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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就是說,人和人真的不一樣,看看大衛平克曼,憑一己之力撈遍華埠,偏偏走了之後還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剛來沒幾天就讓華埠群情激奮,最後被搞倒了,如今不知在哪個監獄裏生蛆呢。
而喬治加西亞,整個一社牛患者,見碼頭就拜,一點都不覺得丟臉。
這紐約華埠,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陽起來洗漱之後,準備出門散散步,瞎老頭正在忙活早飯呢。
一推門發現沈金兵在外麵站著,看樣子等了有些時候了:
“你怎麽在這?”
“陽哥,您醒了?”
“別別,跟你說好幾次了,你比我大,別叫哥。”
“沒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陽撇撇嘴,心裏還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這樣,我有個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認識一下,如果有機會能跟在您身邊,她畢生的願望就滿足了。”
“什麽玩意?”
黎耀陽蒙圈了,這是要把親妹妹送自己床上?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別覺得奇怪,甭說這個年代,就算21世紀,這種奇葩也多了去了。
“陽哥,這不是我逼她的,這孩子從小被我爸媽灌輸了一些封建思維,總覺得女孩子給人做妾沒什麽不好,隻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陽不知該如何接話,人還是蒙圈狀態:
“不是,你應該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並不妨礙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緒在心中蔓延:
“那個…謝謝你的好意吧,不過,算了。”
“陽哥,要不您見一見,要是不喜歡再說?”
黎耀陽一愣:
“你不會把人帶來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來梳妝打扮,就為了見您一麵。”
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黎耀陽也不好再拒絕,大不了見過之後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後,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車裏拉出一位姑娘。
該說不說,沈金兵就長了一副斯文敗類的模樣,他妹妹的顏值也不會太差。
而且這個年代,胭脂水粉之類的都很少擦,純純的素麵朝天,卻遮掩不住水韻光華。
小姑娘一路低著頭,害羞的不敢抬頭看,看樣子應該比阿香成熟一些。
“藝文啊,快抬頭給陽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藝文?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對稱,看來取名的時候,家裏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藝一些挺好的。
最關鍵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雖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別提了,並不是每一個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駕馭旗袍。
理論上來說,旗袍得上了點年紀,有點閱曆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輕女子駕馭不了這種極具古典風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靈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這種美麗的意外,就像眼前這個女孩。
隻不過黎耀陽有些奇怪,旗袍應該才剛剛誕生,還沒真正流行才對,怎麽這麽快就傳到大洋彼岸了?
“你這身衣服?”黎耀陽也是奇怪,不關注美人,滿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幫忙解釋:
“啊,陽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剛從國內來紐約,臨時借住在我家,他在魔都就是裁縫,為了感謝我們,特意做了這一身給藝文,聽說是魔都剛剛流行起來的新款服飾。”
黎耀陽恍然,這就難怪了。
直到這時他才把注意力放到女孩身上,能夠打破年齡的限製,把旗袍穿出獨有的風韻,這女孩有點意思。
“陽哥好,我叫沈藝文,請您多多關照。”
“別客氣,你是沈科長的妹妹,那就是我妹妹。”
沈藝文身上的氣質很多遍,最開始很扭捏,顯得清純嫵媚,因為旗袍加身,看起來端莊典雅。
單論顏值,她其實沒那麽驚豔,屬於典型的貓係長相,帶著南方女生特有的柔美,若不是有這身妖嬈的旗袍襯托,看起來也不會那麽特別。
天生媚骨,一雙丹鳳眼清純而妖嬈,不動聲色卻絢爛如初。
黎耀陽來了點興趣,可能被盯著時間太長了,沈藝文不太好意思,再次低下頭,手小手無處安放。
見兩人都不說話,沈金兵隻好強行找話題:
“陽哥,藝文最近沒什麽事,想出去轉轉,跟別人也不放心,要不拜托您多照顧?”
什麽出去轉轉,就是想送上賊船。
黎耀陽不知道沈金兵為什麽如此進擊,竟然連親妹妹都送出來,若是沒搞懂原因,這便宜打死都不能沾。
“你先說說自己的目的吧?還有藝文,不覺得委屈嗎?”
沈藝文搖搖頭:
“不委屈,陽哥,其實是我主動提出來的,一來想給自己討個安穩的未來;二來也是想給哥哥謀個前程。”
黎耀陽不信,轉頭看沈金兵:
“你說,我要聽實話。”
沈金兵苦笑道:
“我就知道瞞不過陽哥您,好,我說實話,其實是因為吉米王。”
“嗯?他怎麽了?”
“之前他不是一直擔任代理治安官嘛,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坐著,有天晚上加班,藝文來給我送飯,沒想到被吉米王看到了,自那以後就對藝文死纏爛打,我們也是實在沒辦法了,才不得不…”
原來是這樣,就說不會有這麽好的事情主動找上門。
“所以你們為了避禍才找上我?”
“也不算,藝文不喜歡吉米王,但凡她能接受,我們也就忍了這口氣,反正終歸是要嫁人的,跟了吉米王至少能圖個安穩生活。”
沈藝文抬起頭,很堅定的說:
“陽哥如果不要我,我隻能從了吉米王,至少能換我們一家安全。”
這姑娘身體裏還有骨子韌勁兒,黎耀陽很欣賞。
“我知道了,你也不喜歡我,隻是相比起吉米王,你更願意跟我,相當於矬子裏拔高個?”
“沒有沒有,我仰慕您是真的,我可以對天發誓。”
“發誓就算了,如果你堅持的話一會兒就跟我走吧,但先說好,我不可能給你像樣的名分。”
“我知道,陽哥放心,我已經做好準備了。”
咱就是說,人和人真的不一樣,看看大衛平克曼,憑一己之力撈遍華埠,偏偏走了之後還有人念他的好。
再看肖恩比索,剛來沒幾天就讓華埠群情激奮,最後被搞倒了,如今不知在哪個監獄裏生蛆呢。
而喬治加西亞,整個一社牛患者,見碼頭就拜,一點都不覺得丟臉。
這紐約華埠,真是越來越有意思了。
第二天一早,黎耀陽起來洗漱之後,準備出門散散步,瞎老頭正在忙活早飯呢。
一推門發現沈金兵在外麵站著,看樣子等了有些時候了:
“你怎麽在這?”
“陽哥,您醒了?”
“別別,跟你說好幾次了,你比我大,別叫哥。”
“沒事,有能力的人都是哥!”
黎耀陽撇撇嘴,心裏還是很受用的:
“找我有事?”
“是這樣,我有個妹妹,她一直很想跟你您認識一下,如果有機會能跟在您身邊,她畢生的願望就滿足了。”
“什麽玩意?”
黎耀陽蒙圈了,這是要把親妹妹送自己床上?這也太豁得出去了吧?
別覺得奇怪,甭說這個年代,就算21世紀,這種奇葩也多了去了。
“陽哥,這不是我逼她的,這孩子從小被我爸媽灌輸了一些封建思維,總覺得女孩子給人做妾沒什麽不好,隻要能保她一生吃喝不愁就行。”
黎耀陽不知該如何接話,人還是蒙圈狀態:
“不是,你應該知道我有未婚妻了吧?”
“我知道,是廖家小公主,但並不妨礙您娶妾啊?”
一股荒唐的情緒在心中蔓延:
“那個…謝謝你的好意吧,不過,算了。”
“陽哥,要不您見一見,要是不喜歡再說?”
黎耀陽一愣:
“你不會把人帶來了吧?”
“可不是嘛,一大早就起來梳妝打扮,就為了見您一麵。”
話都說到這份兒上了,黎耀陽也不好再拒絕,大不了見過之後婉拒就是。
得到同意後,沈金兵一溜小跑,到車裏拉出一位姑娘。
該說不說,沈金兵就長了一副斯文敗類的模樣,他妹妹的顏值也不會太差。
而且這個年代,胭脂水粉之類的都很少擦,純純的素麵朝天,卻遮掩不住水韻光華。
小姑娘一路低著頭,害羞的不敢抬頭看,看樣子應該比阿香成熟一些。
“藝文啊,快抬頭給陽哥看看,你不是一直很仰慕嘛?”
沈藝文?這名字有些中性,而且跟金兵形成文武對稱,看來取名的時候,家裏人是用了心的。
女孩子嘛,文藝一些挺好的。
最關鍵的是,她竟然穿了一身素色旗袍,旗袍雖美,但也不是人人都能穿!
普通女生就別提了,並不是每一個漂亮的人,都能很好的駕馭旗袍。
理論上來說,旗袍得上了點年紀,有點閱曆的女人穿才能穿得有味道。
而年輕女子駕馭不了這種極具古典風情的旗袍。
能把旗袍穿出靈魂的人,真的不多。
但是真的有這種美麗的意外,就像眼前這個女孩。
隻不過黎耀陽有些奇怪,旗袍應該才剛剛誕生,還沒真正流行才對,怎麽這麽快就傳到大洋彼岸了?
“你這身衣服?”黎耀陽也是奇怪,不關注美人,滿眼都是衣服。
沈金兵幫忙解釋:
“啊,陽哥您有所不知,我大伯剛從國內來紐約,臨時借住在我家,他在魔都就是裁縫,為了感謝我們,特意做了這一身給藝文,聽說是魔都剛剛流行起來的新款服飾。”
黎耀陽恍然,這就難怪了。
直到這時他才把注意力放到女孩身上,能夠打破年齡的限製,把旗袍穿出獨有的風韻,這女孩有點意思。
“陽哥好,我叫沈藝文,請您多多關照。”
“別客氣,你是沈科長的妹妹,那就是我妹妹。”
沈藝文身上的氣質很多遍,最開始很扭捏,顯得清純嫵媚,因為旗袍加身,看起來端莊典雅。
單論顏值,她其實沒那麽驚豔,屬於典型的貓係長相,帶著南方女生特有的柔美,若不是有這身妖嬈的旗袍襯托,看起來也不會那麽特別。
天生媚骨,一雙丹鳳眼清純而妖嬈,不動聲色卻絢爛如初。
黎耀陽來了點興趣,可能被盯著時間太長了,沈藝文不太好意思,再次低下頭,手小手無處安放。
見兩人都不說話,沈金兵隻好強行找話題:
“陽哥,藝文最近沒什麽事,想出去轉轉,跟別人也不放心,要不拜托您多照顧?”
什麽出去轉轉,就是想送上賊船。
黎耀陽不知道沈金兵為什麽如此進擊,竟然連親妹妹都送出來,若是沒搞懂原因,這便宜打死都不能沾。
“你先說說自己的目的吧?還有藝文,不覺得委屈嗎?”
沈藝文搖搖頭:
“不委屈,陽哥,其實是我主動提出來的,一來想給自己討個安穩的未來;二來也是想給哥哥謀個前程。”
黎耀陽不信,轉頭看沈金兵:
“你說,我要聽實話。”
沈金兵苦笑道:
“我就知道瞞不過陽哥您,好,我說實話,其實是因為吉米王。”
“嗯?他怎麽了?”
“之前他不是一直擔任代理治安官嘛,大部分時間都在辦公室坐著,有天晚上加班,藝文來給我送飯,沒想到被吉米王看到了,自那以後就對藝文死纏爛打,我們也是實在沒辦法了,才不得不…”
原來是這樣,就說不會有這麽好的事情主動找上門。
“所以你們為了避禍才找上我?”
“也不算,藝文不喜歡吉米王,但凡她能接受,我們也就忍了這口氣,反正終歸是要嫁人的,跟了吉米王至少能圖個安穩生活。”
沈藝文抬起頭,很堅定的說:
“陽哥如果不要我,我隻能從了吉米王,至少能換我們一家安全。”
這姑娘身體裏還有骨子韌勁兒,黎耀陽很欣賞。
“我知道了,你也不喜歡我,隻是相比起吉米王,你更願意跟我,相當於矬子裏拔高個?”
“沒有沒有,我仰慕您是真的,我可以對天發誓。”
“發誓就算了,如果你堅持的話一會兒就跟我走吧,但先說好,我不可能給你像樣的名分。”
“我知道,陽哥放心,我已經做好準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