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雷想用這種最嚴厲的懲罰,來達到教育兒子的目的,可是他低估了娛樂場所,對一個十多歲孩子的吸引力。


    雷國民不但沒有收斂,反而越來越過分了,隔三差五的,就找個理由溜出去,一玩就是大半天。


    終於有一次,老雷在遊戲廳裏,把雷國民抓了正著,結果肯定又是一頓胖揍。


    雷國民見事情敗露,幹脆也不裝了,反正你又打不死我,忍一忍就過去了。


    接下來的日子裏,雷國民連理由都不找了,隻要老雷不注意,直接就從你眼皮子底下溜走。


    每次迴來之後,就擺出死豬不怕開水燙的架勢,你愛咋咋地,讓你隨便揍。


    老雷非常無奈,打多了也沒有用,都打皮實了,罵一頓更是撓癢癢。


    既然武的不行,那就試試文的吧,老雷決定跟雷國民好好談談,講講大道理。


    老雷語重心長的勸雷國民:“你可不能再這樣下去了,好好跟我學一門手藝,對你沒壞處。”


    雷國民一撇嘴:“包餛飩也算手藝?”


    老雷隻能改口說道:“即使不算手藝,那也算一門生意,起碼能賺錢啊!”


    雷國民一臉的不屑:“你賺多少錢了?連我學費都交不起,算什麽生意?”


    這下把老雷氣的:“你這是什麽態度?你能不能有點出息啊?”


    雷國民小脖一歪,接著質問老雷:“賣餛飩能有什麽出息?”


    老雷鼻子差點氣歪了,看來還得來武的。


    結果這次還沒等他動手,雷國民起身撒腿就跑,我還不讓你打了呢,出門玩去了!


    雷國民開始跟老雷玩起了遊擊戰,你打我就跑,晚上你累了,我就迴來騷擾,我就不信晚上你不睡覺。


    老雷毫無辦法,既然管不了你,那就掐斷你的零花錢,我不給你錢,看你還怎麽出去浪。


    但是此時的雷國民,翅膀已經硬了,你不給我錢,那我就去偷,反正錢箱子在那放著呢,趁你不注意,我就偷摸拿出來點。


    老雷發現了之後,幹脆找個鎖頭,把錢箱子鎖了起來,也不讓雷國民收錢了,從根上斷了他的財路。


    雷國民見這招不行,那就幹脆半夜爬起來,趁著他爹睡著了,直接掏老雷錢包。


    俗話說日防夜防,家賊難防,老雷讓雷國民搞的寢食難安。


    白天忙著做生意,晚上還得防著自己兒子,老雷都快崩潰了,隻能每天枕著錢包睡覺。


    雷國民一看,既然家裏偷不到了,那就去外麵偷,辦法還不有的是。


    雷國民這段時間,每天在遊戲廳和錄像廳混,身邊自然是啥樣人都有,他很快就跟學會了一招。


    這招叫小貓釣魚,就是用一根竹竿,栓上一個鐵鉤,從別人家窗戶伸進去,把值錢的東西勾出來。


    時間一長,老雷覺得要是這樣發展下去,早晚得出大事,幹脆趁著迴家過年,直接把雷國民留在了老家,村裏啥都沒有,看你還咋出去玩。


    但是雷國民已經見過了外麵的世界,再讓他去地裏幹農活,壓根就不可能了,不讓我去合肥,那我就去羅嶺鎮。


    羅嶺鎮在當地,也算是個大鎮,有四萬多人口,這些年隨著改革開放,人們的生活條件越來越好,小鎮也開始變的繁榮了起來。


    雷國民這幾年在合肥,雖然生意沒好好做,但見識多了,生意人的頭腦自然也有了。


    他很快就發現了商機,整個小鎮上竟然沒有錄像廳,如果能開個錄像廳,不僅可以自己看錄像,而且還能賺錢。


    但問題很快就來了,雷國民根本沒有那個實力,一來沒有本錢,二來歲數太小了,鎮不住場子。


    雷國民隻能退而求其次,他發現小鎮上有一些條件好的人家,都有了錄像機,但整個鎮上卻沒有租錄像帶的,既然開不起錄像廳,那就幹脆租錄像帶。


    做出這個決定之後,雷國民找老雷軟磨硬泡,終於要來了一點啟動資金。


    接著他又在村裏找了一個合作夥伴,兩個人合夥,終於把租錄像帶的小買賣支了起來。


    雖然那個年代,有錄像機的人家並不多,但這個店在羅嶺鎮是獨一無二的,混口飯吃還是不成問題。


    雷國民當時隻有十六歲,能想到這樣的生意,還能把生意幹起來,已經算很厲害了。


    但是賺錢了之後,雷國民又看不上這小生意了,小地方市場太小了,要想賺大錢,還得去大城市找機會。


    到了1989年,雷國民剛滿18歲,機會終於來了,老雷和他大哥為了賺錢,兩人跑去了福建賣餛飩。


    雷國民早就聽說沿海城市經濟發達,居民的平均月收入,已經突破千元了,一定有廣闊的發展空間。


    他經過短暫的思考之後,決定放棄小店,也去福建闖一闖。


    打定主意後,雷國民把小店轉了出去,直接來到福建,又找他老爹去了。


    老雷對雷國民的到來,並沒有感到意外,因為五年前他就這麽幹過,已經見怪不怪了。


    聽說雷國民是想來跟他一起做生意的,老雷很欣慰:“國民啊,你也老大不小了,好好的安下心來,跟著我賣餛飩賺點錢,以後好娶個媳婦,可不能再瞎混了。”


    但老雷不知道的是,這個小破餛飩攤,根本就入不了雷國民的法眼,他隻不過是想在這暫時先落個腳而已。


    雷國民在餛飩攤上混了不到一個月,熟悉了環境之後,就自己跑去了一個建築工地,找了一份工作,每個月工資隻有三百塊錢。


    理想很豐滿,現實卻很骨感,說好了平均月收入都上千元了,這累死累活的,連一半都沒達到。


    但雷國民很快就聽說,最有錢的地方是廣州,那邊全都是香港的大老板,出手都是一擲千金,估計自己是來錯地方了。


    在工地上幹了一個月,雷國民一拿到工資,馬上扔下了手裏的磚頭,直奔火車站而去。


    買票是不可能買票的,雷國民可不願意花那冤枉錢,扒火車照樣能去廣州。


    結果到了廣州之後,混了沒幾天,雷國民發現自己又錯了,廣州也不太好混,聽說真正有錢的地方是深圳。


    雷國民又趕緊跑去了深圳,結果到了地方之後,混的比廣州還慘,每天露宿街頭,就差去要飯了。


    他隻能再次返迴廣州,畢竟廣州城市大,機會更多一些。


    雷國民太想發財了,他就像無頭蒼蠅一樣到處亂竄,卻始終找不到什麽機會,身上的錢也很快就花完了。


    打工是不可能打工的,這輩子不可能打工的,做生意又沒有本錢,思來想去,雷國民又想起了在合肥的時候,曾經學到的本事,那就是去偷。


    接下來的日子裏,雷國民就把偷當成了職業,常年混跡於廣州火車站附近,找到機會就下手,勉強維持著自己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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