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來得容易,想走可就難了,先生們,我心想。我的船員都被反綁雙手,背靠著背坐在前方的那片空地裏。我這些好夥計,他們可沒讓那些英國兵好受。我聽到他們在說:“讓我起來,你這混球,像個士兵那樣麵對我!”還有:“要是你知道自己會有什麽下場……我想你早該溜之大吉了。”
我把第一支吹箭裝進吹管裏。我明白自己該做什麽:一個一個地解決那些英格蘭士兵,盡量減小人數的差距。有個不幸的土著幫我吸引了他們的注意力。他憤怒地咆哮了一聲,搖搖晃晃地站起身,企圖逃跑。士兵們立刻盯上了他,他們愉快地舉起滑膛槍,開了火。“啪”。“啪”。就像幾根樹枝折斷的聲音。在大笑聲中,那個土著的身體噴出血花,倒在地上,但士兵們沒有發現,他們中的一員也悄無聲息地倒進了灌木叢,一邊將手伸向戳在自己脖頸上的吹箭。
就像守衛們返迴空地之時,我穿過他們身後的林間小徑,朝殿後的那個士兵吹出了第二支吹箭。我踏前幾步,接住了倒下的他。我把他的屍體拖進灌木叢,心裏不禁為我那些吵鬧的船員感謝上帝。他們並不知道我的到來,但他們的表現就像我事先安排過那樣好。
有個士兵轉過身來。“嘿,”他發現自己的朋友不見了,“湯普森去哪兒了?”
我藏身在灌木叢裏,裝上又一支吹箭,然後將吹管舉到嘴邊。我短促地吸了口氣,然後像基德教我的那樣鼓起腮幫,吹了出去。吹箭刺進了他的顎骨下方,他大概還以為自己被蚊子叮了——等到第二支吹箭命中,他便失去了知覺。
現在好多了。我在灌木叢裏計算著。死了三個,還活著六個,如果我能在剩下的衛兵察覺異樣之前再解決幾個,那麽剩下的那些憑我自己應該也對付得了。靠我和我的袖劍。
隻要這麽做,我就會成為刺客嗎?因為我的行為方式和想法都像刺客?我不是發誓要為了哈瑟頓和聖殿騎士對抗嗎?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不。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不會聽命於其他任何人。我不需要什麽信條。這麽多年來,我一直想擺脫條條框框的約束,我不打算讓這些努力付諸東流。
在這時,那些士兵開始東張西望。他們開始好奇自己的同袍去了哪兒。我意識到,我並沒有一個個解決敵人的閑暇了。我必須靠自己解決他們所有人。
六對一。但我有出其不意的優勢,而且我跳出灌木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劍刃劃過綁住阿德瓦勒的繩索。他在我身後匆忙去尋找可用的武器。我的袖劍係在右手上,左手握著手槍。我站到兩人之間,伸直雙臂,同時扣下扳機和揮動右手,隨後手臂在身前交叉成十字。一個士兵死於鉛彈穿心,另一個死於喉嚨上的傷口。
我丟下沒了子彈的手槍,轉過身,從腰帶上抽出另一把槍,交叉在身前的手臂同時分開。又有兩個士兵沖了上來,這迴我用劍刃割開了其中一個的胸口,又給另一個的嘴裏賞了顆子彈。我用袖劍擋開了揮來的劍,那個齜牙咧嘴衝上前來的士兵沒給我抽出第三把手槍的機會。我們你來我往了幾迴合,而他的劍術比我預料中要好。就在我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和他過招的時候,他的同袍也用滑膛槍瞄準了我,正準備扣下扳機。我單膝跪倒,隨後袖劍向上一捅,劍刃刺進了拿劍那個士兵的身側。
骯髒的把戲。下流的把戲。
他發出痛苦的尖叫,同時憤怒地咒罵著我,而他的雙腿漸漸無力,身體也砰然倒地,手裏的劍徒勞地揮舞著,卻不足以阻止我的袖劍刺穿他的下巴,再刺進他的上顎。
的確是骯髒又下流的把戲。而且很愚蠢。這下子我跪在地上(打架的時候千萬別倒地),我的劍也卡在對手的身體裏。簡直就是個活靶子。我的左手慌忙去取我的第三把手槍,但除非那士兵的槍因為火藥潮濕而啞火,否則我就死定了。
我轉頭看向他,看到他做出就要開槍的那種表情。
然後一把劍從他的胸口刺穿了出來,那是阿德瓦勒拿著的劍。
他扶我起身的時候,我長出了一口氣,知道自己差一點——就差那麽一點兒——就要見到死神了。
“謝謝你,阿德。”
他笑著擺擺手,表示我不需要道謝,我們的目光一起轉向了那個士兵。他的胸口隨著最後的幾口氣起起伏伏,一隻手抽搐了幾下,隨後不再動彈,留下慶幸不已的我們。
第三十七章
不久之後,我的手下們重獲自由,詹姆斯和我站到圖盧姆的海灘上——這座小鎮再次擺脫了士兵和奴隸商人,迴到了土著們的手中——眺望著海麵。他咒罵一聲,把他的望遠鏡遞給了我。
“那船上的是什麽人?”我問他。有艘大帆船在海平線處遊弋,每過一秒都離我們更遠。我勉強能看見甲板上的人,其中有個人正在發號施令。
“看到那個渾身疥癬的老傢夥了沒?”他說,“他是個荷蘭奴隸商人,名叫勞倫斯·普林斯。他在牙買加過得像個國王。這渾球多年來一直是我們的目標。活見鬼,我們差點就能抓住他了!”
基德說得對。這個奴隸商人曾經踏上過圖盧姆的土地,如今卻已逃向安全之處。毫無疑問,他知道自己的任務失敗了。但至少他來得及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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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第一支吹箭裝進吹管裏。我明白自己該做什麽:一個一個地解決那些英格蘭士兵,盡量減小人數的差距。有個不幸的土著幫我吸引了他們的注意力。他憤怒地咆哮了一聲,搖搖晃晃地站起身,企圖逃跑。士兵們立刻盯上了他,他們愉快地舉起滑膛槍,開了火。“啪”。“啪”。就像幾根樹枝折斷的聲音。在大笑聲中,那個土著的身體噴出血花,倒在地上,但士兵們沒有發現,他們中的一員也悄無聲息地倒進了灌木叢,一邊將手伸向戳在自己脖頸上的吹箭。
就像守衛們返迴空地之時,我穿過他們身後的林間小徑,朝殿後的那個士兵吹出了第二支吹箭。我踏前幾步,接住了倒下的他。我把他的屍體拖進灌木叢,心裏不禁為我那些吵鬧的船員感謝上帝。他們並不知道我的到來,但他們的表現就像我事先安排過那樣好。
有個士兵轉過身來。“嘿,”他發現自己的朋友不見了,“湯普森去哪兒了?”
我藏身在灌木叢裏,裝上又一支吹箭,然後將吹管舉到嘴邊。我短促地吸了口氣,然後像基德教我的那樣鼓起腮幫,吹了出去。吹箭刺進了他的顎骨下方,他大概還以為自己被蚊子叮了——等到第二支吹箭命中,他便失去了知覺。
現在好多了。我在灌木叢裏計算著。死了三個,還活著六個,如果我能在剩下的衛兵察覺異樣之前再解決幾個,那麽剩下的那些憑我自己應該也對付得了。靠我和我的袖劍。
隻要這麽做,我就會成為刺客嗎?因為我的行為方式和想法都像刺客?我不是發誓要為了哈瑟頓和聖殿騎士對抗嗎?
敵人的敵人就是朋友。
不。我是我自己的主人。我不會聽命於其他任何人。我不需要什麽信條。這麽多年來,我一直想擺脫條條框框的約束,我不打算讓這些努力付諸東流。
在這時,那些士兵開始東張西望。他們開始好奇自己的同袍去了哪兒。我意識到,我並沒有一個個解決敵人的閑暇了。我必須靠自己解決他們所有人。
六對一。但我有出其不意的優勢,而且我跳出灌木後所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將劍刃劃過綁住阿德瓦勒的繩索。他在我身後匆忙去尋找可用的武器。我的袖劍係在右手上,左手握著手槍。我站到兩人之間,伸直雙臂,同時扣下扳機和揮動右手,隨後手臂在身前交叉成十字。一個士兵死於鉛彈穿心,另一個死於喉嚨上的傷口。
我丟下沒了子彈的手槍,轉過身,從腰帶上抽出另一把槍,交叉在身前的手臂同時分開。又有兩個士兵沖了上來,這迴我用劍刃割開了其中一個的胸口,又給另一個的嘴裏賞了顆子彈。我用袖劍擋開了揮來的劍,那個齜牙咧嘴衝上前來的士兵沒給我抽出第三把手槍的機會。我們你來我往了幾迴合,而他的劍術比我預料中要好。就在我把寶貴的時間浪費在和他過招的時候,他的同袍也用滑膛槍瞄準了我,正準備扣下扳機。我單膝跪倒,隨後袖劍向上一捅,劍刃刺進了拿劍那個士兵的身側。
骯髒的把戲。下流的把戲。
他發出痛苦的尖叫,同時憤怒地咒罵著我,而他的雙腿漸漸無力,身體也砰然倒地,手裏的劍徒勞地揮舞著,卻不足以阻止我的袖劍刺穿他的下巴,再刺進他的上顎。
的確是骯髒又下流的把戲。而且很愚蠢。這下子我跪在地上(打架的時候千萬別倒地),我的劍也卡在對手的身體裏。簡直就是個活靶子。我的左手慌忙去取我的第三把手槍,但除非那士兵的槍因為火藥潮濕而啞火,否則我就死定了。
我轉頭看向他,看到他做出就要開槍的那種表情。
然後一把劍從他的胸口刺穿了出來,那是阿德瓦勒拿著的劍。
他扶我起身的時候,我長出了一口氣,知道自己差一點——就差那麽一點兒——就要見到死神了。
“謝謝你,阿德。”
他笑著擺擺手,表示我不需要道謝,我們的目光一起轉向了那個士兵。他的胸口隨著最後的幾口氣起起伏伏,一隻手抽搐了幾下,隨後不再動彈,留下慶幸不已的我們。
第三十七章
不久之後,我的手下們重獲自由,詹姆斯和我站到圖盧姆的海灘上——這座小鎮再次擺脫了士兵和奴隸商人,迴到了土著們的手中——眺望著海麵。他咒罵一聲,把他的望遠鏡遞給了我。
“那船上的是什麽人?”我問他。有艘大帆船在海平線處遊弋,每過一秒都離我們更遠。我勉強能看見甲板上的人,其中有個人正在發號施令。
“看到那個渾身疥癬的老傢夥了沒?”他說,“他是個荷蘭奴隸商人,名叫勞倫斯·普林斯。他在牙買加過得像個國王。這渾球多年來一直是我們的目標。活見鬼,我們差點就能抓住他了!”
基德說得對。這個奴隸商人曾經踏上過圖盧姆的土地,如今卻已逃向安全之處。毫無疑問,他知道自己的任務失敗了。但至少他來得及逃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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