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剛剛說出“他就是你爸爸”這句話,一個全身浮腫、一臉病容的老年婦女從那間小臥室蹣跚出來,抬眼看了一下電視屏幕,頓時怒容滿麵,狠狠地瞪了那個女子一眼,斥道:“琪琪,你怎麽這麽沒臉沒皮的?你還在惦記這沒良心的負心漢嗎?你在他手裏吃的虧還少嗎?菁菁是我們陳家的孩子,你以後少誤導她。如果你再在手機上給菁菁看那個負心漢的照片,再跟她說那是她爸爸,我就把你的手機砸爛!”
嗬斥了女兒一頓後,她又將菁菁從她懷來搶過來,疼愛地捏捏她的小臉龐,然後指指電視上的葉鳴,柔聲說:“菁菁,那不是你爸爸。你爸爸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永遠也不會迴來了。菁菁乖,菁菁不要爸爸,媽媽和外婆疼你,好嗎?”
這個老年女子就是陳夢琪的母親佘楚英。三年前,當陳遠喬預感到金橋集團和佘楚明要出大事的時候,因為擔心她身上有很多毛病,怕她受不了打擊,便預先將兩千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澳元,寄給了澳大利亞的妹妹陳麗喬,然後讓陳麗喬一個兒子迴國將佘楚英接到了澳大利亞。
陳遠喬自殺身亡後,佘楚英病情加重,又得知女兒患了精神分裂症,一直跟葉鳴生活在一起。而此時,她已經對葉鳴恨得牙根癢癢,認為是他害了女兒一生,而且她知道葉鳴在省委有很深厚的靠山,如果願意,他是有能力挽救金橋集團、挽救佘楚明、挽救她老公陳遠喬的,但他卻見死不救,眼看著金橋集團垮塌、自己丈夫跳樓、弟弟佘楚明判刑坐牢……
據此,她認定:葉鳴就是一個無情無義、見死不救、負心薄幸的小人,不僅辜負了女兒的癡情,也辜負了陳家和佘家對他的親近和信賴。因此,當得知女兒一直跟葉鳴住在一起後,她便請陳麗喬的兒子再次迴國,以她病危為由,讓陳夢琪趕快去澳大利亞見她最後一麵。
而那時候,陳夢琪發現自己已經懷孕幾個月了,葉鳴與夏楚楚的結婚日子又日益臨近,也正好想離開葉鳴,以免影響他和楚楚的婚事。但她知道如果當麵跟葉鳴辭行,葉鳴肯定不會允許她走。於是,她趁葉鳴去上班,將自己關在房間裏撕心裂肺地痛哭了一場,給葉鳴留下一封訣別信,便跟隨她表哥去了澳大利亞。
在澳大利亞半年後,她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為“葉菁菁”。這個名字出自《詩經》中的一句原話“有杕之杜,其葉菁菁”——因為她知道葉鳴博學多才,尤其喜歡古代詩歌,所以便取了這個名字。
但是,她母親佘楚英卻不允許外孫女姓葉,堅持在出生證明上登記為“陳菁菁”,並理直氣壯地說這是陳家的孩子,與那個姓葉的負心漢沒有關係,所以不能讓她姓葉。
陳夢琪拗不過她母親,但又不甘心就這樣將女兒與葉鳴的關係割斷,因此,她一直堅持女兒的名字是“葉菁菁”,對別人介紹女兒時也是這麽說。
當菁菁開始咿呀學語的時候,陳夢琪就鍥而不舍地教會她喊“爸爸”兩個字,並經常從手機裏調出葉鳴的照片,指著照片告訴菁菁說這是“爸爸”,目的就是為了不讓自己母親離間了菁菁與葉鳴的親情。
而佘楚英也針鋒相對,經常向菁菁灌輸,說照片上的那個男人不是她爸爸,她爸爸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再也不會迴來了。隻是,她的教育效果比不上陳夢琪,所以菁菁腦海裏還是深深地印刻上了葉鳴的形象。
這母女倆都是悶性格、強脾氣,誰也不讓誰,所以經常搞得陳夢琪的姑姑和表哥莫名其妙,不知道菁菁到底是姓葉還是姓陳,也不知道她的父親到底是不是陳夢琪手機相冊裏那個大帥哥……
一年前,當佘楚明麵臨審判的時候,他為了立功爭取輕判,主動向檢察院的人供述,說陳遠喬曾經轉了相當於兩千萬元人民幣的澳元給他在澳大利亞的妹妹,那兩千萬元都是非法集資款,所以陳麗喬涉嫌為她哥哥洗錢。
當時,金橋集團涉嫌非法集資的案子還沒有結案,還有大約八千萬元民間融資沒有償付清。於是,專案組通過專門途徑,將陳麗喬一家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通報給了澳洲犯罪調查委員會()。立即拘捕了陳麗喬和她的兒子,同時提請移民局對佘楚英和陳夢琪的居住資格進行審查,最後的結論是陳麗喬洗錢犯罪成立,不僅沒收了陳遠喬匯過去的款項,還處以巨額罰款,並判處陳麗喬三年監禁,將佘楚英和陳夢琪驅逐出境。
佘楚英、陳夢琪母女倆帶著菁菁迴國後,幾乎是身無分文,省城是不敢落腳了,也沒有臉麵迴到新冷縣去居住。於是,她們隻好迴到佘楚英的娘家北山縣,在西郊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民房暫住下來。
陳夢琪在距離她們租房三公裏左右的“華林賓館”,應聘為前台服務員,每月工資2800元,勉強維持生活。但因為她母親多病,經常要看病買藥,菁菁又要喝奶粉買衣服,開支不較大,所以她這點工資捉襟見肘,目前已經欠了房東的房租水電費兩個月,而且陳夢琪口袋裏買菜的錢都幾乎沒有了……
佘楚英這段時間病情加重,又為錢的事情操心,所以心情異常煩躁,加之對葉鳴又非常痛恨,因此,當在臥室裏聽到陳夢琪告訴菁菁說電視上的人就是她爸爸時,她立即鐵青著臉走出來,先將女兒訓斥了一頓,又把菁菁摟在懷裏,告訴她說電視上的人不是她爸爸……
菁菁先見外婆嗬斥她媽媽,本來已經泫然欲泣了,現在又聽外婆說電視上的人不是她爸爸,“哇”地一聲哭了起來,一邊拚命掙紮著想離開佘楚英的懷抱,一邊哭喊道:“我要爸爸!媽媽說了的,爸爸會來接菁菁的……我要媽媽、外婆,我也要爸爸!”
嗬斥了女兒一頓後,她又將菁菁從她懷來搶過來,疼愛地捏捏她的小臉龐,然後指指電視上的葉鳴,柔聲說:“菁菁,那不是你爸爸。你爸爸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永遠也不會迴來了。菁菁乖,菁菁不要爸爸,媽媽和外婆疼你,好嗎?”
這個老年女子就是陳夢琪的母親佘楚英。三年前,當陳遠喬預感到金橋集團和佘楚明要出大事的時候,因為擔心她身上有很多毛病,怕她受不了打擊,便預先將兩千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澳元,寄給了澳大利亞的妹妹陳麗喬,然後讓陳麗喬一個兒子迴國將佘楚英接到了澳大利亞。
陳遠喬自殺身亡後,佘楚英病情加重,又得知女兒患了精神分裂症,一直跟葉鳴生活在一起。而此時,她已經對葉鳴恨得牙根癢癢,認為是他害了女兒一生,而且她知道葉鳴在省委有很深厚的靠山,如果願意,他是有能力挽救金橋集團、挽救佘楚明、挽救她老公陳遠喬的,但他卻見死不救,眼看著金橋集團垮塌、自己丈夫跳樓、弟弟佘楚明判刑坐牢……
據此,她認定:葉鳴就是一個無情無義、見死不救、負心薄幸的小人,不僅辜負了女兒的癡情,也辜負了陳家和佘家對他的親近和信賴。因此,當得知女兒一直跟葉鳴住在一起後,她便請陳麗喬的兒子再次迴國,以她病危為由,讓陳夢琪趕快去澳大利亞見她最後一麵。
而那時候,陳夢琪發現自己已經懷孕幾個月了,葉鳴與夏楚楚的結婚日子又日益臨近,也正好想離開葉鳴,以免影響他和楚楚的婚事。但她知道如果當麵跟葉鳴辭行,葉鳴肯定不會允許她走。於是,她趁葉鳴去上班,將自己關在房間裏撕心裂肺地痛哭了一場,給葉鳴留下一封訣別信,便跟隨她表哥去了澳大利亞。
在澳大利亞半年後,她生下了一個女兒,取名為“葉菁菁”。這個名字出自《詩經》中的一句原話“有杕之杜,其葉菁菁”——因為她知道葉鳴博學多才,尤其喜歡古代詩歌,所以便取了這個名字。
但是,她母親佘楚英卻不允許外孫女姓葉,堅持在出生證明上登記為“陳菁菁”,並理直氣壯地說這是陳家的孩子,與那個姓葉的負心漢沒有關係,所以不能讓她姓葉。
陳夢琪拗不過她母親,但又不甘心就這樣將女兒與葉鳴的關係割斷,因此,她一直堅持女兒的名字是“葉菁菁”,對別人介紹女兒時也是這麽說。
當菁菁開始咿呀學語的時候,陳夢琪就鍥而不舍地教會她喊“爸爸”兩個字,並經常從手機裏調出葉鳴的照片,指著照片告訴菁菁說這是“爸爸”,目的就是為了不讓自己母親離間了菁菁與葉鳴的親情。
而佘楚英也針鋒相對,經常向菁菁灌輸,說照片上的那個男人不是她爸爸,她爸爸到很遠很遠的地方去了,再也不會迴來了。隻是,她的教育效果比不上陳夢琪,所以菁菁腦海裏還是深深地印刻上了葉鳴的形象。
這母女倆都是悶性格、強脾氣,誰也不讓誰,所以經常搞得陳夢琪的姑姑和表哥莫名其妙,不知道菁菁到底是姓葉還是姓陳,也不知道她的父親到底是不是陳夢琪手機相冊裏那個大帥哥……
一年前,當佘楚明麵臨審判的時候,他為了立功爭取輕判,主動向檢察院的人供述,說陳遠喬曾經轉了相當於兩千萬元人民幣的澳元給他在澳大利亞的妹妹,那兩千萬元都是非法集資款,所以陳麗喬涉嫌為她哥哥洗錢。
當時,金橋集團涉嫌非法集資的案子還沒有結案,還有大約八千萬元民間融資沒有償付清。於是,專案組通過專門途徑,將陳麗喬一家涉嫌洗錢犯罪的線索通報給了澳洲犯罪調查委員會()。立即拘捕了陳麗喬和她的兒子,同時提請移民局對佘楚英和陳夢琪的居住資格進行審查,最後的結論是陳麗喬洗錢犯罪成立,不僅沒收了陳遠喬匯過去的款項,還處以巨額罰款,並判處陳麗喬三年監禁,將佘楚英和陳夢琪驅逐出境。
佘楚英、陳夢琪母女倆帶著菁菁迴國後,幾乎是身無分文,省城是不敢落腳了,也沒有臉麵迴到新冷縣去居住。於是,她們隻好迴到佘楚英的娘家北山縣,在西郊租了一套兩室一廳的民房暫住下來。
陳夢琪在距離她們租房三公裏左右的“華林賓館”,應聘為前台服務員,每月工資2800元,勉強維持生活。但因為她母親多病,經常要看病買藥,菁菁又要喝奶粉買衣服,開支不較大,所以她這點工資捉襟見肘,目前已經欠了房東的房租水電費兩個月,而且陳夢琪口袋裏買菜的錢都幾乎沒有了……
佘楚英這段時間病情加重,又為錢的事情操心,所以心情異常煩躁,加之對葉鳴又非常痛恨,因此,當在臥室裏聽到陳夢琪告訴菁菁說電視上的人就是她爸爸時,她立即鐵青著臉走出來,先將女兒訓斥了一頓,又把菁菁摟在懷裏,告訴她說電視上的人不是她爸爸……
菁菁先見外婆嗬斥她媽媽,本來已經泫然欲泣了,現在又聽外婆說電視上的人不是她爸爸,“哇”地一聲哭了起來,一邊拚命掙紮著想離開佘楚英的懷抱,一邊哭喊道:“我要爸爸!媽媽說了的,爸爸會來接菁菁的……我要媽媽、外婆,我也要爸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