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就這麽定了,方案實施的具體細節注意隨時向我匯報,散會!”話音剛落,隨著一陣悉悉索索的聲音,幾個男男女女從掛著“銷售部經理”門牌的辦公室推門而出。
辦公室裏終於靜了下來,白若蘭大大的伸了個懶腰,舒舒服服躺到在老板椅裏,輕輕一轉,幾乎是貼在了身後那麵巨大的落地窗上。柔和的陽光灑落到一身絲製的白色西裝上,泛起一圈淡淡黃暈,還是披肩發隻是少了公主頭,還是那張白裏透紅的臉蛋,隻是略微有了尖下巴,4年的歲月在她身上留下的隻是一份成熟女人的風韻。半睜著眼,看著樓下來去匆匆到人群,嘴角微微上揚,自信與得意的微笑爬上眼角。白若蘭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幸運的,良好的家事給了她一份好工作;自己是成功的,如今的她已是一家大型私有公司的銷售部經理,豐厚的年薪讓她有了房也有了車;每當給一幫手下開會時,她那小人得勢惡魔嘴臉就會不住在心裏狂笑。
至於,男朋友,這種東東,她有而且不少,別誤會,隻是男性朋友而已。就像所有的小資一樣,每到晚上,她就和一群朋友在各個高級的俱樂部、酒吧徘徊。豪放中帶點矜持,成熟中帶點天真,半份清醒半分糊塗,亦真亦假,若即若離,聰明如白若蘭者,身旁有不少“聞香客”、“飲醋客”,這些人隻知道她白若蘭是女王是公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白若蘭與這些人不遠不近的交往著,搜尋著—那個隻屬於她的人。
她猶如一隻白色的蝴蝶,暢遊於百花叢中,卻不肯停下腳步駐留與其中一朵,因為她還未曾發現讓自己心動的那朵花。不過花叢中還是有兩朵讓她倍為青睞。
一朵是她現在的上司,這家公司的銷售總監,裴明俊,36歲,單身,相貌端正,身材偉岸,成熟,沉穩,更為關鍵是成功,可惜他是公司老板早已看好的獵物——內定女婿。那位老板的寶貝女兒——宋珍妮,可是個十足的千金大小姐,任性得近乎刁蠻,刁蠻得近乎瘋狂,從你身邊走過,渾身的珠光寶氣,連瞎子都會看見光明,周身的香氣,重感冒的鼻子都會被熏暈。走起路來花枝亂顫,跟在她身後,隨時都擔心她會閃到腰。所以,白若蘭確定,任何一個有腦子的男人,都不會愛她,何況是老於世故的裴明俊。
憑著女人的直覺,她知道裴明俊一定對她有意思,因為她比那個大小姐不知要好多少倍,在客戶麵前精明幹練讓裴明俊對她刮目相看,至少知道她不是空有美貌的白癡。一次在裴明俊陪客戶談生意喝醉後,她耐著性子把爛醉如泥的他送迴家,強忍著吐出來的衝動把他吐得一塌糊塗的衣服洗幹淨,並在臨走時特意榨一杯果汁,放在他的床前,留下字條讓他醒來記得喝。天冷時偶爾在散會後且人少時,提醒他記得多穿點衣服。這對任何一個在外獨自打拚的單身男人,都是最最無法抵擋的誘惑,白若蘭清楚感覺到每次自己故作純真,問一些極度白癡的問題時,裴明俊總是眼中帶著股憐愛之情,有時還伸出手輕輕拍拍她的頭,搖著頭說“真拿你沒法”。
另一個是個搖滾樂隊的主唱,成長於傳統家庭的白若蘭對搖滾一點興趣也沒有,可是那小子實在是太帥了,自從被那個“花癡”朋友拉去聽了一次演唱,她也就變成了白花癡,隻要是這小子演唱,她每晚都會去,為了引起注意,她總是很瀟灑的送那小子一杯300元的雞尾酒,看著他一邊喝酒,一邊以勾魂的眼神看著她,旁邊的女fans們,嫉妒的瘋狂的尖叫,而她和他仿佛置身世外,白若蘭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感。但她清楚的知道,這個小子不適合他,現在他隻是一個名不見經傳歌手,每天在這座大城市中的歌廳裏唱歌,等待一舉成名的機會,可這個城市太大,大到他可能永遠也等不到這一天。
所以,白若蘭權衡再三,準備向裴明俊伸出魔爪,雖然她也說不出裴明俊是否是他要找的那個人,但是自己已經32歲了,雖然上天厚愛她,給了她一張看不出年紀臉,但她不知道再像這樣漫無目的等下去,自己是否還等得起,等人老珠黃時再遇到那個人,自己還是否用勇氣嫁給他。
辦公室裏終於靜了下來,白若蘭大大的伸了個懶腰,舒舒服服躺到在老板椅裏,輕輕一轉,幾乎是貼在了身後那麵巨大的落地窗上。柔和的陽光灑落到一身絲製的白色西裝上,泛起一圈淡淡黃暈,還是披肩發隻是少了公主頭,還是那張白裏透紅的臉蛋,隻是略微有了尖下巴,4年的歲月在她身上留下的隻是一份成熟女人的風韻。半睜著眼,看著樓下來去匆匆到人群,嘴角微微上揚,自信與得意的微笑爬上眼角。白若蘭清楚的知道,自己是幸運的,良好的家事給了她一份好工作;自己是成功的,如今的她已是一家大型私有公司的銷售部經理,豐厚的年薪讓她有了房也有了車;每當給一幫手下開會時,她那小人得勢惡魔嘴臉就會不住在心裏狂笑。
至於,男朋友,這種東東,她有而且不少,別誤會,隻是男性朋友而已。就像所有的小資一樣,每到晚上,她就和一群朋友在各個高級的俱樂部、酒吧徘徊。豪放中帶點矜持,成熟中帶點天真,半份清醒半分糊塗,亦真亦假,若即若離,聰明如白若蘭者,身旁有不少“聞香客”、“飲醋客”,這些人隻知道她白若蘭是女王是公主,是可望而不可即的。白若蘭與這些人不遠不近的交往著,搜尋著—那個隻屬於她的人。
她猶如一隻白色的蝴蝶,暢遊於百花叢中,卻不肯停下腳步駐留與其中一朵,因為她還未曾發現讓自己心動的那朵花。不過花叢中還是有兩朵讓她倍為青睞。
一朵是她現在的上司,這家公司的銷售總監,裴明俊,36歲,單身,相貌端正,身材偉岸,成熟,沉穩,更為關鍵是成功,可惜他是公司老板早已看好的獵物——內定女婿。那位老板的寶貝女兒——宋珍妮,可是個十足的千金大小姐,任性得近乎刁蠻,刁蠻得近乎瘋狂,從你身邊走過,渾身的珠光寶氣,連瞎子都會看見光明,周身的香氣,重感冒的鼻子都會被熏暈。走起路來花枝亂顫,跟在她身後,隨時都擔心她會閃到腰。所以,白若蘭確定,任何一個有腦子的男人,都不會愛她,何況是老於世故的裴明俊。
憑著女人的直覺,她知道裴明俊一定對她有意思,因為她比那個大小姐不知要好多少倍,在客戶麵前精明幹練讓裴明俊對她刮目相看,至少知道她不是空有美貌的白癡。一次在裴明俊陪客戶談生意喝醉後,她耐著性子把爛醉如泥的他送迴家,強忍著吐出來的衝動把他吐得一塌糊塗的衣服洗幹淨,並在臨走時特意榨一杯果汁,放在他的床前,留下字條讓他醒來記得喝。天冷時偶爾在散會後且人少時,提醒他記得多穿點衣服。這對任何一個在外獨自打拚的單身男人,都是最最無法抵擋的誘惑,白若蘭清楚感覺到每次自己故作純真,問一些極度白癡的問題時,裴明俊總是眼中帶著股憐愛之情,有時還伸出手輕輕拍拍她的頭,搖著頭說“真拿你沒法”。
另一個是個搖滾樂隊的主唱,成長於傳統家庭的白若蘭對搖滾一點興趣也沒有,可是那小子實在是太帥了,自從被那個“花癡”朋友拉去聽了一次演唱,她也就變成了白花癡,隻要是這小子演唱,她每晚都會去,為了引起注意,她總是很瀟灑的送那小子一杯300元的雞尾酒,看著他一邊喝酒,一邊以勾魂的眼神看著她,旁邊的女fans們,嫉妒的瘋狂的尖叫,而她和他仿佛置身世外,白若蘭的虛榮心得到了極大的滿足感。但她清楚的知道,這個小子不適合他,現在他隻是一個名不見經傳歌手,每天在這座大城市中的歌廳裏唱歌,等待一舉成名的機會,可這個城市太大,大到他可能永遠也等不到這一天。
所以,白若蘭權衡再三,準備向裴明俊伸出魔爪,雖然她也說不出裴明俊是否是他要找的那個人,但是自己已經32歲了,雖然上天厚愛她,給了她一張看不出年紀臉,但她不知道再像這樣漫無目的等下去,自己是否還等得起,等人老珠黃時再遇到那個人,自己還是否用勇氣嫁給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