衣服染成了碧藍色,手指和臉龐上皆有附子草的液體。


    其中一名隨從想要用手去擦汗,張毅見到之後,即刻伸手將他攔了下來。


    “此物名為附子草,號稱狼之克星,有劇毒,萬萬不要讓其沾染皮肉!”


    張毅這時候才告知真相,一時間讓眾多隨從愕然失聲。


    “有劇毒?張將軍,你莫不是在開玩笑吧!”


    一名隨從剛剛想要用手去擦口水,此刻嚇得恨不得將手剁掉,望著手上沾染的藍色液體,整個人都露出了驚恐之色。


    張毅聞言一笑。“你當我為何百裏之遙跑到這裏來?就是為了這狼之克星,白雲山狼患已久,萬年縣令昏聵無能,他把普通人的命當草芥,但我張毅卻不能如此,有了這附子草,隻消得上百頭豬,這白雲山就清靜了!”


    聽聞此言,幾名隨從大驚。“將軍,你莫不是在開玩笑?這野狼體型碩大,尋常二兩砒霜都拿不下,這區區野草真有如此毒性?”


    其他的隨從也都看向自己手上沾染的藍色草汁,一時之間都露出了難以理解之色。


    張毅向眾人解釋道。“此物未曾煮熟之前,具有極大毒性,不僅草葉草根有毒,毒性最烈的莫過於盛開之花,有道是一種靈苗人不認,半山路路夜佷幹,這所提及的便是中藥中的附子,而你們背上背著的,就是這種靈藥!”


    張毅有理有據的說完,甚至還拿出了一首打油詩般的詩句。


    這使得一群隻知道興兵打仗的普通精兵,頓時引為神聖,全然信了張毅的話,再也沒人質疑了。


    張毅帶著眾人,朝馬群的方向而去,然而剛剛行至半途,又聽聞碼聲長嘶,還有一個漢子的威武咆哮。


    這令眾人一驚,隨後疾步而去,穿過草甸子,眼前的一幕讓張毅當即嚇得臉色蒼白。


    原來在眾人走不久之後,狼群聞著馬騷味,成圓形包圍而來,那林都尉雖然是一鳴戰場驍將,但早年與突厥人,短兵交接時,被箭射中,摔落馬下,從而斷了一條腿。


    所以也不善於騎馬,也就從馬上下來了,卻不料周圍草甸子極高,視野遮掩了大半,直到狼群和圍了過來,他才幡然醒悟。


    但為時已晚,其中一匹離草甸子很近的馬匹,此刻已經被野狼掏空的肚皮,徒勞的嘶吼著,然而,十幾匹野狼一擁而上,在惡狼的低吼聲之中,頃刻間撕成了遍地的馬骨。


    那林都尉則是手持長刀,將三匹馬護在身後,做出一副威武的模樣,大聲咆哮,鋼刀敲在碎石上,發出當當聲音,震懾狼群。


    一人獨對狼群,如此令人驚心動魄的一幕就出現在眼前,張毅也不由的自責,幸好趕來及時,否則豈不是賣了隊友,那自己可是要愧疚一輩子的。


    這樣想著,張毅即刻對幾人說道。“爾等不必管我,速速救援哪位兄弟,爾等身上背著附子草,狼群對這個味道甚是敏感,不必收斂,給我當頭痛擊!”


    身後眾多的隨從,大聲應諾,手中鋼刀倒卷,呈現戰場衝鋒姿態,向狼群直撲而去。


    若是換作往常,這些在戍邊城,經常和狼群打交道的人,絕不會做出這等看似勇敢,實則送死的行為。


    因為白雲山中的野狼,雖不及突厥狼群,但這些野狼體型碩大,而且嚐過人肉,如今餓紅了眼,簡直比起山中的老虎還要難對付。


    所以最好的辦法莫過於,騎在馬上,利用高度優勢揮砍,縱使這樣會損傷馬匹,但不會傷及人命。


    然而,他們如此自信的原因,是剛剛張毅拿出來的附子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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