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德森仍拎著大衣。
“你認識波雷克芬?”
“其實不認識。我舅舅,就是馬爾康爵士,他幫我引薦了一些人,他們就是其中兩位。”
“我沒看到你人在那兒。”
葛雷特瑞克含蓄地笑了笑。
“我還來不及過去跟您打招唿,您就怒氣沖沖、滿口惡語地離開了。你造成很大的騷動。”
當然了——是佛萊契利!安德森把他忘的一幹二淨。
“佛萊契利還好嗎?”
“那是他的名字嗎?我認為他傷的不很重。他似乎整晚都在為他的老婆哀號。我相信他是待了整晚。起碼,我走的時候他還在。沒錯,這的確是我的大衣。”葛雷特瑞克看了看標籤,把手伸進大衣口袋。“我想您沒留下什麽東西——”他的手伸出口袋,並且多了一個信封。他看著它說道:“這是您的。”信封上麵打了字,字體有點眼熟,寫的是“安德森先生收”。
安德森把信封放進自己口袋,隨即一語不發地走出房間。迴到自己辦公室後,他抽出一張普通厚度的淡黃色卡片。上麵打著字:依蓮尚未流血,
別害怕她的肌膚比雪還白皙,
而且光滑有如巨大的雪花石膏。
然而她勢必染上顏色,否則她還會背叛更多的男人。
陳腔濫調,安德森心裏想,真是傷感的陳腔濫調。某人花五分鍾在史蒂芬森或巴特雷牌打字機上麵弄出來的玩意。為何這字體似曾相識,這會兒他想起來了。他可以確定,這和警官拿給他看的匿名信是同樣的字體。不過,卡片上的感傷用語,撥動了他內心某個地方,時而溫柔時而惱人地探入他極為脆弱深邃的隱密處。這卡片是如何放入那件大衣的口袋裏?不可能是他在派對的時候放進去的,因為沒有人會預料到後來他會穿著葛雷特瑞克的大衣離開。有一種簡單的可能性,在他穿上大衣後正要離開之際,卡片才偷偷放進去的,但這種可能性聽起來似乎微乎其微。比較大的可能是,某人在今天早上,趁著大衣放在他辦公室的時候,將卡片放入大衣口袋。所謂的某人,可以是任何人,我們稱之為x好了。然而,小薇的信和那張空白信紙,是放到他桌上去的。為何x選擇將這張卡片放入大衣口袋,而不是放在他桌上呢?對於這個問題,安德森不得其解,直到靈光一閃(這麽說一點也不誇張,情形就像是靈光一閃,然後他腦子裏劈啪作響,於是他雙手蓋住太陽穴,同時也搗住眼睛)一個答案出現在他腦海中。假設葛雷特瑞克是x,這麽說來,卡片昨晚已經擺在葛雷特瑞克的大衣裏麵了,隨時伺機要遞送出去。倒黴的是,安德森居然帶走大衣和裏頭的卡片;萬一安德森一離開就將手插入口袋,就會發現那張卡片的存在,所以當葛雷特瑞克發現此事時,鐵定大為煩躁不安。事實上,安德森沒這麽做;因此當葛雷特瑞克今天早上得知這個情況時,便以異常冷靜的態度,按照昨晚的計劃把信封遞了出去。漂亮。
安德森客觀公正地向自己承認,這整個推論過程似乎非常合情入理,葛雷特瑞克就是x;但是據安德森所知,小薇根本不認識葛雷特瑞克。葛雷特瑞克會出現在辦公室裏頭,乃是因為他剛好是馬爾康·邦茲爵士的外甥。事實上,葛雷特瑞克若是x,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又荒謬可笑。
安德森的理論推衍至此,這時他開始意識到有某樣東西在自己麵前發出亮光。亮光來自他的桌上,而且不僅是電燈照在光滑桌麵的反射光。在他的桌麵上,的確有某樣東西正在閃閃發光,他於是透過仍搗住眼睛的手指窺看,他無法確定那是什麽玩意。看來,要辨明那件物體,非得把手指移開不可;但基於某種原因,情況顯示要這麽做,簡直是困難重重。毫無疑問,他扳開手指頭頂多花了一兩秒而已,但對安德森來說,卻像有好幾分鍾之久;而且整個過程中,他感覺自己聽到撕裂的尖銳刺耳聲,那聲音是如此真實,仿佛有膠帶黏在上麵似的。現在他的眼睛,猶如赤身露體全無遮掩地,和那發亮物打了照麵。這時,安德森正盯著一個嶄新的鉻合金桌曆。上麵顯示的日期是二月三十一日。
一看見這個桌曆,一股非理性的驚駭立刻充斥安德森心頭,當場將他試圖求證葛雷特瑞克是不是他妻子的情人的邏輯推論,一股腦兒全打散了。他伸出一根手指頭,怯生生地觸碰那個桌曆,宛若害怕它內藏一碰即彈跳而出的毒針。他的指尖滑過它發亮的表麵,經過3和1兩個數字時分別停頓了一下,仿佛此舉可說服自己數字確實存在。
當他仍目不轉睛瞪著桌曆時,房門打開,賴森進來說道:“結果如何?”接著又說:“咦,怎麽啦?”
安德森吞了口水說道:“桌曆。”
“它怎麽啦?全新的,不是嗎?”
“它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我怎麽會知道?說不定是你忠實的秘書送你的禮物。”
安德森又吞了口水,然後說道:“你看上麵的日期。”
賴森一看,嘆氣說道:“騙小女生的小把戲。二月三十一日。這不就是那個仍然可以讓人坐在椅子上感動莫名、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老掉牙故事嗎?”
“你認為有人在開我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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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認識波雷克芬?”
“其實不認識。我舅舅,就是馬爾康爵士,他幫我引薦了一些人,他們就是其中兩位。”
“我沒看到你人在那兒。”
葛雷特瑞克含蓄地笑了笑。
“我還來不及過去跟您打招唿,您就怒氣沖沖、滿口惡語地離開了。你造成很大的騷動。”
當然了——是佛萊契利!安德森把他忘的一幹二淨。
“佛萊契利還好嗎?”
“那是他的名字嗎?我認為他傷的不很重。他似乎整晚都在為他的老婆哀號。我相信他是待了整晚。起碼,我走的時候他還在。沒錯,這的確是我的大衣。”葛雷特瑞克看了看標籤,把手伸進大衣口袋。“我想您沒留下什麽東西——”他的手伸出口袋,並且多了一個信封。他看著它說道:“這是您的。”信封上麵打了字,字體有點眼熟,寫的是“安德森先生收”。
安德森把信封放進自己口袋,隨即一語不發地走出房間。迴到自己辦公室後,他抽出一張普通厚度的淡黃色卡片。上麵打著字:依蓮尚未流血,
別害怕她的肌膚比雪還白皙,
而且光滑有如巨大的雪花石膏。
然而她勢必染上顏色,否則她還會背叛更多的男人。
陳腔濫調,安德森心裏想,真是傷感的陳腔濫調。某人花五分鍾在史蒂芬森或巴特雷牌打字機上麵弄出來的玩意。為何這字體似曾相識,這會兒他想起來了。他可以確定,這和警官拿給他看的匿名信是同樣的字體。不過,卡片上的感傷用語,撥動了他內心某個地方,時而溫柔時而惱人地探入他極為脆弱深邃的隱密處。這卡片是如何放入那件大衣的口袋裏?不可能是他在派對的時候放進去的,因為沒有人會預料到後來他會穿著葛雷特瑞克的大衣離開。有一種簡單的可能性,在他穿上大衣後正要離開之際,卡片才偷偷放進去的,但這種可能性聽起來似乎微乎其微。比較大的可能是,某人在今天早上,趁著大衣放在他辦公室的時候,將卡片放入大衣口袋。所謂的某人,可以是任何人,我們稱之為x好了。然而,小薇的信和那張空白信紙,是放到他桌上去的。為何x選擇將這張卡片放入大衣口袋,而不是放在他桌上呢?對於這個問題,安德森不得其解,直到靈光一閃(這麽說一點也不誇張,情形就像是靈光一閃,然後他腦子裏劈啪作響,於是他雙手蓋住太陽穴,同時也搗住眼睛)一個答案出現在他腦海中。假設葛雷特瑞克是x,這麽說來,卡片昨晚已經擺在葛雷特瑞克的大衣裏麵了,隨時伺機要遞送出去。倒黴的是,安德森居然帶走大衣和裏頭的卡片;萬一安德森一離開就將手插入口袋,就會發現那張卡片的存在,所以當葛雷特瑞克發現此事時,鐵定大為煩躁不安。事實上,安德森沒這麽做;因此當葛雷特瑞克今天早上得知這個情況時,便以異常冷靜的態度,按照昨晚的計劃把信封遞了出去。漂亮。
安德森客觀公正地向自己承認,這整個推論過程似乎非常合情入理,葛雷特瑞克就是x;但是據安德森所知,小薇根本不認識葛雷特瑞克。葛雷特瑞克會出現在辦公室裏頭,乃是因為他剛好是馬爾康·邦茲爵士的外甥。事實上,葛雷特瑞克若是x,乍聽之下似乎合理,但又荒謬可笑。
安德森的理論推衍至此,這時他開始意識到有某樣東西在自己麵前發出亮光。亮光來自他的桌上,而且不僅是電燈照在光滑桌麵的反射光。在他的桌麵上,的確有某樣東西正在閃閃發光,他於是透過仍搗住眼睛的手指窺看,他無法確定那是什麽玩意。看來,要辨明那件物體,非得把手指移開不可;但基於某種原因,情況顯示要這麽做,簡直是困難重重。毫無疑問,他扳開手指頭頂多花了一兩秒而已,但對安德森來說,卻像有好幾分鍾之久;而且整個過程中,他感覺自己聽到撕裂的尖銳刺耳聲,那聲音是如此真實,仿佛有膠帶黏在上麵似的。現在他的眼睛,猶如赤身露體全無遮掩地,和那發亮物打了照麵。這時,安德森正盯著一個嶄新的鉻合金桌曆。上麵顯示的日期是二月三十一日。
一看見這個桌曆,一股非理性的驚駭立刻充斥安德森心頭,當場將他試圖求證葛雷特瑞克是不是他妻子的情人的邏輯推論,一股腦兒全打散了。他伸出一根手指頭,怯生生地觸碰那個桌曆,宛若害怕它內藏一碰即彈跳而出的毒針。他的指尖滑過它發亮的表麵,經過3和1兩個數字時分別停頓了一下,仿佛此舉可說服自己數字確實存在。
當他仍目不轉睛瞪著桌曆時,房門打開,賴森進來說道:“結果如何?”接著又說:“咦,怎麽啦?”
安德森吞了口水說道:“桌曆。”
“它怎麽啦?全新的,不是嗎?”
“它是從哪兒冒出來的?”
“我怎麽會知道?說不定是你忠實的秘書送你的禮物。”
安德森又吞了口水,然後說道:“你看上麵的日期。”
賴森一看,嘆氣說道:“騙小女生的小把戲。二月三十一日。這不就是那個仍然可以讓人坐在椅子上感動莫名、一把眼淚一把鼻涕的老掉牙故事嗎?”
“你認為有人在開我玩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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