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水後,揉了揉眼睛,小聲說:“爸爸,珠珠好多了,爸爸珠珠想睡覺覺!”
“想覺覺啦!那爸爸把這座椅下降,你躺著睡好嗎?”又給林明珠喂了口水。
林明珠有些慢半拍的點點頭:“嗯。”
“那珠珠躺好,香香的睡一覺,等到了爸爸叫你。”說完林景將座椅慢慢下降,然後又從後座拿了條空調毯子蓋在林明珠的身上。
林明珠乖乖躺好,眯著眼看著林景,喃喃道:“爸爸,我愛你。”
“爸爸也愛你,我的寶貝。乖,睡吧!”林景彎腰在林明珠的小額頭上印了一個吻。
終於抵擋不住周公唿喚的林明珠閉上了眼睛,翹起小嘴角緩緩睡去。
林景見林明珠睡了,才平緩的開起了車,不過這一次他放慢了速度。
等到了林家村後已經過了一個多小時了。
林景將車停在林爺爺家門口後,溫聲叫醒了林明珠。
林明珠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睡眼惺忪的說道:“爸爸,到了嗎?”
“嗯,到了,珠珠睡的好嗎?”林景抬手摸了摸林明珠的額頭,幸好!
“爸爸,我要喝水水~”林明珠拉著林景的手蹭蹭,打了個哈欠。
“好的,寶貝,乖乖坐著,爸爸給拿啊!”林景拿過保溫瓶,擰開瓶蓋,慢慢地給寶貝珠珠喂了一口,“還要嗎?”
林明珠咽下口中的溫水,搖搖頭抹了下嘴說:“不要了,爸爸。”說完,林明珠伸長了脖子往外頭看去。
“爸爸,這裏就是姐姐住的地方嗎?”望了望後,林明珠歪了下頭問林景。
“嗯,這屋子就是你姐姐現在的家。”林景摸了摸林明珠的小腦袋後,指著林爺爺家的位置說。
“哦,姐姐的家真大啊!”林明珠驚歎一聲,“亮亮的!”
林景無奈的笑了一下,拍了一下林明珠的小腦袋,說:“走吧!不是要去見姐姐的嗎?”
“嗯,去見姐姐!”林明珠笑眯了眼,一看就能讓人感覺到這心情特別好。
林景笑著打開了車門,下車。
林景一手提著禮物一手牽著林明珠朝著林爺爺家大門走去,餘光看到屋子旁邊的空地上停著一輛看起來就是價值不菲的高級轎車,他身體頓了一下後,牽緊了林明珠的小手繼續往前走。
這車挺炫的!林景在心裏羨慕了一下後,就把這輛車給丟開了,沒有深想。
林景放開牽著林明珠的手敲了敲門,剛想出聲喊道。就見林明珠已經推開了虛掩著門了。
“珠珠!”
“姐姐!”林明珠一推開門,就看見了離門不遠處靠著小汽車的小女孩,看起來跟媽媽給她看的童年照裏的小女孩起碼有七八分像,她開心的叫了起來,不理爸爸的叫聲,邁著小短腿就跑上前去。
林明珠跑到了林子然的跟前,眼睛一閃一閃的亮極了,她又叫了一聲姐姐,然後一把撲在呆愣住的林子然的懷裏,摟著她的小細腰不放,林明珠抬起了頭,嘴裏高興的說道:“姐姐!你是我的姐姐!對不對?!珠珠不會認錯人的!你就是我的姐姐!”語氣顯得愉快極了。
林子然隻覺得自己腦中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心裏極其的複雜,一時之間竟僵硬在了那裏。
突發的狀況讓大家有些反應不過來,所以當溫世琰不聲不響直直衝過去一把將林明珠推開時,誰都沒有攔住溫世琰。
直到林明珠摔倒在地,哇哇大哭時,眾人才迴過神來。
林景趕緊跑上前將林明珠抱了起來,疼惜的哄著。
溫世琰死瞪著林明珠,誰讓你抱的,然然是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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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由、獨家發表,以下為防盜章節。
第四章離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複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複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麵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想覺覺啦!那爸爸把這座椅下降,你躺著睡好嗎?”又給林明珠喂了口水。
林明珠有些慢半拍的點點頭:“嗯。”
“那珠珠躺好,香香的睡一覺,等到了爸爸叫你。”說完林景將座椅慢慢下降,然後又從後座拿了條空調毯子蓋在林明珠的身上。
林明珠乖乖躺好,眯著眼看著林景,喃喃道:“爸爸,我愛你。”
“爸爸也愛你,我的寶貝。乖,睡吧!”林景彎腰在林明珠的小額頭上印了一個吻。
終於抵擋不住周公唿喚的林明珠閉上了眼睛,翹起小嘴角緩緩睡去。
林景見林明珠睡了,才平緩的開起了車,不過這一次他放慢了速度。
等到了林家村後已經過了一個多小時了。
林景將車停在林爺爺家門口後,溫聲叫醒了林明珠。
林明珠迷迷糊糊地睜開了眼,睡眼惺忪的說道:“爸爸,到了嗎?”
“嗯,到了,珠珠睡的好嗎?”林景抬手摸了摸林明珠的額頭,幸好!
“爸爸,我要喝水水~”林明珠拉著林景的手蹭蹭,打了個哈欠。
“好的,寶貝,乖乖坐著,爸爸給拿啊!”林景拿過保溫瓶,擰開瓶蓋,慢慢地給寶貝珠珠喂了一口,“還要嗎?”
林明珠咽下口中的溫水,搖搖頭抹了下嘴說:“不要了,爸爸。”說完,林明珠伸長了脖子往外頭看去。
“爸爸,這裏就是姐姐住的地方嗎?”望了望後,林明珠歪了下頭問林景。
“嗯,這屋子就是你姐姐現在的家。”林景摸了摸林明珠的小腦袋後,指著林爺爺家的位置說。
“哦,姐姐的家真大啊!”林明珠驚歎一聲,“亮亮的!”
林景無奈的笑了一下,拍了一下林明珠的小腦袋,說:“走吧!不是要去見姐姐的嗎?”
“嗯,去見姐姐!”林明珠笑眯了眼,一看就能讓人感覺到這心情特別好。
林景笑著打開了車門,下車。
林景一手提著禮物一手牽著林明珠朝著林爺爺家大門走去,餘光看到屋子旁邊的空地上停著一輛看起來就是價值不菲的高級轎車,他身體頓了一下後,牽緊了林明珠的小手繼續往前走。
這車挺炫的!林景在心裏羨慕了一下後,就把這輛車給丟開了,沒有深想。
林景放開牽著林明珠的手敲了敲門,剛想出聲喊道。就見林明珠已經推開了虛掩著門了。
“珠珠!”
“姐姐!”林明珠一推開門,就看見了離門不遠處靠著小汽車的小女孩,看起來跟媽媽給她看的童年照裏的小女孩起碼有七八分像,她開心的叫了起來,不理爸爸的叫聲,邁著小短腿就跑上前去。
林明珠跑到了林子然的跟前,眼睛一閃一閃的亮極了,她又叫了一聲姐姐,然後一把撲在呆愣住的林子然的懷裏,摟著她的小細腰不放,林明珠抬起了頭,嘴裏高興的說道:“姐姐!你是我的姐姐!對不對?!珠珠不會認錯人的!你就是我的姐姐!”語氣顯得愉快極了。
林子然隻覺得自己腦中一片空白,她不知道該哭還是該笑,心裏極其的複雜,一時之間竟僵硬在了那裏。
突發的狀況讓大家有些反應不過來,所以當溫世琰不聲不響直直衝過去一把將林明珠推開時,誰都沒有攔住溫世琰。
直到林明珠摔倒在地,哇哇大哭時,眾人才迴過神來。
林景趕緊跑上前將林明珠抱了起來,疼惜的哄著。
溫世琰死瞪著林明珠,誰讓你抱的,然然是我的!
——————————————————————————————
本文由、獨家發表,以下為防盜章節。
第四章離婚
第三十一條男女雙方自願離婚的,準予離婚。雙方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願並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時,發給離婚證。
第三十二條男女一方要求離婚的,可由有關部門進行調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的;
(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第三十三條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須得軍人同意,但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的除外。
第三十四條女方在懷孕期間、分娩後一年內或中止妊娠後六個月內,男方不得提出離婚。女方提出離婚的,或人民法院認為確有必要受理男方離婚請求的,不在此限。
第三十五條離婚後,男女雙方自願恢複夫妻關係的,必須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複婚登記。
第三十六條父母與子女間的關係,不因父母離婚而消除。離婚後,子女無論由父或母直接撫養,仍是父母雙方的子女。
離婚後,父母對於子女仍有撫養和教育的權利和義務。
離婚後,哺乳期內的子女,以隨哺乳的母親撫養為原則。哺乳期後的子女,如雙方因撫養問題發生爭執不能達成協議時,由人民法院根據子女的權益和雙方的具體情況判決。
第三十七條離婚後,一方撫養的子女,另一方應負擔必要的生活費和教育費的一部或全部,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三十八條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
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權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複探望的權利。
第三十九條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夫妻書麵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