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廳中一時間陷入了寂靜之中,李燚看著別墅的天花板,不知道在想些什麽。


    “你沒有反駁呢,李燚先生。”


    “唿~”深吸一口氣,李燚開口說道:“你是想說我和你是同類嗎,然後讓我同情你放你走嗎?”


    “不對,說同類大概有點不一樣。現在的你,不是已經有了想要去做的事情了嗎。我隻是想知道,你現在的願望是什麽。”


    “去見一個腦子不怎麽好的少女。”


    “少女?很可愛嗎?”


    “非常可愛。”


    “和我比起來呢。”


    李燚沉默了一會方才迴道:“嗯,可能你更可愛一些吧。”


    “你的愛人?為了把你從絕望的深淵中拯救出來,所以她不顧一切,最後用她的生命把你感動了?”


    “你果然是電視劇看得太多了。”李燚用滿是鮮血的右手撓了撓頭發道:“也算不上愛人吧,說實話,我到現在都不知道對她是什麽感覺。隻是,很想再去見她一次。”


    “為此,即使讓雙手沾滿鮮血,也不在乎嗎。”拉斐爾將下巴放在膝蓋上,輕輕地自言自語道:“真是令人羨慕的少女啊。”


    李燚將被自己鮮血沾滿的右手高高舉起,手上的血跡已經凝固。【零↑九△小↓說△網】


    “我的手,早就已經滿是鮮血了……”


    ……


    時間迴溯十年,那時的李燚十二歲,正巧在上初中二年級。


    他的媽媽是一個挺漂亮的美人,他的父親則是一家公司的高管。這裏解釋一下,其實魔族基因強化是不會提升顏值的,他會突然變帥的原因隻是因為愛麗絲把他亂糟糟的形象給換掉了,他原本就長得很帥,而且還是一個富二代,就是身高有點不盡人意。


    在初中那會,他的父親忙於工作,他的媽媽忙於做美容、逛街、打麻將……總之就是根本沒人去管他。


    他經常在學校裏鬧事,他不寫作業,他上課睡覺、玩手機、玩電腦……甚至直接還開外音。他幾乎隔三差五和同學打架,不過他一向都隻是一個人動手,因為沒人敢和他做朋友。


    老師們也不敢去管他,誰叫他是富二代呢,校長交代了不能為難他的。但是他的同學可不敢像他這樣,家長們每天都勸誡自己的孩子不要靠近這個壞孩子。當然,壞孩子並不止他一個。


    可是他從並從不與別人一起鬼混,甚至學校中的另一個闊少爺帶著一個大學生找他一起玩他都沒興趣。


    事實上李燚他的智商遠遠高於同齡人,準確的說他就是一個高智商的天才,當然具體數字是多少他也不知道,他又不是某個在隱秘機構中長大的大校。


    總之就是他那時候已經很清楚什麽是對,什麽是錯,他應該幹什麽不應該幹什麽。在他的眼裏,那個一天到晚覺得自己已經長大了,年紀輕輕就被欲望支配,隔三差五換妹子的闊少爺根本就是一個煞筆。


    當然,他也知道自己與別人不一樣。他知道自己應該好好學習天天向上,將來成為對祖國有用的人才。可是他同樣知道了自己是富二代這個概念,什麽叫富二代,就是不需要任何努力就可以得到一切的人,被上天選中的人。


    作為被上天選中的人之一,他當然不會服從一些凡人的管理,所以他一向隨心所欲。但也從來不幹什麽太出格的事情,因為他還是一個天才。


    他最喜歡的人是拖你·斯塔克(鋼鐵俠)。他覺得自己如果去努力的話說不定也能成為那樣的人,創造出領先世界幾個世紀的高科技盔甲。但是他不會去當鋼鐵俠,英雄太累了。如果他發明出鎧甲,他大概可能會成為鋼鐵怪人之類的東西被全世界通緝。


    總之就算是智商比同齡人高,有些東西總是不變的,小屁孩的閱曆太少了,傻傻地認為這個世界上真的有超級英雄。然後由於擔心扛不住核彈加上懶癌的原因,李燚並沒有去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由於智商領先了同齡人至少三五年的原因,李燚很清楚養成這種東西的重要性。所以他雖然沒有任何朋友,但是鄰居家那個八歲多,樣子非常可愛的小女孩非常喜歡跟著他。並且對他說過長大以後要嫁給他做新娘這種話……


    他總是與眾不同,在學校老師不敢管他,放學後沒有家長管他,想去哪就去哪,就連去打電動都可以。在別的孩子眼中,他永遠是被別人羨慕的對象。


    他是一個天才,他比同齡人懂的東西多得多,但是有些東西總是不變的,他從來沒有看過這個世界上的黑暗。


    當他一直以為離他很遠很遠,也許隻是在電視中才有的綁架事件降臨在他身上時,他第一次知道了,什麽叫做恐懼。


    他與普通的孩子不一樣,別人從小就在畏懼中長大。因為考試成績不好、因為打碎了碗擔心被家長責罵,因為怕老師的責罰而乖乖寫作業,不敢在課堂上睡覺,不敢做小動作……


    他不一樣,他比別人更早的看清了自己,但是他卻從來沒有體會到過恐懼,從來沒有……誰叫他是富二代呢,誰叫他的爸爸媽媽從來不管他呢。誰叫他知道那些家長口中的恐怖故事,電視裏的鬼片都是假的呢,誰叫他一直以一個俯視的角度看待生活中的一切嗎。


    那一天,他慢悠悠地走在放學的路上。別人都背著重重的書包,坐在家長的電瓶車或者自行車後麵,手中拿著零食被接走。而他沒有,因為他的爸爸媽媽從來不管他,因為他們知道他是天才,沒有理由不知道的不是嗎。


    那一天,他知道了其實電視上放的都是真的,其實這一切一直離他都無比地接近。他知道了,什麽叫做恐懼。準確的說,是他終於知道了,有些事情真的非常可怕。


    所謂恐懼這種感情,有些人的膽子大有些人膽子小。其實膽這種東西,為什麽一個人體器官會和感情掛鉤呢。人會恐懼,無非是因為人意識到了一件東西或者事情的可怕。李燚從來不覺得自己感到恐懼,是因為他從來不覺得有什麽東西是可怕的。


    人類對於未知的東西總會感到恐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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