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不容易輪到我了,我還沒想好該怎麽描述,那警察兇巴巴地催我快說,後麵還有一大堆人排隊等著呢!

    什麽時候發現人失蹤了?平時有哪些交往密切的人?有沒有得罪什麽人?有沒有跟人發生利益衝突?失蹤前有沒有什麽反常的行為?等等等等。

    終於迴答完畢,還沒來得及喘口氣,那警察迅速得出一個結論:“會不會是她本人自己打算離開呢?”

    “這不可能,絕不可能。”

    “怎麽不可能?”

    “她下身癱瘓,根本沒有行走的能力。”超級鬱悶!我剛剛說了那麽多話,口水全都白費了?

    “失蹤的是你女朋友?”這不廢話嗎?

    “是的。”

    “你們結婚了嗎?”又是一句廢話。

    “沒有。”

    “你向她求過婚嗎?換句話說,你打算跟她結婚嗎?”

    我剛想實話實說,忽然覺得這話問得有點兒蹊蹺。有沒有打算跟蘇藍結婚,什麽意思?莫非懷疑我不想跟一個下身癱瘓的女人結婚,想要拋棄不成,於是毀屍滅跡,假裝女朋友失蹤然後報警?這麽一想我簡直覺得氣憤。

    “你什麽意思?你懷疑我?”我激動得站起身來對那丫怒目而視。

    “在沒有找到失蹤的人之前,任何人都可以是懷疑的對像。”警察神色從容振振有詞。

    這事兒確實有點兒蹊蹺,有點兒複雜。不一會兒有個叫老楊的警察走了過來,要我帶他去現場堪察一下,同去的還有一名叫小顧的高個子年輕警察。

    進了屋子以後,小顧拿著一個什麽儀器在屋子裏掃來掃去,折騰了半天隻在蘇藍的床邊發現一小塊已經幹固的血跡。兩個警察把這塊血跡當成是重大發現,說要帶迴去驗血,還要我一塊兒去做那啥dna檢驗。這倆警察不把我折騰個夠就他媽不舒服。

    對於這倆警察的辦案經驗我實在不敢恭維,幸好我還沒有完全變成傻子,於是在蘇藍床上找了幾根她的頭發交給警察,讓他們拿迴去檢驗。

    臨走前老楊要了兩張蘇藍的照片和我的手機號碼,說是有了消息會立即通知我,並甩下一句話:可能是熟人作案,讓我好好想想,想起什麽就馬上告訴他。

    熟人?我就是蘇藍最熟熟悉的人。

    自從蘇藍遭遇車禍,我們幾乎跟以前的熟人全部斷絕了來往,不過我們住在這個地方倒是有一個熟人知道,那就是我以前的女朋友泰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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