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
華夏,雲霧山,朝天峰。
隻見那朝天峰,壁立千丈,猶如一根巨柱直插雲霄,終年不見其頂,連鳥也飛不上去,就更別說人了。
然而此時,在這朝天峰的峰頂之上,卻是盤膝坐著一名二十出頭的青年人,手抱丹田,極有節律地做著吐納。
“唿,唿……”一道尺餘長的劍狀白氣,隨著青年人的一唿一吸不斷吞吐,一絲絲若隱若現的青色靈氣,從四麵八方緩緩匯聚過來,最後被吸納到青年人的體內。
這時一縷縷的朝陽之光,透過雲層照射了出來,青年人的身體,頓時被鍍上了一層淡淡的金色光華,看上去有種超凡脫俗的仙靈之氣。
“馬上就要開花了。”青年人忽然睜開雙眼,目光落在前方一株深紫色的花苞之上。
旭日冉冉升起,在青年人的注視之下,那朵紫色花苞緩緩綻放,一時間,瑞氣嫋嫋,幽香彌漫。
青年人麵露喜色,喃喃誦道:“朝天峰,紫陽花,開花須等一百年,花開不過半時辰,這一趟,算是讓我趕上了。”
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鏟子,小心翼翼地把這株紫陽花連根挖出,清理掉根須上的泥土,然後用一塊黃絲帕仔細包好,收入懷裏。
“有這一株紫陽花,用來配製淬體丹藥,效力起碼可以提高三倍,我突破肉身境第三重的時間,也會大大提前。”青年人自言自語道。
這名青年人名叫方鴻,他有著兩個隻有他自己知道的身份。
他是一名修真者,也可能是這顆處於末法時代的星球上,唯一的修真者。
同時,他還是一名穿越者,在穿越之前,他是一位如假包換的仙人!
說來有趣,別人曆盡千難萬險都是為了飛升成仙,他倒好,卻是仙人當膩了,突發奇想要重返人間體驗一下生活。
當年為了成仙,他遠離塵世苦修一千年,終於渡劫飛升,某天暮然迴首,卻發現自己竟從未真正體驗過人世間的生活,從未真正做過一個“人”!
思來想去,總有那麽一點遺憾,不甘心。
於是他決定重返人間一趟。
可他萬萬沒想到,在下凡途中突然遭遇一股時空亂流,強大如仙人也被卷了進去。
結果一下子,就穿越到這個處於末法時代的世界的一名普通華夏青年身上。
這一穿不打緊,最麻煩的,是他的一身修為完全歸零,變迴徹頭徹尾的凡人!
好在雖然修為沒了,但修真的經驗,修真的各種無上秘笈仍深深印在腦海裏。
就這樣,方鴻用了幾年時間,在這靈氣幾乎調敝的末法時代,把修為重新恢複到肉身境第二重巔峰.....
“嚐盡人世百種味,再做天上逍遙仙!”看著東升的旭日,方鴻躊躇滿誌。
雖然要歸零重修,但他一點都不後悔,因為他越來越覺得,在凡塵俗世之中,一邊修練一邊體味人間百態,有時還遠比當一位高高在上的仙人,來得更加充實有趣。
“希望隊長他們會聽從我的囑咐,耐心等我迴去,沒有魯莽行動吧。”方鴻把目光看向無盡的遠方,又自言自語了一句。
說罷,方鴻走到崖邊,直接向下一縱。
啪!
在下落了十多米之後,方鴻伸手一抓,手指扣住了崖壁上一隻淺淺的凹窩,整個人象隻壁虎一樣,穩穩貼在了光滑無比的崖壁之上。
然後,方鴻不斷借助著崖壁上的那些又小又淺的坑坑窪窪,一點一點地往下走……
看似驚險萬分,實則遊刃有餘!
如果此時有當地的山民看到如此情景,說不得會驚得馬上跪下頂禮膜拜,以為自己遇到了活神仙!
……
彼處,南美某雨林地帶。
時正傍晚時份,殘陽如血,染紅了西方天際。
“隊長,任務完成!”營地外,一名三十來歲,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把一隻黑色小皮箱,交給麵前一名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
“楊銘,你們辛苦了!”中年男子接過皮箱,目光一掃眾人,露出一絲讚許。
此時在楊銘身後,還站著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槍支的青年男子,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掛了彩,鮮血把迷彩服都染紅了,包括楊銘本人也是如此,不過這些人卻是毫不在意,他們的身份是國際雇傭兵,把腦袋拴在褲腰帶上的職業,這點小傷,實在不值一提。
“弟兄們辛苦了,大家休整一下,今晚好好慶祝慶祝!”隊長對眾人道。
“是!”眾人答了一聲,就散開了。
“楊銘,你等一等。”隊長叫住了楊銘。
楊銘站定:“隊長,有什麽事?”
“你真的決定,這次任務結束之後,就金盆洗手?”隊長問。
“是的。”楊銘很肯定地點了一下頭:“因為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
隊長歎了口氣:“你這一離開,咱野狼可是少了一員大將,實力大損啊。”
楊銘笑了:“別擔心,不還有方鴻那小子嗎?他不僅醫術厲害,就連身手也在我之上,隻要有他在,咱野狼在傭兵界的名聲一定會越來越響的。”
隊長聞言不由得苦笑:“論個人本事方鴻的確沒得說,但那小子紀律性太差……就說這次,他居然為了采什麽百年一開的紫陽花,而執意迴華夏去,真拿他沒辦法……”
“其實也不能怪方鴻,他臨走前就交待過,要我們在他迴來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務的。”楊銘道。
“我明白,但這次任務的報酬實在太誘人了,危險是大點,還好弟兄們都平安無事,好了不說了,今晚咱們好好慶祝,還有……就算你離開了野狼,但你永遠是我們的好兄弟,祝你好運!”隊長拍拍楊銘的肩膀,迴營地去了。
等隊長走開,楊銘抬頭看一眼如火的天際,從貼身的衣兜內拿出一張照片,對著照片喃喃道:“爸,媽,你們放心吧,我一定會找到妹妹的……”
……
深夜,淡淡的燈光從營帳內透出,猜拳聲,吆喝聲,歡笑聲,響成一片。
野狼傭兵小隊的十幾個人,圍坐在帳蓬裏麵,大碗喝酒,大塊啖肉。
這些人都很清楚,他們做的是根本無法預測明天會怎樣的職業,所以他們的信念是隻要活著一天,就痛快一天!
不過他們選擇這份職業,卻也並非因為愛財如命,而是為了家人。
有的是為了掙錢給家人治病,有的是為了掙錢供弟妹上學……總之他們都是為了讓家人有個更好的未來,為此甘願賭上自己的性命。
營帳外,野狼的隊長就坐在離營帳大約二十米的地方,默默抽著香煙,不時向四周觀察,弟兄們在營帳裏狂歡,他得承擔起警戒放哨的責任。
如果沒有這份小心謹慎,他的野狼小隊根本不可能存在到今天。
“來,楊哥,祝你前程似錦,咱們永遠是好兄弟!”
“楊哥,這些年多得你關照,我才能活到現在,你走了我雖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以後不用再過這種出生入死的鬼日子,我還是替你感到高興!”
“哈哈,楊哥,以你的本事迴去一定能打出名堂,到時我也離開野狼,跟你混了!”
……
兄弟們輪流給楊銘敬酒,一句句發自肺腑的祝福語,從這些五大三粗的漢子口中說出來。
楊銘一碗接一碗地幹著,正喝得高興,突然卻是皺起眉頭,酒碗在嘴邊停住:“嗯?”
“楊哥,什麽事?”大家都是長年在生死線上走鋼絲的人,一看楊銘的表情,立馬就意識到有情況發生。
“出去!”楊銘說了一聲。
華夏,雲霧山,朝天峰。
隻見那朝天峰,壁立千丈,猶如一根巨柱直插雲霄,終年不見其頂,連鳥也飛不上去,就更別說人了。
然而此時,在這朝天峰的峰頂之上,卻是盤膝坐著一名二十出頭的青年人,手抱丹田,極有節律地做著吐納。
“唿,唿……”一道尺餘長的劍狀白氣,隨著青年人的一唿一吸不斷吞吐,一絲絲若隱若現的青色靈氣,從四麵八方緩緩匯聚過來,最後被吸納到青年人的體內。
這時一縷縷的朝陽之光,透過雲層照射了出來,青年人的身體,頓時被鍍上了一層淡淡的金色光華,看上去有種超凡脫俗的仙靈之氣。
“馬上就要開花了。”青年人忽然睜開雙眼,目光落在前方一株深紫色的花苞之上。
旭日冉冉升起,在青年人的注視之下,那朵紫色花苞緩緩綻放,一時間,瑞氣嫋嫋,幽香彌漫。
青年人麵露喜色,喃喃誦道:“朝天峰,紫陽花,開花須等一百年,花開不過半時辰,這一趟,算是讓我趕上了。”
拿出早已準備好的鏟子,小心翼翼地把這株紫陽花連根挖出,清理掉根須上的泥土,然後用一塊黃絲帕仔細包好,收入懷裏。
“有這一株紫陽花,用來配製淬體丹藥,效力起碼可以提高三倍,我突破肉身境第三重的時間,也會大大提前。”青年人自言自語道。
這名青年人名叫方鴻,他有著兩個隻有他自己知道的身份。
他是一名修真者,也可能是這顆處於末法時代的星球上,唯一的修真者。
同時,他還是一名穿越者,在穿越之前,他是一位如假包換的仙人!
說來有趣,別人曆盡千難萬險都是為了飛升成仙,他倒好,卻是仙人當膩了,突發奇想要重返人間體驗一下生活。
當年為了成仙,他遠離塵世苦修一千年,終於渡劫飛升,某天暮然迴首,卻發現自己竟從未真正體驗過人世間的生活,從未真正做過一個“人”!
思來想去,總有那麽一點遺憾,不甘心。
於是他決定重返人間一趟。
可他萬萬沒想到,在下凡途中突然遭遇一股時空亂流,強大如仙人也被卷了進去。
結果一下子,就穿越到這個處於末法時代的世界的一名普通華夏青年身上。
這一穿不打緊,最麻煩的,是他的一身修為完全歸零,變迴徹頭徹尾的凡人!
好在雖然修為沒了,但修真的經驗,修真的各種無上秘笈仍深深印在腦海裏。
就這樣,方鴻用了幾年時間,在這靈氣幾乎調敝的末法時代,把修為重新恢複到肉身境第二重巔峰.....
“嚐盡人世百種味,再做天上逍遙仙!”看著東升的旭日,方鴻躊躇滿誌。
雖然要歸零重修,但他一點都不後悔,因為他越來越覺得,在凡塵俗世之中,一邊修練一邊體味人間百態,有時還遠比當一位高高在上的仙人,來得更加充實有趣。
“希望隊長他們會聽從我的囑咐,耐心等我迴去,沒有魯莽行動吧。”方鴻把目光看向無盡的遠方,又自言自語了一句。
說罷,方鴻走到崖邊,直接向下一縱。
啪!
在下落了十多米之後,方鴻伸手一抓,手指扣住了崖壁上一隻淺淺的凹窩,整個人象隻壁虎一樣,穩穩貼在了光滑無比的崖壁之上。
然後,方鴻不斷借助著崖壁上的那些又小又淺的坑坑窪窪,一點一點地往下走……
看似驚險萬分,實則遊刃有餘!
如果此時有當地的山民看到如此情景,說不得會驚得馬上跪下頂禮膜拜,以為自己遇到了活神仙!
……
彼處,南美某雨林地帶。
時正傍晚時份,殘陽如血,染紅了西方天際。
“隊長,任務完成!”營地外,一名三十來歲,身穿迷彩服的青年男子,把一隻黑色小皮箱,交給麵前一名四十歲左右的中年男子。
“楊銘,你們辛苦了!”中年男子接過皮箱,目光一掃眾人,露出一絲讚許。
此時在楊銘身後,還站著五名身穿迷彩服,肩扛槍支的青年男子,每個人身上都或多或少地掛了彩,鮮血把迷彩服都染紅了,包括楊銘本人也是如此,不過這些人卻是毫不在意,他們的身份是國際雇傭兵,把腦袋拴在褲腰帶上的職業,這點小傷,實在不值一提。
“弟兄們辛苦了,大家休整一下,今晚好好慶祝慶祝!”隊長對眾人道。
“是!”眾人答了一聲,就散開了。
“楊銘,你等一等。”隊長叫住了楊銘。
楊銘站定:“隊長,有什麽事?”
“你真的決定,這次任務結束之後,就金盆洗手?”隊長問。
“是的。”楊銘很肯定地點了一下頭:“因為我還有更重要的事情要辦。”
隊長歎了口氣:“你這一離開,咱野狼可是少了一員大將,實力大損啊。”
楊銘笑了:“別擔心,不還有方鴻那小子嗎?他不僅醫術厲害,就連身手也在我之上,隻要有他在,咱野狼在傭兵界的名聲一定會越來越響的。”
隊長聞言不由得苦笑:“論個人本事方鴻的確沒得說,但那小子紀律性太差……就說這次,他居然為了采什麽百年一開的紫陽花,而執意迴華夏去,真拿他沒辦法……”
“其實也不能怪方鴻,他臨走前就交待過,要我們在他迴來之前,不要接任何任務的。”楊銘道。
“我明白,但這次任務的報酬實在太誘人了,危險是大點,還好弟兄們都平安無事,好了不說了,今晚咱們好好慶祝,還有……就算你離開了野狼,但你永遠是我們的好兄弟,祝你好運!”隊長拍拍楊銘的肩膀,迴營地去了。
等隊長走開,楊銘抬頭看一眼如火的天際,從貼身的衣兜內拿出一張照片,對著照片喃喃道:“爸,媽,你們放心吧,我一定會找到妹妹的……”
……
深夜,淡淡的燈光從營帳內透出,猜拳聲,吆喝聲,歡笑聲,響成一片。
野狼傭兵小隊的十幾個人,圍坐在帳蓬裏麵,大碗喝酒,大塊啖肉。
這些人都很清楚,他們做的是根本無法預測明天會怎樣的職業,所以他們的信念是隻要活著一天,就痛快一天!
不過他們選擇這份職業,卻也並非因為愛財如命,而是為了家人。
有的是為了掙錢給家人治病,有的是為了掙錢供弟妹上學……總之他們都是為了讓家人有個更好的未來,為此甘願賭上自己的性命。
營帳外,野狼的隊長就坐在離營帳大約二十米的地方,默默抽著香煙,不時向四周觀察,弟兄們在營帳裏狂歡,他得承擔起警戒放哨的責任。
如果沒有這份小心謹慎,他的野狼小隊根本不可能存在到今天。
“來,楊哥,祝你前程似錦,咱們永遠是好兄弟!”
“楊哥,這些年多得你關照,我才能活到現在,你走了我雖然很舍不得,但想到你以後不用再過這種出生入死的鬼日子,我還是替你感到高興!”
“哈哈,楊哥,以你的本事迴去一定能打出名堂,到時我也離開野狼,跟你混了!”
……
兄弟們輪流給楊銘敬酒,一句句發自肺腑的祝福語,從這些五大三粗的漢子口中說出來。
楊銘一碗接一碗地幹著,正喝得高興,突然卻是皺起眉頭,酒碗在嘴邊停住:“嗯?”
“楊哥,什麽事?”大家都是長年在生死線上走鋼絲的人,一看楊銘的表情,立馬就意識到有情況發生。
“出去!”楊銘說了一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