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條,全麵提升工匠、醫師等百工之人待遇以及地位。凡是發明創造,或是改良器械,提出證明理論基礎,研發藥方,治療疾病等等推動行業進步的先驅者,由國家封賞爵位,頒發勳章。”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但是科技不是靠趙括一個人來提升的,即便有兩千多年後的經驗和眼光,趙括也隻能提供一些相對簡單,通過不斷試錯能夠試出來的東西。


    其他有些東西要麽他沒見過,要麽見過也做不出來。隻有靠趙國所有人的智慧,才能推動整個科技的發展,包括糧食產量,讓趙國養活更多的人,培養更多的人才。


    現在掣肘趙國發展最嚴重的不是別的,而是畝產。


    畝產低,一戶要種一百畝才能養活一家老小,這麽多土地一次怎麽可能種的完,所以隻有按季節分種。


    春天的時候種春小麥,到五月份收冬小麥,種粟、黍,水田則種稻。比較貧瘠的土地則種大豆,薏苡,高粱。


    種完之後收春小麥,收完春小麥還要忙著采桑葉喂蠶,冬天孩子能不能換雙新鞋、添一件新衣就看這點蠶了。


    等蠶忙完了,又要忙著收粟、稻、大豆了,收完之後種冬小麥,種完冬小麥女人在家織布,男人上山砍柴或翻地。


    一年到頭壓根沒有多少空閑時間。


    之前趙國修路之所以能征到這麽多人,就是因為大家沒飯吃,都來混口飯吃。這也是趙括為什麽給工人的工資發到十錢的原因。


    這個價格比底層的官吏俸祿還要高,已經能夠買到兩鬥到三鬥粟米了,如果不敞開吃的話,足夠養活一個成年男子加上兩三個孩子,加上女人去工地幫忙,就算孩子比較多,養活一家也不成問題。


    如果去官府建造的食肆,雖然有菜有饅頭,吃的好,但是很貴,最後隻能剩兩錢。


    趙括沒辦法去區分哪些有孩子要養,哪些沒有孩子要養,但是那些孩子又不能不管,隻能這麽做,讓他們自行選擇。


    等到土地重新劃分之後,大家有了土地,去修路的人就少了,一般隻有附近的人參加,遠的就沒辦法過去了。


    雖然修路賺的錢比種地還高,但是土地才是根本。


    之後趙括也就將高到離譜的工價砍了一半,迴歸正常水平。


    在這種畝產下,百姓大部分的時間都要投入在土地上,剩下的時間受於交通的限製也沒辦法距離家庭太遠。


    如果不是有幾十萬俘虜支撐,除非趙國強製性征發百姓,否則別說五年,就是十年也不可能把官道普及到縣。


    “同時,將百工之人的最低俸祿,上調到與官員相同。並且,從今以後,凡官員俸祿提升,百工之人俸祿也必須提升,力度不得小於官員。這句話要立法,刻在刑鼎上。百工之人從五十五歲可以歸家養老,每個月領取工作時期的六成俸祿,直到去世。”


    官本位下,想要提高百工的地位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趙括能夠保證自己活著的時候百工會受到尊重,但是自己死後他無法保證。


    沒有權利的百工很有可能撐不了多長時間,就會被官僚徹底踩在腳下,淪為蹂躪的對象。


    想要改變這個局麵隻有兩個辦法,一個是讓百工獲得和官僚抗衡的力量,另一個則是改變上層認知,讓大家重視百工。


    兩個辦法趙括都在努力,通過壯大墨家和醫家,來庇護百工。


    下麵響起嘈雜的議論聲,即便是戰國時期百工沒有淪為下流,但也絕對算不上上流,更從來沒有哪個君主如此重視百工,將其與官吏並立。


    有些人甚至想站出來反對,但是看到最前麵兩列的魏無忌、趙勝、樂毅等人,最後隻能默不作聲。


    趙括現在能宣布,很顯然已經說服了上層所有人,隻要這些人站在趙國身邊,他們就是跳的在狠也沒用。


    而且……他們中還有至少三分之一是趙括的死忠。


    “第十四條,各地產業規劃調整……飲食男女人之大欲,隻有讓百姓多賺錢,賺多錢,國家才能變的更好。但是由於生產力的不足,交通的不便,普通百姓很難遠離家鄉,到城中工作賺錢。因此,我們必須要在各地建造小而多的工坊,有些東西還要允許他們帶迴家中做,讓他們在家鄉就能賺到錢……”


    接著,趙括將根據各地不同情況規劃的產業依次宣讀,上黨的人參、山楂、煤、養雞場……太原的老陳醋、煤、棗子、紅棗酒、高粱酒……河間的柿子、柿子酒、水產、魚幹、雞、鴨、鵝……


    還有大部分地區都有的絲綢、桑葚、桑葚酒。


    男耕女織的時代,到處都能見到桑葚樹,夏天結滿了黑紫色的果實,雖然好吃,但是不耐儲存,摘下來沒多長時間就壞掉了。


    典型的買不到賣不掉。


    釀成酒不一樣了!既能節省糧食,還能多賺錢,而且趙國人喜歡喝酒,隻要是酒就不愁賣。


    反正趙括發現酒是好東西,不管什麽都能釀酒,水果不好儲存不要緊,釀成酒就好儲存了。


    所以趙括就在全國各地開了酒廠:紅棗酒、柿子酒、桑葚酒、杏子酒……


    不知道後世會不會稱趙括為酒王,或酒皇帝……


    這些產業是很多官員進行實地考察之後規劃出來。


    按照趙國的人口密集度以及這些小工坊的規模,即便地皮不要錢,建築材料隻要成本錢,所有東西都能賣出去,趙括推測也隻有一半左右的工坊能維持收支平衡。


    這還是理想情況,真實情況可能會更慘,但是他還是堅持建造。


    每個月賺一千塊錢花一千塊錢,和每個月賺一萬塊錢花一萬塊錢,雖然最後都是一毛錢不剩,但是生活水平是絕對不一樣的。


    這些工坊存在的目的就不是盈利,而是提供工作崗位,讓大家有事做,能賺錢。


    能賺錢才能能花錢,能花錢經濟才能流動起來,經濟流動起來,國家自然就會變得更有錢。


    下方各地官員連忙記下,這些以後都是可以作為政績的,他們做好了,就算不能名垂青史,也能被記在地方誌中,這對於他們來說也是一個莫大的吸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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