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曠的房間裏,我依舊習慣睡在雙人床的左邊,隻是,右邊再也沒有了她,這樣的日子,已經持續三天,我不知道還會持續多久,我隻知道,她需要靜靜,而我,也需要沉澱。


    少了一個人溫度的被子注定是冰冷的。


    仿佛,我那顆脆弱的心髒越發脆弱,害怕有人觸碰,又害怕......自己一個人來承受。


    但,不管怎樣,現在都需要自己去麵對,接受,然後改正。癡情也好,貪心也罷,都不要讓自己太過自私。從任意一個角度來看,白桃都是我們的愛情裏付出最多的那個人,身為男人,沒有應有的擔當,還不知道怎麽去放下。


    這,也就決定了我們來到這個地步。


    躺在床上歎氣,享受黑暗的侵襲,原來,善惡錯對,隻能在童話之中分的清楚,現實裏,隻有黑白,還有很多灰。


    唯一給我帶來色彩的那個人,不見了。


    大概,她會在獨自一個人的時候,流露出柔軟,會在一個人的夜裏,看著窗外流淚。這些,我看不到,卻能想的出來。


    沉浸在熱戀中的男女,總有一天會麵對各種問題,但,這來的有些突然,好像剛剛安穩幾天,就被我躁動不安的細胞給破壞。


    恨嗎?


    肯定會有,我恨自己的優柔寡斷,恨自己對於過去耿耿於懷。可,事情既然發生,再去計較這些已經沒了意義,隻能在這段時間裏,讓自己想個明白。


    其實,在那天夜裏吻她的那一刻起,我就開始了衝動,被愛情,衝昏了頭腦。仔細想想,是我害了她,不能給她全部的愛,卻在那兒口口聲聲的說愛她。


    有關與此,我真不知該作何感想。


    窗戶隻能住進半個月亮,它在天空上,在星星的映襯下,散發出聖潔光暈,它可以在黑暗中給人力量,但它給不了我力量,因為我正在被黑夜吞噬,被寂寞撕扯。


    分開後的第二天,我就意識到自己離不開她,就像離不開趙琳一樣。


    這麽形容肯定不對,但,她和她的意義,真沒什麽區別,都是我深愛著的女人,也都成了我生命中的一部分,難以割舍,不敢忘懷。


    趙琳在很早之前就已經不屬於我,但她就像毒癮,沒有發作時,絲毫察覺不出異常,但隻要有一點發作的勢頭,就會讓人痛不欲生,那是深入到骨子深處的痛,比心,還痛。


    這對白桃來說很不公平。我甚至會自私地想,愛情裏本就沒有公平。


    作為一個男人,我這是極其不負責的一種表現,心裏好像有另一個人在諷刺我,沒有男人的果斷和擔當。


    很累,很壓抑。


    又不敢去睡。


    閉上眼,盡是她的音容笑臉,生活中的點滴,一起走過的坎坷,這些東西都匯聚成一部默片在我腦海中播放上映。


    原來,她這麽重要。


    我知道她的重要,但不知道,會有這樣大的力量。


    此刻很想給她打一個電話,讓她迴家,迴到這個老房子,我們共同的家。想大喊著告訴她,我房租還沒有償還,並且,欠她的東西,這輩子都已經還不清,就給她我這條命,用生命去愛......


    臨近午夜。


    她應該睡了。


    抑製不住潮水一般的想念,隻能給自己點上一根香煙,借著尼古丁來讓自己安靜下來。


    隻是,當一個人真的想到極致的時候,尼古丁是起不到寬慰作用的。


    或許,我應該出去走走。


    看了眼時間,淩晨十二點,新一天的開始。


    下床,隨意的套上件衣服,出門而去。


    終於看到了完整的月光,圓潤,潔白,給我指明前路。


    在一家二十四小時營業的便利店,買了一瓶啤酒,拎著酒瓶,在這座處於午夜的城市中開始遊蕩...我不是無家可歸,可,沒了她的家,還是家嗎?


    灌了一口啤酒,感受黑暗中的冰冷。


    許是天晴不久,空氣中有些許濕潤,伴著還是有些寒冷的風,享受著春寒料峭,這個風景,隻屬於我。


    因為,沒人會想去享受。


    不知道走了多久,有些累,更多的是,疲倦,心中的疲倦。


    道理誰都懂,但真正要去做的時候,又有幾個人能做出來呢?至少,我做不出來。還沒忘記她,可我想當下。就是這兩種截然相反的思緒,一直糾纏著,鬥爭著......


    公園幽暗。


    晃蕩在狹長的小路上,本以為會遇到什麽能歌善舞的白狐,可我隻看到了樹上的鬆鼠,不屑的笑笑,我累了。


    坐在長椅上,拎著酒瓶,凝望夜空,她是我在這欲望城市中最後的信仰,我不能把她丟掉,明天,不,今天,當我下班的時候,我就要把白桃接迴來。


    我,不能沒有她!


    不知道哪一刻看清了答案,這一切都不重要了,隻要看的清就好。帶著笑,躺在公園的長椅上,入眠。


    ——————


    東方露出魚肚白,我睜開了眼睛。


    公園裏開始有了晨練的人們,這些人大多帶著詫異的目光看我,有些愕然,當我注意到掉在地上的酒瓶,以及開始冒頭的胡茬的時候,心下了然。


    大概,他們把我當作了流浪漢吧。


    搖了搖頭,沒有理會那些小聲的議論,晃晃悠悠的走著,穿過兩個街角,發現一家早點鋪,隨意吃了一些東西,花光了兜裏的十塊錢。


    “一會上班怎麽辦?”


    還是走著去吧,反正還來的及。


    抬頭挺胸,衣衫不整,儀表淩亂,這又能怎樣?


    我迎著陽光,大步的走著,不在乎異樣的眼光,因為我沒了憂傷。


    ——————


    步行到公司的時候,正是上班時間,不管怎麽說現在在卓瑪我也有了一定名氣,來的早的同事見到我這樣,都是一臉不解,我裝作若無其事,快步走到了辦公室,趁著還沒打卡的功夫趕忙跑到衛生間,急匆匆地洗了把臉,整理了下發型。


    在外麵不在乎形象可以,因為沒什麽人認識我,但在公司不行,一言一行,往往都代表著什麽。


    這是職場禮儀,是我必須要注意的。


    “許諾,到我辦公室來下。”


    迴到辦公室還不到五分鍾,田野就給我來了電話。


    “好的田總,馬上就到。”


    現在,他是我直屬領導,甚至還有可能是安默的左膀右臂,不管於公於私,我都要盡力維護好我們之間的關係。


    屁股還沒坐熱,就來到了田野的辦公室,敲了敲門,直到傳來請進的聲音之後,走了進去。


    此刻,田野坐在老板椅上,雙手拄著頭,見來人是我,他笑了笑,說道:“來了,這幾天感覺怎麽樣?”


    許是他這種較為溫和的態度,讓人覺得舒服,也就沒什麽緊迫感,從容道:“還好吧,之前就比較熟悉,而且大家都很配合。”


    “唔,那就好。”


    田野好像想起了什麽,似笑非笑的說:“你請他們吃過飯?”


    “嗨,都是同事,這是應該的。”


    “果然沒有看錯你。”


    “您過獎了,要是沒有領導的栽培,也不能有我的今天啊。”


    千穿萬穿,馬屁不穿。


    即使跟田野已經有了千絲萬縷的聯係,我也應該銘記,他是我的領導,在職場裏,應該切記,不要和領導交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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