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山、駱雄得到李毅的匯報後,馬上趕到了派出所,三個人一起跟夏嬌密談了一個小時後,林、駱二人感到事態比較嚴重,夏嬌反映的問題,很可能在文化局甚至全縣引發一場反貪風暴。
為了慎重起見,林山和駱雄又把夏嬌帶到審訊室,兩個人親自擔任主審和記錄,要夏嬌詳細講述了這次“暴力抗法”的前因後果,並要求她盡量迴憶每一次請客吃飯和送紅包禮金的人員名單和金額。同時,讓一個片區民警到藍月亮對麵的居民小區取來了監控錄像頭,將文化局的稽查人員執法並與夏嬌發生衝突的過程詳細地看了幾遍。
與此同時,林山又吩咐李毅從夏嬌那裏拿到鑰匙,駕車趕到藍月亮演藝中心,從她的辦公室抽屜裏拿來了那個有錄音資料的備用手機。當著夏嬌的麵,林山和駱雄、李毅一起聽了那兩段錄音。
在放第一段錄音時,當聽到顧鑫厚顏無恥地要夏嬌做他的“紅顏知己”時,駱雄的黑臉因為氣憤而漲得通紅,捏緊拳頭在桌子上狠狠地擂了一拳,嘴裏罵道:“這個人麵獸心的老色鬼,把黨員幹部的臉麵都丟盡了!這樣的人如果還讓他坐在領導幹部的位置上,是整個北山幹部隊伍的恥辱!”
聽完錄音後,林山吩咐李毅把夏嬌安排到一間值班室,讓她跟兩個女民警待在一起,並給她安排了一個床位,晚上就在值班室睡覺。
隨後,他把駱雄和李毅叫到所長辦公室,把門鎖上,三個人開始秘密計議。
林山說:“老駱、小李,文化局那幫人的做法簡直是太齷蹉了,我剛剛聽了夏嬌的講述,跟老駱一樣氣得幾次想拍桌子。這個事件的起因很簡單:夏嬌她們投下巨資準備設立一個新型娛樂場所,文化局那幫蠹蟲見她們財大氣粗,覺得是大撈一把的好機會來了,所以故意找出種種理由拖延著不給藍月亮公司辦證,然後不斷地索賄受賄、吃拿卡要。夏嬌為了早點辦好證,便一直忍氣吞聲請他們吃喝、給他們送紅包禮金。
“沒想到,這幫家夥欲壑難填,見夏嬌比較好說話,而且他們分析了這個娛樂城的市場前景後,感覺到有利可圖,於是得寸進尺,想要在娛樂城參股經營,以圖攫取更大的利益。但是,這個要求已經超出了夏嬌的底線,所以被拒絕了,加上顧鑫覬覦夏嬌的美色,想要財色雙收,在兩樣都落空後,這些蠹蟲便惱羞成怒,安排稽查隊去查封藍月亮公司,想要逼迫夏嬌就範。沒想到夏嬌已經忍無可忍了,於是便出現了所謂的‘暴力抗法’事件。”
駱雄氣憤憤地說:“這個事件純粹就是文化局那幫王八蛋逼出來的,換做我是夏嬌,也會揍那幫貪得無厭的王八蛋!我從事執法工作幾十年,從來沒有見過別人還沒有開業、執法機關就去查封的奇葩事情,從這一點來說,文化局明顯是違反程序執法,這種執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夏嬌提起行政訴訟,文化局必輸無疑。現在夏嬌她們最大的過錯,就是不該打人。我建議要夏嬌把那三個打人的員工叫迴來自首,將他們行政拘留幾天,然後由藍月亮公司負責那些被打傷的文化局執法人員的醫療費用——”
他剛說到這裏,李毅打斷他的話說:“駱政委,這件事的處理方案,我們是不是先征求一下葉書記的意見?剛剛你們也看到了,夏嬌在葉書記的手機號碼上標注的名字是‘葉大哥’,證明他們關係比較親密。而且,剛剛我去藍月亮對麵的居民小區調取監控錄像時,順便看了一下昨天中午的一段錄像。那時候我正奉葉書記的命令,到對麵的藍月亮演藝中心抓捕兩個涉嫌敲詐葉書記的保安。當我把兩個保安抓獲後,葉書記並沒有跟我們一起離開,說要在那裏跟一位朋友談點事,讓我們先走。
“通過一個監控居民小區與藍月亮之間那條公路的攝像頭可以看到:在我們押解兩個保安走後沒多久,夏嬌就駕駛一台車子趕到了藍月亮,然後匆匆走進店子裏麵,一直過了二十幾分鍾,葉書記先從店子裏走出來。大概十分鍾後,夏嬌也從店子裏出來了。
“從這一段監控錄像可以得出兩個結論:第一,葉書記和夏嬌的關係非同一般,他們要麽是親戚,要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第二,葉書記不想讓人知道他和夏嬌之間的這層關係,所以他先讓我們離開,然後單獨跟夏嬌會麵。這一點從夏嬌那裏也可以得到證明:她到北山投資兩個多月了,多次受到文化局那班人的敲詐勒索,但她選擇隱忍,一直沒有向葉書記求助,證明她也不想去麻煩葉書記,更不想讓別人知道她跟葉書記熟悉。”
林山點點頭,深思熟慮地說:“小李,你剛剛說我們在處理夏嬌這一邊的人時,首先要征求葉書記的意見,這是萬萬不妥的。剛剛你也說了,葉書記和夏嬌都不想讓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貿然那這件事去請示他,會引起他尷尬和反感的。我覺得老駱的處理方案不錯,我們就按普通的打架鬥毆事件,把夏嬌那三個打人的員工行政拘留幾天,讓藍月亮公司負擔那幾個人的醫藥費。隻要那些被打的人沒有鑒定出輕微傷以上的傷情,就可以做普通的治安案件處理。
“至於文化局那幫人的貪腐問題,我們可以讓夏嬌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揭發材料,並附上她錄下來的證據資料,跟我們的審訊記錄一起報到葉書記和縣紀委那邊去。這樣的話,我們就不要跟葉書記提起他跟夏嬌的關係這個尷尬的話題,但他又知道我們關照了夏嬌。而且,我們把審訊材料和舉報信報送到他那裏後,他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上麵作批示,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研究處理文化局那幫貪官汙吏的問題,而不必擔心被人詬病說他是為夏嬌報仇。”
駱雄和李毅心悅誠服地說:“林局長高瞻遠矚,這個辦法確實不錯。”
隨後,李毅便再次把夏嬌叫到所長辦公室,給她準備了紙筆,要她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控告材料,並告訴她這份材料會交到葉書記和縣紀委周書記那裏去。
夏嬌此時已經知道這三位領導都在幫她,便很痛快地寫了一份舉報材料。然後,她又按照李毅的要求,打電話給福猛子,要求他帶著毛栗子和矮冬瓜迴到北山縣來向公安機關自首。
為了慎重起見,林山和駱雄又把夏嬌帶到審訊室,兩個人親自擔任主審和記錄,要夏嬌詳細講述了這次“暴力抗法”的前因後果,並要求她盡量迴憶每一次請客吃飯和送紅包禮金的人員名單和金額。同時,讓一個片區民警到藍月亮對麵的居民小區取來了監控錄像頭,將文化局的稽查人員執法並與夏嬌發生衝突的過程詳細地看了幾遍。
與此同時,林山又吩咐李毅從夏嬌那裏拿到鑰匙,駕車趕到藍月亮演藝中心,從她的辦公室抽屜裏拿來了那個有錄音資料的備用手機。當著夏嬌的麵,林山和駱雄、李毅一起聽了那兩段錄音。
在放第一段錄音時,當聽到顧鑫厚顏無恥地要夏嬌做他的“紅顏知己”時,駱雄的黑臉因為氣憤而漲得通紅,捏緊拳頭在桌子上狠狠地擂了一拳,嘴裏罵道:“這個人麵獸心的老色鬼,把黨員幹部的臉麵都丟盡了!這樣的人如果還讓他坐在領導幹部的位置上,是整個北山幹部隊伍的恥辱!”
聽完錄音後,林山吩咐李毅把夏嬌安排到一間值班室,讓她跟兩個女民警待在一起,並給她安排了一個床位,晚上就在值班室睡覺。
隨後,他把駱雄和李毅叫到所長辦公室,把門鎖上,三個人開始秘密計議。
林山說:“老駱、小李,文化局那幫人的做法簡直是太齷蹉了,我剛剛聽了夏嬌的講述,跟老駱一樣氣得幾次想拍桌子。這個事件的起因很簡單:夏嬌她們投下巨資準備設立一個新型娛樂場所,文化局那幫蠹蟲見她們財大氣粗,覺得是大撈一把的好機會來了,所以故意找出種種理由拖延著不給藍月亮公司辦證,然後不斷地索賄受賄、吃拿卡要。夏嬌為了早點辦好證,便一直忍氣吞聲請他們吃喝、給他們送紅包禮金。
“沒想到,這幫家夥欲壑難填,見夏嬌比較好說話,而且他們分析了這個娛樂城的市場前景後,感覺到有利可圖,於是得寸進尺,想要在娛樂城參股經營,以圖攫取更大的利益。但是,這個要求已經超出了夏嬌的底線,所以被拒絕了,加上顧鑫覬覦夏嬌的美色,想要財色雙收,在兩樣都落空後,這些蠹蟲便惱羞成怒,安排稽查隊去查封藍月亮公司,想要逼迫夏嬌就範。沒想到夏嬌已經忍無可忍了,於是便出現了所謂的‘暴力抗法’事件。”
駱雄氣憤憤地說:“這個事件純粹就是文化局那幫王八蛋逼出來的,換做我是夏嬌,也會揍那幫貪得無厭的王八蛋!我從事執法工作幾十年,從來沒有見過別人還沒有開業、執法機關就去查封的奇葩事情,從這一點來說,文化局明顯是違反程序執法,這種執法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夏嬌提起行政訴訟,文化局必輸無疑。現在夏嬌她們最大的過錯,就是不該打人。我建議要夏嬌把那三個打人的員工叫迴來自首,將他們行政拘留幾天,然後由藍月亮公司負責那些被打傷的文化局執法人員的醫療費用——”
他剛說到這裏,李毅打斷他的話說:“駱政委,這件事的處理方案,我們是不是先征求一下葉書記的意見?剛剛你們也看到了,夏嬌在葉書記的手機號碼上標注的名字是‘葉大哥’,證明他們關係比較親密。而且,剛剛我去藍月亮對麵的居民小區調取監控錄像時,順便看了一下昨天中午的一段錄像。那時候我正奉葉書記的命令,到對麵的藍月亮演藝中心抓捕兩個涉嫌敲詐葉書記的保安。當我把兩個保安抓獲後,葉書記並沒有跟我們一起離開,說要在那裏跟一位朋友談點事,讓我們先走。
“通過一個監控居民小區與藍月亮之間那條公路的攝像頭可以看到:在我們押解兩個保安走後沒多久,夏嬌就駕駛一台車子趕到了藍月亮,然後匆匆走進店子裏麵,一直過了二十幾分鍾,葉書記先從店子裏走出來。大概十分鍾後,夏嬌也從店子裏出來了。
“從這一段監控錄像可以得出兩個結論:第一,葉書記和夏嬌的關係非同一般,他們要麽是親戚,要麽是非常要好的朋友。第二,葉書記不想讓人知道他和夏嬌之間的這層關係,所以他先讓我們離開,然後單獨跟夏嬌會麵。這一點從夏嬌那裏也可以得到證明:她到北山投資兩個多月了,多次受到文化局那班人的敲詐勒索,但她選擇隱忍,一直沒有向葉書記求助,證明她也不想去麻煩葉書記,更不想讓別人知道她跟葉書記熟悉。”
林山點點頭,深思熟慮地說:“小李,你剛剛說我們在處理夏嬌這一邊的人時,首先要征求葉書記的意見,這是萬萬不妥的。剛剛你也說了,葉書記和夏嬌都不想讓人知道他們之間的關係,如果我們貿然那這件事去請示他,會引起他尷尬和反感的。我覺得老駱的處理方案不錯,我們就按普通的打架鬥毆事件,把夏嬌那三個打人的員工行政拘留幾天,讓藍月亮公司負擔那幾個人的醫藥費。隻要那些被打的人沒有鑒定出輕微傷以上的傷情,就可以做普通的治安案件處理。
“至於文化局那幫人的貪腐問題,我們可以讓夏嬌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揭發材料,並附上她錄下來的證據資料,跟我們的審訊記錄一起報到葉書記和縣紀委那邊去。這樣的話,我們就不要跟葉書記提起他跟夏嬌的關係這個尷尬的話題,但他又知道我們關照了夏嬌。而且,我們把審訊材料和舉報信報送到他那裏後,他可以堂而皇之地在上麵作批示,也可以堂而皇之地研究處理文化局那幫貪官汙吏的問題,而不必擔心被人詬病說他是為夏嬌報仇。”
駱雄和李毅心悅誠服地說:“林局長高瞻遠矚,這個辦法確實不錯。”
隨後,李毅便再次把夏嬌叫到所長辦公室,給她準備了紙筆,要她寫一份詳細的檢舉控告材料,並告訴她這份材料會交到葉書記和縣紀委周書記那裏去。
夏嬌此時已經知道這三位領導都在幫她,便很痛快地寫了一份舉報材料。然後,她又按照李毅的要求,打電話給福猛子,要求他帶著毛栗子和矮冬瓜迴到北山縣來向公安機關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