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魏文侯這樣賢明的君主,還需有一批出謀劃策、決勝千裏的能臣。這些能臣多數來自西河之地,且多數都是孔門賢哲卜子夏的弟子。
通常說起儒家,提起儒士,人們總會想起那些峨冠博帶、滿口禮義的書生,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且看孔子自己向弟子傳授知識時,也不是一味地強調繁縟的禮義,而是常常向弟子授以經世致用之學問。比如子夏一脈傳承了孔子這方麵的學問,培養了許多經世致用的人才。李悝、吳起、段木幹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子夏是當時孔門二代弟子裏唯一一個在世的大儒,為了增強文化的感召力,魏文侯將年近百歲的卜子夏請到了西河之地,拜之為帝師,一時天下震驚。且說西河,地近秦國,秦人自來便與戎狄通婚,風俗野蠻,被中原諸國視為蠻夷,然則正因為文化落後,所以對中原文化更加向往。所以魏文侯選址西河作為子夏講課授學之地,乃是有著從文化上懾服秦人的巧妙打算。其高瞻遠矚、心思細密確叫人拍案。
子夏年事已高,且新逢喪子之痛,哭瞎雙眼。所以真正在西河授課的乃是他的兩名弟子,齊人公羊高和魯人穀梁赤。此二人就是《公羊春秋》和《穀梁春秋》的作者。《春秋》傳說為孔子刪減編訂的史書,公羊高和穀梁赤為《春秋》做解釋,學問流傳下來,就成為《公羊春秋》和《穀梁春秋》。當然,另有更為著名的《左氏春秋》也是三脈《春秋》中的一脈。不過,若論政治影響力,則無疑當推舉《公羊春秋》為最高。因為這派學人最擅長評論政治、臧否人事,最關注現實政治生活,也最多改革、變法的主張——不過正如法家等先秦諸家一樣,其改革與變法都是打著“複古”的旗幟進行的。
經過多年的培育,西河已經出了一大批的人才,而西河學府背後的魏國朝廷,自然成了他們首選的效忠之地。大概魏文侯看到朝堂下誌得意滿,亟待發揮才華、成就夢想的濟濟人才,也會有唐太宗那種“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的驕傲和興奮。但是所有人才中,魏文侯最看重的是那個為他奠定爭霸實力基礎的李克。
按著白壽彝和黎東方兩位史學大匠的說法,李克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悝,也就是戰國變法的第一人。一般來說,大都把李悝歸入法家,人們或許會奇怪,李悝本是子夏的弟子,而子夏是儒門七十二賢之一,怎麽會調教出一個法家傳人呢其實這並不足怪。因為孔子是周禮的堅決擁護者,他一直想恢複周禮,從而使天下迴複到從前周天子為尊、諸侯為拱的治平局麵。然則,法出於禮,二者向來並稱,孔子的思想中也並非沒有法治的因素。比方說,他有句名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這就是說,孔子也看到了嚴刑峻法的效力,但他更看重仁和禮,所以覺得“齊之以刑”的做法未免有些過火,因為這會讓老百姓“免而無恥”。另,孔子做了魯國大司寇後,首先就誅殺了他認為是“人之奸雄”的少正卯,可見他並非是一個一些人頭腦中想象的永遠慈眉善目的儒者,他也是懂得刑法的手段的。
但李悝之所以成了戰國時期的變法第一人,固然是因為他受到子夏傳下來的孔子刑法思想的熏染,同時也是因為三晉之地風雲變幻、戰火頻仍,逼得李悝不得不走上這一條變法之路。眾人皆知,不論是他的前輩、春秋時期的法家第一人管仲,還是他的後來者,使野蠻落後的秦國一躍而成為天下霸主的商鞅,他們的主張都是富國強兵,而這都是因為生存帶來的壓力。
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新任職的丞相李悝在魏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變法改革。法家的“道”與儒家不同,儒家講究“王道”,法家講究“霸道”。所謂霸道,就是富國強兵——先富國,後強兵,隻有富國才能強兵。那麽,該如何“富國”呢這個“富”字不在於錢多——錢不過是一種交換媒介,一種社會信用的憑證,古人所謂“金石珠玉,饑不能食,寒不能衣”,說得深刻而透徹。如果片麵地以為金錢就是財富,那麽隻需不斷地鑄幣就好了,不過這樣很可能會引發通貨膨脹,因為市場上沒有與所鑄貨幣相當的實體商品。所以社會財富其實就是商品。
那麽,哪種商品最重要呢是糧食。所以李悝變法的第一條政策就是“盡地力之教”。所謂“盡地力之教”有兩層意思,一層是進一步打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國有製,鼓勵開荒,且將一部分耕地轉給農民,以期調動其積極性、增加糧食生產,而隻向其收取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政府課稅。另一層意思則如同其字麵,即鼓勵區別對待不同土質的土地,在上麵種上不同的作物,以此來保證最終收益的最大化。這在今天已是人所盡知的常識,然而在當時確乎是一種創新的提法。果然,按著李悝的預想,在推行了此項政策的幾年裏,魏國不論旱澇,都能有一個大致不錯的收成,而魏國各地的府庫裏的糧食也越堆越高。
然而,社會經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並不是糧食越多,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狀況就會越好。糧食多了,還須得通過商人的往來搬運、調劑餘缺,如此才能滿足人們的不同需要。李悝對此早有見識,但他需要在農、商兩大部門的交流互補中找到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一個合理的糧食價格。因為李悝發現,如果糧食太貴,就會傷害商人做生意的積極性;反之,如果糧食在市場上賣的太賤,那麽農民肯定也不願意種糧食,他們會想別的出路,比方說,學商人去做生意,如此一來作為富國之本的農業肯定要遭受巨大的打擊。
所以,為了穩定物價,李悝又頒布了變法的第二條政策:“平糴”。“糴”字拆開來是上“入”下“米”,可見“糴”最初也就是買米的意思,後來引申為“買入”。所謂“平糴”也就是穩定物價,當然,最主要的就是米價。穩定物價一般有兩種手段,一種是行政手段,也就是說靠權力的硬性規定來穩定物價。不過,這種手段雖然在短期內可奏奇效,然而從長遠看來對市場穩定並無益處。這是一種笨辦法,或者說是解救燃眉之急時不得不采用的臨時對策。李悝身為魏國相,當然要為魏國“計深遠”,所以他采用了第二種手段:經濟手段。所謂經濟手段,就是靠著調劑市場上各類商品的供給(那時商品經濟之運行遠遠不如今日發達,所以暫時還談不到通過貨幣手段來調整市場)來平衡物價。如何調劑商品供給呢李悝手上能夠動用的,自然就是官家府庫裏收上來的那些糧食布匹和其他財貨。他的辦法很簡單,在豐年以相對低的價格將糧食收上來,儲存起來。一旦來年發生災荒,糧食歉收,那麽就可以將這部分儲存起來的糧食以低價或免費的方式發放出去。如此一來,糧食的價格就不會出現大起大落的變化,平民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不會出現“河西兇則移之河東”或“河東兇則移之河內”的狀況了。百姓生活穩定下來,人口就一定會大量增加,如此一來魏國自會國富民強。李悝的“平糴”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國庫充裕,人口富足不過是爭霸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因素。如果一國經濟發展穩定,但人民卻成一盤散沙的狀態,就無法組織動員起來。且由於法令不一,社會成員之間彼此就會矛盾衝突不斷,這樣一國的力量就會多半用來維護國家內部的穩定,又如何談得到向外爭霸呢軍隊組織也是如此。最可怕的軍隊不是後勤充足的軍隊,而是那種令行禁止、將領驅之如臂使指的軍隊,是那種每個士兵都能夠隨著長官命令或進或退,無論所麵臨的是刀山還是火海的軍隊。李悝“教育”平頭百姓的方式很簡單,他不是請來有學問的人開辦學堂講道理,而是采用嚴刑峻法,讓百姓知道什麽可為,什麽不可為。如此使他們懂得進退之理。
其實,早在李悝任上地郡守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他的“法家實驗”。上地與秦相接,從來民風彪悍,彼此爭鬥訴訟甚多。李悝出任郡守後,巧妙地想出了通過比賽射箭,誰射得準誰就是訴訟案的勝者,以此解決陳年累積的訴訟案件。結果人們為了贏得官司,紛紛努力練習射箭。不多時,上地人的射藝有了質的飛躍,此後在對秦作戰時用手中的弓和箭叫秦人吃夠了苦頭。當然,這是由於戰國時候都是軍事掛帥,且由於上地是邊地——那時邊地多為侵占而得的土地,故邊地多設郡,與內地多設縣有很大不同——所以李悝的“射箭決訟”不過是一時的手段。等到他成為魏國相,便開始對整個國家的法律製度做通盤考慮,他思考的結晶就是著名的《法經》。
《法經》由《盜法》、《捕法》、《囚法》、《賊法》、《雜律》和《具律》等六部分組成,對各項犯罪及其懲處都做了非常清楚明白的規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經》裏明言,不光是實施行動,即使某人心裏有了想要盜竊他人財物的念頭,都要對之處以臏刑或刖刑,可見其立法是多麽的嚴酷。
《法經》可算是我國古代第一部成文法。後來商鞅變法,為秦國製定律令時即以李悝的《法經》作為參照藍本。秦滅漢興,漢法亦承襲秦製,此後曆朝法律都是在漢法的基礎上有所損益,如此可知《法經》在我國曆史上之非常意義。
先秦諸家各項改革倡議,無一不提到選賢任能。所謂“選賢任能”乃是針對周朝的“世卿世祿”的世襲製而言。所以法雖出於禮,但畢竟與禮有別,因為禮的基礎即是血緣宗親。法家反對禮,就是要破除這種憑著血緣上位做官的選官製度。那麽,不靠著血緣門第做官,又如何來“選賢任能”呢“為國之道,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這是李悝給出的答案。
經過李悝從上到下的一係列改革,魏國已經擁有了強悍的實力。這個正在崛起的巨人就要發出震天的吼叫,讓全天下都注意到他的存在。
通常說起儒家,提起儒士,人們總會想起那些峨冠博帶、滿口禮義的書生,這其實是一種誤解。且看孔子自己向弟子傳授知識時,也不是一味地強調繁縟的禮義,而是常常向弟子授以經世致用之學問。比如子夏一脈傳承了孔子這方麵的學問,培養了許多經世致用的人才。李悝、吳起、段木幹等人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子夏是當時孔門二代弟子裏唯一一個在世的大儒,為了增強文化的感召力,魏文侯將年近百歲的卜子夏請到了西河之地,拜之為帝師,一時天下震驚。且說西河,地近秦國,秦人自來便與戎狄通婚,風俗野蠻,被中原諸國視為蠻夷,然則正因為文化落後,所以對中原文化更加向往。所以魏文侯選址西河作為子夏講課授學之地,乃是有著從文化上懾服秦人的巧妙打算。其高瞻遠矚、心思細密確叫人拍案。
子夏年事已高,且新逢喪子之痛,哭瞎雙眼。所以真正在西河授課的乃是他的兩名弟子,齊人公羊高和魯人穀梁赤。此二人就是《公羊春秋》和《穀梁春秋》的作者。《春秋》傳說為孔子刪減編訂的史書,公羊高和穀梁赤為《春秋》做解釋,學問流傳下來,就成為《公羊春秋》和《穀梁春秋》。當然,另有更為著名的《左氏春秋》也是三脈《春秋》中的一脈。不過,若論政治影響力,則無疑當推舉《公羊春秋》為最高。因為這派學人最擅長評論政治、臧否人事,最關注現實政治生活,也最多改革、變法的主張——不過正如法家等先秦諸家一樣,其改革與變法都是打著“複古”的旗幟進行的。
經過多年的培育,西河已經出了一大批的人才,而西河學府背後的魏國朝廷,自然成了他們首選的效忠之地。大概魏文侯看到朝堂下誌得意滿,亟待發揮才華、成就夢想的濟濟人才,也會有唐太宗那種“天下英雄,入吾彀中矣”的驕傲和興奮。但是所有人才中,魏文侯最看重的是那個為他奠定爭霸實力基礎的李克。
按著白壽彝和黎東方兩位史學大匠的說法,李克就是大名鼎鼎的李悝,也就是戰國變法的第一人。一般來說,大都把李悝歸入法家,人們或許會奇怪,李悝本是子夏的弟子,而子夏是儒門七十二賢之一,怎麽會調教出一個法家傳人呢其實這並不足怪。因為孔子是周禮的堅決擁護者,他一直想恢複周禮,從而使天下迴複到從前周天子為尊、諸侯為拱的治平局麵。然則,法出於禮,二者向來並稱,孔子的思想中也並非沒有法治的因素。比方說,他有句名言,“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這就是說,孔子也看到了嚴刑峻法的效力,但他更看重仁和禮,所以覺得“齊之以刑”的做法未免有些過火,因為這會讓老百姓“免而無恥”。另,孔子做了魯國大司寇後,首先就誅殺了他認為是“人之奸雄”的少正卯,可見他並非是一個一些人頭腦中想象的永遠慈眉善目的儒者,他也是懂得刑法的手段的。
但李悝之所以成了戰國時期的變法第一人,固然是因為他受到子夏傳下來的孔子刑法思想的熏染,同時也是因為三晉之地風雲變幻、戰火頻仍,逼得李悝不得不走上這一條變法之路。眾人皆知,不論是他的前輩、春秋時期的法家第一人管仲,還是他的後來者,使野蠻落後的秦國一躍而成為天下霸主的商鞅,他們的主張都是富國強兵,而這都是因為生存帶來的壓力。
在魏文侯的支持下,新任職的丞相李悝在魏國開始了轟轟烈烈的變法改革。法家的“道”與儒家不同,儒家講究“王道”,法家講究“霸道”。所謂霸道,就是富國強兵——先富國,後強兵,隻有富國才能強兵。那麽,該如何“富國”呢這個“富”字不在於錢多——錢不過是一種交換媒介,一種社會信用的憑證,古人所謂“金石珠玉,饑不能食,寒不能衣”,說得深刻而透徹。如果片麵地以為金錢就是財富,那麽隻需不斷地鑄幣就好了,不過這樣很可能會引發通貨膨脹,因為市場上沒有與所鑄貨幣相當的實體商品。所以社會財富其實就是商品。
那麽,哪種商品最重要呢是糧食。所以李悝變法的第一條政策就是“盡地力之教”。所謂“盡地力之教”有兩層意思,一層是進一步打破“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土地國有製,鼓勵開荒,且將一部分耕地轉給農民,以期調動其積極性、增加糧食生產,而隻向其收取其收成的十分之一作為政府課稅。另一層意思則如同其字麵,即鼓勵區別對待不同土質的土地,在上麵種上不同的作物,以此來保證最終收益的最大化。這在今天已是人所盡知的常識,然而在當時確乎是一種創新的提法。果然,按著李悝的預想,在推行了此項政策的幾年裏,魏國不論旱澇,都能有一個大致不錯的收成,而魏國各地的府庫裏的糧食也越堆越高。
然而,社會經濟是一個有機的整體,並不是糧食越多,整個社會經濟的運行狀況就會越好。糧食多了,還須得通過商人的往來搬運、調劑餘缺,如此才能滿足人們的不同需要。李悝對此早有見識,但他需要在農、商兩大部門的交流互補中找到一個平衡點。這個平衡點就是一個合理的糧食價格。因為李悝發現,如果糧食太貴,就會傷害商人做生意的積極性;反之,如果糧食在市場上賣的太賤,那麽農民肯定也不願意種糧食,他們會想別的出路,比方說,學商人去做生意,如此一來作為富國之本的農業肯定要遭受巨大的打擊。
所以,為了穩定物價,李悝又頒布了變法的第二條政策:“平糴”。“糴”字拆開來是上“入”下“米”,可見“糴”最初也就是買米的意思,後來引申為“買入”。所謂“平糴”也就是穩定物價,當然,最主要的就是米價。穩定物價一般有兩種手段,一種是行政手段,也就是說靠權力的硬性規定來穩定物價。不過,這種手段雖然在短期內可奏奇效,然而從長遠看來對市場穩定並無益處。這是一種笨辦法,或者說是解救燃眉之急時不得不采用的臨時對策。李悝身為魏國相,當然要為魏國“計深遠”,所以他采用了第二種手段:經濟手段。所謂經濟手段,就是靠著調劑市場上各類商品的供給(那時商品經濟之運行遠遠不如今日發達,所以暫時還談不到通過貨幣手段來調整市場)來平衡物價。如何調劑商品供給呢李悝手上能夠動用的,自然就是官家府庫裏收上來的那些糧食布匹和其他財貨。他的辦法很簡單,在豐年以相對低的價格將糧食收上來,儲存起來。一旦來年發生災荒,糧食歉收,那麽就可以將這部分儲存起來的糧食以低價或免費的方式發放出去。如此一來,糧食的價格就不會出現大起大落的變化,平民百姓的生活得到改善,也就不會出現“河西兇則移之河東”或“河東兇則移之河內”的狀況了。百姓生活穩定下來,人口就一定會大量增加,如此一來魏國自會國富民強。李悝的“平糴”政策取得了巨大的成功。
國庫充裕,人口富足不過是爭霸的必要條件,而不是充分因素。如果一國經濟發展穩定,但人民卻成一盤散沙的狀態,就無法組織動員起來。且由於法令不一,社會成員之間彼此就會矛盾衝突不斷,這樣一國的力量就會多半用來維護國家內部的穩定,又如何談得到向外爭霸呢軍隊組織也是如此。最可怕的軍隊不是後勤充足的軍隊,而是那種令行禁止、將領驅之如臂使指的軍隊,是那種每個士兵都能夠隨著長官命令或進或退,無論所麵臨的是刀山還是火海的軍隊。李悝“教育”平頭百姓的方式很簡單,他不是請來有學問的人開辦學堂講道理,而是采用嚴刑峻法,讓百姓知道什麽可為,什麽不可為。如此使他們懂得進退之理。
其實,早在李悝任上地郡守的時候,就已經開始他的“法家實驗”。上地與秦相接,從來民風彪悍,彼此爭鬥訴訟甚多。李悝出任郡守後,巧妙地想出了通過比賽射箭,誰射得準誰就是訴訟案的勝者,以此解決陳年累積的訴訟案件。結果人們為了贏得官司,紛紛努力練習射箭。不多時,上地人的射藝有了質的飛躍,此後在對秦作戰時用手中的弓和箭叫秦人吃夠了苦頭。當然,這是由於戰國時候都是軍事掛帥,且由於上地是邊地——那時邊地多為侵占而得的土地,故邊地多設郡,與內地多設縣有很大不同——所以李悝的“射箭決訟”不過是一時的手段。等到他成為魏國相,便開始對整個國家的法律製度做通盤考慮,他思考的結晶就是著名的《法經》。
《法經》由《盜法》、《捕法》、《囚法》、《賊法》、《雜律》和《具律》等六部分組成,對各項犯罪及其懲處都做了非常清楚明白的規定。尤其值得注意的是,《法經》裏明言,不光是實施行動,即使某人心裏有了想要盜竊他人財物的念頭,都要對之處以臏刑或刖刑,可見其立法是多麽的嚴酷。
《法經》可算是我國古代第一部成文法。後來商鞅變法,為秦國製定律令時即以李悝的《法經》作為參照藍本。秦滅漢興,漢法亦承襲秦製,此後曆朝法律都是在漢法的基礎上有所損益,如此可知《法經》在我國曆史上之非常意義。
先秦諸家各項改革倡議,無一不提到選賢任能。所謂“選賢任能”乃是針對周朝的“世卿世祿”的世襲製而言。所以法雖出於禮,但畢竟與禮有別,因為禮的基礎即是血緣宗親。法家反對禮,就是要破除這種憑著血緣上位做官的選官製度。那麽,不靠著血緣門第做官,又如何來“選賢任能”呢“為國之道,食有勞而祿有功,使有能而賞必行、罰必當。”這是李悝給出的答案。
經過李悝從上到下的一係列改革,魏國已經擁有了強悍的實力。這個正在崛起的巨人就要發出震天的吼叫,讓全天下都注意到他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