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媽的,早知道他身上隻有這麽點錢,還不如放過他!”
“殺都殺了,說這些屁話做啥子?”
“老子開始就說了,要搶就搶出租車,你怎麽騙個摩的來!”
“你媽賣x,現在的出租車司機都精得很,老子剛才本來等到了幾輛出租車,但那些車上麵都安裝有防護欄,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選了這個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睜大點,看準了對象再上!”
這兩個少年一個名叫林長書,一個名叫焦信光,都隻有十七歲。林長書老家在貴州省習水縣鄉下,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跟別人私奔了,父親又長年在外打工,除了春節外,一般都不迴家。因此林長書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爺爺奶奶照顧。
去年,他的父親林五裏用多年打工存下來的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拚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裏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裏心想店裏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裏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麽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裏,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隻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裏的錢,用於上網、抽煙、打台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裏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麽也不做,整日裏東遊西逛,虛度光陰。
焦信光是他打台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長書那樣,隻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隻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剛開始,林長書還暗暗為自己設了一條底線,就是隻搶不殺,但做了幾起案後,他的膽子漸漸變得大了起來,三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持刀搶劫了一個深夜孤身迴家的女人後,又想*對方,因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對方。
兩人犯了案後,為避風頭,暫時收手了一段時間。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預定計劃,先由林長書將作案對象騙到xx街,與焦信光會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樣子,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路上後,焦信光假稱內急,叫停了摩的,然後兩人摸出暗藏在身的水果刀,一陣瘋狂亂捅後,結果了石向東的性命。
但讓兩人大失所望的是,死者身上隻有三十九元錢!
“好了,廢話少說,先把屍體藏起來吧!”焦信光說道。
他們選擇的作案地段,位於駐馬店市通往信陽市的公路上,盡管選擇的對象有點超出計劃,但下手的地點卻是完全按計劃進行的。就在距離殺人現場前麵十米遠處,公路邊上有一個涵洞,他們以前曾開著偷來的自行車到這條公路上兜過風,所以對這一帶地形還是比較熟悉。知道這個涵洞是個絕佳的藏屍地點,除了過往車輛,一般沒人會從這個涵洞經過。
兩人將屍體抬到涵洞邊後,為了盡可能延長被害人被人發現和辨明身份的時間,焦信光提議將死者頭顱割下,另藏一地。林長書本無多少主意,聽他說得有理,自無異議。
於是焦信光用刀將石向東頭顱割下,林長書扒下死者衣服,包好頭顱,將屍體扔進陰深深的涵洞裏後,兩人便開著搶來的摩托車離開了作案現場。
他們經過一座小橋時,將衣服包著的頭顱扔到了橋下水中。迴城後,兩人將搶來的錢平分後,林長書先迴了家,焦信光則開著摩托車去他平日最愛去的一家網吧上網。
第二天,他們按以前分工那樣,由林長書負責銷髒。
林長書知道這事遲早要東窗事發,他先將摩托車的車牌扔了,然後開著摩托車前往一家離父親租處很遠、自己以前也從沒去過的一個摩托車修理行賣車。
修理店的老板懷疑他的摩托車來路不正,本不想買,林長書說:老板你放心,如果是偷的車,我怎麽可能有車鑰匙呢。車絕對是自己的,隻是因為我被老板炒了魷魚,已近兩個月沒有工作了,想離開這個城市,到新疆去打工,所以想處理掉這輛摩托車。修理店的老板又問怎麽沒有車牌,他說這輛車是從別人手裏買的二手車,買來時就沒有車牌。
修理店的老板將信將疑,看了車後,故意橫挑鼻子豎挑眼,林長書知道對方用意,懶得跟他廢話,說道:“你直接開個價吧!”
“我最多隻能給你兩百塊錢。”
“太宰人了吧?!”
“你嫌少,那隻好另找買家了。”
“好吧,兩百就兩百。”
交易成功後,林長書焦信光又平分了這筆贓款。
他們簡單商量過後,決定暫時安靜半個月,待風聲過後再“幹大事”。但事情的進展卻遠遠超出他們的想象。就在兩人做案26個小時後,林長書便被公安人員從被窩裏抓獲了!
焦信光因為其時正在上網,所以僥幸逃脫,他聽到風聲後,也不敢迴父親的租處了,在城裏東躲西藏一段日子後,終於也被抓獲歸案。
林長書歸案後,極力為自己的罪行開脫,趁焦信光在逃的機會,將殺人的罪行全部推到焦信光頭上,基至還供出三個月前焦信光殺害那名婦女的罪行。
警方懷疑他們可能還犯有別的案子,見林長書態度較好,利用他想立功贖罪的心理,本想再挖出幾起命案,不料林長書卻供出了另一起奇怪的命案!
“警察叔叔,我們真的沒有再犯別的案子了!”
“政策我們已經給你講得很清楚了,你要老實交待全部罪行,否則等到我們抓獲了焦信光後,由他供出了別的案子,你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立功機會了。”
“我們真的沒有再殺人了,不過……”
“不過什麽?講!”
“警察叔叔,我知道另一起殺人案子,那起案子發生在另一個城市,也不是我們做的,我講出來了,算不算立功?”
“……當然也算,說吧,什麽案子?”
“就在今年7月份,在杭州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個青年在公路上被人用鐵棍打死了!”
“哦?那個被害的青年是什麽人?兇手又是誰?”
“被害人是誰,我不清楚。兇手是什麽人,我也不認識,我也是聽焦信光講的,那個人本來想拉焦信光合夥幹大事,但那時焦信光膽子小,沒有答應。”
“兇手和被害人都不清楚是誰,隻怕沒這起案子吧,你想立功,這是好的,但也不能憑空瞎編殺人案子!”
“我真的不知道詳細情況,不過,我確實聽焦信光講過!他還說,他不想跟那個兇手合夥,是因為那個兇手太狠,焦信光怕跟他合夥會吃虧,弄不好哪天還會被他殺死,所以沒有答應。那起案件發生後,焦信光害怕那個兇手將他殺人滅口,所以才來了我們這個城市!他還說了,那個兇手殺人的動機很奇怪,他不是為了搶劫,而是為了練膽才殺人的!”
“什麽?!為了練膽而殺人?!”
“是呀,聽焦信光說,那起案子也是那個兇手第一次殺人。”
“殺都殺了,說這些屁話做啥子?”
“老子開始就說了,要搶就搶出租車,你怎麽騙個摩的來!”
“你媽賣x,現在的出租車司機都精得很,老子剛才本來等到了幾輛出租車,但那些車上麵都安裝有防護欄,不好下手,所以老子才選了這個摩的。”
“算了,下次眼睛睜大點,看準了對象再上!”
這兩個少年一個名叫林長書,一個名叫焦信光,都隻有十七歲。林長書老家在貴州省習水縣鄉下,母親在他很小的時候就跟別人私奔了,父親又長年在外打工,除了春節外,一般都不迴家。因此林長書和他的妹妹一直由其爺爺奶奶照顧。
去年,他的父親林五裏用多年打工存下來的幾萬塊錢,加上向親戚朋友東拚西湊了一些,總算從別人手裏盤過來了一家副食店。
林五裏心想店裏差一個幫手,林長書又已經初中畢業了,沒有事做,於是就打電話讓兒子到他開的小店裏來幫忙。林長書因為從小到大,很少跟父親在一起,加之跟他的父親性格不怎麽合得來,所以不大願意。經父親催了幾次後,他才勉強答應來河南。
但他心思根本沒放在店裏,名義上是來幫忙,其實隻是幫倒忙。他經常偷店裏的錢,用於上網、抽煙、打台球以及其他個人消費。
俗話說常走夜路要遇鬼,連偷幾次後,終於被父親發覺了。父子倆吵了幾場架後,父親不再讓他到店裏幹活了,他也樂得什麽也不做,整日裏東遊西逛,虛度光陰。
焦信光是他打台球時認識的,是四川人。他的情況跟林長書差不多,甚至就是林長書的翻版,也是父母離異,父親常年在外打工,一直由奶奶看護。不同的是,焦信光不象林長書那樣,隻敢在自家的小店偷點零花錢,他從小就有小偷小摸的惡習。年紀輕輕,就已經進了兩次派出所,都快混成老油條了。
兩人雖然認識時間不長,但臭味相投,很快便成了朋友。
有一天,焦信光提出兩人合夥“幹大事”的想法,林長書聽說是搶劫,開始還有點害怕,但隻猶豫了一天,便同意了。
剛開始,林長書還暗暗為自己設了一條底線,就是隻搶不殺,但做了幾起案後,他的膽子漸漸變得大了起來,三個月前某個晚上,兩人持刀搶劫了一個深夜孤身迴家的女人後,又想*對方,因為遭到了反抗,焦信光一怒之下,用刀捅死了對方。
兩人犯了案後,為避風頭,暫時收手了一段時間。昨晚是兩人“重出江湖”的日子。按照預定計劃,先由林長書將作案對象騙到xx街,與焦信光會合後,兩人裝成是要去小妹妹歌城唱卡拉ok的樣子,將石向東騙到一段偏僻的馬路上後,焦信光假稱內急,叫停了摩的,然後兩人摸出暗藏在身的水果刀,一陣瘋狂亂捅後,結果了石向東的性命。
但讓兩人大失所望的是,死者身上隻有三十九元錢!
“好了,廢話少說,先把屍體藏起來吧!”焦信光說道。
他們選擇的作案地段,位於駐馬店市通往信陽市的公路上,盡管選擇的對象有點超出計劃,但下手的地點卻是完全按計劃進行的。就在距離殺人現場前麵十米遠處,公路邊上有一個涵洞,他們以前曾開著偷來的自行車到這條公路上兜過風,所以對這一帶地形還是比較熟悉。知道這個涵洞是個絕佳的藏屍地點,除了過往車輛,一般沒人會從這個涵洞經過。
兩人將屍體抬到涵洞邊後,為了盡可能延長被害人被人發現和辨明身份的時間,焦信光提議將死者頭顱割下,另藏一地。林長書本無多少主意,聽他說得有理,自無異議。
於是焦信光用刀將石向東頭顱割下,林長書扒下死者衣服,包好頭顱,將屍體扔進陰深深的涵洞裏後,兩人便開著搶來的摩托車離開了作案現場。
他們經過一座小橋時,將衣服包著的頭顱扔到了橋下水中。迴城後,兩人將搶來的錢平分後,林長書先迴了家,焦信光則開著摩托車去他平日最愛去的一家網吧上網。
第二天,他們按以前分工那樣,由林長書負責銷髒。
林長書知道這事遲早要東窗事發,他先將摩托車的車牌扔了,然後開著摩托車前往一家離父親租處很遠、自己以前也從沒去過的一個摩托車修理行賣車。
修理店的老板懷疑他的摩托車來路不正,本不想買,林長書說:老板你放心,如果是偷的車,我怎麽可能有車鑰匙呢。車絕對是自己的,隻是因為我被老板炒了魷魚,已近兩個月沒有工作了,想離開這個城市,到新疆去打工,所以想處理掉這輛摩托車。修理店的老板又問怎麽沒有車牌,他說這輛車是從別人手裏買的二手車,買來時就沒有車牌。
修理店的老板將信將疑,看了車後,故意橫挑鼻子豎挑眼,林長書知道對方用意,懶得跟他廢話,說道:“你直接開個價吧!”
“我最多隻能給你兩百塊錢。”
“太宰人了吧?!”
“你嫌少,那隻好另找買家了。”
“好吧,兩百就兩百。”
交易成功後,林長書焦信光又平分了這筆贓款。
他們簡單商量過後,決定暫時安靜半個月,待風聲過後再“幹大事”。但事情的進展卻遠遠超出他們的想象。就在兩人做案26個小時後,林長書便被公安人員從被窩裏抓獲了!
焦信光因為其時正在上網,所以僥幸逃脫,他聽到風聲後,也不敢迴父親的租處了,在城裏東躲西藏一段日子後,終於也被抓獲歸案。
林長書歸案後,極力為自己的罪行開脫,趁焦信光在逃的機會,將殺人的罪行全部推到焦信光頭上,基至還供出三個月前焦信光殺害那名婦女的罪行。
警方懷疑他們可能還犯有別的案子,見林長書態度較好,利用他想立功贖罪的心理,本想再挖出幾起命案,不料林長書卻供出了另一起奇怪的命案!
“警察叔叔,我們真的沒有再犯別的案子了!”
“政策我們已經給你講得很清楚了,你要老實交待全部罪行,否則等到我們抓獲了焦信光後,由他供出了別的案子,你就失去了一次很好的立功機會了。”
“我們真的沒有再殺人了,不過……”
“不過什麽?講!”
“警察叔叔,我知道另一起殺人案子,那起案子發生在另一個城市,也不是我們做的,我講出來了,算不算立功?”
“……當然也算,說吧,什麽案子?”
“就在今年7月份,在杭州市發生了一起殺人案,一個青年在公路上被人用鐵棍打死了!”
“哦?那個被害的青年是什麽人?兇手又是誰?”
“被害人是誰,我不清楚。兇手是什麽人,我也不認識,我也是聽焦信光講的,那個人本來想拉焦信光合夥幹大事,但那時焦信光膽子小,沒有答應。”
“兇手和被害人都不清楚是誰,隻怕沒這起案子吧,你想立功,這是好的,但也不能憑空瞎編殺人案子!”
“我真的不知道詳細情況,不過,我確實聽焦信光講過!他還說,他不想跟那個兇手合夥,是因為那個兇手太狠,焦信光怕跟他合夥會吃虧,弄不好哪天還會被他殺死,所以沒有答應。那起案件發生後,焦信光害怕那個兇手將他殺人滅口,所以才來了我們這個城市!他還說了,那個兇手殺人的動機很奇怪,他不是為了搶劫,而是為了練膽才殺人的!”
“什麽?!為了練膽而殺人?!”
“是呀,聽焦信光說,那起案子也是那個兇手第一次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