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晚,他走過散發明亮燈光的守護神,目光不為所動地從雷迪戈耶街轉入約瑟夫街。這時,一名在約瑟夫街頭打滾的妓女芙蘿西·威廉斯,對擦身而過的安德森盈盈一笑。他深吸一口氣,撲鼻而來的是一陣廉價香水的氣味。接近家門口的時候,他既興奮又沮喪,內心的罪惡感交融在喜悅感中,所有感受都變得曖昧而難以言喻。他將鑰匙插入鎖孔,剎那間肩膀被人碰了一下。他急忙轉身,看見大塊頭佛萊契利站在黑漆漆的坪力克街上,一邊顫抖一邊大笑。


    “嚇到你啦,”佛萊契利說道:“我瞧見你經過守護神。你沒注意到我。我穿了橡膠平底鞋。”


    “你喝醉了嗎?”


    “老兄,”佛萊契利語帶責備似地說道:“我是喝了一品脫來借酒澆愁,但還不到爛醉如泥的地步。我再怎麽喜歡酒,也絕不會喝到爛醉如泥。今晚我必須寫出流芳百世的詩句。還有十二個客戶得搞定呢,老兄。”他出聲朗讀:“‘我不太懂韻腳和韻格,所以我會說“神佑媽咪”彼得敬上。’這是一個六個月大的嬰孩要獻給他母親的祝福語。感覺很棒吧,嗯?”


    “依蓮在哪兒?”


    佛萊契利抖著腳說道:“外出了。很晚才會迴來。我現在可是靠自己本事正正噹噹地掙錢。”


    佛萊契利做過各種千奇百怪的職業,那些職業都和約瑟夫街的住戶身分很相稱。他早先以寄發連鎖信和搞老鼠會維生,一度還擁有一張價值不菲的保單,後來他成為舉牌喊價、幫板球和足球俱樂部抬高經費的掮客。近來他賺錢的法子,是提供別人有押韻的聖誕節與生日賀詞。委託者先告知領受者的年齡性格等細節資料,佛萊契利就記錄下來研讀:“比爾叔叔,生日,來自侄女瑪麗的祝福。大鼻子,飼養一頭獵犬雷弟,孫女菲莉絲正在牙牙學語。個性幽默風趣。”然後比爾叔叔會在生日當天收到一張印著兩三行詩句的卡片,內文都是從佛萊契利匆匆記載的要點轉化而來。小本經營的佛萊契利,在卡片印上感性、幽默或虔誠口吻的字句,然後根據信息的長短來向客戶收費,酬庸從兩先令半銀幣至五先令不等。這門生意與季節時令息息相關,不過生日卡的需求倒是全年穩定。


    這棟房子粗陋地改為兩間公寓,大廳是雙方共用的。安德森正要打開公寓房門,佛萊契利又說話了:“對了,老兄,今晚有個警察過來找你。他看起來似乎人還不壞。我們間聊了好一會兒。”


    “你還是進來吧。”安德森說道。他把燈打開。“喝什麽?杜鬆子酒還是威士忌?”


    “對於能驅寒保暖的小酒,我絕不會說不。威士忌——多倒一點。你是打哪兒弄來這玩意的。”


    “薇樂麗弄來的——在黑市交易來的。”安德森給自己倒了一杯。“他想要幹嘛?”


    “誰?喔,那個警察。”佛萊契利再度抖動身子,他那小頭銳麵的腦袋瓜,在龐大鬆弛的肉體上沒來由地搖晃。他的夾克沾了食物殘渣,鼓脹如山的肚子上麵露出吊帶襯褲的線帶。“他像是芥末一樣。”他咯咯發笑。


    “什麽意思?”


    “芥末,老兄,芥末啊。他叫做克瑞斯,他人就像芥末一樣熱情有勁,懂嗎?他想要幹嘛?他要找你啊。好像是和薇樂麗有關。他這個傢夥人還不錯。”


    “他問了些什麽?”


    “我可沒泄漏任何秘密,甭擔心。”


    佛萊契利一邊說,一邊奇怪地眨眼睛。安德森心裏想,佛萊契利今晚似乎有些異樣。他整個人微微發抖,仿若聽了什麽精巧含蓄的趣聞而抽搐大笑。安德森突然說道:“秘密,你這是什麽意思,秘密?我為何要擔心呢?”


    “我在說笑啦,老兄。”佛萊契利隨即變得嚴肅起來,但安德森反而覺得不妙,他認為此時的正經八百是刻意裝出來的,而且眼前這個肥仔隻要一放鬆,準會放聲狂笑。“你知道他有兩個小孩嗎?”


    “你在說誰?”


    “他有兩個小孩,他要我幫他們寫些生日賀詞。想像一下,刑事偵查組的警探會寫出什麽樣的生日賀詞。他是刑事偵查組的,不是嗎?”


    “他到底要問你什麽事?”


    “從我早上幾點起床,到我的條紋睡褲有多寬,每一件事他都問得巨細靡遺。大致上就這些問題,”佛萊契利隨口閑聊。“你不會相信他居然問這一類的問題。”


    安德森再度覺得事有蹊蹺,因為肥仔的口氣聽來幾近威脅。不過,當佛萊契利喝光酒,換上一副好鄰居的麵具時——倘若他那副嘴臉,真的是一副麵具,而非感性靈魂在肥碩身軀內為生日慶賀而發酵的反射作用——這種感覺仍揮之不去。


    “我得走了。晚安,老兄。”


    “晚安。”


    門關上後,他在扶手椅上靜坐了一會兒,眼睛怔怔瞪著前方。接著,他一一端詳室內現有的家具:最摩登的灰色地毯、下緣呈鋸齒狀的藍橙色窗簾、鉻合金檯燈、壁爐架上刻有花卉浮雕圖案的玻璃、鉻製電暖爐、天花板上散發恐怖亮光的螢光板。置身於這個充滿俗艷色彩的地方,他心裏想,我一定得離開這裏,這裏和我沒有任何瓜葛。若是安德森屬意選擇在此定居那也就罷了,偏偏他是被薇樂麗說服而勉強同意,她以找住處生活絕非易事為由,況且公寓本是薇樂麗所有,正如同依蓮·佛萊契利原來也是薇樂麗之友。然而,室內仍有一物顯得礙眼,它突兀地杵在鉻製家具和燈管之間:那是一張喬治王時代的寫字桌,佇立於電暖爐和角狀牆燈之間。這張寫字桌本是安德森雙親所有,他從家裏搬出去時父親送給了他。此刻他走到桌邊,用小鑰匙打開主抽屜。他伸手在抽屜後麵摸索,按下一個小突出物,隨後另一個暗櫃便跑了出來,其空間可放入一本黑皮封麵、硬殼周邊有大理石花紋的書。安德森兩手捧書,動作誠惶誠恐,仿佛那是易碎物品。然後他在桌前坐下,雙眼直盯著黑皮封麵看。安德森頭一迴在這書裏寫東西,是一個禮拜前的事,接著他連續四晚熬夜,每一晚都搖筆連寫好幾個小時。從那時候起,每天晚上他都有一股展閱書中故事的衝動。他寫的是自己的故事,但閱讀時卻體會到一股全然陌生的感覺,仿佛這是別人的故事,和他自己毫不相幹。這股心中渴望是如此強烈,以至於他下班後迴家做的第一件事,便是去展閱書中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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