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徽宗崇寧四年二月十四,巳時初二刻,現代時上午九點十五分。


    嶽飛直到現在,才真正鬆了一口氣。


    他以前可沒少思考,有宋一代到底最大的症結在哪裏。


    就是那些皇上,存心做壞事的真是不多,除了殺害嶽飛的趙構以外,主流就是糊塗。


    糊塗的基本概念是想做好事,卻不知道什麽是好事,把壞事當好事,結果越努力越壞事。


    除了最壞的趙構,其次就是徽宗,他什麽都會卻不會當皇上的致命缺陷,導致他凡是以皇上名義做的事情,全都是對宋朝有害的壞事。


    比如他信任六大奸佞,可能他是想管理宋朝國政,實際上六大奸賊幹的都是禍害北宋。


    比如他修建艮嶽,興起花石綱,有改變汴梁風水強大北宋的願望,卻讓民眾苦難太正,毀壞了北宋的根基


    他支持的蔡京等人重啟變法,試圖解決三冗積弊,卻成了各種問題更加嚴重的導火索。


    其實各種問題的根源,嶽飛認為,還是在最根本問題上的顛倒黑白。


    這個最根本的問題,從根本上說,重新厘清,就是那些昏君奸臣在認識上不知道天理是什麽,行為上都是反天理。


    可以看看宋朝的皇室,從一開始就是違背天理,在趙構趙佶朝代,更加變本加厲的一條,就是認為地製造人與人之間的紛爭。


    他們不見得所有人都有意紛爭,但是行為卻都導致紛爭,當然也有惡劣的皇帝和官員,他們就是有意搞紛爭,比如那個元祐黨人案。


    這些人雖然人數不是太多,但是他們的能量卻很大,可以主導朝政、甚至裹挾皇上。


    當然,那些皇上沒有一個人可以據此擺脫自己的責任。


    他們統治的時期,可以因為“為尊者隱”的原則,把責任都推到替罪羊身上,比如殺死嶽飛,全都怪罪秦檜,可是那個殺害嶽飛的聖旨,秦檜是不可能頒發出來的,那是趙構的獨有的作為。


    那個時候,為尊者隱是沒有辦法的事情,所以趙構還是好好當他的皇帝;可是現在沒有必要再為他隱瞞什麽東西了,相反他就是一個曆史罪人,給宋朝給曆史造成了不可彌補的深重災難,必須認清他的真相和罪責。


    具體罪惡就不說了,他也正是最大的悖逆天道的罪魁,當然還有趙佶,這對父子綁在一起。


    嶽飛的時代,也正好是這對父子當道的時代,所以嶽飛尤其重視對這個時期的思考。


    一個總的概念,兩宋的滅亡就是在這個時代完成的,北宋亡在徽宗手裏,南宋在趙構手裏失去恢複舊有領土奪迴中原的希望,因為他親手扼殺了宋朝複興唯一的希望——嶽飛。


    趙佶趙構這對父子之所以要對宋朝滅亡負責任,是因為他們二人將兩宋的所有弊端都搞到極致,而且在這個基礎上,還製造了更加惡劣的弊端。


    就說宋朝從根本上的自我閹割吧。


    這個自我閹割,特指按照正常的設計發揮它們的應有機能,它本來應該強大和高效,這是它的正常技能,可是將這個正常機能在被閹割以後,就變得實力上的虛弱和效率上的拖遝,這就是為什麽宋朝被形容為積貧積弱的由來。


    積貧積弱並不是宋朝製度本身的必然結果,而是因為那些昏君奸臣自我閹割以後造成的惡劣後果。


    比如,宋朝的官員體製,擁有最龐大的官員人數,這些官員的集合體,等於集中最優秀的人才形成一個強大的人才庫。


    它的學而優則仕、萬般皆下品唯有讀書高、科考取士的嚴格選拔千軍萬馬過獨木橋,以及進入官場的監督和考核製度,都保證了宋朝的官員基數非常龐大,再加上進入官職隊伍的其它渠道,這個數字就更大。


    其實,封爵、蔭補、功勳等渠道進入官員隊伍的,雖然不是通過科考的十年寒窗空甚至一生苦讀書,其實條件也是非常嚴格的,他們的水平可能比不上那些頭三甲高材生,起碼不會低於平均水平。


    也就是說,這些積壓在人才庫裏的最優秀的官員後備隊伍,遠遠高於宋朝官場包括武政的實際需要。


    如果作一個世界範圍的概覽,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宋朝的官員儲備,可以滿足全世界所有邦國管理上的需要。


    既然如此,就不得不問那些皇室決策者,你推行這樣的官員體製和相關的製度,到底想幹什麽?


    如果你準備了十個人隻需要一個人,而基本俸祿卻要給所有人發放,因為你限定他們隻有在那裏空等、你的俸祿是他生活的唯一來源,這個三冗中的二冗,冗員和冗費如何能根除?


    這裏我們看到,三冗中的二冗冗員冗費是宋代皇帝造成的,是製度性的弊病,皇室自己不認識不改正,而且從根本上改正,即使累死小打小鬧修修補補的王安石也解決不了,王安石最多能做到的,就是頭痛醫頭腳疼醫腳,但是病根在心髒,他卻束手無策。


    而且他的對症下藥,也是治標不治本,就是從擴大財政收入上人手,如果財富不增加,這個隻能加劇矛盾;外加本來就矛盾重重的財富均衡問題,稅負不合理問題,變法隻能是火上澆油。


    簡單舉例,平民百姓的稅負已經到了最大限度,隻要再加一根稻草,他就崩潰破產了,你如何能給他們增加稅收依然讓他們生存下去?誰都知道,他們如果不能生存下去,就是現有的賦稅都不能保證了。


    而對那些本來沒有稅負和稅負比較輕的人,你如何讓他們掏出更多的錢來?泛泛的稅法條款根本不解決問題。


    一種變法,還沒有出籠,就知道它根本不能解決問題,反而會引發許多新的矛盾,解決這個問題和矛盾,哪怕是推行新的法規,都需要更多的官員和費用。


    而變法的根本目的是減少冗員冗費,你這樣搞豈不是南轅北轍嗎?


    由此可見,一將無能累死三軍,在官場上也是一樣,皇上根本就錯了,下麵的官員累死也解決不了問題。


    隻是稍微變化一下內容,就使得問題更加嚴重,就是一個皇帝昏庸,累死滿朝大臣小臣的效果。


    可見,如果想變法,其實不光變法,任何事情都一樣,都必須兩個前提條件。


    第一,皇上的毫不動搖的支持。


    第二,皇上知道什麽是正確的,並且推行正確的東西。


    這就是一個根本性的原則,皇上理解和遵循天理/天道。


    遺憾的是,宋朝沒有一個這樣的皇上。


    尤其是徽宗和高宗時期,在悖逆天理的方向上登峰造極,從來沒有正常的皇帝走得如同他們那樣遠。


    迴到法規設計導致冗員冗費從而形成超級龐大的官員隊伍這個問題上。


    如果你認為這種弊端隻是造成人浮於事財政入不敷出並到此為止,你就太天真了。


    宋朝的水比這深多了,冗員冗費隻是表層問題,當然冗軍也和這個有關。


    大家都知道,人一多,各種與人多相關的問題自然就會隨之產生,官員多則尤其與眾不同的特點。


    比如一個縣官空缺,那裏有二十人有資格去當,隨之出現的問題都有什麽呢?


    第一,二十人有資格,並不是說二十人的條件一模一樣,那麽如何選拔二十人之一就大有學問、大有講究、大有文章、大有問道、甚至大有奧秘了。


    光是涉及這個選任事宜的人直接的間接的任命的推薦的就多如牛毛,而且從宋朝拉幫結派的官場來看,每個人都有自己的一套支持人馬,圍繞這一個人選,不知道多少人會被卷入下場角鬥。


    這裏麵又涉及到那些人的能量大小影響大小甚至財力大小,這些東西攪和在一起,分外複雜。


    而那些標準,怎麽可能是明確的硬性的指標?許多東西都是可操作的軟性內容,這就增加了更大範圍的爭鬥,和結果的多樣性,也許本來客觀上隻有二十人,一番操作以後,就變成了四十人。


    也就是那些本來不夠格的人選,他們本來隻能征取縣丞縣尉一級,一番操作以後,也來競爭縣令了。


    當然,如果這個縣令是個肥缺,更高級的官員,也許加入進來。


    根據宋代官場慣例,每一個差派官,都有五六個職階官與之對應,這進一步增加了競爭對手。


    這種龐大的競爭對手作為基數可謂條件優越,可是它並不能保證被選中的人就是最合格的人。


    大多數情況下,都是恰恰相反,原因是什麽呢?


    這個道理其實很簡單,就是越離合格條件遠的人他爭取得就越努力。


    比如,別人隻花一千兩銀子當潤滑劑,他卻願意拿出一百萬兩銀子打通關節。


    那麽,誰的中選可能性更大,豈不是禿頭上的虱子明擺著嘛。


    一個人是否符合滿足當那個縣令的條件是軟標準,可是銀子卻是硬邦邦的。


    這就帶來一個非常惡劣的後果:劣幣驅良幣。


    也就是優秀的好官不屑鑽營的候補官員繼續坐冷板凳,而那些善於鑽營不走正路的人充滿官場。


    而這種後果就是因為龐大的官員後備人選直接而自然造成的,是皇帝該認識和解決的。


    就是皇帝的錯誤造成了洪洞縣裏沒好人,好人不能久站朝堂。


    相反,如果隻有一個人合格,二話不說就讓他上了。


    省了多少事、多少錢?減少了多少麻煩?提高了多大效率?


    更重要的是,這個宋朝官場的道德水準該有多大提高?


    甚至皇帝的水平也會得到提高,畢竟沒有奸臣蠱惑,他壞也沒有方向了。


    人多事多可能造成最差的人當政,這隻是一個方麵,人多生事才是最大的問題。


    第二,剩下的十九個人製造了多少麻煩?


    因為競選失敗,落選的人有了共同的敵人,就是那個成功上位的縣令。


    從第一天開始,把他弄下去就成了大家不言自明的目標,可以預期各種合法的非法的手段,從此就會層出不窮,從這些老對手紛至遝來,當然還有從新對手而來的攻擊。


    每年都有新科科考成功的新生力量加入競爭,他們也順理成章將老一輩推進一步。


    效果都是更多人來到那個縣令麵前,成為和他對戰的有生力量。


    吹毛求疵找他毛病必不可免,玩兒陰的,讓他在這個世界消失,至少在大宋沒有立足之地。


    麵臨如此惡劣的工作環境,那個縣令又可以有多大精力幹好本職工作?


    這是從外部環境衡量。


    如果從他本身來看呢?


    他本來就是靠鑽營才幹上這個縣令職位的,正經本事有限,全心全意幹工作估計也就是維持現狀。


    還得說那是他在沒有幹擾不分心的情況下。


    在宋朝的為官環境下,那個東西就別指望了。


    各種因素放在一起綜合考慮,他覺得大概自己很難幹到任期結束,更難做出成績。


    那就必須抓緊時間實現首要目標。


    首要目標當然是賺錢了。賺錢的前提當然是把原來鑽營花費的錢拿迴來。


    撈本和賺錢這兩件事一進入他的執政目標,那就摧枯拉朽,強行推行自己的軌道。


    這種機會實際不是很多,如果他不想吃得太難看,就要千方百計尋找機會。


    王安石的變法就是潛在的機會。


    其實,不僅僅是王安石的變法,任何人的變法、甚至任何變動,都是有心人的機會。


    這就是為什麽持重之人有個觀念,就是不要輕易變來變去,比如有個叫杜摯的曰過:“利不百,不變法;功不十,不易器。”,因為政有恆則易守,法數變則奸生。


    簡單地說,就是如果各項法規保持不變的話,就方便遵守;而如果將它們變來變去,那必然讓奸人鑽空子,乘機漁利。


    其實這個道理正經人應該知道和遵守,卻往往不知道不持守,而那些奸人則很清楚,進而反其道而行之,利用這個機會。


    所以,這些人就成了變法的積極支持者,也導致了變法的必然失敗。


    他們製造麻煩還有一個冠冕堂皇的理由,就是通過皇上製定的規則,就是整個宋朝規章基礎的督察係統和牽製係統。


    這兩個係統如何設置得合宜操作得公平合理富有效率,是可以提高執政質量減少弊端的,但是它肯定是加重冗官和冗費,這是它的性質決定的,因為它和提高效率成反比。


    倘若這種督察和牽製作為合理從而形成一定程度的減低效率,那就是可以接受的,也許宋朝在開國之初建立規矩的時候有這個初衷,遺憾的是,昏君奸臣組合破壞了任何督察和牽製的機能。


    因為他們的存在本身就是最大的敗壞朝政和整個秩序。


    因此,有宋一代的各種改變和不變包括督察和牽製都成了昏君奸臣害人的工具,從而也成為純粹的冗官冗費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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